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学作业
体育法学案例分析100例

体育法学案例分析100例引言体育法学是研究体育运动领域中的法律问题的学科,随着体育运动的普及和商业化,体育领域的法律案例逐渐增多。
本文将对100个体育法学案例进行分析,旨在探讨体育运动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
1. 运动员合同纠纷案例•案例1:某公司与一位著名足球运动员签订合同,但合同期满后运动员表示不再履行合同。
公司起诉要求运动员赔偿损失。
•案例2:一位篮球运动员在签订合同后,发现球队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运动员起诉球队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案例3:一位田径运动员由于酒驾造成事故,导致合同违约。
赞助商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运动员赔偿损失。
2. 赛事组织与管理案例•案例4:某马拉松赛事组织方因为赛事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多名选手在比赛中受伤。
选手起诉赛事组织方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案例5:某足球俱乐部与球迷发生冲突,导致比赛中断。
足球协会对俱乐部做出处罚决定,禁止其参加下一赛季的比赛。
•案例6:一项乒乓球国际比赛因为承办方的纵容药物作弊行为被取消,对承办方做出处罚决定,并追究法律责任。
3. 防止兴奋剂使用案例•案例7:某运动员在比赛前被检测出使用兴奋剂,赛事组织方取消其比赛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8:一名游泳选手使用兴奋剂获得优异成绩,但随后被发现并受到处罚。
•案例9:某健身中心涉嫌销售兴奋剂,被当地执法部门查封并追究法律责任。
4. 球迷暴力行为案例•案例10:某足球比赛中,球迷之间发生冲突,导致多人受伤。
警方介入并对涉事球迷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案例11:某篮球比赛中,球迷向场内投掷杂物,破坏比赛秩序。
比赛暂停并对球迷进行处罚。
•案例12:某棒球比赛中,球迷非法进入场内,打击球员导致比赛中断。
球迷被球场保安人员制止并交由警方处理。
……(案例13-100类似)结论通过对上述100个体育法学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体育运动领域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广泛,包括合同纠纷、赛事管理、兴奋剂使用、球迷暴力行为等方面。
体育法学新题库

体育法学题库一、填空题1、体育法学是一门研究体育法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2、法律关系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在于它是根据法律规范所结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体育法律关系由体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体育法律关系的客体、体育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4、我国体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广泛性。
5、体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在体育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国家。
6、自然人作为体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参与法律关系,必须具有体育权利能力和体育行为能力。
7、体育权利能力是体育法律规范赋予自然人享有体育权利、承担体育义务的资格。
8、体育行为能力是指其通过自己的行为能够参与体育活动,取得体育权利、承担体育义务的能力。
9、体育权利能力是前提、是基础,只有享有权利能力才可能实现体育行为能力。
10、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11、一般情况下国家主要是由代表国家的体育行政机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12、体育法律关系是指体育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人们在进行体育运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3、体育法律关系是建立在体育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是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4、体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体育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15、体育法律关系是建立在体育社会关系的基础之上,离开体育社会活动,就不存在体育法律关系。
16、体育权利是体育人权的一种法律化,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17、体育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既受到体育法律规范的,同时也受到其他基本法律的规范。
18、体育权利和体育义务作为体育法律关系内容的要素共处于体育法律关系的统一体中。
19、只有当体育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时,才会引起具体体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20、体育法律事实按照是否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可分为体育法律事件和体育法律行为两大类。
21、体育法律行为是以体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自觉意志做出的,能够引起体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
体育法律专业试题题库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下列属于高危性体育项目的有: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体育经营者书面告知体育主管部门时,应当一 并提供以下材料 在体育经营活动中从事( )等工作的从业人 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
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申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非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批的体育竞赛,不 得冠以( )等字样。 参加体育竞赛的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必须 遵守国家对体育竞赛的有关规定,遵守体育道 德,严禁( )。
类试题
)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予以扶持。
少数民族地区、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和财政预算。
建设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国家鼓励(
类试题
育设施。
)等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体 企业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规划内容应包括(
宣扬封建迷信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体育局专业法律法规 类试题
丁野体育法规作业

体育法规作业姓名:丁野专业:体育教育班级:体教1001 学号:2010003406中国体育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大学体育的社会责任摘要:在党中央提出的由体育大国迈向体育强国的战略方针指引下,总结我国体育发展面临的诸如青少年体质下降、竞技体育与社会体育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通过对各项法规的解读和现实分析指明了大学体育促进竞技体育和社会体育发展的责任,从而进一步从硬件改善、经验积累、人才优势及科研能力增强等方面阐明了大学体育履行其社会责任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关键词:中国体育发展大学体育社会责任前言:2008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讲话中指出:“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
”进而提出“我们要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
从体育大国到体育强国,对中国体育发展来说,不仅是量的增长,更是质的飞跃。
要实现这一飞跃,整个体育工作全面而深入地进一步改革势在必行。
体育是涉及到全社会的事业,实现变体育大国为体育强国的目标也需要全社会,尤其是教育系统的参与。
高等学校是我国教育系统的排头兵,拥有强大的人力、物力,特别是科技资源。
在这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大学体育如何确定自己在中国社会及中国体育整体发展中的位置,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再者,改革体育发展方式是适应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改革体育发展方式是社会转型提出的必然要求;改革体育发展方式是后奥运时代中国迈向“体育强国”的必然要求;适应了世界体育发展现状与趋势.1 我国体育发展面临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体育工作在“一法两纲”,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的指导下,取得了巨大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作业
一、填空:
1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才。
2第三十三条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
3第三十四条体育竞赛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
体育竞赛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4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第五十二条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6第五十三条在体育活动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问答题:
什么是体育道德?体育道德有哪些?
答:体育道德是体育运动中各种社会角色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有公平竞争,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尊重裁判,尊重对方与同伴协作。
,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力争胜利等良好的体育道德和体育精神。
体育法规习题

体育法规复习平时要大家做记号的地方1、体育法的概念P.3广义的体育法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体育领域的社会关系的规性文件。
(所有的体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狭义的体育法是指一个国家体育法律体系中最高层次的规性文件,即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具有较高权威性和广泛适应性的体育法规。
2、体育法产生的三个阶段P.14现代一些国家的体育法的名称(1)体育运动中的习惯性规阶段(2)体育运动中的章程规则阶段(3)体育法律形成阶段3、现代一些国家的体育法的名称《日本体育运动振兴法》《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国发展体育运动法》《法国发展体育运动法》《西班牙新体育法》4、我国体育立法的历史 P.22-23 《奏定学堂章程》、《中小学课程纲要》、《国民体育法》1、1903年之纲、百熙、荣庆合拟《钦定学堂章程》,体操为必修课。
2、民国时期:1924年公布《课程纲要》(废除兵式体操,:“体操科”—“体育课”。
3、国民党统治时期:1929年4月16日公布《国民体育法》。
5、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的几部比较重要的体育法 P.26-27 《中华人民国体育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兴奋剂条例》6、体育法学的研究对象。
7、体育法学的研究方法 P.311、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的方法。
2、分析、比较的方法。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4、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8、政策的概念,政策与法律的区别 P.34-35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目标任务而确定的行动指导原则与准则。
区别:1.从制定的主体和程序来看:政策是党和各级政府依照其职权制定的。
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
2、从表现形式来看:政策其容比较概括,很少用具体的条文规来表述。
法律通常采用制定法的形式,有法典式的,也有单行法规形式。
3、从调整和适用围来看:政策比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更广泛,政策可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发挥作用。
体育法律事务考核试卷

B.奖金
C.代言费
D.补贴
7.以下哪项行为可能导致体育组织被追究刑事责任?()
A.违反体育竞赛规则
B.未按规定进行兴奋剂检查
C.拖欠运动员工资
D.泄露比赛信息
8.以下哪个法律文件规定了体育赞助的相关法律问题?()
A.《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9.体育仲裁机构
10.体育规则
四、判断题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五、主观题(参考)
1.体育合同的特征包括明确的法律主体、合同标的的无形性、合同义务的具体性等。在体育活动中,体育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规范行为的基础,如运动员聘用合同、赞助合同等。
7.在体育法律事务中,体育仲裁的裁决具有终局性,当事人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8.体育法律事务中,侵犯运动员的隐私权是指未经运动员同意,公开其个人信息。()
9.体育法律事务中,体育彩票的收入可以用于体育组织管理费用的支出。()
10.体育法律事务中,体育广告无需遵守广告法的规定。()
五、主观题(本题共4小题,每题10分,共40分)
D.《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9.在体育法律事务中,以下哪个概念指的是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得的荣誉和成绩?()
A.成绩
B.奖牌
C.荣誉权
D.名誉权
10.以下哪个组织负责制定和实施我国反兴奋剂政策?()
A.国家体育总局
B.中国反兴奋剂中心
C.中国奥委会
D.各级体育协会
11.以下哪个法律文件规定了体育彩票的相关法律问题?()
体育法律环境优化考核试卷

B.运动员必须购买体育保险
C.体育保险可以涵盖运动员意外伤害
D.体育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赛事取消
18.以下哪个部门负责组织我国体育法律的立法工作?()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家体育总局
C.司法部
D.教育部
19.关于体育法律中体育彩票的规定,以下哪项是正确的?()
A.体育彩票收入全部归体育组织所有
4. √
5. √
6. ×
7. ×
8. √
9. ×
10. ×
五、主观题(参考)
1.公平竞争的保障:体育法律通过规定运动员资格审查、反兴奋剂、裁判员公正执法等措施,保障竞赛公平。例如,对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进行严厉处罚,确保比赛公正。
2.运动员权益保护:体育法律通过合同法、劳动法等规定保护运动员权益。难点在于落实和监管,解决途径为加强体育组织内部监管和第三方仲裁机构的作用。
2.体育法律只调整体育竞赛活动中的关系。()
3.体育法律关系中,运动员和体育组织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4.体育法律禁止一切形式的兴奋剂使用。()
5.体育法律允许体育组织在必要时暂停或终止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6.体育法律中,所有体育赛事的门票收入都免征增值税。()
7.体育法律纠纷只能通过体育组织内部调解解决。()
D.《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体育法律中关于体育设施建设的规定,以下哪项是正确的?()
A.体育设施建设无需考虑环境保护
B.体育设施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C.体育设施建设可以占用耕地
D.体育设施建设无需进行安全评估
13.关于体育法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以下哪项是错误的?()
A.体育组织有权保护自己的商标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体育法学作业
体育学院运动训练
案例
2000年3月太阳神俱乐部向中国足协提交了不服裁判的正式申诉,对象是上轮当值主裁龚建平。
2001年9月15日在中远1:0赢了绿城的比赛中,绿城第8分钟在一次反击中由谭恩德打入一球,但被判越位在先。
第14分钟,中远队的沈晗突入禁区,主裁判龚建平判罚点球,引起绿城队员强烈不满,并罢赛3分钟。
2001年12月一位“还有良知的裁判”给浙江方面写了一封匿名信,信的名字叫《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白》。
后来有人推测,写信的就是龚建平。
2002年1月15日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布了所谓的“打假扫黑”的涉嫌黑哨的8人名单,其中龚建平“黑名单”上有名。
2002年3月5日,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初步圈定了59人甲级联赛裁判名单,其中龚建平名落孙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典所规定的贿赂犯罪,从犯罪主体讲有两类,:一是刑法第385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二是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
我国体育法第31条第3款规定: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
对足球运动而言,这里的“全国性协会”就是指中国足协。
因此,在对足球比赛的管理上,中国足协享有法定的管理权限,其行使职权为应当属于执行国家公务。
同样,足协指派特定人员担任比赛裁判的行为正是足协行使其职权的表现,而裁判在赛场上执行职务的行为当然属于从事公务的行为。
案情过程
2002年12月19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对龚建平提起公诉,起诉的罪名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宣武区人民法院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对龚建平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1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当庭宣告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10年。
龚建平及其家属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服,于2003年2月11日正式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
2003年3月28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10年的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