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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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改造方案

三旧改造方案

三旧改造方案篇一: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5141字)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及《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完成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和“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试点市的“先行先试”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旧”是以往粗放用地方式的历史产物,也是在新增建设用地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拓展用地空间的重要资源。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三旧”改造作为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和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工作来部署,明确各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执行主体,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从20XX年起,各市人民政府须每年向省人民政府专题报告“三旧”改造工作情况;对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规范认真、成效显著的地级市,省人民政府将给予表扬,并在分配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予以倾斜。

省即将出台的“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各类历史用地手续工作须在三年内完成。

国家和省赋予我市“三旧”改造“先行先试”的政策探索任务,为我市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提供了政策机遇。

开展“三旧”改造是解决当前我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实现保增长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是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措施。

通过“三旧”改造,我市可以拓展约3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同时将有利于“三来一补”企业就地转型及企业以房地产权融资。

因此,全市必须抢抓机遇,大胆探索创新,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二、工作目标(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通过“三旧”改造打通建设用地的调整使用和产权登记的关口,促进“退二进三”、“优二强二”和“三来一补”企业就地转型,从土地资源配置上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17•【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11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马兴瑞2021年1月17日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统称“三旧”)改造管理,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三旧”改造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三旧”改造,是指对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的“三旧”用地进行再开发、复垦修复或者综合整治的活动。

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统称“三地”)和其他用地,经批准后可以纳入“三旧”改造项目进行整体利用。

第三条“三旧”改造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历史、分类施策、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三旧”改造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三旧”改造规划、用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调查评价、标图入库、实施监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金融、税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三旧”改造相关工作。

第五条“三旧”改造包括下列类型:(一)全面改造,是指以拆除重建方式对“三旧”用地进行再开发,或者对“三旧”用地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二)微改造,是指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以改变功能、整饰修缮、完善公共设施等方式对“三旧”用地进行综合整治;(三)混合改造,是指全面改造和微改造相结合的类型。

旧厂改造实施方案

旧厂改造实施方案

旧厂改造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许多旧厂区逐渐面临着产能过剩、环境污染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对旧厂进行改造已成为当务之急。

旧厂改造不仅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还可以改善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文将对旧厂改造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二、改造目标1. 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对旧厂进行改造,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 改善环境:对旧厂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周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3. 促进产业升级:通过改造,可以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升级,提高城市经济发展水平。

三、改造方案1. 土地规划:对旧厂区进行土地规划,合理划分用地,确保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

2. 环境治理:对旧厂区进行环境治理,清理污染物,修复土壤,改善周边环境。

3. 产业引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升级,提高城市经济发展水平。

4. 建筑改造:对旧厂建筑进行改造,提高建筑质量,改善工作环境。

四、实施步骤1. 前期准备:进行项目立项,成立专门的改造工作组,制定详细的改造计划。

2. 土地规划:对旧厂区进行土地规划,确定各类用地,确保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

3. 环境治理:进行环境调查,制定环境治理方案,清理污染物,修复土壤,改善周边环境。

4. 产业引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制定产业引进政策,吸引优质企业入驻。

5. 建筑改造:对旧厂建筑进行改造,提高建筑质量,改善工作环境,提升企业形象。

六、预期效果1. 经济效益:通过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产业升级,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 环境效益:改善环境,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3. 社会效益:促进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推动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七、总结通过对旧厂进行改造,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环境,促进产业升级,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因此,旧厂改造实施方案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需要得到各方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

2024年新编乡镇旧城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合计5份

2024年新编乡镇旧城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合计5份

2024年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方案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XX市《关于印发XX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工作原则1、XX府主导,多方参与。

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

区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会同各街道做好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参与小区改造决策和监督实施。

2、综合改造,突出重点。

结合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充分听取小区居民诉求,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以安全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为重点,鼓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3、财政支持,多方共担。

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

通过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4、整管结合,注重长效。

改造与管理相结合。

提前确定改造后小区管理方式,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

5、示范引领,全面推进。

先行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的实施,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样板、标杆。

(三)工作目标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其中,在XXXX 年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XXXX年重点放在前期宣传,熟悉情况,入户调查,试点推动等工作;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对一批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启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改造;XX年——XX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XX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二、改造范围重点改造城镇和工矿区中200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较差、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包括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以及城中村等)。

XX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三旧土地管理方案

三旧土地管理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三旧土地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县“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作,促进我县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78号)和《印发市区“三旧”改造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11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列入“三旧”改造范围(已标图建库、符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用地,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实施“三旧”改造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明晰产权、保障权益,统筹规划、有序推进,节约集约、提高效率,尊重历史、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用地收购程序第四条为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或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可由县政府依法收购土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第五条政府有偿收购“三旧”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定价按以下程序办1 / 14理:(一)权属核查。

根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实施计划,由县“三旧”改造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对拟购买、收回土地的使用者、面积、用途、四至、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他项权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

(二)费用测算。

县“三旧”改造机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权属核查情况,委托有资质的土地房产评估机构对拟收购项目的现状进行市场价格评估。

(三)协商谈判。

根据评估土地购买、收回补偿费用情况,由县土地储备部门会同县“三旧”改造机构、相关部门与被购买、收回土地使用者进行协商谈判。

(四)方案报批。

在协商意见谈判达成一致后,县“三旧”改造机构根据权属核查、费用测算和协商谈判情况,拟定土地收购方案及项目改造方案,经本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后,提交建设用地审批委员会审议并报县政府审批。

旧村改造开发实施方案

旧村改造开发实施方案

旧村改造开发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许多地方的旧村庄面临着发展困境。

传统的农村建设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因此需要对旧村庄进行改造和开发,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

旧村改造开发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升乡村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确定。

1. 经济发展,通过旧村改造开发,促进农村产业的升级和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乡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2. 居住环境改善,改善旧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营造宜居的乡村环境。

3. 乡村形象提升,通过改造开发,打造具有特色的乡村景观,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旅游观光,促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

三、实施步骤。

1. 资金筹措,制定专项资金计划,整合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和农民自筹资金,确保旧村改造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

2. 规划设计,组织专业团队对旧村庄进行规划设计,确定改造开发的总体布局和具体方案,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资源和人文特色。

3.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旧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完善,为后续的发展奠定基础。

4. 产业扶持,引导农民发展特色产业,提供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推动农村产业的升级和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5. 居民安置,对于因改造开发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提供合适的安置方案,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6. 乡村环境整治,加强对旧村庄的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打造宜居的乡村环境,提升乡村形象。

四、风险防范。

1. 技术风险,在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技术的可行性和稳定性,避免出现技术隐患。

2. 资金风险,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使用,加强资金监管,防范资金挪用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3. 政策风险,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避免因政策调整而带来的影响。

4. 环境风险,在乡村环境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避免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旧工厂区改造方案

旧工厂区改造方案

旧工厂区改造方案背景介绍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很多老旧的工厂区逐渐停产关闭,但这些工厂区往往占地面积较大、位置优越,成为城市中珍贵的土地资源。

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些土地资源,许多城市开始进行旧工厂区的改造。

本文就介绍一种旧工厂区改造的方案。

改造方案第一步:土地利用规划对于旧工厂区的改造,首先需要确定土地利用规划。

该规划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确定新的用途:例如商业、住宅区、文化创意等。

•市场调研:了解当地市场的需求和特点,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新的土地利用方向。

•与当地政府沟通:沟通当地政府的计划和意愿,确保改造方案与政府的规划相符,获得政府的支持和资金。

第二步: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一些老旧的工厂区,基础设施可能已经比较陈旧,需要进行更新改造。

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同时,应该将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在内。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道路和交通系统:道路可以连接新的住宅区、商业区、文化创意区等,为城市的公共交通提供更好的连接和便捷。

•水、电、气等公共设施:公共设施应该与新的土地利用规划相匹配,确保市民的需求得到最大化的解决。

•社会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为市民提供更好的生活便利。

第三步:建筑规划和设计建筑规划和设计是旧工厂区改造的重要一环。

应该根据规划方案、市场需求等,设计出适合市场需求的建筑设计。

该设计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方面:•合理的建筑布局:布局应该紧凑、合理,以利于市民的出行和公共设施的利用。

•设计美观:建筑应该符合当地的文化氛围,有美观的外观设计,增加市民的生活品质。

•高效的建筑能源设计:建筑应该考虑节能环保,减少能源浪费,达到低碳环保的目的。

总结通过对旧工厂区的改造,不仅能充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满足市民的生活需求,还能提高整个城市的品质和形象。

改造方案需要从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规划和设计三个方面综合考虑,确保改造方案的成功实施。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8•【字号】江府〔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府〔2021〕1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办法》业经市政府十五届1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18日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办法为推进江门市市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决策部署,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以优化“三旧”改造内生动力机制为方向,以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核心,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以打造多元化的配套政策体系为基础,全力推动“三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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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X政〔X〕27号)和《X省国土资源厅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X国土资综〔X〕356号),切实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全面开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理解,深入宣传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三旧”改造的重要意义,尽快组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等具体业务部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深入宣传,营造有利于推进“三旧”改造的良好氛围。

(二)“三旧”改造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为核心,以改善环境提升功能为根本,以节约集约用地为目标,以城乡规划统筹为手段,坚持“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重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强化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不断完善城乡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明确分类、确定范围
(一)本实施方案所指“三旧”改造用地,具体指以下情形之一的土地:
1.因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亟须完善,或实施城乡规划需要进行改造的建设用地;
2.城乡规划确定要改造的不具有保留价值的旧民居、旧商铺、旧街巷、旧校舍等低效利用的各类建设用地,包括抗震性能差、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用地;
3.因城乡规划需改变用途的用地,包括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旧工厂、旧仓储、旧站场等建设用地;
4.未列入政府“优二进三”的工业用地;
5.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
6.土地利用率低(建筑容积率低、厂房使用效率低、投入产出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厂房用地;
7.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需改造的“三旧”用地。

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列入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和城市市区“优二进三”的工业用地,按原有政策规定实施,不列入“三旧”改造范围。

(二)具体认定办法
1.属前款第1、第2、第3类改造用地的,由城乡规划部门负责认定并出具书面材料,作为实施方案的要件材料;
2.属前款第4、第5类改造用地的,由发展改革和经贸部门共同负责认定并出具书面材料,作为实施方案的要件材料;
3、属前款第6类改造用地的,由城乡规划、环保、安监部门共同负责认定并出具书面材料,作为实施方案的要件材料;
三、深入调查,全面摸底
(一)按照“重心下移,以县为主”原则,“三旧”改造工作由市政府统筹指导,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在“三旧”改造工作中的组织保障作用,深入调查,全面摸底,按时填报。

1.X年2月28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对本地区“十二五”期间拟改造的“三旧”用地逐片、逐宗进行调查,掌握每片(宗)“三旧”用地涉及的土地、房屋、人口、手续等现状情况,填写《“三旧”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并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进行标注。

在X年3月30日前,将《“三旧”改造项目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设局备案。

要积极创造条件,在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尽快建立“三旧”用地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

2.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至少要选择1个有影响力、成效好的项目,作为“三旧”改造的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推进和示范,并于X年2月25日前,按规定填写《“三旧”改造重点项目进度表》(X 年度)上报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以便汇总上报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三旧”改造进度表应于每月28日前更新上报。

3.X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的“三旧”改造项目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审批并组织实施,规划区外的“三旧”改造项目由X区政府负责具体审批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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