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企业年金可携带性比较及启示——以加拿大、英国、德国、美国为例

合集下载

养老金系统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养老金系统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养老金系统的国际比较与借鉴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养老金制度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

不同国家在养老金制度上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和措施。

本文将对几个国家的养老金系统进行比较,并探讨其可借鉴之处。

一、美国养老金系统美国的养老金系统主要由社会保险制度和企业年金制度构成。

社会保险制度包括社会安全金和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安全金是一种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覆盖了绝大部分美国劳动人口。

企业年金制度由企业提供,是一种额外的养老金补充。

美国的养老金制度相对较为灵活,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退休时间和领取方式。

此外,美国的养老金制度还鼓励个人进行个人储蓄,以便在退休后有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德国养老金系统德国的养老金系统主要由法定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年金制度构成。

法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德国劳动人口。

企业年金制度则由企业提供,为劳动者提供额外的养老金保障。

德国的养老金制度注重社会公平,通过收取社会保险费的方式进行资金积累。

此外,德国养老金制度还设有弹性退休年龄,根据个人意愿和健康状况,可以选择提前或延迟退休。

三、日本养老金系统日本的养老金系统主要由国民年金制度和企业年金制度构成。

国民年金制度是一种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适用于所有的居民。

企业年金制度则由企业提供,为劳动者提供额外的养老金保障。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注重个人责任,个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缴纳养老金。

此外,日本的养老金制度还鼓励个人进行个人储蓄,以便在退休后有更多的资金支持。

四、我国养老金系统我国的养老金系统主要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年金制度构成。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覆盖了绝大部分中国劳动人口。

企业年金制度则由企业提供,为劳动者提供额外的养老金保障。

我国的养老金制度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财政压力的双重挑战。

为了保证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养老金制度,如提高缴费比例、延长退休年龄等。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现状及国外借鉴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现状及国外借鉴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现状及国外借鉴1. 引言在全球范围内,养老问题一直是各国关注的重要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显现,各国纷纷推行企业年金制度,以缓解养老压力并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我国也加大了对企业年金制度的推进力度,并从国外借鉴相关经验,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

本文将深入探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现状及国外借鉴的相关经验。

2.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现状2.1 历史回顾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

当时,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政府开始关注养老问题,并提出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构想。

2004年,我国通过了《企业年金暂行条例》,开始试点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

随后,我国相继实行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

2.2 制度特点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核心特点包括:自愿参与、共同缴费、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积累额确定、养老金兑付与投资收益相关。

这些特点确保了制度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

2.3 发展现状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果。

截至目前,已经有数千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企业年金计划,参保人数逐年增加。

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企业年金制度的支持力度,通过相关政策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其中。

3. 国外借鉴的经验3.1 美国企业年金制度美国企业年金制度是全球最为发达的企业年金制度之一,对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美国企业年金制度注重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参与,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缴纳企业年金,以保障老年人的退休生活。

此外,美国企业年金制度还注重投资组合的多样化,以确保养老金的稳定性和增值。

3.2 日本企业年金制度日本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发展中也起到了积极的借鉴作用。

日本企业年金制度注重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同时引入了相互助理念,企业年金计划的成员之间享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福利。

此外,日本企业年金制度还设有严格的监管机构,确保企业年金计划的运营规范和安全性。

浅析国外企业年金管理比较对我国的启示

浅析国外企业年金管理比较对我国的启示
我 国 企 业 年 金 管 理 的现 状 ( 一)覆盖范围窄 ,地区 间发展不平衡 从企业 年金 的覆 盖范 围来看 ,我 国企业年 金 的覆 盖率仅 为 0 . 3 6 %,9 9 %以上 的企业 没有建立企业 年金;从城镇就业人 口的 参保 率来看 , 即参加企业年金 的城镇就业人 口占城镇就业人 口的 比例 ,尽管近几年在不断提高 ,但就 目前来 说仅 有不到 5 %的城 镇就 业人 口参保 ; 现 阶段中 国企业年金无论替代率 、 覆 盖率还是 规模 等均远低于 国际水平 。 ( 二 )投资渠道不畅 ,投 资效益不佳 虽然我国企业年金 同美 国一样采用信托基金的组织形式 , 但 由 于我 国在 资本市场 、中介组织和法律制度 等方面都还不够成熟完 善, 使我 国企业年金监管更偏 向定量限制模式 , 对基金 的投 资品种 及 比例都有严格控制。我 国的企业年金从 2 0 0 4年开始正式进入资 本市场 , 为 了增加企业年金基金的灵活度, 我国 2 0 1 1 年修订 的 《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管理 试 行 办 法 》 ,扩 大 了投 资 范 围 ,增加 了投 资 品种 , 调整 了投资比例 ,但从整体上来说企业年金 的投 资限制还是过多, 投资范 围的限定过窄,需要进一步放宽对年金的投资 限制。 ( 三 )管 理 代 价 过 高 ,税 收优 惠制 度 难 落 实 在表面上看来, 我国企业年金的管理费用普遍要比国外的费用 低, 但金融机构却在此期间通过压低管理费用来吸引顾客,导致恶 性竞争 , 使得公司多为负债经营, 而且数量多规模小的企业年金格 局无法形成规模效应, 又增加 了年金的管理成本。建立企业年金制 度 ,就是希望 能够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分担 国家的养老保障责任, 然而 ,由于相关部 门对税收优惠政策没有深刻 的认识 , 也没有制定 明确具体的规 定,导致企业开展企业年金的积极性不高。 二、国外企业年金管理经验借鉴 ( 一 )美 国 4 0 1 K 计 划 4 0 1 K 计划是美 国养老保 险体系第二支柱 的主要形 式, 已成 为美 国养老保险体系最重要 的组成部分 。 它源 自美 国 1 9 7 8年《 国 内税 收法》新增 的第 4 0 1条 K 项条款 的规定 ,又称 为 “ 工 资减 持 ”计划 ,是一种 DC模式 ,即员工 自愿 参加 和 自定存入数额 , 般 为工资的 1 O %. 1 5 %,并且规定最高限额为 1 0 0 0 0美元 。雇 主在 员工缴 费之 后为员工购 买 自己公司 的股 票 。政府采用 E E T 征税模 式, 即在缴费和收益环节 免税 , 对 该年金账户获取 的红利 、 利 息、资本所 得也不征税 ,只是退休后取 出资金 时才要 征税 ,但 退休 时可 以选择不 同的退休金给付方式 , 如果不是在退休后 一次 性提取而 是按月提取的还可 以享受减税 的优 惠, 这样一来雇 员就 得到 了真 正的实惠, 这是该计划受到欢迎并得到较快发展 的重要 原 因。 雇主和雇 员每 年都可 以根据 自己实际情况对缴 费额进行调 整 , 当雇 员 离 开 公 司 时 其 账 户 可 以转 移 。 相对 于我国来 说 , 企业年金基金也是实行 DC型完全积 累方 式 ,企业 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 工工资总额的 1 / 1 2 , 企 业和职工缴 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 总额 的 1 / 6 。税 收优 惠的政策 中大部分地区在税前列支 的比例为 4 %,也没有规 定优 惠的上限,就使得高收入人员利用这项政策 为 自己谋私利 。 政府在企业年 金的各环节运行 中加 以干预不是起 到引导作用 , 对 年金没有 做到真正的兜底 。

企业年金会计准则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企业年金会计准则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企业年金会计准则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2012年03月22日09:54 来源:《财会通》2012年第02期作者:陈静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美国针对于养老金的会计处理是通过多个具体准则来规范的,其中主要包括FAS87、FAS88、FAS106、FAS110、FAS112、FAS132分别从各方面对养老金的情况作了详尽的规定。

美国对养老金会计准则比较完备、严密,需要的职业判断较少,有利于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但美国养老金会计准则内容过于分散和繁琐,在实践中,实务工作者对准则的掌握有一定难度。

而英国SSAP 24规定了企业报表上如何对养老金成本和养老金计划实行的结果进行披露。

其灵活性大,没有规定具体的保险统计估计方法,但普遍采用预计单位贷记法计算养老金成本,通过该方法计算的养老金成本相对较为稳定且有较高预见性。

但由于对养老金利益分配的期间、附加最小养老金负债、养老金计划资产的最高额限制等都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对资料披露要求不够充分使SSAP24受到了各方的批评。

《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规范到了与养老金相关的所有会计业务,内容非常全面,具有较强的可理解性,浅显易懂。

在每年的资产负债表日采用预计单位贷记法的计算养老金成本,根据养老金计算公式在取得养老金权利至不再拥有养老金权利的时间进行分配。

但可能过于富有弹性,可能会降低不同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现行企业年金会计惯例所采用的一般方法是:各准则对企业年金都是在养老金准则下进行规范的;从损益表角度出发进行会计处理;采用平滑法处理保险统计假设和资产价值以保证企业年金成本的稳定性;对其他项目采用逐步分期确认。

通过对美国、英国和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和分析,本文拟对完善我国企业年金会计准则进行探讨。

一、企业年金会计准则应由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企业年金会计准则的制定主体应由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

在制定过程中可以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理论框架,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更倾向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由于企业年金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其计量的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委托人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受益人的受益水平,因此在目前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会计信息失真比较严重的背景下,更应该侧重于企业年金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发达国家企业年金制度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企业年金制度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2、提高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率
2、提高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率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率相对较低,需要采取措施提高其覆盖率。 例如,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等方式,提高企业和员工对企业年金制度的 认识和参与度;同时,可以制定更加灵活的企业年金计划,满足不同企业和员工 的需求。
3、加强企业年金制度的投资运 营管理
3、加强企业年金制度的投资运营管理
企业年金制度的投资运营管理是关键环节之一,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例如, 可以建立更加市场化的投资运营机制,提高投资效率和收益;同时,要注重风险 控制,确保企业年金的安全和稳定收益。
4、调整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策 略
4、调整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策略
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的现状,可以调整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策略。 例如,可以适当提高企业年金的保障程度,增加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可以探索建 立更加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4、调整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策略
总之,发达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多方面的启示和建 议。我们应该在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制定出 更加完善、覆盖面广、运营管理高效的企业年金制度,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 挑战。
参考内容
摘要
摘要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自建立以来,逐渐发展成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然而,在实践中,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次演示将介绍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
谢谢观看
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发达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也面临着一些 问题。例如,一些国家养老金资产不足,难以满足未来的养老需求;还有一些国 家则出现了养老金缺口,给财政带来了巨大压力。
二、发达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比 较研究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英国为例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英国为例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英国为例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保险制度的成为各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英国作为发达国家之一,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

本文将以英国为例,探讨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其次,英国在养老保险制度中,推行了个人养老金计划。

个人养老金计划是指个人在工作期间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养老金,退休后可以得到个人养老金的津贴。

这一制度的好处是能够让个人有更多的选择权,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能力进行投资,从而增加养老金的收益。

此外,个人养老金计划还能够鼓励个人提前进行储蓄,为退休生活做好充分准备。

再次,英国在养老保险制度中,提倡了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制度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养老金计划,员工在工作期间缴纳养老金,并在退休后得到企业提供的养老金福利。

这一制度除了能够帮助员工增加养老金的收入外,还能够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英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经验和做法对中国也具有一定的启示。

首先,中国可以借鉴英国的国家养老金制度,建立起以税收为基础的养老保险制度,为所有人提供基本的养老金保障。

其次,中国可以推行个人养老金计划,让个人有更多的选择权,并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方式来增加养老金的收益。

最后,中国可以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从而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和企业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英国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这给中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中国应该借鉴和学习英国的经验,建立起公平、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保障,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发展。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现状及国外借鉴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现状及国外借鉴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现状及国外借鉴。

首先介绍了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现状,然后对比了国内外企业年金制度的差异,并分析了其原因。

随后,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四个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入手,分析了它们的具体内容和运作模式,并探讨了其对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借鉴意义。

最后,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现状,国外借鉴,操作模式,完善建议正文: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现状企业年金制度是指雇主为员工参加的退休保障计划,又称“企业退休金”。

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

1987年,我国首度出台了《企业退休金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企业的退休金缴费标准、企业应遵守的程序、以及其管理机构等内容。

1997年,国务院又颁布了《企业年金暂行办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取得了不小的进展。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35245家企业设立了年金计划,参保人数达到了2831万人。

其中,绝大多数为国有企业及外资企业。

不过,和美国、日本等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相比,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规模还比较小,覆盖面也相对较窄。

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由于我国在经济改革过程中,企业的主要目标仍然是追求经济效益,而非为员工提供福利保障。

因此,企业在设置年金计划时还存在较大的难度;二是由于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率较高,为企业年金的发展带来了一定难度;三是我国尚未完全放开企业年金的市场化发展。

例如,企业只能选择一家国家规定的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投资运营灵活度不高。

二、国内外企业年金制度的差异及原因分析企业年金制度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执行标准和范围也有所不同。

在国外,相比于我国,在企业年金制度规模、管理模式、资金来源等方面都有着一定的差异。

(一)规模由于历史和文化等原因,企业年金在发达国家所占比例相对较高。

企业年金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雇 主 依 据 国 家相 关 政 策 为雇 员 建 立 , benef it,DB),第 二 种 是 缴 费 确 定 型 多 ,阿 尔 巴尼 亚 、哥 伦 比亚 、秘 鲁 、
在雇 员退 休 后 ,向其 给 付一 定数 额 的 计 划 (defined contribution,DC),第 泰 围 、马来 西亚 等大 部 分发 展 中国家
着 严 格 的 限 制 、卅 麦 规 定 刚 内 债 权 政府 管理 的养 老体 系 ,强 制要 求社 会 借 鉴 周外成熟 经验 ,制 定专 门 的法律
养 老基 金 中 必 须 占 60% 以 上的 比 全体 成员参 与 .通过 政府 财政 筹 资支 对 企业 年金进 行规 范 ,提高 规范 企业
提 出后 ,得 到 了世 界 各 国的广 泛认 可 。 和发达 国 家 中也表现 出了一些 异 同 。 兰 、冰 岛等 大 部 分 国家 采 取 了 DB计
企 业 年 金 又 称 为 职 业 年 金 、雇 主 年 金 、
1.运行 模 式
划 和 DC计 划 的混 合 模 式 ,两 种计 戈n
而 基金 【}1的 同外 投 资 占 比不 能超 付 .公共管 理部 门负责对 其管 理 ,为 年金 相关 法律 的层 次 。可 以制定专 门
过 20% ,房地 产 和股票 占比不能 超过 老年 人提供 基本 生 活保 障 ;第 二层 次 的《企业 年金 法 》,对企业 年金 的建立 、
2.基 金 投 资 管理
1.建立三支柱养老保障体 系
完善 在其 中发挥 着重要 的作用 。
在 发 达 同 家 ,通 常 对 养 老 金 的
世 界银 行提 … l『养 老保 险体 系的
因此 ,国家立法 部 门可 以结 合我

企业年金制度国际比较与借鉴

( 2 ) 英 国 的 信 托 式 年 金计 划 。 英 国 企 业 年 金 制 度 分 为 四类 。 企 业 年 金 的运 营模 式 为信 托 型 , 保 证 年 金 基 金 的 安
全。 税 收方 面 , 缴 费 阶段 企 业 全 部 免 税 , 员工收入 的1 5 %以
预 留积 累 的基 金 投 资 没有 限制 , 直 接 保 险 资 产 由人 寿保 险 负 责 并 规 定 了 每 类 投 资 的最 高 比例 。与 其他 发 达 国家 相
覆盖面 , 监 督 被 禁止 交 易 的要 求 、 受 托人 的 职责 , 以保 护 计
部 门所有职工的5 0 %和公共部门的所有职工 。 有给付允诺 、
缴 费 允 诺 和 报 酬 转 化 三种 类 型 。 运 营模 式 为公 司 型 , 其 中
划参与者的利益 ; 其三为退休金津贴保 障公司 , 职责是为实 施待遇确定型年金计划的公 司提供保险。
待 遇确定型 、 缴费确定 型 、 混合计划和免税 的一 次性支付 属 于 高 福 利 国家 ,其 养 老 金 替 代 率 主要 依 靠 国 家 养 老 保
内免 税 。 投 资 收 益 阶段 全 部 免 税 。 退 休 领 取 阶段 需 要 征 税 , 在 给付 确 定 型 中 , 一 次 性 可 以支 付 的 最 高 金额 为 限定 工 资 的1 5 0 %, 在 缴 费确 定 性 中 为 积 累 基 金 的2 5 %, 在 规 定 数 额 内一 次 性 领 取 的养 老 金 可 以免 税 。 年 金 待 遇不 超 过 员 工 最 后 工 薪 收 入 的2 / 3 , 并 做 了 最 高 限 额 的规 定 。 英 国 企 业 年 金 的监 管 也 是 由三 个 部 门负 责 。 其 一 为 国 内税 务 署 , 职 责 是 年金管理 局 , 负 责 监 督 职 业 年金 在 法 律 框 架 下 运 行 , 确 保 职 业 年 金计 划 的 实 现 ; 其 三 为年 金 补 偿 委 员 会 , 负 责 年 金

企业年金发展的国际经验与趋势及对中国的启示

企业年金发展的国际经验与趋势及对中国的启示中国的企业年金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年金的规模偏小、运行流程还不够健全。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未来不长的时间内,随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国的企业年金将会高速增长并逐步走向规范化。

通过对国外企业年金运作模式的比较,探讨了企业年金发展的国际趋势,在此基础上剖析了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作出了分析。

标签:企业年金;经验;启示一、企业年金运作模式的国际对比(一)美国模式美国企业年金运作模式是国际上公认较为成功的例子。

美国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由三大支柱构成:基本社会保障、私营养老金计划及个人储蓄。

(见图1)图1 美国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分布图美国企业年金制度成功的经验,主要有如下几点。

1.立法保证。

美国早在1935年就通过了《社会保障法》,用以指导基本养老金的运作。

1974年通过了《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设立“退休金福利保证公司”,在联邦政府的鼓励下,私人养老计划迅速扩大开来。

完善的立法使美国企业年金的管理运营很快纳入法制化和市场化的轨道。

当前美国约有50万个私人养老金计划,共有5000多亿美元的资产。

2.大力发展企业年金。

美国政府提供充分的税收优惠,逐步缩小对基本社会保险的支出,鼓励企业或公司大力发展个人补充保险,企业年金计划得到普及。

据1996年美国劳工部的统计,全美约有75%的全职工人享受个人养老金,90%以上的大中型公司的雇员可享受雇主提供的养老金计划。

3.加大与资本市场的互动。

美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和完善使得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效率很高,同时长期、稳定的年金资本也支撑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统计,美国投资于共同基金的退休资产总额从1990年的2070亿美元迅速增长到1999年的2.498万亿美元,增长了12倍。

共同基金管理中退休基金总额的比例由1990年的5%增长到1999年的22%。

(二)瑞典模式瑞典在1994年实施了养老金改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加 拿 大 限 或 参 保 年 限 满 1 0年 : 1 9 8 7年 1月 1日联 邦 政 府 颁 布 的 法 律 将 参 保 年 限调 减 为 2年 , 且 取 消 了年 龄 的 限制 。 各省 另 有 专 门立 法 规 范 年金 归 属 的条 件 。
1 9 7 4年 以 前 . 大 多 数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都 要 求 参 保 员 工 在 本 企 业 一 直 工 作 至 退休 年 龄 , 方才有 资格获得归属权 , 1 9 7 4年 通 过 的 《 公 司 养
德国
老 金法 案》 重新规定 了年金权益 的归属权条件 , 包括 : ①参保 满 1 0 年 或参保满 3年且在本企业服务年限满 1 2年 ; ②年龄满 3 5岁 。
1 9 7 5年 生 效 的 《 社 会 保 障法 案 》 规定, 年 金计 划 的 参 保 员 工 参 保 满
英国 5年 且 年 龄 达 到 2 6岁 时 , 可 获 得 积 累 养 老 金 权 益 的归 属权 。 1 9 8 6
资料 来 源 : 根 据 4个 国家养老保 险 和企 业年 金 的相 关法律 和政 策整 理 。
2 0 。 { 3 4 人才资源开发 4 7
原 企 业 的 工 作 年 限 计 人 新 企 业 发 起
金体 系 中发 挥重要 的作用 以经济 合作 组织 成 员 国为例 . 1 / 4老人 和 1 / 3以上 的 劳 动人 口参加 了企 业 年金 制 度 .其 目 标 替 代 率 达 到 2 0 %~ 3 O % 例如在 丹 麦 和荷 兰 . 加入 企业 年金 计 划 的 雇 员 比例 为 8 0 %左 右 . 加拿 大 、 德 国、 爱尔兰 、 英 国 和美 国
益 的可 携带 性 . 即待遇 的可 携 带性 是 指流 动 的雇员 在退 休 时 .有 权 获
得 在原 有企 业年 金计 划 当 中 .相 当 于 自己离职 时 已积 累养 老金权 益精 算公 允 价值 的养 老金 二 是服 务 年
的企业 年金 计划 而免 遭 工作 年 限的 损 失 三是 积 累的养 老金 资产 可 携
等 国家 的覆盖 率都 在 4 0 %~ 5 0 % 从
企 业年 金计 划 类型 看 .包括 待 遇确 定型 计 划 ( D B) 、缴 费 确定 型计 划 ( D C) 以及 混合 型计 划 三种 。 在 发达 国家 . D B型计 划 占有 主导 地 位 。 例 如在荷 兰 .企 业年 金计 划覆 盖 的雇 员中. 9 7 . 7 %的属 于 D B型 计 划 . 只 有 2 . 3 %属 于 D C型计 划 :在 德 国 、 加 拿 大 和英 国 .属 于 D B型计 划 的 比例分别 达到 9 0 %、 8 9 %、 8 6 %, 美
服 务 年 限满 1 0年 ,对 积 累 养 老 金 权 益 可 享 有 归 属 权 。 1 9 8 6年 的
讨 对 我 国 企 业 年 金 Βιβλιοθήκη 展 的 借 鉴 启 刀
《 税收改革法案》 减 少 了服 务 年 限 , 并提供两种选择 : 一 是 参 保 员 工 服 务 年 限 满 5年 . 对 积 累养 老 金 权 益 可 获 得 1 0 0 %的 归 属 权 ; 二 是 服 务 年 限 满 3年 。 可获得 2 0 % 的归 属 权 。 以后 每 年 递 增 2 0 %, 直 至 美国 服 务 年 限满 7年 时 获 得 1 0 0 %的 归 属权 但 多 雇 主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获 得 归 属 权 的 服务 年 限 仍 为 1 O年 . 1 9 9 5年 才 调 减 为 5年 。 另 外 . 就 D C型 计 划 而 言 .参 保 员 工对 个 人 缴 费 部 分 可立 即 获 得 1 0 0 %的 归
国实 行 D B、 D C两 种 计 划 的 比例 各
为5 0 %。本 文 选取 加拿 大 、 德 国、 英 国和美 国等 四个 国家 .比较 分析 其
企 业 年 金 计划 的可 携 带 性 问 题 . 探
年 修 订 的《 社会 保 障法 案 》 把 参 保年 限调 减 为 2年 。 1 9 7 4年 的 《 雇 员 退 休 收 入保 障 法 》 规定 ,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的参 保 员 工
Y I Y U C  ̄ 一 划A N z } I E f ,  ̄l 他 山之 石 ・ 异域 传真
发 达 国 家 企 业 年 金 可 携 带 , l 生比 较 及 启 示
以加拿 大、 英 国、 德 国、 关国为例
口 史新 建
在 发 达 国 家 .企 业 年 金 在 养 老
在 三个 方 面 :一 是 已积 累养 老金 权


企 业年 金 可携 带性 的 内

企 业年 金 可携 带性 是指 企业 年 金计 划 的参 加 者在 工作 流动 时继 续 持 有或 转移 已积累 养老 金权 益 的携 带 能力 企 业年 金 的可 携带 性体 现
属 权 .对 雇 主 匹 配 缴 费 部 分 的 积 累 权 益 。可 在 参 保 3年 后 获 得 1 0 0 %的归属权 . 也 可 在 参 保 2年 后 获 得 2 0 %的归属权 . 以 后 每 年 递增 2 O %. 直 至 参 保 6年 后 获 得 1 0 0 %。
带 性 是 指 允许 提前 退 出者 提取 应
计 的养 老金 权益 .或 者 以精算 公 允 价 值为 基础 将其 转移 到不 同的企 业 年 金计 划 中
限 的可 携带 性 是指 雇员 能够 将 在
表 1 企 业 年 金 归 属 权 的 资 格 条 件 国 家 资 格 条 件
1 9 6 7年 l O月 1日联 邦 政 府 颁 布 的法 律 规 定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的 参 保 员工要获得积 累养老金权益 的归属权必 须年满 4 5岁 且 服 务 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