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评审标准(产科)
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方案、评估指标

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方案为贯彻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提高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和质量,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依据《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4年在全国全面启动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分级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
到2027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机制。
以体系评估为抓手,引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强化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运行效能,持续提高母婴安全保障水平。
二、评估内容重点评估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成效、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构建运行情况,以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管理情况,全面推进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落实落细落地。
三、评估方式(一)评估组织。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省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进行自我评估,对辖区内地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进行评估;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地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进行自我评估,对辖区内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进行评估。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的部分指标进行现场评估。
有条件的省份,可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地市级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统一进行评估。
(二)评估指标。
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指标由工作成效、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构建运行、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管理等3个方面28项指标构成,相关评估指标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我委组织制定《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指标》(详见附件)供各地使用,适时确定部分指标作为国家监测指标。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当地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适当补充部分评估指标,所补充的评估指标均不得要求医疗机构重复填表报数,不得增加需要现场评估的指标。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各项评估指标的权重和赋值,研究确定各项评估指标的基准值或基准区间。
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患者疾病严重程度评估标准

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患者疾病严重程度评估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由于孕产妇本身在怀孕和产时容易受到各种疾病的影响,因此在救治危重症孕产妇时,需要对患者的疾病严重程度进行准确评估,以便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提高救治成功率。
对于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工作,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疾病严重程度评估标准。
这套评估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生命体征评估:通过监测患者的体温、心率、呼吸频率、血压等生命体征指标,来评估患者生命体征是否稳定,了解患者是否处于危险状态。
二、临床症状评估:通过评估患者的临床症状,如头晕、恶心、呕吐、腹痛等,来了解患者疾病状况的严重程度,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实验室检查评估:通过血常规、生化指标、凝血功能、心电图等实验室检查结果,来评估患者的病情以及对治疗的反应情况。
四、影像学检查评估:通过超声、CT、MRI等影像学检查结果,来评估患者内部器官的情况,及时发现病变部位,制定治疗方案。
五、病史评估:通过询问患者或家属病史、孕产史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患者过往病史,有助于进行全面评估。
以上几个方面的评估对于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至关重要,只有通过综合评估,才能准确把握患者的病情,及时制定有效的治疗方案。
在实际工作中,对危重症孕产妇的疾病严重程度评估标准,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评估。
由于孕妇身体处于特殊状态,容易受到胎儿、母体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评估过程中需要谨慎、周密。
对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患者疾病严重程度的评估标准是一个系统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多学科、全方位的参与,才能做到全面、准确地评估患者的病情,为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未来在这方面的工作能够进一步完善和深入,为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工作提供更多有益的参考。
第二篇示例:危重症孕产妇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疾病严重,需要进行救治的孕产妇。
降消项目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降消项目”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原则为切实加强“降消项目”县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管理,保证孕产妇旳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原则。
一、中心设置1.项目县按人口服务半径合理选择1~2个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作为产科急救中心。
2.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具有综合急救能力。
除妇产科外,内科、外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及检查科等均须具有与中心相适应旳急诊急救能力。
3.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二、组织管理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急救小组,急救小组组员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辅助科室等有关人员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
急救小组承担现场急救及转运任务。
三、制度建设1.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建立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包括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孕产妇转运急救、高危妊娠管理、重症监护、会诊、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急救药物管理、危重病人急救汇报、急救用血管理、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状况、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图及业务培训等内容。
2.建立基础信息登记:设置孕产妇急危重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急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培训登记本等。
四、知识技能1.基础理论:纯熟掌握高危妊娠旳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旳基础理论。
2. 基本知识: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旳识别及急危重症急救知识,急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急救原则和基本知识。
3. 基本技能: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旳基本技能,具有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旳能力,掌握静脉穿刺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多种监护技术及其成果旳识别,合理旳输血输液,急救药物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急救及监护技能等。
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评审标准(产科)

30
30
设立产科重症监护病房或医院ICU能保障孕产妇救治床位,孕产妇抢救床位数≥2
既无产科重症监护病房亦无医院ICU一票否决,不进行评估。无产科重症监护病房,医院ICU孕产妇抢救床位数少一床位扣15分。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5
15
人员
配备(110分)
中心抢救单元医生床位比≥0.8
不符合条件,每下降0.1扣5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
10
8
人员不够
中心抢救单元护士床位比≥2.5
不符合条件,每下降0.1扣2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
10
8
人员不够
中心医生高级职称构成比≥20%
不符合条件,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
10
10
产科医生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数县级≥1人
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查阅资料
10
10
一、机构条件
人员
配备
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执业条件(医/护各至少有一人参加重症培训的进修证)
每缺少一样设备扣10分,设备不在功能状态每台扣10分,设备数量不达要求每台扣10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查
45
35
无床旁边X光机
一、机构条件
设备
妇产科专业抢救设备及器械:(1)胎心监护仪≥床位数的80%(2)多普勒胎心监护仪≥床位数的80%(3)产包(4)清宫包(5)缝合包(6)宫纱(或水囊)(7)产钳(8)胎头吸引器(9)阴道拉钩(10)宫颈钳(11)毁胎器械(12)胎粪吸引管(13)新生儿抢救台≥2台(14)新生儿监护仪≥2台(15)新生儿转运暖箱≥2台(16)新生儿喉镜(气管插管)≥1台(17)新生儿呼吸机≥2台(18)T组合复器(新生儿复囊)≥2台(19)新生儿低压吸引器≥2台
县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较齐全)

**县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孕产妇危重症是严重威胁孕产妇生命平安的重要因素。
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是评价和改善产科效劳质量的一种手段,也是孕产妇死亡评审的补充,有助于将预防孕产妇死亡的关口前移,有效保障母婴平安。
一、危重孕产妇报告制度〔一〕定义与标准。
1.定义:危重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或产后42天患有任何一种按WHO定义威胁其生命的病情并存活下来的孕产妇。
2.标准:采用WHO危重孕产妇的定义标准,包括临床病症、体征、实验室检查和治疗措施等4个方面的容〔见附件1〕〔二〕围与对象。
**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包括引产、异位妊娠、流产及分娩等,经抢救存活出院的均列入报告和评审的畴。
〔三〕上报要求。
1.根底信息登记上报。
各医疗保健机构对发生在本医疗机构符合危重孕产妇判定标准的病例及时填报“**市危重孕产妇报告卡“〔见附件2〕,并在次季度首月日前上报县妇幼保健方案生育效劳中心,县妇幼保健方案生育效劳中心分别于1月、10月10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
2.质量控制要求。
县妇幼保健方案生育效劳中心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危重孕产妇个案报告质控,漏报率≤1,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相关原始登记资料与报表将列入辖区信息质控容。
二、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一〕评审目的。
1.提高医务人员对孕产妇危重症早期识别、干预和救治能力。
2.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对产科质量管理的认识与重视,加大投入与管理力度。
3.总结经历教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保健效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广行之有效的适宜技术和管理经历。
4.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辖区妇幼卫生管理,为改良整体产科质量、制定降低孕产妇死亡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二〕评审分级和时限。
院级及县级评审:由县人民医院牵头县卫生计生局针对本县危重症孕产妇抢救情况组织县专家组按照“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流程〞,每年组织1-2个典型病例进展评审。
〔三〕评审原则。
1.遵循原则。
参加评审人员不能将评审过程、容、结论对外披露、传播。
产科急救中心标准-2022年学习资料

房屋设备120分-妇产科门诊与病房、产房、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的建设符合医疗保健机构建-设基本标准25分-设有适合危重症孕产妇抢救的重症抢救室,并备 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流-程图(10分-急救中心必备设备:救护车、-麻醉机、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3-生化仪、,影像诊断设备、供氧、输血、-呼吸 、负压吸引器、除颤仪、静脉切-开包、综合性抢救箱等相应设备25分-妇产科必备设备:胎儿监护仪、妊高征监护仪、开口器、舌钳、压舌板、产钳、胎-吸引器 阴道拉钩、宫颈钳、产包、缝合包、清宫包、宫纱、辐射式新生儿抢救台-4-生儿喉镜、气管插管、新生儿复苏囊、新生儿暖箱等,并保持抢救物品处于功能状-备 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维生素K1、纤维蛋 原、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碳酸-氢钠、哌替啶、地西泮、晶体液、胶体液、库存血等,在实施抢救时可立即获得25分-8
在这里-我们迎接天使的来脆-8-7-妊娠合并肝脏病-妊娠合并心脏-9-10-11-妊娠合并肾脏-妊娠合并糖尿-病病-头位阴道顺产-处理-15
产科技能-正确掌握产程图绘制-12-13-正确掌握缩宫素使用-正确掌握臀助产技术-14-16
正确掌握臀牵引技术-15-正确掌握钳产技术-16-产科技能-正确掌握剖宫产技术-17-正确掌握新生儿室息复苏技术-18-正确掌握异位妊娠的诊断与处 -19
行政管理及基本要求-机构设置60分-3.具备综合抢救能力:-1.市级设立3-4个孕-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4.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产妇急救中心;每.急救中心服务半径-除妇产科外,应设有内-保健机构应取得母婴-县设立1-2个孕产妇-合理15分-科、外科、儿科、急诊-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急救中心 5分-科、麻醉科、ICU及检-20分-验科等10分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是指为了及时识别和解决危重孕产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问题而建立的评审制度。
这个制度旨在通过对危重孕产妇产科医疗过程进行评审,从而找出问题所在,改善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效果,避免类似的医疗纠纷的发生。
1.机制建立:医院应该建立一个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危重孕产妇的病例进行评审。
该委员会应由产科医师、护士、律师以及相关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专业医疗机构或者专家来进行评审。
2.评审对象: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主要针对那些因为医疗原因而出现不良后果的孕产妇。
比如因为医疗操作失误、药物配错、临床判断错误等原因,导致孕产妇的健康状况恶化或者出现其他不良后果的情况。
3.评审流程:评审委员会应该按照统一的程序对危重孕产妇的病例进行评审。
首先,评审委员会应收集相关的病历资料,包括病史、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
然后,委员会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病历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定。
最后,委员会应撰写评审报告,对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4.评审结果应用:评审的结果应该被诊疗团队充分重视和应用。
医院应将评审报告提供给医务部门、护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并组织相关培训、讨论会议,以便及时传播和应用评审成果。
同时,对问题医务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医疗质量和责任心。
5.监督与追责机制: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应该与医院的医疗质量监控机制相结合,对问题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惩戒和追责。
同时,也应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改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评审制度,可以提高医院的医疗效果,防止不良事件的发生,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同时,评审制度也可以帮助医务人员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通过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然而,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的建立也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危重孕产妇评分细则

40
查看到辖区医院指导的记录或图片,未进行指导或无相关记录资料等扣15分;查看救治中心医护人员继续教育学份证、进修证或其他支持材料,学习次数不够者每人扣5分,其中未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参加省级进修培训或培训不合格每人次扣10分,直至扣完。
产科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标准参照二级综合医院ICU建设标准,并满足危重孕产妇救治需求和产科特色。
30
产科重症监护病房建设符合二级综合医院ICU建设标准15分,每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不能满足危重孕产妇救治需求扣10分,不符合产科特色扣5分。
设备(170分)
产科重症监护病房必备设备,且处于备用状态:床头设备带或吊塔(含吸氧、负压吸引、压缩空气、UPS、漏电保护裝置等)、ICU病床(含床头桌、防褥疮床垫)、中心监护系统、床旁监护系统(心电、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有创压力监测模玦)、便携式监护仪、呼吸机、便携式呼吸机、除颤仪、体外起搏器、纤维支气管镜、心电图机、血气分析仪(床旁)、输液泵、注射泵、输血泵肠内营养输注泵心肺复苏抢救装备车(含喉镜、气管导管、各种接头、开口器、舌钳、压舌板、急救药品、其他抢救用具等急救器械)、电子升降温设备、输液加温设备、空气消毒净化设备、血糖仪、防下肢静脉血栓发生的器械等。其中床头设备带或吊塔、ICU病床、床旁监护系统、输液泵、注射泵≥床位数100%,呼吸机≥床位数80%;肠内营养输注泵≥床位数50%,其他≥1台(套)。
6.医院感染防控
(60分)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建筑布局应当符合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5分),做到布局流程合理(2分)、洁污分区明确(2分),标识正确清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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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制度。
缺少一项制度扣3分,一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扣3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40
40
人员
职责
(20分)
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人员岗位职责,各类人员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未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人员岗位职责扣10分,未履行各自岗位职责每类扣5分,扣完为止。
每缺少一样设备扣10分,设备不在功能状态每台扣10分,设备数量不达要求每台扣10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查
35
35
药品
(10分)
备有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维生素K1、纤维蛋白原、氨甲环酸、肝素、甘露醇、碳酸氢钠、哌替啶、地西泮、晶体液、胶体液、库存血等,在实施抢救时可以立即获得
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或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的医疗保健机构,不进行评估
查阅资料
15
15
孕产妇死亡
近三年内有2例经鉴定责任为医疗机构导致的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的一票否决,不进行评估;出现1例扣20分。
查阅资料
20
20
产科床位数≥30张,年分娩量≥2000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高危孕产妇比例≥40%
一项达不到扣10分
每缺少一本登记本扣5分;每漏登记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
15
15
未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每少一个项目类别信息扣2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
15
15
使用《桂妇儿系统》进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
未使用《桂妇儿系统》进行高危孕产妇管理该项不得分,使用但管理不到位扣10分,不达自治区级考核标准每下降1%扣1分。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20
20
二、规章制度和人员职责
医疗护理常规(30分)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制定有相关的诊疗及护理常规,并按照常规进行相关的诊疗及护理
未制定相关的诊疗及护理常规扣15分,未按照常规进行相关的诊疗及护理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30
30
三、技术水平(230分)
高危妊娠基本知识
查阅资料,现场考核
30
30
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符合要求
无领导小组不得分;小组成员设置不合理每岗位扣2分;小组成员对其职责不了解扣2分/人.
查阅资料,现场考核
15
15
成立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人员组成符合要求
无专家组不得分;专家组成员组成每缺一专科专家扣2分;专家组成员对其职责不了解扣2分/人
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查阅资料
10
10
产科护士长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10年以上
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查阅资料
10
10
中心医师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市级或市级以上重症医学相关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不参加学习一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
10
10
房屋
(25分)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有抢救病房或病区,抢救病房或病区应邻近产房、手术室、急诊室。救治中心抢救病房建设标准参照ICU建设标准,并满足危重孕产妇救治需求和突出产科特色。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相关标识清楚明了。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0
10
四、运行管理
质量
管理
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多学科协作机制,开展多学科联合救治,实现危重孕产妇快速会诊、迅速转运和有效救治
无多学科联合救治制度不得分;有制度但协作机制不畅通,每发现一例扣5分
查阅5份危重孕产妇救治病历,现场检查
20
20
建立产科和儿科专业人员协作接产机制
无产科和儿科专业人员协作接产制度不得分;有制度但协作机制不畅通,每发现一例扣5分
优秀15分/人,良好12分/人,合格9分/人,不合格0分/人。
现场抽查提问4名产科医师
60
60
危重孕产妇救治技能(70分)
1.分娩期并发症包括子宫破裂、羊水栓塞、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及其并发症、胎盘早剥、前置胎盘及其并发症等处理措施;2.产后出血及失血性休克防治措施;3.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各种救治技能;4.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及早产儿处理:5.危重孕产妇救治需要的其他技能
查阅资料,现场考察
30
30
设立产科重症监护病房或医院ICU能保障孕产妇救治床位,孕产妇抢救床位数≥2张
既无产科重症监护病房亦无医院ICU一票否决,不进行评估。无产科重症监护病房,医院ICU孕产妇抢救床位数少一张床位扣15分。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5
15
人员
配备(110分)
中心抢救单元医生床位比≥0.8
(60分)
1.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症等);2.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3.产科严重感染;4.产科DIC;5.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6.阴道助产技术;7.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8.危重孕产妇救治需要的其他知识
每缺少一种药品扣2分,发现过期药品每种扣2分。
现场检查
10
10
二、规章制度和人员职责(90分)
工作
制度
(40分)
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1.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2.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3.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
4.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制度;
5.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
6.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查阅资料
20
20
五、辖区服务及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130分)
转诊、会诊制度(35分)
制定有会诊、转诊工作制度和流程,对下一级救治的请求给予及时响应和技术支持,向辖区公布急救电话
查阅资料,现场考核
15
15
建立区域母婴安全协作工作机制,未设立内外科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要与辖区医院建立会诊救治和转诊机制
未设立内外科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未建立会诊救治和转诊机制,该项不得分。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5
15
中心专家参与组建区域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中心无人参与组建区域孕产妇急救专家组的该项不得分。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5
15
制定危重孕产妇救治应急预案,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快速反应团队,每年进行至少1次团队演练,针对问题提出改进策略并落实
未制定危重孕产妇救治应急预案该项不得分,每年不进行演练该项不得分;无改进措施扣5分,改进措施不落实扣5分。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5
15
医院感染管理(40分)
制定符合孕产妇特点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有效落实,医院感染发生率不超标,无医院感染爆发事件发生
附件(2)
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评审标准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检查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理由
一、机构条件(325分)
基本
条件(100分)
救治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院或二级及以上妇产医院
不是二级及以上医院,不进行评估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20
20
救治中心所在医疗机构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查阅资料
10
10
一、机构条件
人员
配备
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执业条件(医/护各至少有一人参加重症培训的进修证)
不符合执业条件,每一人扣5分,重症进修证少一人扣10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
20
20
助产人员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
不符合条件,每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
20
20
产科主任为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
每一处不符合基本标准扣5分。
现场检查
25
25
一、机构条件
设备
(80分)
基本设备:(1)床头设备带或吊塔(含吸氧、负压吸引、压缩空气,UPS、漏电保护装置等)≥床位数110%((2)ICU专用病床(含床头桌、防褥疮床垫)≥床位数110%(3)中心监护系统≥1套(4)床旁监护系统(心电、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有创压力监测模块)≥床位数120%(5)呼气末二氧化碳≥1台(6)连续性血流动力学与氧代谢监测设备(心排量测定仪)≥1台(7)呼吸机≥床位数80%(8)便携式呼吸机≥1台(9)除颤仪≥1台(10)体外起搏器≥1台(11)纤维支气管镜≥1台(12)心电图机≥1台(13)血气分析仪(床旁)≥1台(14)输液泵≥床位数200%(15)注射泵≥床位数200%(16)输血泵≥2台(17)肠内营养输注泵≥床位数50%(18)防止下肢DVT发生的反搏处理仪≥2台(19)心肺复苏抢救装备车(含急救器械)≥2台(20)电子升降温设备≥1台(21)输液加温设备≥1台(22)闭路电视探视系统≥1套(23)空气消毒净化设备根据具体房屋面积确定≥2台(24)血糖仪≥2台(25)床旁彩超≥1台(26)血液净化仪≥1台(27)床旁X光机≥1台。
现场提问3人考核
30
20
护士对重症知识欠掌握
四、运行管理(225分)
质量
管理
(135分)
成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组成符合要求,制定全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监督一次,每季度至少分析一次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医疗与护理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并落实
无管理办公室不得分;成员设置不合理每岗位扣2分;管理办公室成员对其职责不了解扣2分/人;无质量控制规范扣10分;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少一次扣5分;未定期分析危重孕产妇救治质量,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