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手册
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

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安全管理是企业组织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组织内外的各种安全风险和威胁,因此员工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
以下是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的一些必要内容:安全意识1.个人安全意识培养–意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实践安全第一的原则–主动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2.公司安全文化–遵守公司安全政策和规定–参与相关培训和演练活动–主动上报安全事故和问题物理安全1.办公室安全–保证公司门禁制度的执行–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和公司资产–遵守办公室消防和电气安全规定2.数据安全–妥善处理个人密码和机密信息–定期备份数据和信息–遵守公司的数据管理策略网络安全1.电子邮件安全–谨慎打开陌生邮件和附件–避免点击不明链接–发送机密信息时采用加密方式2.网络防护–定期更新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设置复杂密码并定期更改–避免使用公共Wi-Fi处理公司敏感信息应急处理1.安全事件响应–快速判断安全事件的严重性–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做好事件报告和记录2.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查演练效果并持续改进–培养团队的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合规要求1.法律法规–了解和遵守相关安全管理法规–定期评估公司的合规性–配合监管部门的审计和检查工作2.行业标准–掌握行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标准–及时调整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以上是关于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的一些基本内容,希望员工能够根据自身在公司的岗位和职责,进一步学习和应用安全管理知识,共同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一、问: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问:如果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扑救时你认为应该站在什么位置最好?
答:火源上风阵地。
三、问:消防工作贯彻的方针是:答: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四、问: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答:300人。
五、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经常性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首先应当怎么办?
答:立即上报。
六、问: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遭遇危险时,可以做什么?答:停止工作,紧急避险。
七、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号令将其他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分为三级,有哪三级?答:一是厂(矿)级,二是车间(工段、区、队)级,三是班组级。
八、问: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从业人员而言,是权利还是义务?
答:义务。
九、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什么方式管理和掌控重大危险源进行?
答:登记、建档。
十、“三违”指的是哪三个方面的安全违法行为?
答: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十一、问: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并要求做到“四个不得”。
请问“四个不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不得迟报、不得漏报、不得谎报、不得瞒报。
十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十三、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十四、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答:1、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2、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4、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应知应会手册2023

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的决策者和领导者,其在企业安全方面的责任重大。
为了帮助企业主要负责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技能,特编写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应知应会手册》。
一、企业安全责任意识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严谨的安全意识,把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 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参与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
3. 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确保落实到位,追究责任。
二、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1.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全面、科学地评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2. 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3.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生产设备、场所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做好设备维护保养。
3.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1. 建立健全企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 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应对能力。
3. 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交流,做好突发事件的联动处置。
五、安全知识培训1. 组织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2. 向员工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3. 鼓励员工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和培训,树立安全意识。
六、安全督导与考核1. 建立安全督导机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 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加强对违反安全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处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安全信息报送与宣传1. 做好企业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报工作,定期向相关部门进行安全信息报送。
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手册

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手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手册一、安全生产意识1. 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 了解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掌握自身安全生产责任,严禁擅自改变操作工艺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1. 了解与自身工作相关的基本安全常识,包括防火防爆、防电击、防毒防尘等。
2. 熟悉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3. 学习和了解事故报警呼救的程序和方式。
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1. 检查和保养工作区域的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2. 确保工作环境的整洁有序,以防止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造成安全隐患。
3. 严禁私自使用不合格的工具和设备,确保工作设备的安全性。
4. 合理配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 加强化学品、危险品等的存储和使用管理,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四、安全生产应急处置1. 掌握逃生和自救的方法和途径,并定期参加安全逃生演练。
2. 学习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能正确处理工伤事故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
3. 了解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流程和要求,能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团队与合作1. 积极参与安全会议,主动提出自己的安全建议及改进建议。
2. 加强和同事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共同维护团队工作的安全。
3. 遇到安全问题及时与上级或专业人员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六、自我保护与成长1. 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与培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与素质。
2. 持续改进自身安全操作和技能,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七、人员考评和奖惩制度1. 部门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将列入个人考核指标。
2. 对安全工作贡献突出的员工进行嘉奖和表彰,对安全责任不明、行为违规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
八、文明生产秩序1. 自觉遵守工作的时间、纪律和规定,保持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2. 珍惜和爱护工作环境以及企业的公共设施和财产。
3. 维护企业安全生产形象,杜绝违规操作和安全隐患的出现。
安全管理应知应会范本

安全管理应知应会范本安全管理知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必须要了解和掌握的重要内容。
它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安全,包括环境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等。
以下是一份关于安全管理应知应会范本,供大家参考。
第一部分:环境安全1.了解并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了解国家、地方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履行自己的环境保护义务。
2.节约用水用电。
在日常生活中,要尽可能地减少用水用电的浪费,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
3.正确分类垃圾。
垃圾分类是环保的基本要求之一,要将垃圾分类投放,做到干湿垃圾分开。
4.保护野生动植物。
保护野生动植物不仅是人类的责任,也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尊重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不捕杀和滥猎野生动物。
5.加强环境安全意识。
加强环境安全教育,提高环境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二部分:食品安全1.购买食品注意标签。
在购买食品时,要仔细阅读食品标签的信息,了解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情况。
2.保持食品清洁卫生。
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保持食品的清洁和卫生,避免食品污染。
3.注意食品储存方式。
不同的食品需要采取不同的储存方式,要按照食品的特点正确储存和保存食品,确保食品的安全。
4.食品烹饪要透彻。
在烹饪食品时,要确保食品彻底煮熟,避免食品中的细菌和病原体对身体的危害。
5.关注食品安全新闻。
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相关的新闻和信息,了解最新的食品安全知识,切实保护自己的饮食安全。
第三部分:交通安全1.遵守交通规则。
在驾驶车辆或者行人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交通信号,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不酒驾、毒驾。
绝对不能酒后驾车或者在服用药物后驾车,这将严重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3.维护车辆安全。
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的安全状况,包括制动系统、轮胎状况等,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4.加强行车安全教育。
提高驾驶员和乘车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行车安全教育,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5.公共交通安全。
办公室安全应知应会知识

办公室安全应知应会知识一、办公室安全常识1. 办公室消防安全(1)熟悉消防设施:每个办公室都应该配备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员工需要了解这些设施的使用方法和位置。
(2)预防火灾:注意不要在办公室内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如蜡烛、鞭炮等。
(3)定期检查消防设备:消防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保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
2. 办公室电器安全(1)正确使用插座:不要在一个插座上插入过多的电器,以免导致过载或短路。
(2)定期检查电器:办公室内的电器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如插头、插座、电线等,确保电器的正常使用。
(3)避免使用老化电器:老化的电器容易出现故障,员工应该避免使用老化的电器。
3. 办公室人员安全(1)遵守办公室规定:遵守办公室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不私自更改或忽略规定。
(2)防止跌倒摔伤:办公室内避免摆放杂物,保持地面清洁和干燥,以避免员工跌倒摔伤。
二、应急逃生知识1. 办公室逃生演练办公室管理部门应该定期组织逃生演练,让员工了解逃生的路径和方法,提供紧急情况下的有效救援。
2. 应急逃生设施(1)了解避难场所: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员工需要知道离自己最近的避难场所。
(2)熟悉疏散通道:了解办公室的疏散通道和逃生出口的位置,避免在紧急情况中陷入困境。
(3)避开疏散通道:在发生火灾或其它紧急情况时,不要上电梯,应沿着疏散通道迅速逃离。
三、办公室安全管理1. 安全检查办公室管理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办公室的安全环境。
2. 安全培训办公室的安全意识是每个员工必须具备的,因此管理部门应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
3. 安全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安全宣传板等形式,提醒员工注意办公室安全,以避免发生事故。
四、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确保办公室内的安全。
2. 安全责任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从领导到员工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班组安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

班组安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在工作中,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对于每一个班组来说,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不仅能保护自己,还能保障同事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班组安全应知应会知识。
一、安全意识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
安全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态度。
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明白每一个操作都可能存在安全风险,不能心存侥幸。
在工作中,要保持专注,不被外界干扰。
比如,不要在工作时玩手机、聊天或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免分散注意力,导致事故发生。
同时,要有团队合作的精神。
发现同事存在不安全的行为或者状况,要及时提醒和帮助,共同维护班组的安全。
二、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保障自身安全的重要措施。
安全帽:能有效保护头部免受坠落物、撞击等伤害。
佩戴时要调整好帽带,确保帽子牢固舒适。
安全鞋:具有防砸、防滑、绝缘等功能。
要选择合适尺码,保证行走时稳定。
工作服:应符合工作环境的要求,具有防火、防静电等性能。
手套: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不同类型的手套,如防割手套、绝缘手套等。
护目镜:防止异物进入眼睛或化学物质溅入。
另外,个人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性能完好。
三、设备与工具安全熟悉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是确保安全的基础。
在操作设备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其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擅自更改设备参数。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查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有无松动、磨损等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对于工具,要正确选用和使用,不使用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工具。
使用后要妥善存放,防止丢失或损坏。
四、电气安全电气事故是工作中常见的安全隐患。
要了解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等参数,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插座和插头要匹配,且保持良好的接触。
在进行电气维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标识。
使用电动工具时,要确保其外壳接地良好,防止触电事故。
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手册

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手册Xxxxxxxx编2018年3月前言为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观念,能够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理论和方法,辨识、评价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制定安全制度和规程,规范从业人员作业行为,增强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统计、分析水平,提高把握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规律的能力,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编制本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各级管理人员除了熟悉、掌握本手册内容外,还应学习掌握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手册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学习使用.由于受时间、个人水平等方面原因影响,所摘编内容有限,难免有疏漏和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目录一、法律、法规、条例二、标准规范三、地方规定、办法及其他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一、法律、法规、条例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3、安全生产的“三必须”是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4、安全生产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5、企业主要负责人应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中长期安全管理目标和制度.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8、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9、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修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1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1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1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5、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16、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1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1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19、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0、21、消防法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2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23、两高发布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24、1)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2)3)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4)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5)其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25、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金额标准: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公路工程为%.26、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二、标准规范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项目经理应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建筑施工中凡涉及与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4、当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5、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1)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踢脚板.2)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3)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靠.4)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6、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防护门低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脚板.7、临边作业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挡脚板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1)应设置两道横杆,上横杆距地面高度为,下横杆在上横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2)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3)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4)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8、移动式操作平台面积不宜大于10㎡,高度不宜大于5m,高宽比列不应大于2:1,施工荷载不应大于㎡.9、采用平网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10、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原版本JGJ46-88同时废止.1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1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相关部门(安全、技术、设备、施工、材料、监理等)审核,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13、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14、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15、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16、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17、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18、严禁将模板支撑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及大型设备的附着件等固定在脚手架架体上.19、高度在24米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米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20、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21、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施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班组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2、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一般项目应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安全标志.23、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4、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25、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26、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27、项目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28、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29、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30、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应承担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互相配合,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下列主要职责:1)技术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和改进;2)施工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生产计划、布置、实施的安全管理;3)材料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4)动力设备部门(或岗位)负责施工临时用电及机具设备的安全管理;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岗位)负责安全管理的检查、处理.6)其他管理部门(或岗位)分别负责人员配备、资金、教育培训、卫生防疫、消防等安全管理.31、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上岗应符合下列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企业的各类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32、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单位以及供应商的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三、地方规定、办法及其他1、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0号),本通知中“一单四制”是指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2、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6〕44号)要点: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具体实施项目自评工作.项目自评工作应在每月25日前完成.2)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等机构(项目考评主体)每季度对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3)项目季度考评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4)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考评结果认定为“不合格”:(1)未按规定开展项目企业自评工作的;(2)项目考评等级不合格的;(3)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4)日常监督按规定提出的整改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5)上级项目考评主体监督抽查被评定为不合格的;(6)项目因安全生产原因,施工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公布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7)未按规定录入项目考评结果的;(8)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5)项目考评出现一次及以上不合格的;项目因安全生产原因施工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公布一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该项目不得认定为“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核不合格名单后,对不合格企业启动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机制,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结合企业自评情况对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不合格,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部署,具体要求是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分公司每季度年召开一次,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2、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公司组织检查不少于每年四次,其中交叉检查两次,领导带队检查两次,对于公司重点项目,公司安环部还应通过监控系统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抽查;分公司组织不少于每月一次;项目部组织不少于每周一次,项目安环部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班组组织每天不少于一次(班前安全活动).在气候或施工环境比较恶劣(危险性较大)期、施工高峰期、特护期,各级应相应增加安全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主要查管理、查措施、查隐患、查违章.3、“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构: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简称考核小组),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成员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负责公司级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各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分别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小组,负责分公司和项目部级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程序: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管理部室负责人及分公司经理进行考核;分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对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本单位各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项目部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7、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频次:公司考核每年一次;分公司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部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8、总包方对分包方进行资格评审时应对被审查的分包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把关,并要求分包方提供相关资质证件,经同级安环部门在电商平台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参与工程分包.9、分包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1)分包方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分包方施工人员在50人至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分包方施工人员在200人及以上的,应当按专业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10、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产生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11、项目部每月对分包方进行安全考核评价,分公司安环管理部门每年根据项目部的月度考核对分包方进行年度考核评价.12、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13、事故发生后,受害者本人或发现人或受害单位人员须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对重伤以上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领导、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14、事故发生后须立即以事故单位第一负责人任事故调查组长,组员为单位的安全、保卫、人力资源、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事故项目质安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事故调查组.15、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进行处理;重伤事故,由事故单位所在分公司组织调查;一般以上死亡安全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调查.16、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给予项目主管领导降级、撤职处分,给予项目经理就地撤职处分,五年内不得担任项目经理.1)同一项目发生两次及以上死亡事故;2)出现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一起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的安全事故;3)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0万元的;17、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临时设施方案的编制、报批及搭设、拆除过程中日常管理工作.18、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临时设施的租赁、组织验收及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各项临时设施管理制度和日常检查、考核制度,并落实专(兼)职治安、消防和卫生管理责任人.19、公司所属项目开、停、复工前应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按要求办理开、停、复工审批手续.20、在出现下列情况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相关部门或主管领导有权下达工程停工令:1)施工中出现质量或安全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情况者.2)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3)已发生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迟迟未按项目部/分公司/公司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安全问题,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安全问题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4)未经项目部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班组.5)不具备施工能力的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6)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7)项目部擅自使用不符合分包条件的分包单位或作业班组进场施工. 21、工程停工令权限人员:1)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2)分公司领导、工程科长、安全科长3)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22、为确保2018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公司决定,自2018年1月25日起至4月底,在全公司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解决公司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23、“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重点查处、整治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行为:1)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2)超资质范围承接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3)不按专项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的;4)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5)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开工,或被责令停工整改未经验收擅自开工的;6)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7)未通过灾害天气、节假日复工检查验收擅自开工的.24、“一岗双责”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名词,是指在担任的职务、分管工作、专业岗位上不仅要承担本职务分管的专业岗位上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还要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2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工作必须在该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完成,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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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手册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手册Xxxxxxxx编2018年3月前言为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观念,能够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理论和方法,辨识、评价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制定安全制度和规程,规范从业人员作业行为,增强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统计、分析水平,提高把握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规律的能力,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编制本《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手册》。
《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各级管理人员除了熟悉、掌握本手册内容外,还应学习掌握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管理知识应知应会手册》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学习使用。
由于受时间、个人水平等方面原因影响,所摘编内容有限,难免有疏漏和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目录一、法律、法规、条例二、标准规范三、地方规定、办法及其他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一、法律、法规、条例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生产的“三必须”是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4、安全生产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5、企业主要负责人应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中长期安全管理目标和制度。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8、《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9、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修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1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1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5、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6、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9、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0、《消防法》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2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22、《两高发布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1)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2)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3)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4)其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23、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金额标准: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公路工程为%。
24、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二、标准规范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项目经理应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建筑施工中凡涉及与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4、当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5、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1)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踢脚板。
2)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3)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靠。
4)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6、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防护门低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脚板。
7、临边作业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挡脚板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1)应设置两道横杆,上横杆距地面高度为,下横杆在上横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2)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3)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4)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8、移动式操作平台面积不宜大于10㎡,高度不宜大于5m,高宽比列不应大于2:1,施工荷载不应大于㎡。
9、采用平网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10、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原版本JGJ46-88同时废止。
1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
1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相关部门(安全、技术、设备、施工、材料、监理等)审核,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13、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14、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15、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16、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7、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
18、严禁将模板支撑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及大型设备的附着件等固定在脚手架架体上。
19、高度在24米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米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20、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21、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施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班组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2、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
一般项目应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23、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4、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5、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6、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27、项目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28、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9、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30、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应承担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互相配合,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下列主要职责:1)技术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和改进;2)施工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生产计划、布置、实施的安全管理;3)材料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4)动力设备部门(或岗位)负责施工临时用电及机具设备的安全管理;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岗位)负责安全管理的检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