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总结.doc
各级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各级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一、主任护师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的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二、副主任护师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三、主管护师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管护师任职资格.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护师工作2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取得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护师工作4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力,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力后从事护师工作4年以上.四、护师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理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学历、资历要求:专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3年、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年通过全国考试或市级评审取得初级师级资格证.五、护士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理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4、较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各岗位护理人员资质标准一、病区责任护士资质标准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3年,具备一定临床护理经验的护士担任.4、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具备责任护士技术能力要求.二、主班护士资质标准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2 、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5年,具备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师以上职称担任.4 、具备主班护士技术能力要求.三、早班护士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2 、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具备独立完成早班工作任务能力,具备早班技术能力要求.四、治疗班护士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具备治疗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五、中、夜班护士资质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3、具备中、夜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各级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一、病区护士长技术能力要求1、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和执行力,以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2、分管病区的护理人员三基水平,平均达标≥80分.3、掌握护理质量控制标准、病区工作流程、专科疾病护理常规、健康教育内容及专科新业务、新技术.4、掌握常用护理急救技术,熟悉抢救程序、抢救药品和抢救仪器的使用;具备处理突发事件和危机能力.5、掌握院感相关知识、消毒隔离原则及技术操作规程.6、熟练掌握昏迷、瘫痪、疑难病症及监护病人的护理计划和预见性护理措施.7、能承担护理专业的临床及课堂教学.8、能指导下级医院的护理业务,能承担下级医院护理人员的进修和培训.9、具备撰写护理论文的学术水平和指导本专业护士撰写论文的能力.护士长或科室每年须发表交流论文1-2篇,10、具备开展护理科研能力.科内每3年获批院内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或科研项目1项,护士长本人任职期内应主持院级科研项目或院内新技术、新业务1项.二、病区责任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责任组组长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具备丰富的专科治疗护理知识和主动工作能力.2对本组责任护士的各项工作具备指导、培训的能力,对年轻护士做到传、帮、带.3熟练掌握经管病人的“十知道”.4检查、督促责任护士的各项治疗护理工作的落实.5准确执行医嘱,合理安排病人的治疗计划和护理措施,负责病人的治疗工作落实效果.6熟练掌握危重病人抢救技术,协调指挥现场抢救.7主动发现问题,能及时报告护士长和上级医生,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8能掌握分级护理要求,负责病人的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9能落实病人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主动检查责任护士健康宣教落实情况.10具备及时、准确书写护理病历的能力.11具备良好的护患沟通技巧,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2、责任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责任护士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注册.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较好地与病人、家属、同事进行沟通.3着装规范,落实“五主动”,对病人热情、周到、无投诉,遵守院规院纪,无迟到、早退,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协作精神强.5熟练掌握专科护理理论知识及操作技术,按照专科护理质量标准全面落实病人的护理措施.6能掌握各项基础护理操作规程,并正确运用.7能够在责任组组长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所管病人的各项治疗、护理工作.8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正确执行医嘱.9熟练掌握经管病人的“十知道”包括经管病人的床号、姓名、年龄、诊断、治疗、护理、饮食、心理、家庭情况、费用.10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及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熟悉专科危重病人抢救技术和流程.11能够按规范认真书写护理文书,真实客观地反映病人的病情.12主动巡视观察病人的病情动态变化,有针对性地对病人进行心理护理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教.1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14 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三、主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2、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5年,具备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师以上职称担任.3、熟练掌握病人入、出院、转科工作流程,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4、能够严格遵守执行医嘱制度,正确处理各种长期、临时医嘱.5、了解病区病员动态,合理安排床位,熟练掌握计算机录入系统.6、熟练掌握收费政策,做到合理收费,无不合理费用投诉发生.7、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8、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四、早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2、熟练掌握无菌技术操作,准确配制静脉用药,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差错发生.3、了解专科常用药物作用及配伍禁忌.4、能够保持治疗室整洁,药品、各类物品归类放置.5、及时巡视病房,具备独立完成中午病人的治疗及接待新病人能力.6、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正确执行医嘱,与各班交班符合交接班制度要求.7、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8、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五、治疗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2、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作精神强.3、熟练掌握无菌技术操作,准确配制静脉用药,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差错发生.4、了解专科常用药物作用及配伍禁忌.5、能够保持治疗室整洁,药品、各类物品归类放置.6、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正确执行医嘱.7、熟练掌握消毒隔离制度及各类物品的消毒灭菌方法并能有效的执行,防止院内感染发生.8、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9、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六、中、夜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1、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3、具备独立准确执行值班期间治疗和各项护理操作能力,具有处理各种突发意外事件的能力.4、熟练掌握专科护理常规,做好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5、能够正确核对当日晨各类标本瓶及正确采集留取标本.6、能遵守医嘱要求完成当日晨手术病人的术前准备,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指导.7、能保持护理站、各办公室、配药室、治疗室走廊及病房清洁.8、能熟练掌握病人病情的变化、治疗和护理过程,并在晨会上交班.9、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修满规定学分.10、年终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评合格.。
各级护理专家资质审核规定与流程

各级护理专家资质审核规定与流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各级护理专家资质审核的规定和流程,为相关人员提供清晰的指导。
护理专家资质审核的目的是确保护理专家具备必要的技术和专业知识,以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2. 资格要求护理专家资格审核的基本要求如下:- 拥有有效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具备多年的临床经验;- 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历或培训证书;- 具备独立承担工作任务的能力;-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资格审核流程资格审核的流程如下:步骤一:资料准备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推荐信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简历;- 相关证书或奖项材料。
步骤二:递交申请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资料递交至相关部门或委员会。
步骤三:初审初审人员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基本要求。
如果符合要求,则进入下一步审核;如果不符合要求,则拒绝申请。
步骤四:面试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参加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步骤五:终审终审人员将综合考虑初审和面试的结果,决定是否给予申请人护理专家资格。
步骤六:通知结果审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4. 权责分工资格审核的权责分工如下:- 招聘部门/委员会:负责接收和审核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和面试;- 终审人员:负责最终审核和决策是否给予护理专家资格;- 通知部门:负责向申请人通知审核结果。
5. 变更和更新本文档的规定和流程如有变更和更新,将由相关部门负责通知申请人并进行相应调整。
---此文档为各级护理专家资质审核规定与流程的简要介绍,旨在提供参考和指导,并不涵盖所有细节。
具体操作和细节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和执行。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精心整理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一、人事科、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是否能履职进行监管。
二、各级护理人员符合资质要求。
(一)护士1.2012年8月12床进行2士资格。
34>3年)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具备一定教学能护理查房,可独立进行一般性专科护理操作。
(二)护师1.按照有关规定学分考核达标,并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护师的资格。
2.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可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订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士和辅助护士工作。
能力强者可担任责任组长。
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教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承担护生及进修生的临床教学工作和专科理论讲课任务。
能力强者可担任教学组长。
4.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高年资护师可进行难度较大的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三)主管护师12助护士工作。
345.可进行特殊疑难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临床推广、应用。
6.具备参加科间护理会诊资格,提出会诊意见。
(四)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1.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符合“四川省副主任(主任)护师资格条件”,且学分考核达标者,具备晋升副主任(主任)护师资格。
2.主要负责指导临床护理、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3.按照护理部安排,参加院内护理会诊,对特殊疑难护理问题提出会诊意见,并指导落实。
4.承担院内、外护理教学任务。
5.对护理差错及事故提出鉴定意见。
6.参加评审护理论文、科研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
7。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背景介绍
护士是医疗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他们的专业水平直接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为了保证护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需要对其资质进行审核。
下面将介绍护士资质审核的规定与程序。
二、护士资质审核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护士资质审核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拥有相关护理专业学历或学位;
2.通过国家统一举行的护士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具有从事护理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4.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
三、护士资质审核程序
审核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交申请:护士在申请资质审核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
2.资料审查:审核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护士的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信息;
3.技能测试:护士需要参加技能测试,以验证其从事护理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
4.品行评定:通过面试或调查等方式对护士的品行进行评定,确保
其品行端正;
5.审核结果通知:审核机构会将审核结果通知给护士本人,并告知
是否通过审核。
四、审核结果处理
1.通过审核:护士经过审核后,若符合相关规定,则会颁发相应的
资质证书,并具备从事护理工作的资格;
2.未通过审核:若护士未能通过审核,则需要查找审核结果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升,再次提交审核。
五、结语
护士资质审核是保证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的重要环节,严格的审核
规定和程序能够有效地筛选出具备专业素质和能力的护士,为医疗事
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希望护士们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努力提升自
己的专业水平,为病人提供更好的护理服务。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护理人员资质审核是为了确保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能够满足医疗单位的需求,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下面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进行详细介绍。
1.注册护士资质审核规定(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通过国家护士资格考试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3)年龄在20-45周岁之间;(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护理工作的基本身体条件;(5)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注册护士资质审核程序(1)填写《注册护士资质审核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2)医疗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进行核实;(3)安排面试,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4)通过面试的申请人,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5)医疗单位根据面试、体检等程序的结果,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决定;(6)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注册护士证书的核发。
1.护士长资质审核规定(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具备一定的临床护理经验和管理经验;(3)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管理工作的基本身体条件;(5)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护士长资质审核程序(1)填写《护士长资质审核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2)医疗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进行核实;(3)安排面试,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考察;(4)通过面试的申请人,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5)医疗单位根据面试、体检等程序的结果,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决定;(6)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护士长职称的核发。
1.主管护师资质审核规定(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具备一定的临床护理经验和管理经验;(3)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管理工作的基本身体条件;(5)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主管护师资质审核程序(1)填写《主管护师资质审核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2)医疗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进行核实;(3)安排面试,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考察;(4)通过面试的申请人,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5)医疗单位根据面试、体检等程序的结果,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决定;(6)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主管护师职称的核发。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和程序

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一、审核规定(一)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履职进行监管,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如在审核管理中出现问题与缺陷要进行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要有成效,并作记录。
(二)职业资质审核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期间30日内,护理部完成延续注册,确保依法职业。
2.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执业证书》后,由护理部进行首次注册。
3.取得《执业证书》,并有效注册的转入聘用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三)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1.护士(1)经过正规医学院校护理专业脱产学习,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证书,2013年9月1日以后新进人员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并通过护士执业证书考试合格的护理人员方可在本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2)新毕业护士(含外单位调入人员),必须岗前培训后到临床试用3个月,通过科室、护理部考试考核合格,方签订聘用合同,进行护士执业注册或变更注册,取得职业证书,临床科室审核能单独胜任护士工作,方可具备护士资格。
(3)低年资护士(工作时间≤2年),以从事临床基础护理、一般性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工作,在高年资护士指导下从事复杂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担任责任护士。
(4)高年资护士(工作时间>2年),主要担任责任,具备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能力强者,护士通过护士长审核,,落实各项护理措施的专业技术水平、带教、业务、协调管理能力者,承担专业组组长及试用期护士带教工作。
2.护师(1)按照有关规定学分考核达标,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护师的资格。
(2)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可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士做好辅助护士工作,能力强者任专业组组长或护士长。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一、护理部每年初审护理人员执业资质,及时组织护理人员进行首次注册及延续注册。
二、人事科、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对履职情况进行监管。
三、各级护理人员符合资质要求。
(一)N0(助理护士)1、任职资格(1)工作1年内,中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见习期护士。
(2)职业素质良好2、岗位职责(1)掌握护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了解各班工作职责,在注册护士指导下按分级护理要求,协助注册护士完成基础护理工作及病人的生活护理工作。
2.在上级护士的指导下与上级护士共同分管病人,完成病情较轻患者的一般护理工作。
3.协助注册护士从事创伤性或侵入性护理技术操作,不得独立承担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
4、了解专科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常用急救技术;逐步适应临床护理责任包干模式,协助上级护士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人性化的护理服务5.按时完成本阶段规范化培训及“三基三严”培训。
(二)N1(初级护士)1、任职资格(1)在我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2年(含2年)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士(包括在县级以上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2年调入我院的护士)(2)职业素质良好(3)医院相应的岗前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4)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2、岗位职责(1)按护理分级要求,了解各班工作职责,在上级护士带领下分管病人,完成基础护理及非技术性护理工作。
(2)在上级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创伤性或侵入性及无菌性护理技术操作(3)了解专科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常用急救技术,逐步适应临床护理责任包干模式,在上级护士指导下为患者提供全面、人性化的护理服务。
(4)按时完成本阶段规范化培训及三基三严培训(三)N2(初级护士):1、任职资格(1)在我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年以上(包括在县级以上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年以上调入)5年以下(含5年)而且取得护师职称2年以上,并在本专科工作1年以上的护士(ICU、手术室、血透室、急诊科、产科、心血内科、新生儿科2年以上);(2)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3)掌握护理基础理论、各种护理操作规程及急救技术,能解决本专科常见的护理问题;(4)熟悉专科护理理论、技能及防治疾病的知识,熟练掌握配合各专科抢救的知识及技能。
护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资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各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室护理人员资质的管理,确保护理人员资质符合岗位要求。
3. 人事科负责护理人员招聘、调配、考核及奖惩等工作。
4. 教育培训部门负责组织护理人员培训、考核及证书管理等。
三、资格认定1. 护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疾病;(4)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 护理人员资格认定程序:(1)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健康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2)参加护理部组织的面试、笔试、操作技能考核;(3)考核合格者,由护理部发放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四、注册管理1. 护理人员应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2. 护理人员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0日内,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3. 护理人员变更执业地点,应向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4. 护理人员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需重新申请注册者,除符合注册条件外,还应提交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培训与考核1. 护理人员应参加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
2. 护理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操作规范。
3. 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参加护理技能竞赛和业务交流,提高护理水平。
六、奖惩与晋升1.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护士条例、职业道德和岗位规定的护理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3. 护理人员晋升、职称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人事科、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是否能履职进行监管。
二、各级护理人员符合资质要求。
(一)护士
1.经过正规医学院校护理专业脱产学习,取得中专以上学历证书,2012年8月1日以后新进人员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并通过护士执业证书考试的护理人员方可在本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2.新护士(含外单位调入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到临床进行2个月临床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签订聘用合同,进行护士执业注册或变更取得执业证,临床科室审核能独立胜任护士工作者方具备护士资格。
3.低年资护士(工作时间≤3年)以从事临床基础护理工作为主,可在上级护师指导下完成一般性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4.高年资护士(工作时间>3年)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老师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承担护生临床实习带教任务,参加护理查房,可独立进行一般性专科护理操作。
(二)护师
1.按照有关规定学分考核达标,并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
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护师的资格。
2.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可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订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士和辅助护士工作。
能力强者可担任责任组长。
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教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承担护生及进修生的临床教学工作和专科理论讲课任务。
能力强者可担任教学组长。
4.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高年资护师可进行难度较大的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三)主管护师
1.任职期间学分考核达标,且经过有关专业培训,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主管护师资格。
2.协助护士长病区管理,主要担任责任护士或责任组长,进行护理评估,制订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师、护士和辅助护士工作。
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老师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担任临床教师或教学组长,制订科室教学计划,并负责教学质量评价、检查教学计划落实情况。
承担进修生、护生的临床教学及专科理论讲课,并承担部分院内继续教育讲座授课任务。
4.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可进行特殊疑难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新
业务的临床推广、应用。
6.具备参加科间护理会诊资格,提出会诊意见。
(四)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1.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符合“四川省副主任(主任)护师资格条件”,且学分考核达标者,具备晋升副主任(主任)护师资格。
2.主要负责指导临床护理、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3.按照护理部安排,参加院内护理会诊,对特殊疑难护理问题提出会诊意见,并指导落实。
4.承担院内、外护理教学任务。
5.对护理差错及事故提出鉴定意见。
6.参加评审护理论文、科研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
7.参加编写护理教材,讨论制定各项护理操作规范、护理规章制度。
三、对护理人员资质审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有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有成效,有记录。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