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安全管理规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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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用水管理制度(汇总13篇)

用电用水管理制度(汇总13篇)

用电用水管理制度(汇总13篇)用电用水管理制度第1篇一、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二、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

三、宿舍内除允许使用的电脑、电视、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空调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行为,凡宿舍存放电磁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四、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员,由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五、为充分并合理使用资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费,特拟订电费收取方法如下:1、计费方式:公司春秋两季(3、4、5、9、10、11月)补贴电费每月60度、夏冬两季(6、7、8、12、1、2月)补贴每月150度一个房间,超出电费价格按当地工业用电最低费用标准收取0.8元/度;超支电费由住宿人员按住宿天数平均承担,每月月度30日为电费结算日;计费公式:宿舍每天个人超支电费=本月超支总电费/宿舍全部人员住宿天数个人当月超支电费=宿舍每天个人超支电费×本人当月入住天数2、收取办法:超支电费每月将在员工薪资中扣除。

用电用水管理制度第2篇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制度,保证安全,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对学校办公用水用电作如下规定:1、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树立安全、节约用水用电意识,爱护水电设施和设备,做到人离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防止浪费和杜绝安全隐患。

2、用电线路和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线路老化要及时更换,破旧开关及时更新,防止漏电、触电。

冬季各办公室应关好门窗。

3、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烤炉、电饭煲、微波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所有用电设施必须贴有总务处签发的许可证,禁止私拉乱接。

4、禁止私人电动单车在校内使用公用电源充电。

5、凡有晚自习的年级,只允许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相应的电器。

6、各教室放学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光线很好的晴天不允许开灯。

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范文水、电、气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水、电、气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供应质量,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有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水、电、气设施和使用水、电、气资源时的行为。

第三条:水、电、气资源为单位的公共资源,各人员应积极参与节约使用水、电、气的活动,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本单位将定期组织开展水、电、气使用和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对资源管理的意识和执行力。

第二章:水的管理制度第五条:本单位将建立水的测量与计量管理制度,确保水的供应和使用量的准确记录和控制。

第六条:水的使用应按需合理使用,不得浪费。

每个使用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对自己的用水行为负责。

第七条:对于可能导致水的浪费的行为,如水龙头未关、漏水等,应及时报告维修或处理,确保用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水的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私占水资源,不得窃用他人的水源。

第九条:排水和废水的处理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落实到本单位的管理制度中。

第三章:电的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将建立电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电的供应和使用安全。

第十一条:对于电的使用应按需合理使用,不得浪费。

每个使用电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对自己的用电行为负责。

第十二条:对于可能导致电的浪费或安全隐患的行为,如未及时关闭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线等,应及时纠正或报告维修,确保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电的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规定,不得私接私拉电线,不得窃用他人的电源。

第十四条:本单位将制定用电计量管理制度和能耗统计制度,通过监测、计量和统计电的使用情况,切实提高电的使用效率。

第四章:气的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本单位将建立气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气的供应和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对于气的使用应按需合理使用,不得浪费。

每个使用气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对自己的用气行为负责。

第十七条:对于可能导致气的浪费或安全隐患的行为,如未关闭燃气设备、私接私拉气管等,应及时纠正或报告维修,确保用气设施的正常运行。

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水电气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水电气设施的管理者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职责,具体职责由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水电气设施的使用者应当维护设施的安全,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私拉乱接、私自改造设施。

第五条水电气设施的运行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七条水电气设施的管理者应当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八条水电气设施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设施,并及时向管理者报告问题和隐患。

第九条水电气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必须由专业的人员进行,不得私自进行维修和改造。

第十条水电气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出现紧急情况时,水电气设施的使用者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设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水电气设施的管理者应当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处理紧急情况,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三条对于老化、磨损等严重影响水电气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更换设备,并加强监管。

第三章用电管理第十四条电力设施的使用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电能,不得违规使用电能。

第十五条电力设施的使用者应当定期检查电线、插座等设备是否破损,及时更换,防止电火灾的发生。

第十六条电力设施的使用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电能,不得私自改装电设备。

第十七条电力设施的使用者应当定期清理用电设备周围的杂物,确保设备的通风良好。

第十八条电力设施的使用者应当及时报修电设备的故障,不得私自维修或使用有故障的设备。

第四章用水管理第十九条水务设施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水,不得浪费水资源。

第二十条水务设施的使用者应当及时检查水管是否有漏水、堵塞等情况,及时处理。

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6篇)

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6篇)

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栾城职教中心用电、用水管理制度讨论稿随着我校招生人数的减少,经费日益紧张,节约用电、用水势在必行。

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用水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一、安全节约用电、用水要求1、全体师生应树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意识,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时间,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2、各班班主任、科室负责人、部主任、年级主任及各功能室负责人,作为安全节约用电用水的第一责任人,带领全体师生自觉保护室内外一切用电用水设施,杜绝一切浪费和破坏现象,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用水的好习惯。

3、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等电器的使用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离开时间较长或下班、放学后要及时关闭电源。

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灯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设施也应该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4、教室、宿舍及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光照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发现水电设施损坏时,应及时上报总务处,以便及时维修。

5、严禁在教室、宿舍、办公室及单身教工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饮具、电热水器等。

严禁任何人乱拉乱接插线板、乱拉电线,严禁随意增加用电设备的数量及功率。

6、严禁擅自动用水、电(包括强电和弱电)和消防等设施,禁止开启配电箱、水阀等开关,违者严肃处理,因此而造的损失由责任人负担。

7、晚上熄灯后,相关人员应全面检查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及时关闭。

在停电、停水后,不得将电器、水龙头等处于开启使用状态,避免由此引起火灾等事故。

二、管理责任划分1、教室内及教室外走廊上的用电、用水由该班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该班班主任。

2、寝室内及寝室外走廊上的用电、用水由该寝室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该班班主任。

3、办公室及办公室外走廊上的用电、用水由该室、组负责人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该室、组负责人。

4、公共区域内一切用电、用水设备均由所在卫生区包干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该班班主任。

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水电气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水电气设施管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水电气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

2.水电气设施管理单位应组织开展水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水电气设施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设施维护1.水电气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的完好性。

2.水电气设施管理单位应加强设施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中的故障及隐患。

四、用电安全1.水电气设施管理单位应确保供电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2.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改动电线路和插座,使用过载电器具。

3.当发生电气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维修,不得擅自修理。

五、用水安全1.水电气设施管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水管线路,确保水源的安全和供水的正常。

2.使用水源的人员应注意用水的节约和合理使用,不得私拉乱接水管线路。

3.发现水源被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六、用气安全1.水电气设施管理单位应检查煤气管道的完好性,防止煤气泄漏的发生。

2.使用煤气设备的人员应确保通风良好,不得在封闭空间使用煤气设备。

3.发现煤气泄漏时,应立即切断煤气源,通风并报警处理。

七、应急处理1.水电气设施管理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2.发生水电气事故时,应立即切断供源,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及时报警并组织抢救。

3.事故后,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违法处罚1.对违反本制度的管理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2.对违反本制度的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1.本制度由水电气设施管理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

临时用电、用水安全管理规定(4篇)

临时用电、用水安全管理规定(4篇)

临时用电、用水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用电、用水的管理,确保用电、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临时用电、用水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在建筑工地、举办大型活动、临时场馆等场所临时用电、用水活动。

第三条临时用电、用水的管理机关是国家能源监管部门和城市供水管理部门。

第四条临时用电、用水的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活动组织者和临时使用人。

第五条临时用电、用水活动应当符合安全、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

第六条相关各方应当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临时用电、用水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施工单位在进行临时用电活动前,应当向所在地的国家能源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用电审批手续,并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用电容量和电压要求,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和电线电缆,并进行相应的安装和检测。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临时用电活动中应当设立专人负责接电、供电和检查,保障临时用电安全正常运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电器使用规程,认真操作和维护电器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线路、私用电线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员工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调查和处理用电事故,保障用电事故的及时、准确、有效处理。

第十四条活动组织者在进行临时用电活动前,应当向所在地的国家能源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用电审批手续,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用电安全评估。

第十五条活动组织者应当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保障临时用电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活动组织者应当加强对场馆内用电设备和电线电缆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七条活动组织者应当组织活动期间的用电设备用电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4篇)

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4篇)

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小区内居民的生活安全和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行,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的居民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

第三条:小区内水电气设施的安全使用,应遵循安全、节约、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小区居民、单位应加强对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用水管理第五条:小区居民使用自来水应按照正常用水需求使用,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随意篡改水表,造成用水量异常;(二)禁止私拉私接水源,私自建设水厂;(三)严禁乱倒污水,严禁乱排废水;(四)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水质,不得存储污水或其他有害物质;(五)水龙头、水管等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自行随意修理。

第六条:小区内的绿化、车库、游泳池等公共设施的用水,应经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安排,居民不得私自使用。

第七条: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用水,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居民不得私自使用消防水源。

第八条:小区居民及单位对用水设备的使用误区、水漏等情况,应及时上报物业管理公司,配合修复工作。

第九条:小区居民应注重用水节约,避免浪费。

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用水意识。

第十条:如发现有人违反本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责令改正、限制用水等。

第三章用电管理第十一条:小区居民使用电力设施,应按照正常用电需求使用,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乱动电表,不得私拉私接电源;(二)禁止使用电流超载的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三)不得擅自停电,不得私自更换电线、插座等设施;(四)电源插座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修;(五)电闸箱应定期巡视,不得擅自开启或关闭。

第十二条: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使用电力,应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安排。

居民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三条:小区内的消防设施使用电力,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居民不得私自使用消防电源。

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2篇)

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2篇)

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2篇)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用水安全⒈学校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经常检查维修,防止爆裂。

⒉冬季来临前,要将室外水管做保暖处理。

⒊学校自备水源(为解决学校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给水设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水质检测。

⒋ 学校要建立自备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水源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⒌学校自备水源距离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须30米以上。

水源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二、用电安全⒈学校用电线路的铺设,必须达到国家建设规范和电业部门的要求。

⒉严格用电管理。

教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教职工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必须做到人走电断。

学生宿舍除照明灯外,一律不准使用其他电器。

规范用电线路,任何场所不得私拉、乱拉电线,安装插座、开关。

⒊定期对学校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进行检查。

及时更换老化的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

⒋规范教职工家属宿舍的用电管理,家属宿舍用电线路的更改必须由学校统一进行,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⒌学校室内外用电线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绝缘管。

⒍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在宿舍违规使用电器,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用气安全⒈相关人员要掌握正确使用煤气的方法。

当自动点火的灶具连续打火未点燃时,应稍等片刻,让已流出的煤气散发后再点火,以防引起火灾。

⒉要用专用橡胶管连接灶具,并经常检查,防止橡皮管松脱、老化、破裂、虫咬。

⒊要正确使用沼气设备,遵守安全规范,检查沼气池时要防止中毒。

⒋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⒌使用完液化气和天然气后,必须将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阀门及灶具开关全部。

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2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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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安全管理规定6篇水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一、加强对师生安全用水、电、气的常识教育,特别重视对教师和家属的教育,制定师生用水、电、气的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二、教职工用水、电,由学校统一安装,统一管理,按各户实用水电表计算,收取水电费。

三、学校内严禁使用耗电量大的电器,对超负荷使用者,学校有权制止,对制止不听者,要给以罚款。

三、如水电表等仪器发生故障,不走或不正常,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

四、严禁偷水、电,若因此造成线路和电源设备的损坏,按其价格赔偿,引起重大事故,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如水电线路需要更换必须经总务处批准,不准随意动线路。

六、爱护公共场所水电器材,节约用水用电,学校总务人员经常检查、维修水、电线路。

七、教师用液化气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随时检查气罐、有关线路等,注意用气安全。

看了水电气安全管理规定3篇水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2)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

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

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

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

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

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

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

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

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

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水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3)一、目的: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公司正常工作及秩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办公大楼安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办公大楼安全管理工作。

三、定义:1、原则1.1 分类原则即可控可不控分类原则。

1.2 事前预防原则。

1.3 谁使用谁负责。

1.4 检查处理到位。

2、组织架构3、岗位职责3.1 机关安全主管对机关安全负管理责任,有制订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事务直接调查、调配、宣传、处理的权利,对其下属有安全考核权利。

3.2 机关安全主任、机关安全助理对机关安全负直接管理及培训责任,对办公室安全工作有调查、协调、宣传权利,对其下属人员有直接领导权。

3.3 办公室各部领导对其所属辖区负间接安全责任,对安全制度、安全工作有配合及咨询权,对自身下属有安全培训及安全管理权利。

3.4 机关安全员执行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办公室安全负直接安全责任,有培训、警告、巡查权利。

3.5 机关人员执行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对自属安全负直接责任,有接受安全培训、咨询安全工作的权利。

四、管理办法 1、类别1.1 可控类别即根据现有条件人为工作可以避免的办公室安全事故:电脑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电源使用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行走及上下楼梯安全事故、未做好防盗措施引起的安全事故、人为火灾、资料丢失及被盗、资金财产被盗等。

1.2 不可控类别即根据现有条件人为工作不可避免的办公室安全事故:使用设备的老化、被抢劫、被暴力侵害、自然灾害等。

2、具体工作2.1 日检:机关安全员每天晚上十二点进行巡检,并填写巡检表,如遇突发且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人员回报。

机关安全助理当日审核巡检表。

2.2 周检:机关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办公室安全不定期进行四次检查,并出检查报告。

报告阐述一下内容:检查项目、问题、处理方式、合理性意见。

2.3 月会:机关安全人员及各部领导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会议,会议阐述以下内容:工作概述、已解决的问题、未能解决的问题、合理性意见、下月工作。

2.4 监控室安全:监控室由机关安全主任及机关安全助理管理,由机关安全助理对监控室使用人进行操作培训。

2.5 三楼化验室安全:三楼化验室定为危险区,唐总直接负责。

2.6 出现安全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3、考核办法3.1 损失承担:由于可控类别工作未做到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根据损失额度,直接责任人承担60%责任,直属领导负5%责任,安全专员负10%责任,机关安全主任负10%责任、机关安全助理负10%责任,机关安全主管负5%责任。

承担不了者法律处办。

3.2 免责条款:不可控事项免除安全责任,但应建立公司是我家意识。

3.3 日检工作未做、日检表不真实均扣除1分/次,月度汇总纳入绩效考核;日检表未审核扣除1分/次,月度汇总纳入绩效考核。

3.4 周检工作工作未做、周检报告不真实均扣除1分/次,月度汇总纳入绩效考核。

3.5 月会未举行扣除机关安全人员5分/次,部门领导未参加或未委派下属参加扣部门月度绩效3分/次。

3.6 监控室安全工作:任何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否则进行5元至500元罚款。

数据丢失、设备非正常损坏,机关安全人员扣除当月考核。

3.7 安全事故发生后,机关安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未来者应电话通知机关安全主管,否则取消当月考核,现场未保护视具体情况扣除5-20分当月考核。

3.8 月度未出安全事故,机关安全人员当月考核奖励10分;年度未出现安全事故,给予年度安全奖金。

水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4)1.目的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叉车管理,成品的有序搬运,并确保叉车驾驶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补充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全体人员和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3.1 生产部负责安排公司指定的有使用叉车权限的人员考核工作。

3.2 叉车驾驶员必须按驾驶规范进行驾驶叉车。

3.3 设备部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叉车驾驶员的驾驶过程,负责组织公司所有叉车的维护维修和年度保养工作,并负责对叉车人员进行叉车保养知识培训。

3.4 叉车驾驶人员负责驾驶车辆的日常保养。

4.程序4.1资格要求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叉车在进厂使用前,应由设备部尹树信对叉车进行全面的技术验收后方可启用,并建立相关资料。

4.1.3非公司指定叉车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叉车,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等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

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

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

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

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

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

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控制在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

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

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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