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的意义非常重大。孕产妇在生理上特别容易

出现各种并发症,一旦出现疾病症状,如果医疗救助做得不及时和不完善,将威胁到孕产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的建立,将

会有效解决各种临床医学科之间、医院之间的信息孤立,通过设立专家团

队和技术交流平台,形成一种高效的沟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技术互补,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水平。

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

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该组由生殖健康科、产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

等相关专家组成,以提供权威的医疗指导。专家组还可以参与制定危重孕

产妇救治的规范和流程,确保救治程序的标准化和效率化。其次,建立跨

医院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及时收集和传递危重孕产妇的相关

信息,医院之间可以进行远程会诊,以便进行更准确的诊断和救治方案的

制定。另外,还需要建立紧密的医院合作关系,通过互相借用设备和人力

资源,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综合效益。

实施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需要采取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政府部

门应该出资设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并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其次,

建立危重孕产妇信息平台,通过IT技术手段实现信息的快速采集和传递。此外,政府可以通过相关政策和法规来鼓励医院之间的合作,比如给予医

院合作的经济奖励,提供医疗保险补贴等。最后,政府还可以加大对危重

孕产妇救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的认识度和支持度。

总之,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的建立对提高危重孕产妇的生存率和

降低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专家组、信息平台和医院合作机制,

能够实现医疗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水平。政府部门要大力支持和推动该制度的实施,为孕产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的意义非常重大。孕产妇在生理上特别容易 出现各种并发症,一旦出现疾病症状,如果医疗救助做得不及时和不完善,将威胁到孕产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的建立,将 会有效解决各种临床医学科之间、医院之间的信息孤立,通过设立专家团 队和技术交流平台,形成一种高效的沟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技术互补,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水平。 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 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该组由生殖健康科、产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 等相关专家组成,以提供权威的医疗指导。专家组还可以参与制定危重孕 产妇救治的规范和流程,确保救治程序的标准化和效率化。其次,建立跨 医院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及时收集和传递危重孕产妇的相关 信息,医院之间可以进行远程会诊,以便进行更准确的诊断和救治方案的 制定。另外,还需要建立紧密的医院合作关系,通过互相借用设备和人力 资源,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综合效益。 实施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需要采取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政府部 门应该出资设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并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其次, 建立危重孕产妇信息平台,通过IT技术手段实现信息的快速采集和传递。此外,政府可以通过相关政策和法规来鼓励医院之间的合作,比如给予医 院合作的经济奖励,提供医疗保险补贴等。最后,政府还可以加大对危重 孕产妇救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的认识度和支持度。 总之,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的建立对提高危重孕产妇的生存率和 降低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专家组、信息平台和医院合作机制,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或产后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女性,需要实 施紧急抢救和救治的情况。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是指对危重孕产妇的救治 工作进行规范和安排的一系列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危重孕产妇 的救治效果,降低其病亡率,保障孕产妇和胎儿的健康。 1.危重孕产妇救治的机构设置和管理。在医疗机构中设立专门的危重 孕产妇救治区域,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确保危重孕产妇能够及时得到 救治,减少因救治延误而导致的并发症和病亡。 2.危重孕产妇救治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相关医护人员需要接受临 床急救和危重护理的培训,熟悉危重孕产妇救治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点。 同时,要加强对救治人员的日常管理,保证其工作状态和救治能力的稳定。 3.危重孕产妇救治的评估和分级。根据危重孕产妇的病情严重程度, 进行评估和分级处理。将危重孕产妇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不同的重症 级别,以便于对不同危重程度的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救治。 4.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协同工作机制。建立起医院内部和医院之间的协 同工作机制,保证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能够得到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同时,要加强与急救中心、外科、妇产科等相关科室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全 员参与的救治体系。 5.危重孕产妇救治的精细化管理。对于危重孕产妇的护理工作进行精 心管理,强调护理的细节和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和效果。同时,要加强危 重孕产妇的病情观察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6.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后续管理和随访。对于危重孕产妇救治后的康复 和恢复情况进行跟踪和随访,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干预和处理。并且,要加强对危重孕产妇家属的心理疏导和支持,帮助其度过难关。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效果 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规范和引导相关医护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 率和质量。同时,也能够为危重孕产妇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 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需要指出的是,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的具体实施需要根据不同的医疗 机构和地区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调整和安排。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对该制 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认识和理解程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 地保障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真正提高其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作者xxxx ------------------------------------------日期xxxx

第一章、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机构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的组织、协调,对集体讨论的重大抢救方案和措施作出决策。 2、副组长执行组长的各项决策和措施,与患者及家属进行病情交待沟通,必要时做好向上级行政部门汇报及与外单位联络的工作。 3、医务部、保健部、护理部负责协助正、副组长做好各方面抢救工作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5、门诊部负责危重孕产妇到院后绿色通道的开放。 6、病案信息科负责病案信息相关工作。 7、输血科负责做好检验检查、血源等保障工作。 8、药剂科负责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9、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耗材应急保障工作。 10、总务科负责救护车辆运输保障工作。 11、绩效办负责激励机制及经费预算保障工作。

12、外联客服部负责协助辖区危重孕产妇转诊网络的建设和日常客服、随访工作。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辖区及院内危重孕产如抢救评估、报告及实施:依照应急级别作出相应的响应并组织抢救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 (三)工作要求及流程 1、院内抢救要求流程 (1)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落实好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时识别危急重症患者孕产妇。 (2)辖区及院内危急重症孕产妇按“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处置,院内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同时遵循“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处置。 (3)危急重症孕产妇合并有他科病情的,按“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时电话邀请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成员中相关临床专家参加,抢救专家组成员应分秒必争参加抢救,不得无故拒绝,确实工作需要不能脱身或外出离医院路程较远

急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

急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 一、团队组织 急危重孕产妇的救治需要多学科的专家参与,包括妇产科医生、麻醉 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儿科医生等,以及相关技术人员,如实验室人员、放射科人员等。建立一个以妇产科医生为核心的多学科救治团队,明 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二、急救措施 1.快速评估:评估孕妇的生命体征、病情严重程度以及存在的危险因素,以便尽快确定需要采取的紧急治疗措施。 2.给予氧气:急救时应及时给予孕妇氧气,维持其氧供需平衡。 3.抢救通气:对需要进行抢救通气的孕妇进行紧急气管插管或面罩通气,维持其呼吸道通畅。 4.抗休克治疗:对休克的孕妇进行快速血流复苏,包括静脉输液、血 浆代用品的输注等。 三、病因诊断和处理 1.病因诊断:通过详细询问孕妇的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影 像学检查等手段,确定导致急危重病的病因。 2.多学科讨论:将病因诊断的结果与多学科团队进行讨论,制订合理 的治疗方案。 3.目标治疗:根据不同的病因,制订相应的治疗方案,如控制出血源、纠正电解质紊乱等。

四、生命支持 1.液体管理:根据孕妇的容量状态和临床表现,进行静脉液体补充或调整,以维持循环稳定。 2.血液制品输注:对于失血较多的孕妇,可适当输注新鲜冰冻血浆或全血制品。 3.肾功能支持:对于急性肾功能损害、少尿或者无尿的孕妇,可考虑行连续性肾替代治疗等方法。 五、急诊手术 1.快速手术决策:对于需要手术治疗的急危重孕产妇,应根据其病情和胎儿情况,尽快决定是否需要手术。 2.术前准备:进行术前准备工作,包括联合麻醉、血液制品备血等。 3.手术操作:将急诊手术操作进行到底,并密切监测其手术中和手术后的生命体征。 六、综合治疗 1.抗感染治疗:鉴别感染原因,根据药敏试验结果给予相应的抗生素或抗真菌治疗。 2.循环支持:对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孕妇,可以考虑使用升压药物或纠正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 3.营养支持:根据孕妇的营养状况和需要,给予合理的营养支持。 七、监测和评估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1-20条)

目录 一、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二、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 四、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制度 五、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 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七、危重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制度 八、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 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 十一、抢救用血制度 十二、各级医生负责制度 十三、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十四、信息登记制度 十五、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十六、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 十七、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制度 十九、不良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 二十、危重孕产妇医患沟通与媒体沟通制度

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见大卫妇幼(2018)1号文件—关于印发大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 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见大卫妇幼(2018)1号文件—关于印发大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 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管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核心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保持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向全镇公布急救电话( )。组长: 成员: 2、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行政值班人员、产科主任、分管院长应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组织抢救.设有单独重症抢救室,抢救设施齐全,保持抢救物品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二、工作实施 (一)按照《镇巴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及《镇巴县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及时处理和转诊。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设备设施保持功能状态,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建立与转诊单位的网络关系,明确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信息和联络由医务科统一负责。建立转会诊登记本并做好登记。公卫科负责收集、核实本镇信息,并上报县保健院保健科。

危急重症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MDT)制度

危急重症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MDT)制度(一)二级及以上助产机构,特别是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应常规建立院内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多学科联合救治制度,明确发起方式、组织管理、相关科室责任、救治流程以及优先措施,努力提高救治成功率,最大限度控制和降低死亡率。 (二)已经明确诊断并需要及时救治的危急重症孕产妇或新生儿转诊或就诊来院后,相关接诊科室立即开通绿色通道,采取有针对性的救治措施,同时报告科室负责人(或在场上一级医师)。科室负责人或上一级医师亲临现场及时作出判断后,立即向救治机构医务科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报告,根据需要提出启动多学科联合救治要求,同时采取有针对性救治措施。 (三)救治机构医务科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根据接诊科室请求,立即启动多学科联合救治模式。 (四)对妊娠风险评估结果为“橙色”及以上、病情危急、有生命危险的,应立即通知妇产科或新生儿科主要业务骨干立即到场主持救治,并要求对救治对象的主要合并症和并发症作出判断;根据判断结果和临床需要,及时通知心血管、呼吸科、内分泌科、血液科、ICU等相关科室副主任职称及以上专家到场参与救治,并成立临床救治临时专家组,指定专业适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家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救治;通知本机构检验、影像、输血、手术、麻醉、后勤等科室待命,随时提供服务;遇羊水栓塞等严重紧急情况时,救治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必须到场协调救治;需要请上级救治机构专家会诊的,及时请会诊,必要时报请卫生

计生行政部门协助商请相关专家会诊。 (五)对妊娠风险评估结果为“橙色”及以下、尚无生命危险的,主要由接诊科室负责救治,并根据合并症或并发症,由救治机构医务部门及时安排相关科室专家进行会诊,联合制定救治方案。 (六)多学科联合救治过程应规范记录于病历,以备查考。 (七)将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多学科联合救治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相关救治机构等级医院评审内容。

XX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

XX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XX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为加强危重孕产妇急救建设,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及时、迅速、有序的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产科应急救治能力,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的指挥组织工作、协调全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 二)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接受危重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领导,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接到抢救通知后,服从派遣,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抢救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小组负落实危重孕产妇抢救、保障急救抢救医疗资源的配备和正常运行,实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 二、适用范围 在县域范围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 三、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职责及要求。 1.负责领导协调和指挥急危重孕产妇急救通道运转管理和施救工作,监督院前、院内急救工作质量和落实情况,确保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2.建立健全母婴平安和谐机制,组建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指导和参与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 3.解决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市中心血站和“120”急救中心全力配合救治工作。 4.按期开展辖区内孕产妇救治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手艺培训工作;承当辖区内产科职员的进修研究工作;按期开展科室内

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 一、为确保孕产妇安全分娩,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为危重孕产妇提供最佳的个性化综合治疗方案,改善患者预后,有效缩短危重孕产妇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危重孕产妇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凡遇疑难、危重孕产妇病例,或者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时,应及时申请多学科联合会诊、救治,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二、成立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联合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对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联合抢救的领导和管理。对疑难、危重孕产妇,特别是涉及多专科的危重孕产妇,建立由医务科组织协调,多学科专家参与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由专科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后提前一天向医务科申请提交《院内多学科会诊申请联合会诊申请表》(紧急情况除外)。 三、紧急情况下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会诊: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病人、急危重症孕产妇患者抢救会诊,医务科接到产科提交书面申请或者紧急电话要求后立即开始组织会诊抢救,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病情危重,对于需要立即急救的危重孕产妇,接诊医师要及时向本机构负责人报告,组织本机构和辖区高危孕产妇急救专家组专家开展联合急救,避免出现医疗处理延误,提高抢救成功率。 四、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危重孕产妇多学

科联合救治工作,各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会诊联络,以保证接到会诊通知后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工作。 五、多学科联合会诊讨论的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手术方式、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确定今后诊疗方案,最好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六、组织会诊科室需提前做好会诊准备,受邀请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认真负责完成会诊工作,会诊后,应及时书写会诊记录。 七、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对于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会诊,按照急会诊时间要求,10分钟到达。 八、医务科将多学科联合会诊模式列入医疗管理的常规工作,由医务科主要负责协调,并负责监督制度落实,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质量加以改进。 九、如本院不具备救治条件时,原则上立即就近转往本地区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进行救治。转诊时转出单位应事先通知接受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填写《广西高危孕产妇转诊单》,选派熟悉病情的医务人员护送。对病情危重、不能耐受转诊的高危孕产妇,马上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应急预案,组织院内相关学科的专家积极抢救,并尽快向县卫计局分管妇幼的领导汇

高危孕产妇抢救制度

高危孕产妇抢救制度 引言: 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妊娠期间或分娩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或并发 症的孕产妇。由于其身体状况不稳定,抢救工作对于保护孕妇及胎 儿的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建立一套高效的高危孕产妇抢救制度是 非常必要的。 一、抢救流程: 1. 高危孕产妇抢救需要高效协调的团队合作。这包括产科医生、急诊医生、麻醉师、护士等。 2. 对于高危孕产妇抢救,应建立明确的流程与分工。在紧急情 况下,各团队成员应能快速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3. 抢救流程中需包括妇科检查、胎儿监护、血压及心率监测、 快速输液、急救药物应用等关键环节。 二、急诊治疗: 1. 高危孕产妇抢救的第一步是尽快处置并解决当前的紧急情况。例如,如果存在大出血,及时采取止血措施非常关键。

2. 急诊治疗的目标是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并保证孕妇及胎儿的生命安全。 3. 急诊治疗应根据高危孕产妇的具体情况进行,例如吸氧、升高双重抬脚位、加强心电监护等。 三、危重病情转运: 1. 在部分情况下,高危孕产妇可能需要转运到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更进一步的抢救治疗。 2. 危重病情转运的目标是确保安全并尽可能快地将患者转运到医疗资源更为充足的医院。 3. 危重病情转运应由专业的医疗团队进行,并提供相应的护理措施和监测。 四、术后护理: 1. 对于高危孕产妇,在抢救治疗后,仍然需要提供细致而全面的术后护理。 2. 术后护理目标是恢复孕妇的身体健康,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3. 术后护理应包括休息、恢复营养摄入、监测和处理伤口等。 结论:

建立一套高效的高危孕产妇抢救制度对孕妇及胎儿的安全至关重要。抢救流程、急诊治疗、危重病情转运和术后护理需要有严格的规范和操作指南,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高效地抢救高危孕产妇。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 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二、成立产科急救小组,业务院长任组长,产科主任、护士长任副组长,负责疑难、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 三、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在醒目的位置张贴指示及电话号码,以最快速度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指导乡镇危重孕产妇合理转诊,接到会诊邀请时立即出诊,对下级机构转上来的急危重孕产妇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 四、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五、各级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

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若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胸外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抢救完毕,及时清理用品,补齐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药品空安瓿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丢弃。 六、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及时沟通病情.如家属不在,应及时与病人家属联系或通知医务科。 七、及时对病情情况进行评估,由业务院长(不在场时由科主任电话请示业务院长或院长)决定是否转诊.需要转诊的要根据病情和上级医院的诊疗条件确定转诊医院.若有特殊专科情况则送其他相应的专科医院。不需要转诊的,由医院继续组织力量抢救。如病情重危,不适宜搬动异地抢救,但所在医院技术力量不够,急需其他医院支援的,可自行或通过区卫生健康局请求援助. 八、转诊程序 (一)转诊指向的医院必须是对孕产妇救治最有利的医院。有些特殊病种要考虑接收医院的救治水平,争取转诊一步到位,减少途中延误。 (二)转院前必须与上级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电话联系,并简要叙述病情,以便专家确定是否需转院;告之转院前的必要

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孕产妇出现急危重病的情况,在医 疗机构内对其进行全面管理和治疗的制度。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孕产妇 在急危重病情况下能够及时接受救治,提高孕产妇的生存率和康复率。下 面将从分级诊疗、急危重病指征、联合诊疗和终末危重病管理四个方面详 细介绍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 1.分级诊疗:鉴于孕产妇急危重病情况的不同,可以根据病情的轻重 将急危重病分为不同的等级。常见的等级划分为三级,根据病情轻重不同,决定将孕产妇安置在哪一个级别的病床上。重症监护室是针对病情最为严 重的孕产妇开设的,可以提供高强度的监测和治疗。次级病房适用于病情 相对较轻的孕产妇,可以给予较为适中的监护和治疗。轻型病房适用于病 情相对平稳的孕产妇,主要提供少量的监护和治疗措施。 2.急危重病指征:对于孕产妇出现的急危重病情况,医疗机构应当建 立一套标准化的诊断指标,以便及时辨识出高危人群。其中包含了血压异常、心功能不全、出血量过多、呼吸窘迫、昏迷等病情。医生可以通过测 量母亲的血压、脉搏、呼吸和体温等生命体征,通过检查胎儿的胎心及胎 动情况,综合判断孕产妇的病情并及时救治。 3.联合诊疗:对于孕产妇的急危重病病情,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联合诊 疗的机制。这个机制包括多学科的协同工作,如妇产科、重症医学科、心 脏内科、神经内科等专科医生的合作。通过多个学科的专家联合会诊,可 以更准确地诊断孕产妇的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及时进行救治。 4.终末危重病管理:对于孕产妇出现临终病情的情况,医疗机构应当 建立终末危重病管理制度。终末危重病指的是病情已无法逆转,医疗措施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抢救流程: 危重孕产妇抢救应该根据妇女的病情和诊断,制定相应的抢救流程。 一般来说,抢救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判断危重孕产妇的病情,稳定 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详细的病情评估,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监测和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根据患者的病情做出进一步的治疗决策。 2.抢救设备和药品: 医院应该配备一套完善的抢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不同病情的危重孕 产妇。抢救设备包括多参数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等,药品包括急救药品、止血药品、抗生素等。 3.抢救团队: 抢救危重孕产妇需要多学科综合的抢救团队。抢救团队应由产科医生、麻醉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等专业人员组成,能够协作配合、快速有效 地进行抢救。 二、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 1.转诊需求评估: 原接诊医院应根据危重孕产妇的病情和治疗需求来判断是否需要转诊。转诊需求评估应该由多学科的专家团队进行,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来评 估其所需的治疗水平。 2.转诊流程:

3.转诊信息共享: 三、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1.健康档案管理: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危重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历资料、抢救记录和治疗方案等。对危重孕产妇的病历资料应进行保密和妥善保存,以方便医院随时掌握患者情况。 2.医护人员培训: 医院应定期开展危重孕产妇的医护人员培训,提高他们对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技能和专业水平。培训内容包括基础急救知识、团队协作、急救设备的使用等。 3.质量管理: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对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和转诊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医院应根据质量管理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质量。 综上所述,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转诊和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完善,并且需要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只有建立科学的制度,才能保障危重孕产妇的医疗质量和安全。

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结合救治制度 一、为保证孕产妇安全临盆,提升危重孕产妇急救成功率,确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为危重孕产妇供给最正确的个性化综合治疗方案,改良患者预后,有效缩短危重孕产妇患者均匀住院日及控制危重孕产妇患者均匀住院花费,凡遇疑难、危重孕产妇病例,或许本专业范围之外的波及多专科状况时,应实时申请多学科结合会诊、救治,共同议论拟订诊断方案。 二、成立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结合急救领导小组,负责对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结合急救的领导和管理。对疑难、危重孕产妇,特别是波及多专科的危重孕产妇,成立由医务科组织协调,多学科专家参加的多学科结合诊断模式,由专科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赞同后提早一天向医务科申请提交《院内多学科会诊申请结合会诊申请表》(紧迫状况除外)。 三、紧迫状况下危重孕产妇多学科结合会诊: 如波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病人、急危重症孕产妇患者急救会诊,医务科接到产科提交书面申请或许紧迫电话要求后立刻开始组织会诊急救,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一定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实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议论和结合急救工作。病情危重,关于需要立刻急救的危重孕产妇,接诊医师要实时向本机构负责人报告,组织本机构和辖区高危孕产妇急救专家组专家展开结合急救,防止出现医疗办理延迟,提升急救成功率。 四、各临床和医技科室一定踊跃有序地配合危重孕产妇多学科结合救治工作,各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会诊联系,以保证接到会诊通知后可以实时安排人员参加危重孕产妇多学科结合救治工作。 五、多学科结合会诊议论的内容包含: 患者当前的诊断、治疗方案能否正确、适合,需进一步做的有关检查,当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手术方式、并发症的办理、预后剖析,确立此后诊断方案,最好将议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六、组织会诊科室需提早做好会诊准备,受邀请会诊专家需准时抵达会诊地址,仔细负责达成会诊工作,会诊后,应实时书写会诊记录。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提升妇产科危重孕产妇救治水平和救治质量,规范危重孕产妇救治流程,保障孕产妇安全,提高救治成功率,特制定本《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每位医务工作者,包括但不限于妇产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血液净化中心、手术室、ICU、质控中心、感染管理科等单位及各级领导。 二、中心设置 本院设置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分为三级:一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二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三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根据工作 需要在人员、设施和管理等方面有所加强和完善。 三、工作职责 1. 一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1)与相关科室一起制定医院孕产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孕产妇病历档案,保障病历记录的真实、全面、规范和保密。 (3)明确孕产妇病情危急程度,并根据病情及时制订救治方案,协调相关科室 共同完成抢救任务。 (4)逐步推进危重孕产妇救治规范化,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提高治疗 水平和效果。 (5)组织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医务人员救治水平。 2. 二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在一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础上,增加以下工作职责: (1)开展妊娠引发的合并症的治疗和研究工作,提升治疗技术和水平。 (2)协调相关科室,跟踪孕产妇治疗情况并及时更新治疗计划。 (3)建立孕产妇交流平台,促进孕产妇救治能力的共享和提升。

(4)制定孕产妇安全评估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产前、产中、产后的安全管理。 3. 三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在二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础上,增加以下工作职责: (1)开展危重孕产妇高端、复杂和危及生命的救治任务,并定期总结和评估处 理方案。 (2)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力度,推进孕产妇救治技术更新换代。 (3)扩大与国内外一流医疗机构的合作交流,提高救治水平和质量。 四、人员配置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根据不同级别的危重孕产妇救治特点和要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并不断完善人员配备方案。 五、设备配备 为保证危重孕产妇救治的顺利进行,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配备完备的设备和物资,并配合科室领导采购和管理。 六、工作流程 1. 急诊接诊和初步诊断阶段。急诊科应向妇产科汇报孕产妇的情况,并紧急联系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2. 联合会诊和治疗方案确定阶段。相关科室(如麻醉科、ICU、手术室等)应按照治疗方案共同协作实施救治。 3. 治疗全过程监测阶段。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治疗方案执行救治任务,并负责对治疗全过程进行监测,确保治疗效果。 4. 防范并发症和不良反应阶段。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根据危重孕产妇的特殊情况和治疗方案,有效地预防并发症和不良反应,保证患者的综合医疗服务质量。 5. 治疗结束和家庭护理阶段。治疗结束后,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与其他科室保持密切联系,确保病人的转移和出院手续顺利完成,制定健康教育方案,加强家庭护理。 七、质量管理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 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 汪自敏护理部主任 王涵感控办主任 钟玉燕妇产科主任 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

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 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 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 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 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孙雨华主治医师B心室主任 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 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 尹燕群妇产科医师 杨远清妇产科医师 汪庆敏妇产科医师 李琳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

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制度

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制度 一、危急重症救治 (一)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坚持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二)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在医务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救治工作。 (三)危重孕产妇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四)危重孕产妇救治医院要及时对病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需要转诊的要根据病情和上级医院的诊疗条件确定转诊医院。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具备转运条件时应尽早转诊。 (五)各级医疗机构在危重孕产妇救治过程中,需要技术支撑的,应报同级“产科急救管理办公室”和“产科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组织协调专家会诊或救治;需要上级技术支撑的,应报市级“产科急救管理办公室”和“产科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组织协调专家会诊或救治。 二、危急重症转诊 (一)各级医疗机构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超出自身救治能力的,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对于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当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上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当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指导或派员赴现场会诊、指导。各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建立健全急救绿色通道,有专人负责接诊工作,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 (二)市、区县医疗机构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

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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