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健身气功裁判员培训班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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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七届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2018年第七届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2018年第七届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健美操协会二、时间和地点时间:待定地点:深圳三、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大、中、小学、幼儿园、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体协,街道社区及健身俱乐部。

四、竞赛分组与内容(一)竞赛分组1. 学校组:小学甲组4-6年级、小学乙组1-3年级、小学混合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普通院校组、体育院校组、高水平组);2. 社会组(俱乐部组):幼儿组(6岁以下)、儿童组(7-12岁)、少年组(13-17岁)、青年组(18~35)岁、中年组(36~50岁)、老年组(51~60岁)。

(二)竞赛内容1. 有氧健身操(舞)规定动作:(1)《全国全民健身操等级规定动作》有氧舞蹈1-6级、轻器械健身操1-6级;(2)肯德基《系列校园青春健身操》(基础套、提高套);(3)第三套《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少年组1-3级、成年组3-6级(不包括地面动作);(4)2016《全国阳光校园健身操规定动作》皮筋操普及套、表演套;(5)2016《全国踏板健身操规定动作》中学套、成人套;(6)2017《全国校园健身操规定套路》、《全国校园踏板操规定套路》;(7)2018《全国校园大课间健身操舞示范套路》幼儿组、小学乙组、小学甲组、初中组、高中组和大学组的徒手健身操舞和轻器械健身操舞组。

自选动作:(1)徒手健身操舞:有氧健身操、有氧健身舞,自由舞蹈(各种不同风格特点的舞蹈作品)、运动舞蹈(各种体育艺术类表演形式的项目);(2)轻器械健身操舞:健身轻器械健身操、表演轻器械健身操、表演轻器械健身舞;(3) CAA表演类徒手健身操、轻器械健身操。

2. 时尚健身课程自选动作:由教练员领操(应体现口号、手势等内容)的任意一种形式的团操成套内容。

(1)徒手团操(传统有氧健身操、各类健身舞蹈、瑜伽、肚皮舞等);(2)器械团操(踏板、健身球、橡皮带、杠铃等)。

健身气功·五禽戏太极拳八法五步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健身气功·五禽戏太极拳八法五步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健身气功·五禽戏太极拳八法五步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各县(区)文广体局,各有关单位:为“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增强群众身体素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进一步做好我市健身气功、太极拳普及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精、工作作风实、年龄结构合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骨干队伍。

经研究,定于12月17-18日在AA市AA球馆举办2018年健身气功·五禽戏、太极拳八法五步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和地点(一)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18日。

(二)地点:AA市AA球馆。

二、培训内容1.太极拳八法五步2.健身气功五禽戏三、培训师资本次培训主讲老师由武术协会副主席杨喜凤老师担任,助教老师由武术协会副主席谢凤英及李修锦、蒋小芳、白仕芬老师担任。

四、参训人员要求(一)思想政治好,热爱祖国,热爱健身气功事业,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潜心从事健身气功和太极拳科研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二)年龄在65岁以下(含65岁),在全市健身气功太极拳站点、各县(区)健身气功和太极拳骨干、高等院校等从事健身气功、太极拳指导、教学者。

五、考核办法对培训学员进行技术考核,考核合格发放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证书。

六、报名办法(一)请各培训单位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按要求填写《2018年AA市健身气功·五禽戏、太极拳八法五步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二)发送到武术协会邮箱:**********@******** 联系电话:****-*******,联系人:杨喜凤***********(二)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如下:1、AA市直老体协9名2、AA市武术协会35名3、八步区5名4、平桂区3名5、钟山县2名6、富川县2名7、昭平县2名8、高校2名一共60人七、培训费用(一)钟山县、富川县、昭平县派出人员培训期间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AA 市体育局承担,交通费自理。

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

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

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9月8日经国家体育总局第18次办公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健身气功的管理,保障健身气功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健身气功及与健身气功相关的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健身气功是中华悠久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以自身形体活动、呼吸吐纳、心理调节相结合为主要运动形式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第四条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必须倡导科学文明,以发挥其在全民健身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管理机关第五条国家体育总局是全国健身气功的业务主管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含人民政府授权的管理机构,下同)是当地健身气功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健身气功活动进行组织和业务管理。

第六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管理健身气功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健身气功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对面向社会开展的健身气功活动的条件、内容进行业务审查和日常管理;(三)组织健身气功辅导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四)组织健身气功的科学研究;(五)对健身气功社会团体进行业务管理;(六)对健身气功活动站、点进行注册管理。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七条健身气功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坚持“小型、分散、就地、就近、自愿”的原则。

第八条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必须获得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

申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具有合法身份。

第九条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所开展活动相适应的场所;(二)有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设施、器材;(三)有参加过体育行政部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辅导人员或专业管理人员;(四)有活动所在场所的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条件;(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举办全国健身气功获奖论文作者交流学习班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举办全国健身气功获奖论文作者交流学习班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举办全国健身气功获奖论文作者交流学习班通知正文:----------------------------------------------------------------------------------------------------------------------------------------------------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举办全国健身气功获奖论文作者交流学习班通知×××课题组:经专家评审,你课题组撰写的论文获得2012年全国健身气功论文奖。

为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健身气功科研发展,我中心决定于2012年11月中旬举办2012年全国健身气功获奖论文作者交流学习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12年11月13日至17日。

13日报到,17日上午离会。

二、地点广东省揭阳市东湖大酒店。

乘车路线:揭阳火车站乘出租车至东湖大酒店约8公里;揭阳潮汕机场乘出租车至东湖大酒店约18公里。

三、人员课题组选派1名代表参加交流学习班。

四、内容(一)遴选获奖论文报告交流。

(二)邀请专家科研业务讲座。

(三)通报《健身气功》办刊情况。

(四)颁发获奖论文和《健身气功》特约作者证书。

五、费用交流学习班期间食宿费由我中心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其他(一)请于10月20日前将《2012年全国健身气功获奖论文作者交流学习班报名表》传真或发邮件至我中心。

(二)未提前预订返程车票者在报到时须与会务组预订,过时自行订购。

(三)联系方式: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联系人:崔永胜(139****7133)丁丽玲(139****7609)办公室电话:(010)67052033传真:(010)67052077邮箱:*****************.cn广东省揭阳市体育局联系人:许芸生(138****6283)曾汉宇(135****0103)广东省揭阳市东湖大酒店联系人:李小刚(139****3566)张伟亮(139****6166)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12年10月11日——结束——。

国家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印发《健身气功赛场行为规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印发《健身气功赛场行为规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印发《健身气功赛场行为规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1.06.29•【文号】•【施行日期】2021.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印发《健身气功赛场行为规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健身气功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确保健身气功赛事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开展,根据《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要求,我中心制定了《健身气功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中心反馈。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2021年6月29日健身气功赛场行为规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健身气功赛事活动中的赛场行为,确保健身气功赛事活动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举办的由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或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主办、参与主办、指导举办的各级各类健身气功赛事适用本《细则》。

第二条各省区市健身气功项目主管部门或健身气功协会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地方性实施细则。

第三条赛事活动组委会可依据本《细则》,制定实施各项健身气功赛事的赛场行为管理规范。

第四条参加健身气功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包括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参与人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队辅助人员、组织者工作人员等)与观众等群体,应当遵守本《细则》和相关管理规范。

第五条按照赛事活动“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具体要求,坚持引导、教育、处罚相结合,公平、公正、公开、准确的原则开展相关赛事活动。

第六条赛事组织者行为规范(一)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赛事活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赛场文化氛围和舆论宣传氛围。

国家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印发《中国健身气功段位制(试行)》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印发《中国健身气功段位制(试行)》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印发《中国健身气功段位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4.04•【文号】•【施行日期】2014.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印发《中国健身气功段位制(试行)》的通知(2014年4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健身气功主管部门,行业体协,总局直属和共建体育院校: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推广普及健身气功,我中心决定自2014年起,在全国分阶段逐步实施健身气功段位制。

现将《中国健身气功段位制(试行)》、《中国健身气功段位制套段细则》和《中国健身气功段位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动员部署,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确保健身气功段位制试点推广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起来。

附件:1.中国健身气功段位制2.段位制套段细则3.中国健身气功段位制(试行)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中国健身气功段位制(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推广普及健身气功,科学评定习练者技术理论水平,增强习练者荣誉感,促进健身气功运动水平的提高,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热爱健身气功,文明习练,科学健身,注重功德修养,具有相应技术理论水平的健身气功习练者均可申请健身气功段位。

第三条健身气功段位分为级位、段位和荣誉段位。

段前级位:一级、二级、三级初级段位:一段、二段、三段中级段位:四段、五段、六段高级段位:七段、八段、九段荣誉中段位:四段、五段、六段荣誉高段位:七段、八段、九段第四条健身气功段位实行申请批准制度。

段前级位由县级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或协会批准授予;初级段位由地级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或协会批准授予;中级段位由省级健身气功主管部门或协会批准授予;高级段位及荣誉段位由中国健身气功协会批准授予。

如当地尚未开展此项业务,晋段人员可向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运动员职业指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运动员职业指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运动员职业指导人员培训
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体人力字[2018]213号
【发布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日期】2018.09.03
【实施日期】2018.09.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运动员职业指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体人力字〔2018〕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
为进一步加强运动员职业发展支持体系建设,提高各省市运动员职业指导人员对于运动员职业发展指导的专业能力,根据工作计划,由体育总局人力中心主办,山东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承办的2018年运动员职业指导人员培训班定于9月举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心理调适与心态调整;
2. 就业指导;
3. 创业指导;
4. 领导力与提升;
5. 法律知识讲座。

二、培训对象
1. 全国体育系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各推荐一线运动队职业指导工作人员2名,训练单位领队、教练优先。

2. 其他单位每单位1人。

总人数70人以内(含工作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8年9月25-28日(25日报到,28日离班)
2.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777号济南军悦世源酒店(近浪潮路)。

四、其它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食宿等费用由体育总局人力中心承担。

请报名人员于9月17日之前将回执传真到山东省体育人才服务中。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运动康复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运动康复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运动康复技能培训班的通知【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体人力字[2018]150号【发布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日期】2018.06.26【实施日期】2018.06.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运动康复技能培训班的通知(体人力字〔2018〕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总局有关直属单位,有关体育院校:根据《2018年国家体育总局培训计划》,由总局人事司、科教司主办,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干部培训中心联合承办的2018年运动康复技能培训班定于7月30日-8月5日在京举办。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及目的本期培训在延续往年培训专题的基础上,主要围绕“针对女性运动员健康,表现和骨盆健康的功能医学途径”进行,旨在帮助学员进一步系统了解和运用女性运动员骨盆健康的原则及技术培养实践专业知识。

课程重点是盆底健康的治疗方案,并结合实例进行操作练习,达到促进运动康复诊疗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的。

二、培训对象和报名条件参加培训人员应具有解剖学、运动训练、体育教育或相关学科的学习经历;具有从事运动康复相关工作一年及以上经验。

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可优先参加培训。

请总局系统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推荐相关人员各2名参加培训,训练局、体育科学研究所、运动医学研究所、北京体育大学推荐相关人员各2名参加培训,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推荐相关人员各1名参加培训。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青岛航海运动学校、湛江潜水运动学校、安阳航空运动学校、秦皇岛训练基地可视情况各推荐1-2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推荐相关人员各1名参加培训。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2018年7月30日-8月5日,其中7月30日下午报到,7月31日-8月4日授课, 8月5日上午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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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17:00—17:30
颁发证书。
汇演中心
演播大厅
5月26日
培训人员中午14:00前离会。
附件1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5月21日
全 天
培训人员报到。
酒店大厅
5月22日
上 午
08:30—09:00
开班典礼,领导讲话。
汇演中心888会议室
上 午
9:10—12:00
讲解2017年修订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
汇演中心888会议室
下 午
14:30—18:00
讲解八段锦、十二段锦功法技术和扣分要点。
汇演中心
演播大厅
5月23日
上 午
08:00—12:00
讲解易பைடு நூலகம்经、大舞功法技术和扣分要点。
汇演中心
演播大厅
下 午
14:30—18:00
讲解导引养生功十二法、八段锦竞赛功法技术和扣分要点。
汇演中心
演播大厅
5月24日
上 午
08:30—12:00
讲解太极养生杖、六字诀功法技术和扣分要点。
汇演中心
演播大厅
下 午
14:30—18:00
讲解五禽戏、马王堆导引术功法技术和扣分要点。
汇演中心
演播大厅
晚 上
19:30—21:00
理论及模拟打分考试。
汇演中心
演播大厅
5月25日
上 午
08:00—12:00
讲解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竞赛功法技术和扣分要点。
汇演中心
演播大厅
下 午
14:30—17:00
功法考试。
汇演中心
演播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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