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模版(3篇)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二条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对象是该企业的全部经济业务活动和资金运动。
第三条本企业采用包括总账、明细账和报表在内的全部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四条本企业按照货币计量原则、实物计量原则和综合意义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本企业采用现金基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本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包括记账、汇总核算、调整、结转和编制报表等环节。
第七条本企业要按照会计年度的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
第三章会计档案第八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保存会计凭证及相关会计资料,保证可查验、可考证。
第九条本企业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决策依据等。
第十条本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保存会计档案,定期整理归档,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可靠。
第四章会计核算政策和方法第十一条本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业务特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会计核算政策和方法。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当根据会计政策和方法,合理确定会计核算的会计科目以及科目的计量方法。
第十三条本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会计核算政策和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四条本企业应当合理设计和完善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五条本企业应当按照法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报送给有关部门和股东。
第十六条本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七条本企业应当根据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进行准确核算和报告。
第六章会计内部控制第十八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本企业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会计制度建设、会计岗位责任、会计操作程序、财务报表监督等。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会计原则
1.公允性原则:公司的财务报表要求反映真实、公允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应根据经济实质,正确处理各项经济业务。
3.会计等值原则: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信息应以货币计量单位反映。
4.连续性原则:公司应以企业的连续经营为前提进行会计核算。
5.四项基本假设:包括货币计量假设、经济实体假设、会计时间周期
假设和会计主体假设。
二、会计政策
1.金融工具的分类与核算政策;
2.固定资产的计量与折旧政策;
3.存货的计量与计提损失政策;
4.预付款项的确认与摊销政策;
5.债务的计量与摊销政策;
6.收入的确认政策。
三、会计核算方法
1.会计分录的编制方法;
2.会计凭证的填制方法;
3.会计账簿的设置与管理方法;
4.会计账户的核算规则;
5.会计核算周期及相关处理方法。
四、会计程序与制度
1.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会计档案的建立、存档和管理流程。
2.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资产的核查、清查和监管制度。
3.成本控制制度:规定成本的核算方法和控制流程,确保成本的准确核算和控制。
4.财务报告制度: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发布流程,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会计报告与分析
1.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要求;
2.利润表的编制要求;
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要求;
4.财务比率分析方法;
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的编制要求。
以上是关于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通过建立和有效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可以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可靠性,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3篇)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是指一个企业建立和执行的用于监督和管理财务活动的规定和程序的集合。
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财务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财务信息的收集和记录、财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活动合规合法,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一、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是企业向内外部各方提供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的文件。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应明确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的要求,包括财务报表的种类、报表项目和内容、报表的编制方法和周期、报表的审核和审计等。
此外,企业还应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及时披露财务报告,确保内外部各方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个准确和及时的了解。
二、财务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财务决策是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投资、融资和分配等方面的决策。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应明确财务决策的原则和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和决策的执行的有效性。
此外,财务会计制度还应规定财务决策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决策过程中各方的职责和权力,保证财务决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三、财务信息的收集和记录财务信息的收集和记录是财务会计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应明确财务信息的收集和记录的方法和过程,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外,财务会计制度还应规定财务信息的分类和编码、财务信息的保密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保护企业的财务信息不被篡改和泄露。
四、财务风险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是指对企业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的过程。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应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原则和方法,包括财务风险的分类和评估、财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财务会计制度还应规定财务风险管理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各方在财务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力,确保财务风险得到有效地控制和管理。
五、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进行业务活动时建立的一系列程序和措施,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6篇)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
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
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
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财务会计制度(6篇)

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
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1.总则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
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
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最新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最新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以适应新的情况和需求。
下面是一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最新版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适用于全体员工和相关部门。
第二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和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应当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五条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政府要求的会计期间,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正确确定和计量各项会计要素。
第七条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三章:财务报告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财务报告的周期和方式,编制和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财务报告的要求,编制和披露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管理报告。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财务报告的审核和审计,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分析和预测制度,为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布置资产使用和处置。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和评估固定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无形资产和商誉的管理制度,保护和维护其价值。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确保存货的及时更新和变现。
第五章:成本管理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控制和降低企业成本。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本控制和成本预测制度,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本分析和成本管理制度,改善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是企业内部建立的一套规范和界定企业财务会计活动的制度。
它是指导企业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的基础,包括财务核算、业务处理、会计报告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营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就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财务会计制度的概述财务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会计核算职责和权限的规定:明确企业内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有效进行。
2.会计凭证的管理:规定企业内部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核销和归档,保证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3.财务报表编制和报送: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报送时间和程序,确保报表的准确和及时。
4.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企业资产的认定、购置、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
5.成本核算制度:规定企业内部成本的核算和分配方法,为企业的成本控制和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6.税务管理制度:规定企业纳税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企业依法缴纳税款,并且与税务机关的沟通顺畅。
7.审计制度:规定企业内部审计的时机、范围和程序,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8.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和方法,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规范和有效。
二、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1.法律合规性原则: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要与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相符合,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简明实用性原则: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要简明扼要,不过度繁琐,便于财务人员操作和理解。
3.灵活性原则: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规模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企业的经营发展需求。
4.一致性原则: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内部各部门、岗位和财务人员在执行时保持一致,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5.审计追溯性原则: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要有明确的审计追溯性,以方便内部审计人员对财务活动的审核和追溯。
建立和实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形成制度建设团队:企业应当组建专门的团队负责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团队成员应包括财务、法务、内审等相关人员。
财务会计制度(7篇)

财务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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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制度1(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
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三)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十五)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
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十七)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
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
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
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