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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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自查情况汇报

劳务派遣用工自查情况汇报

劳务派遣用工自查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劳务派遣用工自查情况,我对公司的用工情况进行了汇报。

自查内容包括用工数量、用工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方面,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公司用工数量方面,经自查,公司目前共有劳务派遣员
工100人,其中男性60人,女性40人。

在用工数量方面,公司严
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招聘,不存在超编用工的情况。

其次,用工合同方面,公司对每一位员工均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合同内容
包括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内容,确保了用
工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再次,劳动报酬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员工
的工资报酬。

每月底薪发放,且保障了加班工资的发放。

公司建立
了完善的工资发放制度,确保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劳动保护方面,公司重视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同时,公司配备了完善的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公司在劳务派遣用工自查情况下,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继续加强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为员工营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共同发展。

谨此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此致。

敬礼。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精选多篇)-自查自纠报告.doc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精选多篇)-自查自纠报告.doc

劳务派遣自查报告精选多篇-自查自纠报告第一篇: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报告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报告一、自查背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span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于2014年12月28日发布,并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该决定重点对原《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做了修订,主要有四个方面:1、提高劳务派遣机构资质门槛(第五十七条)。

要求劳务派遣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原为五十万元),还须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于2014年7月1日前(期限一年)完成。

未达标的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严格用工单位派遣岗位的限制(第六十六条)。

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并定义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3、强调同工同酬(第六十三条)并给出具体比较标准。

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加大了用工单位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行为的违法成本(第九十二条)。

处罚标准从每人1000-5000元,提高到每人5000-10000元。

为进一步规范a公司用工行为,避免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发生无谓的经济损失,特进行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

二、自查情况受a公司委托,本人于2014年6月26日至7月1日期间,在a 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大力配合下,对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进行了调查。

查明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如下(详见附件):1、派遣机构、派遣人数及岗位构成情况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共26名,派遣机构均为b公司。

劳务派遣企业自查情况汇报

劳务派遣企业自查情况汇报

劳务派遣企业自查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是某某公司的负责人,现就我公司的劳务派遣情况进行自查,并向您汇报如下:一、劳务派遣员工情况。

截止目前,我公司共有劳务派遣员工XXX人,其中男性XXX人,女性XXX 人,年龄分布在18-45岁之间。

他们分别在不同的部门从事不同的工作,包括生产、仓储、客服等岗位。

在劳务派遣员工中,有XXX人已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表现良好。

二、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情况。

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合理,按时发放工资,并购买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公司也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以确保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三、劳务派遣员工安全生产情况。

我公司高度重视劳务派遣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在生产过程中,我公司还配备了专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对员工的工作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四、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情况。

我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确保员工的合规管理和良好工作状态。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与用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用工单位的需求,做好员工的调配和管理工作。

五、劳务派遣员工发展情况。

我公司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为员工搭建了学习交流平台,帮助员工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六、劳务派遣员工合规经营情况。

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用工单位的合规用工。

同时,我公司也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活动,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以上就是我公司劳务派遣情况的自查汇报,如有不足之处,敬请领导批评指正,我公司将不断改进,确保劳务派遣工作的规范、合规和稳定发展。

开展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用工专项自查报告

开展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用工专项自查报告

开展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用工专项自查报告示例文章篇一:哎呀,我是一名小学生,对“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用工专项自查报告”这个题目感觉好难理解哟!不过,我还是想努力试着说一说。

啥是劳务派遣呀?就好像我有一堆玩具,我自己玩不过来,就请同学来帮忙一起玩,这同学就像是被派遣来的。

劳务外包呢,就像是我懒得打扫房间,把整个打扫的任务交给别人去做,别人怎么做我不管,只要最后房间干净就行。

我们来想想,如果一个公司用劳务派遣,那是不是得好好想想,派来的人合适不合适呀?要是不合适,那不是耽误事儿嘛!比如说,让一个本来应该画画很棒的人去搬东西,这能行?再说说劳务外包。

要是外包的工作没做好,那责任算谁的?这就好比我让同学帮我写作业,结果老师发现写得一塌糊涂,那老师是怪我还是怪同学呢?要是公司在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用工方面不认真自查,那会怎么样?那可能会出现很多麻烦呀!员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工作效率低下,公司的名声也会不好。

这难道不可怕吗?我觉得呀,公司一定要认真对待这个自查。

要像我们考试前认真复习一样,把每个环节都检查清楚,不能马虎。

要保证派来的人有能力做好工作,外包的任务能高质量完成。

这样,公司才能顺顺利利地发展,大家才能开开心心地工作。

这就是我这个小学生对这个复杂话题的一点点想法,不知道对不对呢?示例文章篇二:哎呀,啥是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用工啊?这可把我们给难住啦!老师说让我们写个专项自查报告,这可咋办呀?先来说说劳务派遣吧,就好像是有一群小伙伴,被一个中间人送到不同的地方去帮忙干活儿。

那劳务外包呢,就像是把一整个活儿包给别人去做。

我们学校最近就在搞这个自查。

我和同学们一起讨论,这感觉就像大家一起解谜一样。

我问同桌:“你说这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到底有啥不一样啊?”同桌皱着眉头说:“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感觉劳务派遣像是临时借调,劳务外包像是把活儿整个给卖出去。

”我们又去问老师,老师笑着说:“你们想得有点意思。

劳务派遣呢,用人单位对派遣员工的工作安排有更多的控制权。

劳务派遣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劳务派遣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劳务派遣自检自查报告范文根据公司要求,我对劳务派遣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并提交以下报告:一、工作流程自检1.对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了解,包括职工基本权益保障、劳务派遣管理规定等内容。

2.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完成了劳务派遣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流程合规、规范。

二、员工权益保障自查1. 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包括薪酬、工作环境等方面。

2. 定期与员工沟通,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持良好的劳资关系。

三、安全生产自检1. 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安全教育进行了全面的推广和培训。

2. 定期检查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四、效率与品质自查1. 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质量进行了评估与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 配合公司对劳务派遣的员工进行有效的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危机应对自查1.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不影响劳务派遣员工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2.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果断地采取行动,避免事态扩大化。

综上所述,我在劳务派遣工作自检自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我将继续努力,确保劳务派遣工作的合规、安全、高效和稳定进行。

六、团队协作自查1.加强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劳务派遣工作与公司整体运营的紧密衔接。

2.鼓励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升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七、培训与发展自查1.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与提升机会,推动其个人发展与职业成长。

2.与员工共同规划职业发展路径,确保员工在公司的长期稳定就业。

八、服务客户自查1.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与反馈,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劳务派遣服务。

2.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提升客户满意度。

以上自检自查报告,我将结合公司的指导和要求,不断完善和改进我的劳务派遣工作,确保我和整个团队的工作符合法规要求,同时能够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服务。

2024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报告

2024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报告

2024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报告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

劳务派遣用工不仅可以满足企业短期的劳动力需求,还可以降低用工成本,提高用工效率。

然而,随着劳务派遣用工的普及,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为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进行了自查。

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劳务派遣已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质,其管理难度也相对较大。

为了确保劳务派遣用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我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对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检查的内容及标准本次自查主要围绕劳务派遣用工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展开。

具体检查内容及标准如下:合法性检查:核查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劳务派遣用工的合法性。

规范性检查:检查劳务派遣用工的招聘、培训、管理、福利待遇等环节是否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和标准,确保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性。

员工权益保障检查:核实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休息休假等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自查过程和方法本次自查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步骤:文件审查:对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文件、合同、制度等进行了全面审查,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实地调查: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作场所、生活环境等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和生活情况。

员工访谈:与劳务派遣员工进行面对面的访谈,了解他们的工作体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四、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经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条款不清晰、权利义务不明确等问题,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培训机制不完善:针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培训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员工在技能和素质上无法满足岗位需求。

劳务实名制自查自纠报告

劳务实名制自查自纠报告

劳务实名制自查自纠报告
我们公司一直重视规范用工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

为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预防劳动争议,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要求,我们对公司的劳务派遣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概况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二、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公司目前共有5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正常。

未发现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尽管此次自查未发现问题,但我们仍将继续加强劳动法规学习,规范用工程序,严格审核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完善考勤管理,保障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的管理,督促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务派遣协议,依法为派遣劳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四、总结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规范用工的意识,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我们将把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公司用工合法合规。

如果发现任何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我们将及时整改,杜绝违法用工行为的发生。

以上报告,请各部门核对本部门情况,如有疏漏请及时补正。

我们将根据自查自纠结果继续完善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最后预祝各位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某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劳务派遣自查情况汇报

劳务派遣自查情况汇报

劳务派遣自查情况汇报根据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公司对劳务派遣情况进行了自查,并进行了汇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劳务派遣合同管理情况。

我们公司在劳务派遣合同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所有劳务派遣合同均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签订和管理,保证了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劳务派遣员工权益保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要求,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等权益,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劳务派遣员工安全生产保障情况。

公司重视劳务派遣员工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障。

四、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全面管理和考核,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保障。

五、劳务派遣合同解除及补偿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和补偿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六、劳务派遣管理的其他情况。

公司在劳务派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对劳务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不够充分、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岗位安排和工作环境管理不够完善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劳务派遣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综上所述,我公司在劳务派遣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管理工作,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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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报告第一篇: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报告一、自查背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于2014年12月28日发布,并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该决定重点对原《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做了修订,主要有四个方面:1、提高劳务派遣机构资质门槛(第五十七条)。

要求劳务派遣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原为五十万元),还须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于2014年7月1日前(期限一年)完成。

未达标的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严格用工单位派遣岗位的限制(第六十六条)。

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并定义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3、强调同工同酬(第六十三条)并给出具体比较标准。

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加大了用工单位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行为的违法成本(第九十二条)。

处罚标准从每人1000-5000元,提高到每人5000-10000元。

关于新旧法的衔接,《决定》规定:“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本文出自好范文.网)即现有2014年12月28日前订立的劳务协议调整满足“同工同酬”要求的,可不考虑岗位“三性”而继续执行至期限届满。

2014年12月28日后订立的劳务协议,自2014年7月1日起则不得违反新劳动合同法任何条款。

为进一步规范a公司用工行为,避免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发生无谓的经济损失,特进行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

二、自查情况受a公司委托,本人于2014年6月26日至7月1日期间,在a 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大力配合下,对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进行了调查。

查明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如下(详见附件):1、派遣机构、派遣人数及岗位构成情况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共26名,派遣机构均为b公司。

a公司本部使用派遣人员共计8名:xx部7名、xx部1名。

其子公司a1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7名,其中xx部6名、xx部1名;a2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11名,均为xx部人员。

2、用工期间及现有合同期限以上派遣人员的用工期间(在公司累计工作期间)在3年以上的有2名;1—3年的有10名;1年以下的有14名。

现行劳务合同期限将从2014年7月19日至2014年6月30日陆续到期。

三、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劳务派遣中需改进的问题1、原派遣机构资质未达标b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w万元,且截止目前,尚未增资并申请行政许可。

在达标以前,不具备经营新劳务派遣业务资质。

如果公司需要办理劳务派遣,应寻找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约。

但用工成本在同工同酬的规范操作下,可能不具有经济上的吸引力或竞争力。

2、部分派遣岗位不符合三性定义,应进行调整a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xx部人员为其所属常年工作团队,其成员亦全年在岗,因而该岗位对a1公司而言,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适用劳务派遣。

a公司经营具有淡旺季的特点,xx岗位随季节性增减比较明显,旺季集中在3月至9月期间(约六个月),且每年各商业网点也存在变动,具体岗位存续期限较短,可归属于“临时性工作岗位”,适用劳务派遣用工。

而xx岗属于在冬天淡季仍持续存在的岗位,是长期岗位,不适用劳务派遣。

a2公司主营业务为……,但xx岗位并非专业人员,可以比照保安人员视为……主营业务的“辅助性岗位”,勉强适用劳务派遣用工。

3、劳务协议不符合同工同酬规定的,必须调整同工同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劳动保护和社保福利等一切因劳动而所得在内。

现存问题一是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水平和提成比例与正式员工有差距,需要及时调整补足;二是“五险一金”缴纳不足,需要调整。

现有26份劳动合同中,有9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三险”,未缴纳生育险、失业险和公积金;其他17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五险”,未缴纳公积金。

以上情况均需进行调整。

4、部分劳务协议效力存在瑕疵,需及时予以调整按照签约时间的先后,公司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两类:(1)按照“同工同酬”标准调整薪资待遇后,可继续履行的(共17份)按照新旧法衔接之规定,调整后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2014年12月28日之前签订的。

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时间为2014年7月20日,合同期限为3年,将于2014年7月19日到期。

26份劳动合同中,2014年12月28日前签订的有6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均陆续于2014年7月下旬、8月底到期。

劳务派遣协议及此6份劳动合同经调整,满足同工同酬后可继续履行到合同期满。

另一种是2014年12月29日至2014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且派遣岗位符合新法要求的。

26份劳动合同中,仅从签订时间来统计,符合此期间要求的有15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xx 岗9份。

经分析,xx岗和xx岗因岗位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继续履行;xx岗和xx岗符合新法关于派遣岗位的要求,即此11份合同在满足“同工同酬”的前提下,可继续履行。

(2)因违反新法相关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共9份)此类合同亦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在2014年12月29日至2014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但派遣岗位不符合新法要求的。

此情形的共4份合同,分别为xx岗3份、xx岗1份。

另一种是2014年7月1日以后续订的。

属于此种情形的合同共有5份,其中售货岗4份,导游岗1份。

对于无效合同涉及的相关人员,应结合岗位实际,及时予以妥善处置。

四、劳务派遣用工调整建议调整原则:公司作为规范的用工企业,应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范派遣用工,从源头上一劳永逸地规避劳动纠纷和无谓的经济损失。

考虑已经失去原合作劳务派遣机构作劳动纠纷防火墙以及劳务用工和劳动合同用人二者成本趋于一致的情况,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劳务派遣用工。

1、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在按新法要求调整“同工同酬”合同内容后,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共17份,自2014年7月下旬至2014年10月底将陆续到期)原则上继续履行,但应自2014年7月1日起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调整其薪资待遇。

虽劳务派遣用工的人工成本优势不复存在,但继续履行可较好地保持公司人员稳定,业务正常运行。

合同到期后,再按以下方式处理(符合下列第2条情况的,可一并做外包处理)。

2、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可采取集体外包的方式处理。

说明:整建制的劳务派遣人员,如不满足继续派遣条件或增加正式编制受限的,可考虑转为业务外包(非第一选择)。

即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签订商业合同,由对方提供相应有偿服务。

公司与对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或派遣关系。

这可能是许多公司采取的规避措施,在政府明令禁止之前,可以试行。

操作:(1)a2公司服务员整体均为劳务派遣人员,a1公司xx岗除一名正式员工外,其余也均为劳务派遣人员。

若将仅有的一名正式员工调离该岗,则此两类岗位都可以整体进行外包。

(2)因a1和a2公司经营内容均以取得专业资质许可为前提,且相关行业法规对不具备资质擅自经营上述业务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较大(除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设备、器材外,并处违法所得5—10倍或8—10倍的罚款),建议将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分别外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

(3)为保留来之不易的xx岗人员和避免遣散此两类人员的麻烦,在自愿基础上,可将现有劳务人员推荐给外包公司,由外包公司与此两类人员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

对不愿进入外包公司的或外包公司不同意聘用的劳务人员,退回b公司,由公司承担相应经济补偿。

3、售货岗人员除特别优秀的可考虑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外,其余人员建议退回b公司。

旺季增加岗位,可使用实习人员。

(1)该岗位门槛比较低,普通人员稍加培训便可直接上岗。

(2)该岗位人员需求季节性波动较大,旺季明显且比较集中。

长期设岗将增加不必要的人工成本。

(3)公司有较为固定的实习合作单位,能较好地保证实习人员的输送。

操作:在有实习人员补充的前提下,解除相关人员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符合上述第1条条件的,可履行到合同期满。

4、公司常设岗位且派遣人员表现良好的,可转为正式员工。

(1)b公司已经丧失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资质,无法继续劳务派遣服务。

即使另寻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在用工成本上也没有任何优势,且存在岗位限制的违法风险。

(2)从公司整体经营考虑,此类岗位既为公司必备岗位,配备较为固定的人员有利于提升员工忠诚度和工作热情。

(3)此次增加编制,属于法律调整的要求,公司有充分依据,上级公司理应批准。

操作:确定转正岗位和人员后,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报告妥否,请领导批示。

刘俊杰律师2014年7月5日(附件及相关主体信息已略去)第二篇:华池县劳务派遣用工状况调查报告华池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了认真贯彻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掌握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做好权益维护工作,根据市总《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全面了解我县劳务派遣人员的总体规模及行业分布情况。

近日,县总工会、县劳务办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缴纳以及福利待遇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报告如下:一、当前我县农民工、劳务派遣用工基本情况1、我县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工商部门登记的劳务派遣公司共1家,即富民劳务派遣公司。

管理人员3人,派遣员工人23800人,主要从事建筑、采油、电焊、缝纫等行业。

劳务派遣单位都能够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单位全部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缴纳率达100%,养老保险缴纳1率达率为98%,且无拖欠工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发生。

2、我县劳务用工单位112家,主要是国有企业及机关,其它企业较少。

由于国有企业改制使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及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致使劳务派遣人员大多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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