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通知-湛教〔201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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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六年级报考方案

湛江市六年级报考方案

湛江市六年级报考方案(一)报名登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进行。

符合条件申请入学的家长,应在本通知公布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登录平台网址或扫描二维码链接进入平台申请报名,对照入学申报资料的要求,准确录入并上传学生相关信息资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具体报名方法如下:1、第一阶段报名登记(1)学区户籍和业主类适龄儿童,按照国家政策“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法,通过登录我市的招生平台申请登记报名。

(2)征地搬迁户适龄学生,应在XX年XX月底前,先到XX区征地办公室申请登记,经审核后再将申请登记表提交到区教育局汇总审核。

(3)优待政策的适龄学生,在XX年XX月底前,到XX区教育局XX室申请登记审核。

2.第二阶段报名符合我市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儿童,可通过登录我区的招生平台申请登记报名。

3.申请报读市直民办学校、外区民办学校对外区招生的,按湛江市教育局的统一报名流程,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网址为:(待定)。

(二)志愿填报1.公办学校(1)申请入读公办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原则上应根据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自主选择我区公办和民办各3所学校填报志愿,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填报6所学校。

不按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依次申报学校的,在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教育局将按照志愿依次统筹安排学位。

(2)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按照六年级毕业学校学区划分直升入读。

非直升生符合条件申请入读的,原则上应根据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选择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在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教育局将按照志愿依次统筹安排学位。

2.民办学校(1)申请入读民办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原则上应根据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结合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自主选择我区锦绣华景学校、中英文学校、实验学校和国栋学校等4所学校填报志愿,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填报三所学校。

不按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依次申报学校的,在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教育局将按照志愿依次统筹安排学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5.09•【字号】湛府〔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湛江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9日湛江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23〕93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市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购置、技术改造等。

限额以下的装修和修缮项目按现行规定执行,政务信息化项目按《湛江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级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平台、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四条市级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市级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市级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市级政府投资资金的统筹、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市级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市级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卓顶精品】广东省实施普通某省重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doc

【卓顶精品】广东省实施普通某省重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doc

粤教考〔20GG〕1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普通某省重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广东省实施普通某省重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简称高考新方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批准,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将从20GG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实施。

现把高考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各县(市、区)和普通中学,并请根据高考新方案,做好20GG届某省重点高中毕业班的教学和备考工作。

在实施高考新方案过程中有何问题与建议,可向广东省考试中心反映。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广东省实施普通某省重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根据教育部的部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从20GG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进行普通某省重点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这一届的某省重点高中学生将在20GG年毕业。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对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必然要反映课程改革的要求。

作为国家实施普通某省重点高中新课程方案的首批实验区,我省需要制定与普通某省重点高中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高考改革方案。

我省现行的“3+G”高考方案是1998年教育部批准实施的,实施7年来整体情况良好,但随着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和高考制度改革的深入,“3+G”高考方案也需要调整与完善。

为此,制定广东省实施普通某省重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高考改革方案,从20GG年起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实施。

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某省重点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某省重点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某省重点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精神,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党的十G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党的十G大,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

在认真总结我省“3+G”高考科目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稳步推进普通高考改革,实现“有助于高校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有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切实体现普通某省重点高中新课程的改革精神,反映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的目的。

2023年湛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高中汇总)

2023年湛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高中汇总)

2023年湛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高中汇总)2023年湛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一、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一)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480分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400分各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详见附件1。

(二)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国家示范性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80分。

(三)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中考总分432分,术科65分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中考总分360分,术科50分特长生录取分数线按考生中考成绩、术科成绩合成的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中考成绩×40%+术科成绩×7.6×60%)从高到低、依照志愿顺序进行划定。

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录取分数线详见附件2。

具有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资格和备战广东省中学生运动会等省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考生,凭有关证明材料免试录取。

二、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单独招生分数线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公费定向单独招生的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分数线按生源地分别为:遂溪县660分,徐闻县616分,雷州市653分;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公费定向单独招生的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分数线按生源地为:遂溪县621分。

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学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自行确定。

湛江2023年中考各高中录取分数线中考录取通知书查询时间及方式一、查询时间每年的中考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都不尽相同,但通常都在暑假期间进行。

具体的发放日期可以通过各省市招生考试或媒体进行查询。

一般来说,学生可以在中考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收到录取通知书。

二、查询方式1. 网上查询如今,各省市招生考试都会开设网站,学生可以通过网站在线查询自己的中考成绩和录取情况。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登录招生考试;(2)点击“中考成绩查询”或“中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等相关链接;(3)输入准考证号和姓名等个人信息进行验证;(4)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即可查看自己的成绩和录取情况。

2014年湛江市中考录取分数线

2014年湛江市中考录取分数线
755
开发区
750
坡头
771
麻章
792
徐闻
800
雷州
788
遂溪
806
廉江
761
吴川
湛江市实验中学
761
徐闻,雷州,遂溪,廉江,吴川,赤坎,霞山,麻章,坡头,开发区
湛江市爱周高级中学
604
徐闻,雷州,遂溪,廉江,吴川,赤坎,霞山,麻章,坡头,开发区
文化科分数线:361.8;体育术科分数线:69.4;美术术科分数线:66。
徐闻
遂溪县第一中学
698
遂溪
文化科分数线:418.8;体育术科分数线:183;音乐术科分数线174.1;美术术科分数线:256。
廉江市廉江中学
721
廉江
文化科分数线:432.6;体育术科分数线:207;音乐术科分数线:85.66;美术术科分数线:82.25。
批次
学校名称
分数线
招生区域
特长生分数线
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国家任务生)
文化科分数线:465.6;体育术科分数线:85;音乐术科分数线:75;美术术科分数线:90。
803
坡头
786
麻章
813
徐闻
829
雷州
805
遂溪
819
廉江
823
吴川
批次
学校名称
分数线
招生区域
特长生分数线
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国家任务生)
湛江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770
赤坎
文化科分数线:462;体育术科分数线:84;音乐术科分数线:64.3;美术术科分数线:161。
遂溪县第三中学
443
遂溪
文化科分数线:265.8;体育术科分数线:141;音乐术科分数线:152.8;美术术科分数线:207。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湛江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湛江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湛江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07•【字号】湛府办函〔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湛江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为建立健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制约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成立湛江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陈峻华副市长副组长:陈健市政府副秘书长、湛江综保区管委会主任周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成员:陈江赤坎区政府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洪南如霞山区政协副主席吴小羿麻章区政府副区长杜法光坡头区委常委、副区长洪海卫廉江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小钰吴川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执孔雷州市副市长窦兴伟遂溪县副县长吕怀谋徐闻县副县长张方明湛江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莫试聪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龙卫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吴智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戴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黎亦鸿市发展改革局总经济师袁新中市教育局副局长钱成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庄兆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何浩仲市公安局副局长罗卓琴市司法局副局长苏彤市财政局副局长蔡慧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级调研员代秀龙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全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叶树春市水务局总工程师汪国勇市农业农村局总工程师韦斌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刘显海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周志怡市国资委副主任叶扬名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任庆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黄苗锋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凌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姚胜鑫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阳涛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伟市总工会二级调研员邓静波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赵建社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士劲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总经济师叶池莲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周弘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副局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日常工作,周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戴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湛府〔2015〕8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湛府〔2015〕8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正文:----------------------------------------------------------------------------------------------------------------------------------------------------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湛府〔201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如下:王中丙: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人事、编制、监察、审计工作。

赵志辉: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税务、金融、交通运输、公路、国有资产、安全生产、统计、重点项目工作。

XXX:常务副市长,分管公安、消防、司法、国家安全、特运、海防与打私、信访、调处、法制、应急、商务、口岸、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对台、经济协作、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负责市公安局工作。

梁志鹏:副市长,分管文化、卫生计生、体育、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妇女、儿童、关心下一代、城乡建设工作。

庄晓东:副市长,分管工业、工商管理、市场物业管理、非公经济、烟草专卖、通信、信息化、电力、科技口、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海洋渔业、旅游、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湖光岩风景区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工作。

罗锡平:副市长,分管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土地储备、城市综合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防、房管、住房公积金、“三旧”改造、新城区建设、湛江海东新区工作。

何鑫:副市长,分管农业、林业、水务、雷州青年运河、畜牧兽医、人民武装、双拥、民政、残联、气象、供销社、粮食、扶贫、老区建设、社会保障工作。

学籍管理信息化应用案例

学籍管理信息化应用案例

学籍管理信息化应用案例案例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应用,并在各省的实际工作中日益发挥出重要作用,系统在各省应用中取得许多成功的案例,下文介绍广东省的应用案例:一、广东省教育厅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了以下工作:1.开展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与学籍数据的核对工作在2014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中,强调学生原始数据的支撑,开始把学籍系统有关数据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促进两个系统的衔接,提高了数据准确性。

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督导、评估考核、经费安排等需要使用的学生数据,一律以学籍系统为支撑的事业统计数据为准,不及时更新学籍系统信息而导致的后果、责任由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自行承担。

开展了统计数据与学籍数据的核对工作,有力促进了系统的建设和数据质量的提高,学籍系统数与教育事业统计数基本相符。

2.开展全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落实情况监测深入挖掘学籍系统数据,分析各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情况,主要通过学生家庭住址与学校之间距离等数据,分析各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对各项指标数据的分析,指导各地统筹规划区内学校,合理划定地段范围,监测各地择校情况,规范跨地段转学,促进各地直接对口就近招生;推进全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建设,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办学差异的进一步缩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深化教育改革力度,加快推进全省“创强争先建高地”进程。

二、在广东省教育厅开展的各项工作基础上,各地市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深入的应用,如湛江市教育局开展了以下工作:1.应用全国学籍系统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功能,切实做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监测学生上学考勤情况。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建立和学籍正常变动、学籍异动的管理工作,为监测学生上学考勤情况打下基础;各义务教育学校对辍学或疑似辍学的学生及时进行记录和跟踪,以便采取措施做好学生返校工作;各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监测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可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各地各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督促学校做好义务教育“防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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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通知正文:---------------------------------------------------------------------------------------------------------------------------------------------------- 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现将《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5年2月28日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基〔2006〕13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现就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改革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市中学办学水平和质量整体提高;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人才,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坚持有利于普通高中学校的生源平衡,引导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良性竞争,促进湛江高考三年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加强报名管理。

1.报名条件。

①本市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均须参加学业考试;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可报名参加考试;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②普通高中只招收参加当年学业考试的学生,需报考普通高中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外地回湛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是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

③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湛府办函〔2013〕48号)精神,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并与本地户籍考生同等条件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只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的考生,不受户籍、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和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我市借考,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录取。

④初三春季分流学生和报读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的初中往届生、高考落选生、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下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社会青年,可免试录取。

2.报名办法。

全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①符合条件的本市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学生报考。

②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考生,可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但只能对应填报面向报考所在区域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③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本市应届毕业生和外地返湛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报名。

④本市往届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凭户口簿和初中毕业证书或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证书直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参加学业考试报名、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查学生报名材料。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并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录取到学校并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取消其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考试管理。

1.学业考试的科目和分值。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200米跑和投掷实心球两科)、生物、地理,生物和地理两科安排在八年级考试。

2015年,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50分(卷面分值各120分,分别以125%计入总分),物理、化学各10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100%计入总分)、思想品德、历史各8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80%计入总分),生物、地理各25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25%计入总分),体育70分,总分930分。

为了适应新一轮高考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从2016年起,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各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50%计入总分),体育70分,总分930分。

2.学业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各学科统考的单科及总分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各学科的学业考试成绩按考试分数换算成等级成绩呈现,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5%、B等级35%、C等级25%、D等级10%、E等级5%),缺考科目的成绩以“缺考”记录;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的标准,与所有考查科目一并以等级形式呈现在“广东省义务教育学生毕(结、肄)业鉴定表”上,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3.学业成绩的公XXX复查。

各考试科目成绩和各学校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公布。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中学申请复查,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集中后按时送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复查。

各县(市、区) 教育局、各中学要做好考生成绩、上线考生名单公XXX成绩复查工作,以确保考生合法权益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计划管理。

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各招生学校必须完成市、县(市、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任务。

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按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进行。

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工作;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状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严格控制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5号)要求,从2015年起取消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

1.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基〔2012〕13号)等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实施我市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优质学位分配机制(简称“指标到校”):①市直属的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两所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岭南师院附属中学、湛江市实验中学、湛江农垦实验中学三所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纳入指标生分配范围;②参加指标分配的普通高中学校执行50%的分配比例;③市直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面向全市分配,其中湛江农垦实验中学面向湛江农垦系统初中学校分配。

县(市、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面向本县(市、区)分配。

指标生招生计划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并下达。

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如下:某初中学校中考考生数县(市、区)中考考生数2.普通高中特长生计划。

特长生计划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一并下达,传统项目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要优先安排满足传统项目;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直接回收到本校普通生计划中。

①省一级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艺术特长生不超过2%;②面上中学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条件等由主管教育部门审定;③体育、艺术特色学校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实际报主管教育部门审定。

(四)加强招生管理。

1.明确招生范围。

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招生,广东实验中学、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全市范围招生,其余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

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有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岭南师院附属中学、湛江市实验中学、湛江农垦实验中学、湛江市爱周高级中学、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湛江市体育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有湛师附中东方实验学校、湛江一中培才学校、湛江二中港城中学、湛江市崇文高级中学、廉江市实验学校、吴川一中实验学校。

2.完善特长生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经批准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意见,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认定标准和录取程序,规范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管理。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要向社会公布。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全市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和体育考试外,还须参加县(市、区)教育局或市直属中学组织的体育、艺术术科考试。

每位考生在同一批次限报两所高中学校特长生,每所学校限报一个专业小项;如果考生违反规定报名参加同一批次超过两所学校特长生考试,或参加同一所学校多个专业小项特长生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招生学校需在市教育局指定的系统录入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并将术科合格考生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

3.规范提前招生管理。

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2015年在全市各提前招收一个实验班52人。

实验班招生原则上不组织考试,由两校自主采取面试和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公平公正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但拟录考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且成绩达到两校在各县(市、区) 统一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能正式录取。

提前录取的考生占两校在各县(市、区)的招生名额。

严禁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以与学生签订协议、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违规提前招生。

(五)加强录取管理。

1.志愿填报。

志愿分为第一批和第二批共两个批次。

各招生学校的招生批次、招生范围等在市教育局招生计划文件进行公布。

第一批:设3个志愿。

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填报省一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和新创办高起点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第一批招生的学校有:①广东实验中学、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②新创办高起点的普通高中学校允许从创办招生起四年内列入第一批录取,以培植普通高中新的增长点,但如超过四年未能评为省一级学校,则调整到下一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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