2017年新个人所得税政策_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老会计人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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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解读

个人所得税法解读

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税收制度,旨在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来调整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法是指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深入解读,包括征税对象、税率及计算方法、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凡是在我国境内有居住、工作单位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所在地的个人,都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个人、无国籍人士以及其他在我国境内具有纳税义务的个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及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采用分级累进方式,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划分为不同的税率档次。

通常情况下,税率会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而递增。

具体的税率表可以在税收部门的官方网站上获得。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一般采用综合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项收入进行合并计算,并根据法定的扣除项和适用税率计算纳税金额。

常见的扣除项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扣除的其他费用等。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个人创业和创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减免税额、税收抵扣等方面。

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个人所得税可以免征的金额。

免税额的大小会根据不同的纳税人身份和收入水平有所不同。

例如,在中国公民的个人所得税法中,根据基本生活费、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教育等因素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

减免税额则是指可以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的金额,以达到减少纳税负担的目的。

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和范围会根据各种不同情况进行具体确定。

例如,对于某些特殊行业以及特定地区的纳税人,可以享受特殊的减免税政策。

税收抵扣是指个人可以将特定的支出纳入到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项目中,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

常见的抵扣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等。

四、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周期一般为一年,纳税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新政实施细则解读

个人所得税新政实施细则解读

个人所得税新政实施细则解读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各项所得,按照法定的税率和应纳税额计算并缴纳税款的一种税收制度。

近年来,中国政府对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旨在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和提高税收制度的透明度。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新政实施细则进行解读,帮助广大纳税人了解相关政策和制度的规定。

第一、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方法调整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方法的调整是个人所得税新政实施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新政策,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采用年度综合所得额的方法,将全年各项所得汇总计算税额,并采取逐级递扣、逐级递延的方式确定应纳税额。

这一调整有效解决了原有计税方法中存在的问题,使税收计算更加公平合理。

第二、个税起征点提高和税率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个人的收入达到一定金额后,才需要进行纳税的临界点。

根据新政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意味着很多低收入人群将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税率调整也是个人所得税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档次,分为7个不同的税率等级,相应地确定税率和税额。

这一调整使得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合理和公平。

第三、提高特定劳动者的费用减免标准为了减轻一些特定劳动者的税收负担,个人所得税新政对于这些劳动者的费用减免标准进行了提高。

特定劳动者包括基层项目技术人员、专业技师、大学生村官等人员。

根据新政策,特定劳动者可享受更高的费用减免标准,从而减少纳税额。

第四、加强税收征管和风险防控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个人所得税新政实施细则加强了对纳税人的信息采集和监管。

纳税人需要按照要求如实申报个人所得,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核查工作。

同时,新政策还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纳税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和风险提示,以保证税收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第五、推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个人所得税新政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推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

通过加强与其他政策的衔接,个人所得税新政将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下发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政策口径(老会计人的经验)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下发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政策口径(老会计人的经验)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下发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政策口径(老会计人的经验)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优惠政策,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帮助各地理解和把握政策及征管规定,现对有关政策口径解析如下:1.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近年来,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趋势变化和特点,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势不断高涨,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明显提高。

在此过程中,为留住并激励优秀人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实施股权激励,相关税收政策也逐渐受到社会关注。

为深入推动国家创业创新战略的实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和积极性,使科技成果最大程度转化为生产力,经国务院批准,对非上市公司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以及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行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以有效降低股权激励税收负担,缓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无现金流缴税困难。

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税务总局采取了哪些措施?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9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以下简称“101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实行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

随后,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以下简称“62号公告”),对有关政策细节和税收征管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与此同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做好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496号),从组织领导、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征收管理、分析应对等五个方面,制定10条工作措施,督促各地税务机关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实。

3.此次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哪些内容?答: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对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二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纳税期限适当延长,并扩大了适用人员范围;三是对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2017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_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2017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_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2017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_个人所得税怎么算个人所得税,是税收以不同的征税对象为分类标准划分出的一个税种。

掌握正确的计算步骤能帮助你更好地计算个人所得税。

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仅供大家参考!2017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费用扣除标准:2011年9月起每月3500元,2012年起全年即:3500×12=42000不同情形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1.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的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x(1-20%)]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5.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额=每次所得收入×20%8.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与思考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与思考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与思考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收。

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与每个公民的经济利益。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收入分配,我国通过不断改革个人所得税政策,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最近,我国又出台了一系列的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对于这些新政策我们需要进行解读和思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是新政策的一大亮点。

根据新政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这意味着在起征点以下的收入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提高他们的可支配收入,促进消费增长,有助于拉动经济增长。

新政策对高收入人群采取了更加严格的税收规定。

新政策将高收入人群的税率进行了调整,对于适用税率超过45%的高收入人群,按照4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减少收入差距,并通过富人和超高收入者给予更多的税收支持,实现更加公平的税收分配。

新政策还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

在过去,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按照月收入总额进行计算,然后根据税率表进行相应的税收计算。

而新政策增加了综合所得计算方法,对于多项收入项目的纳税人,将按照综合所得项目总额进行计算,这将更准确地反映纳税人真实的税负水平。

对于这些新政策,我们需要进行一些思考。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虽然对中低收入群体有一定的减税效果,但是对高收入人群的减税效果则相对较小。

这是否符合税收公平的原则,需要进一步思考。

虽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调整,能更准确地反映纳税人的真实税负水平,但对于纳税人来说,这是否会增加了税务申报的难度和复杂性,需要关注。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一次重要调整,也是对改善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评估这些新政策带来的效果,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持续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我们也需要关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权益保护,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监督和预警,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和有效实施。

【老会计经验】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免税项目有哪些

【老会计经验】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免税项目有哪些

【老会计经验】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免税项目有哪些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不论纳税人年龄的大小,已婚未婚,家庭人口多少,其定额扣除800元,作为本人及赡养家属生活费用和其他必要的费用,仅就超过800元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实行定率相合的扣除方法,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的收入或完成一件事物(务)的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连续性的收入不能划分次数的,以一个月连续取得的收入,合并为一次。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不采用定额扣除方法,扣除率为20%;每次收入不满4000元的,不采用定率扣除,而采用定额扣除800元的方法,这样就可照顾每次收入数小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他们同每月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800元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相一致。

对于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一项所得的,按税法规定需要扣除费用的,可以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进行费用扣除,以每个人扣除费用的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由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投资所得,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因此,对这类所得不扣除任何费用。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项目具体有:①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

主要包括个人在科学、技术、文化方面有发明创造的成果,由中国政府或中外科技、文化等组织发给的奖金。

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的利息。

主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储蓄存款所得的利息以及国家银行委托其他银行代办储蓄存款的利息。

至于个人在中国各地建设(投资)公司的投资,不分红利,其股息不高于国家银行、信用社储蓄存款利息的,也免于纳税。

③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留的福利基金中支付给职工的福利或救济性质的补助费。

④保险赔款。

⑤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

⑥干部、职工的退休费、退职费。

⑦各国政府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员薪金所得。

主要包括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和其他享受外交官待遇的人员薪金所得。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随着经济发展,个人所得税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一环。

为了调节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我国实行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合法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首先,我们来介绍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和税率分类。

个人所得税是指自然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分类,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分为七个档次,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

其次,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涉及税前扣除、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和税收调整等方面。

税前扣除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住房公积金等三项。

减除费用即在纳税前从所得中减除的费用,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在计算纳税额前,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减除特定支出或者支持特定行业。

税收调整则是税收部门通过调整税率或者税基,对纳税额进行调整。

接下来,我们将具体介绍一些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综合所得税制度、高新技术企业个人所得税优惠、创业投资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综合所得税制度是指根据纳税人全部所得计算纳税额,并适用相应的税率。

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纳税人。

与此相对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度,即根据不同的所得类别适用不同的税率。

目前综合所得税制度主要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其他所得如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则适用分类所得税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员工给予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该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的股权激励收入,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促进科技创新。

创业投资个人所得税优惠是指个人投资创业项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或者免征。

根据政策规定,对于创业投资,在符合一些特定要求的情况下,个人可以减免或者免征所得税,以此促进创新创业。

[2017年个人所得税政策] 2017年个人所得税标准

[2017年个人所得税政策] 2017年个人所得税标准

《[2017年个人所得税政策] 2017年个人所得税标准》摘要:现行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及财产转让所得等共计11类,刘剑文认为,应主要根据收入的性质划分,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前两项是勤劳所得,后两项是资本所得,至少这四项可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刘剑文指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个人,应让纳税人自主选择个人纳税或是家庭纳税,如夫妻合并纳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个人所得税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现行分类税制弊端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

现行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及财产转让所得等共计11类。

2015年财政决算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8671亿元,占全国税收的6.9%。

业内专家指出,分类征收是我国长期以来税收实践形成的模式,目前来看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忽略家庭负担,同时也造成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等。

但综合计算的话就能更加公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也正是基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公平考量以及优化税制结构的考量。

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据悉,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核心内容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

所谓综合,通俗地讲就是将个人多项收入加总在一起之后再根据起征点和税率计算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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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个人所得税政策_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老会计人的经验)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17年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什么内容?关于个人所得税解读又是什么?欢迎阅读!个人所得税政策2017个人所得税政策1、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二、主要内容所得确认:该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入计价:该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

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实现:该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文件还明确对2015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期限未超过5年的,可在剩余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其应纳税款。

执行时间:该文件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2、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征管问题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

二、主要内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

自行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余额纳税:该公告第四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

”其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文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

分期缴纳:该公告明确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备案管理:该公告规定分期缴纳实行备案管理。

报告制度:该公告要求被投资企业应将纳税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本企业取得股权和分期缴税期间纳税人股权变动情况,分别于相关事项发生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协助税务机关执行公务。

违章处罚: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和被投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缴税和报送资料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时间: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3、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

二、主要内容该公告的主要内容隐含于附件中。

附件1与此前相比,此次申报表修改将按当期数填报的方式调整为按当年累计数填报的方式,使得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与生产经营状况更加匹配,并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纳税人年终另行办理多退少补事宜的不便。

附件2主要在原申报表基础上,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填报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和统一规范,使两者更加衔接。

附件3主要对填报的报表名称进行了规范和调整。

附件4主要用于存在减免税情形时,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减免税的具体情况。

4、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税试点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

二、主要内容税前扣除:该通知明确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同时还明确规定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在限额内予以扣除。

扣除限额:上述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该通知所说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适用人群: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保险产品:该通知规定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

待产品发布后,纳税人可按统一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按规定执行。

试点地区:通知明确拟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及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

5、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税试点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

二、主要内容试点地区的确定:通知确定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试点地区为:主要为4个直辖市及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7个省辖市。

保险产品规范:根据财税〔2015〕56号文件规定,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附件)开发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

适用人群:健康保险产品适用“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三类人群。

征管问题:该通知明确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征管协作:由于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涉及环节和部门多,该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

执行时间:该通知自2017年1月1日执行。

6、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税征管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二、主要内容纳税人:该公告明确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扣缴义务人:上述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其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纳税地点:上述人员个人所得税无论是总、分企业还是劳务派遣公司代扣均应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相互协作:该公告规定总、分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与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同时规定两地税务机关不得对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已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重复征税。

参照执行: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该公告执行。

执行时间:该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7、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二、主要内容按持股期限划分征免:该通知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自2015年9月8日起也按照该文件的规定执行,而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5年9月8日止仍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扣缴问题:该通知规定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其他有关操作事项,仍按照财税[2014]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执行时间:该通知自2015年9月8日起施行。

8、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个税试点政策全国推广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二、主要内容及政策解读1、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分期缴纳:该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备案管理: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该通知明确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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