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机制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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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措施方案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措施方案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措施方案引言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创新,金融风险也不断增加。

金融风险的爆发可能对金融市场和经济系统带来重大负面影响。

因此,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采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提出一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方案,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人们的利益。

完善监管制度为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

具体措施包括:1. 加强监管机构的能力与职责,提高监管效能。

监管机构应具备全面的监管能力,包括数据分析、风险评估、监管措施制定等,以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

2. 建立全面的金融监管框架,包括制定监管规则、制定风险防控指南等,以确保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3. 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制裁力度,以起到威慑作用。

加强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环节。

以下是加强风险管理的措施:1.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分析、风险预警、风险评估等,确保机构内部的风险可控。

2. 加强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的研发和应用,包括风险模型、风险测量、风险控制等,提升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增加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风险管理能力。

提高金融产品创新的谨慎性金融产品创新是金融业务发展的重要动力,但也带来了新的风险。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应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金融产品审批机制,对新产品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2. 提高金融产品创新的门槛,加强对金融创新机构的准入条件,防止无序竞争和不良行为。

3. 加强对金融产品的宣传和风险提示,提高客户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健全风险应急措施即使做好了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金融风险的爆发仍然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应急措施: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的流程和责任,保证在金融风险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2. 建立金融风险应对基金,用于处理金融风险的应急支出,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中国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的政策分析

中国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的政策分析

中国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的政策分析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其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金融市场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风险,例如投机泡沫、信贷过剩、金融反腐等。

为了维护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和措施以防范金融风险。

一、监管政策的重点中国金融监管政策的重点有四个方面:1. 稳健监管稳健监管是中国金融监管政策的核心。

在过去数年中,稳健监管被提到了金融政策的重要位置。

稳健监管意味着金融监管者应该保持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不仅仅是在短期内追求利润或增长。

为此,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增加投资者门槛、加强银行监管、加强对房地产资产管理等。

这些措施旨在防止过度杠杆化和过度风险。

3. 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影子银行是指在传统银行监管之外的金融机构,如网贷平台、理财产品等。

这些机构不仅存在监管空白,而且进行的业务也不透明。

这些机构的风险可能对金融市场稳定造成威胁。

自2017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对影子银行进行了整顿,如规范网贷行业,调整信托规则等。

这些措施旨在减少市场不确定性和缩小监管漏洞。

4. 优化放贷结构过去几年,中国银行系统出现了大量债务违约和不良贷款,这给系统带来了严重的风险。

因此,金融监管机构加强了对银行的压力测试,并通过加强对银行信贷行为和流动性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来降低风险。

此外,监管机构还鼓励银行更多地向实体经济提供贷款,促进产业转型和升级。

二、监管政策的效果近年来,中国监管政策的效果显著。

在稳健监管的情况下,中国金融市场得到了适当的调整,信贷计划得到了合理的限制。

这些措施有效地控制了系统内过度杠杆化和过度风险的问题,并提高了中国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此外,对影子银行的整顿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银行理财业务和网贷行业也得到了规范和整顿,互联网金融行业得到了足够的监管,减少了暴利公司和私人信息泄露的情况。

三、结语总的来说,中国金融监管政策的重点是稳健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

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

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一、引言金融风险是经济运行中的一种重要的制约因素,它来源于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金融风险得到了进一步的放大和复杂化。

金融风险可以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法律与监管风险等多种形态。

为了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实施方案。

二、监管与管理1. 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

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同时,加强监管部门的跨部门协作,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测和监控。

2. 增强风险评估和监测能力加强对金融市场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风险。

建立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制定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加强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提高信息透明度。

3. 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对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严格监管和惩治金融违法行为。

完善公司治理,并加强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加强合规审慎监管,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三、风险管理与控制1. 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机构要建立和健全适应自身业务特点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风险能够被有效识别、评估、控制和管理。

要加强风险的全面覆盖和集中监控,引入合适的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手段,提高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金融机构要制定科学的风险防控策略和措施,包括加强内部控制、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等。

要加强对金融产品的准入和审查,确保产品的风险可控。

同时,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3. 加强流动性管理流动性风险是金融机构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

金融机构要建立科学的流动性管理框架,确保流动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

要增加流动性的缓冲储备,建立流动性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流动性管理规定。

四、风险分散与投资策略1. 加强风险分散投资金融机构要通过加强资产配置和分散化投资,降低金融风险。

防范金融风险的方法和措施

防范金融风险的方法和措施

防范金融风险的方法和措施金融风险是指金融市场及相关机构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安全,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方法和措施。

一、加强监管和监督1.建立健全金融市场监管机构,加强市场的监控和调控,防范市场风险。

2.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对其业务和风险管理进行全面审查和监督,确保其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3.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1.建立科学、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对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和监督等环节。

2.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加强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风险控制和监控。

三、加强风险意识和培训1.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教育,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2.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内部培训,培养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

3.建立风险管理相关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管理工作。

四、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1.加强跨国金融监管合作,分享经验和信息,共同应对全球金融风险。

2.建立金融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跨机构、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交流,提高风险识别和应对的效果。

五、保障金融市场的公平公正1.加大对不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

2.建立完善的市场规则和法律制度,加强对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罚。

3.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合规性监管,防范虚假宣传和误导投资者。

六、加强危机应对和风险救助1.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危机管理体系,加强对金融危机的应对能力。

2.建立金融风险救助机制,对遭受重大风险冲击的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稳定金融市场。

总之,防范金融风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各级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及投资者都应加强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和监督,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精选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精选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精选[引言]近年来,金融风险不断升温,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不断采取措施,制定实施方案,以提高监管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

本文将就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实施方案进行精选描述,以期为金融管理者和决策者提供一些建议和借鉴。

第一章预防金融风险一、加强金融监管体系建设(一)健全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金融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金融监管的法定地位。

(二)增强监管机构的能力。

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提高监管机构的水平和能力,在监管工作中采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三)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监管干预和处理。

二、加强金融风险管理与控制(一)建立风险管理制度。

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将风险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全过程,明确风险管理的责任和流程。

(二)强化风险分类和评估。

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别和等级,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收入等进行分类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

(三)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

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实行内部审查和内部审计,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

(四)规范金融衍生品市场。

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规则和制度,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防范市场风险的传染。

三、加强金融风险识别和预警(一)建立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

完善风险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制定风险预警的标准和方法,做好风险的日常监测和评估工作。

(二)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

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及时获取市场动态和风险信息,提高金融风险的识别和预警能力。

(三)完善金融风险评估工具。

研发和应用各种金融风险评估工具,如压力测试、敏感性分析等,提高金融风险的识别和定量化的水平。

第二章化解金融风险一、加大金融风险处置力度(一)健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行业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金融行业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金融行业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金融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稳定的发展对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创新,金融风险也不可避免地增加。

为了及时发现、评估和应对各类金融风险,金融行业建立了金融风险预警机制,以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运行。

一、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意义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对于金融行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风险,提前做好风险应对措施。

其次,金融风险预警机制能够监测和预警系统性风险,及时发现和应对全球和国内金融市场的震荡和冲击。

再次,通过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监管机构可以有效监管市场,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指导,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二、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实施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需要多方参与和合作。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介绍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实施过程。

1. 数据采集和分析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收集与金融风险相关的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

这些数据可以包括金融市场的交易数据、金融机构的财务数据、宏观经济数据等。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综合分析,可以得到对金融风险的预警信号。

2. 预警指标的设定基于对数据的分析,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预警指标体系。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统计分析和经验总结得到,并需要与金融风险的特征和规律相匹配。

比如,对于信用风险,可以设定一系列关于贷款违约率、不良资产比例等指标作为预警指标,以反映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水平。

3. 预警信号的发布和传递当预警指标触发时,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需要及时发布相应的预警信号,并确保信号能够传递给相关的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

这可以通过公告、通知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和网络平台进行传递。

预警信号的及时发布和传递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金融风险的损失。

4. 风险管理和应对措施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最终目的是通过风险管理和应对措施来应对金融风险。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方案一、引言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损害的潜在可能性,通常是由于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金融产品的不完善、金融机构运营的失误等因素引起的。

金融风险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会对金融机构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对整个金融系统和经济体遭受不同程度的冲击。

因此,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本文旨在论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实施方案,具体分为五个部分。

首先,对金融风险的分类进行详细介绍;其次,分析金融风险的原因和特点;再次,探讨防范金融风险的方法和措施;然后,阐述化解金融风险的策略和措施;最后,对实施方案进行总结和展望。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保护金融机构和个人的利益,同时实现金融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金融风险分类金融风险可以根据发生的主体和影响的范围进行分类。

按照主体,金融风险可以分为机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按照范围,金融风险可以分为个体风险、系统风险和宏观经济风险。

1. 机构风险:机构风险主要指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包括管理风险、运营风险、道德风险等。

这些风险来源于金融机构内部的不稳定因素,如管理者的能力、机构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

2.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市场波动性引起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股票风险等。

这些风险主要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外部经济环境和政策导致的价格变动带来的。

3.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和个人无法按时履约引起的风险,包括违约、拖欠等。

这些风险主要来源于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品价值等因素。

4.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金融交易中的错误或失误所导致的风险,包括操作失误、技术故障、违规操作等。

这些风险主要源于金融操作的不规范或失误。

5. 个体风险:个体风险是指金融机构或个人独立面临的风险,主要针对特定金融机构或个人。

6. 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指整个金融系统面临的风险,主要源于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连接和相互依存。

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与机制

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与机制

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与机制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开放,金融风险眼下也日益复杂和多元化,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

金融风险的发生,不仅会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还会对整个社会经济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因此,建设和完善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与机制,已成为金融发展的必经之路。

一、建立与完善金融风险监管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与机制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干练的金融监管体系。

这个监管体系的核心在于建立有效的行业机构和监管网,包括整个金融市场的规范和标准。

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应当结合自身业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流程和方法,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强风险识别和评估,强化内部监督和合规,从源头上杜绝风险隐患的形成,防止风险的传导扩散。

同时,放宽金融市场和产品的准入,完善市场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防止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也是建立有效监管体系的重点之一。

应该加强对金融市场的规范,通过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等手段,对市场的基本规则和运行规律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避免金融市场乱象和高风险行业的滋生,协调监管部门间的工作,并建立稳定、透明和高效的监管机制。

二、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金融机构是市场与监管之间的重要媒介,是风险防范的最后一道防线。

它的健康运行和稳定发展是整个金融体系的基础。

因此,金融机构应当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精细化控制市场风险。

其中,合理、有效地设置风险管理和控制组织,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必须重视的方面。

首先,要通过人才引进、专业化培训等方式加强风险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其次,建立、完善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模型和工具,提升风险管理的智能化和科技化水平;另外,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全面的风险信息系统,实现风险信息的分析和掌握,为制定策略和决策提供科学的支撑。

三、强化风险警示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完善的风险警示和应急处理机制是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环节。

风险警示是指在风险的不断积累和升级的情况下,及时发现和掌握潜在的风险,做好相应的风险评估,并提前制定出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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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立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机制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运行的质量与效益直接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当前,金融风险问题是我国金融业乃至整个经济生活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当前经济工作中一件十分迫切而艰巨的任务。

一、金融风险的特点1.我国的金融风险是过渡时期特殊的制度性金融风险从一般意义上来讲,金融风险来源于社会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等不可控因素,它的存在具有必然性,根源于:产权的排他性、社会分工、预期的不确定性、信息非对称性、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和机会主义倾向等。

社会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相对于人类的有限理性是一种不可控因素,这一点决定了金融风险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即只要有金融业务活动存在,金融风险总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存在,百分之百的无风险的金融业务在现实金融生活中是不可能存在的。

当前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金融风险,它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的制度性金融风险。

当前的金融风险虽然不是直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造成的,但主要的金融风险形式如不良贷款比例高、超负荷经营以及债券不能兑付风险等很大程度上都是政府、企业和银行延续旧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的产物,是旧体制下金融抑制所产生的风险的延迟和推后暴露。

这是改革进程中所必须经历和克服的困难阶段,作为一种改革的代价,当前的制度性金融风险的产生具有其历史必然性。

当前金融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风险重点主要表现在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焦点主要表现在社会非法金融活动。

2.我国的金融风险在某种程度上是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向金融领域的转移当前国民经济运行还处于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接转的过渡时期,要实现“两个根本转变”还需要一段漫长的时期。

经济结构的调整无法一步到位,要经历一个较长的阵痛时期。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不是不经历一个先破后立的过程,各种经济关系特别是产权关系还没有理顺,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矛盾还十分突出,经济运行质量还很低。

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还没有走出困境,经营效益普遍较差,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高达 80%以上,而企业的负债又有80%以上是来源于银行贷款。

企业的亏损直接形成了银行的呆坏帐。

因此,企业要走出困境唯有进一步深化改革,部分企业不得不走兼并破产之路,而兼并破产将不可避免地导致银行债权的损失。

部分企业走上合资、分立的转制之路,其结果也是悬空了相应的银行债务。

某些企业极力借转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使金融资产受到严重损失,加剧了地区金融风险。

另外,前几年经济过热,企业盲目发行债券,现到期不能兑付,成为当前突出的风险点,这也是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向金融领域的转移。

3.人为因素导致金融风险加剧我国当前的金融风险主要是由于市场管理和运作不规范,金融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内在因素形成的,应该说当前金融风险主要是各种人为因素的结果。

在过渡时期,由于新旧体制的摩擦产生了某种暂时无序状态,如金融监管存在较多漏洞;某些人可以冒险违背游戏规则获得成功而不受惩罚;正当合法经营不是社会时尚等等,在这种无序状态下,人类的机会主义倾向得到某种鼓励,导致投机、冒险、违规、期诈等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的行为盛行。

表现在金融风险上,就是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有意识地违法经营相当普遍,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屡有发生。

二、金融风险的成因1.指导思想上的错位(1追求规模扩张的粗放经营,结果是事与愿违,资产质量越来越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机构总数和金融资产规模成倍增长,高速发展。

但与此同时,相当一部分金融机构在资本金、管理水平、制度建设等方面不完善、不配套的情况下,盲目追求资产扩张,偏重数量,忽视质量,结果在速度与规模增长的同时,质量与效益却在下降,形成了明显的反差。

并且这种反差在一定程度上被表面的繁荣所掩盖,导致了认识上的模糊和风险自我约束机制的软化。

(2风险意识有所强化后,面临某些经营指导思想上的矛盾。

在当前体制还远没有理顺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者的矛盾心态突出体现在“规范”与“效益”的矛盾上,如对商业银行来说,在贷款发放的指导思想上,银行一方面要对贷款从严掌握,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能贷款;另一方面又要开拓业务,发展客户,没有贷款就难以吸收到存款,就不能产生效益。

银行一方面要严贷,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贷。

2.产权关系不明晰,边界模糊,导致社会信用观念落后于经济的发展水平,金融债权被悬空在当前的产权格局下,经济结构中占主体地位的银行和企业仍然属于国家同一公有产权主体,实质上是金融产权“人格”虚置,主体缺位,不存在真正的金融交易,进而无金融风险承担者。

同一公有产权主体,使责权利关系不能从制度根源上得到明确,表面上的独立经济主体实质上是国家唯一产权主体中的一分子。

产权的抽象化,反映在经济行为上,就是社会信用观念的严重滞后,社会信用观念与经济的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两者形成强烈的反差,导致金融债权被悬空,金融危机与信用危机相伴而生。

3.法制建设跟不上经济金融形势发展法制作为市场游戏规划,其基本内容包括法规、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两个方面。

当前,形成金融风险的法制因素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部分法规出现缺位。

如当前亟需规范的信托业和证券业,一直没有出台《信托投资法》和《证券法》,而相关各类经济主体纷纷登场,由于缺少相应的“游戏”规则,势必出现金融秩序混乱,引发金融风险。

(2法规、制度的执行不能同步到位,执法不严的现象没有得到改观。

表现在金融风险方面:一是相当多的金融机构可以对各种帐目、报表随意调整、任意篡改,有的甚至完全造假帐,帐目、报表被“修改”得面目皆非,根本无任何真实性可言。

这样,不但中央银行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而且其自身的监督机制也完全不能发挥作用,掩盖了其巨大的金融风险。

二是人民银行面对众多的违规经营金融机构,无法做到全部依法查处(否则相当多的金融机构将被罚得“倾家荡产” ,在实际操作上变成了“鞭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这样,形成了一种“法不责众”的局面,这又反过来导致了金融机构的继续违规经营,导致金融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三是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有法不依,知法违法,人为地造成了风险的形成和恶化。

4.有关主管部门的不当干预当前,经济转型时期的某些政府经济行为不仅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而且导致了金融业的大量风险的形成。

据调查,在形成债券不能兑付风险中,主管部门的不当干预是一个重要因素。

这些地方政府指定的项目一般都没有资本金,即没有启动资金,全靠发债资金和一部分贷款,这样,到期无法偿债便势在必然。

三、金融风险的防范1.树立《公司法》在规制国有专业银行方面的应有权威,运用《公司法》及其配套法规改组每个国有专业银行,把每一个国有专业银行纳入《公司法》的调查轨道现在有一种误解:似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只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事,与国有专业银行有些不搭界。

其实,不仅普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专业银行自身也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专业银行自身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何以帮助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公司改制? 现代企业制度是从根本上夯实国有专业银行风险抵御能力的必要条件和前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内在要求,也与国际惯例接轨。

国有专业银行公司制改革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形式,保留国家作为商业银行单一股东的法律地位;也可以采取多元股东的公司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本则不分为等额的股份。

而且,股份有限公司又可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

为降低国家作为公司单一股东的投资风险,减少在选择和监督国家股权代理机构和人员方面所面临的多层环节、多层代理成本(包括腐败现象,建议限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适用范围。

除确有必要采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形式、以维持国家的重大利益外,国有专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原则上都要改建成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2.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全面推行强制担保贷款制度是保障商业银行实现债权、维护资金融通安全性的重要法律机制要消除商业银行的金融隐患、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扭转当前一些地方“银行受气、借款人神气”的不正常现象,担保制度的运用大有可为。

虽然许多商业银行开始自觉地在借贷活动中设定担保,但仍有不少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专业银行大量发放信用贷款。

而信用贷款本身就潜伏着借款人的违约风险。

造成信用贷款居高不下的原因很多,如专业银行之间引入竞争机制后,有的国有专业银行为放宽自己的贷款条件,故意不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有的信贷业务人员由于拿了回扣,不好意思拉下脸来要求贷款担保;有的国有专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管理人员为了突击完成发放贷款的任务指标,也不愿要求贷款担保;在其他一些单位与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干预下,有的国有专业银行也只好发放信用贷款。

其实,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

这两部法律都允许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设定担保,但都不要求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一定实行担保制度。

换言之,商业银行没有刚性的法律义务实行担保制度。

3.及早改变目前过分依赖于商业银行的危险局面,依法鼓励发展直接资本市场并以间接融资为主体企业开展投资和贸易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仍然是银行,我国城乡居民的银行储蓄总金额已高达5万亿元,可见企业和百姓对银行的严重依赖程度。

但是,银行目前的不良信贷资产日益增多,其中国有企业为债务人的违约情形最为严重。

在短期内,难以期望所有国有大中型企业都能实现扭亏增盈,如期清偿银行债务;至于无数亏损的国有小企业何时能够清偿银行债务,也是一个未知数。

为了降低银行违约的消极影响、稳定社会秩序,有人主张在银行资产不足以满足全体债权人要求的情况下,居民储户优于企业储户受偿。

过分强调商业银行的作用,不仅不会防范金融风险,反而会制造和诱发金融风险。

因为,储户是商业银行的债权人,商业银行又是企业的债权人。

一旦债务人企业违约,银行债权无法收回,就无法满足储户的债权,从而出现大规模的双重违约和金融三角债,金融危机一触即发。

这是储户债权人一银行债务人(银行债权人一企业债务人债权关系链条本身难以克服的弱点。

相比之下,直接融资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则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所有权关系、股东权关系或代理关系。

在私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投资者直接运用自己的资金从事营业行为,在直接取得盈利的同时,直接承担第三人违约的不利后果。

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与公司的财产和债务互相独立,公司既不能向股东返还出资,也不能承诺向股东支付约定的利息。

在投资基金中,经营者是投资者的代理人,投资者也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自担风险。

可见,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与债务人之间,没有银行的介入,这无疑分散了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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