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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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指评价小学生在学习和生活方面表现的程序和方法。

这是一种综合评价制度,不仅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评价他们的品德、思想、体育、艺术等方面。

一、评价标准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艺术素养等六个方面。

评价标准的制定需要学校、家长、学生和专家等多方面的参与和慎重考虑。

二、评价程序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循环式评价,即在学期开始时进行初步评价,学期末进行进一步评价,实现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量。

具体程序包括:1.收集资料:学生学习、作业、考试成绩,教师和家长对学生的评价等资料。

2.综合分析:学校教育部门或专家组对学生的各项资料进行系统综合分析。

3.评价结论:根据综合分析结果,对学生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

4.反馈: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家长和学生,帮助学生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

三、评价方法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主要包括自我评价、互评和教师评价三种方法。

1.自我评价:让学生自己对自己的学习、品德等方面进行评价,培养学生自我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2.互评:两名或多名学生对彼此进行评价,让学生感受到合作、竞争和信任等社会情感。

3.教师评价: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等方面进行评价,发扬对学生的引导、激励、关爱和帮助作用。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首先,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学生分类,制定针对性的教育措施;其次,把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升学、选科和评奖的重要依据;再者,评价结果还可以提供给家长和社会给学生提供更好的培养机会。

综上所述,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通过对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交等方面的全面评价,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并制定针对性的教育目标和培养挑战,进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一、指导思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

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一)发展性原则。

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

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测试结合起来,把书面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

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

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学业发展评价: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

3.个性特长评价:学生个性特长形成与发展的状况及学生在体育、科技、艺术比赛和各类学科素养竞赛获奖情况。

四、评价实施细则(见附件)。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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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整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在小学教育评价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评价具有核心地位,对于适应新课改要求,必须改革现有的评价体系。

因此,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及目标本方案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决定》的精神为指南,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教育方针,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诊断、导向功能,通过评价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激励和发展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的终身研究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小学生素质发展的评估应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和谐发展。

评价不仅关注学生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发展潜能,关注终结性评价,而且关注研究过程和研究方法的评价,关注研究态度、情感体验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发展。

2、发展性原则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在不同阶段呈现出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在同一阶段层面,不同个体的发展水平也有差别,评估要注意这些发展变化。

评估目标在保持基础性、稳定性的同时,要体现素质发展的阶段性、梯度性、独特性,为不同的学生提供相对的鼓励性评价,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3、多元性原则小学生评价主体与评价方法应该是多元的,既有形成性评价,又有终结性评价;既有定量评价,更注重定性评价;既有课内评价,又有课外评价。

有教师、家长、学生多个评价主体共同参与评价活动,为学生提供多渠道获得反馈信息的机会,形成促进学生发展的合力。

4、过程性原则评价不仅注重结果,更注重过程。

在评价过程中通过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反馈、自我教育,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以便顺利达到预期目标。

在操作过程中,坚持周评、月评、学期总评的连续评价方法,形成一个动态的评价过程。

5、科学性原则本方案建立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严格评价程序,开发简便易行的评价工具,科学客观地评价学生素质。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指对小学生进行多方面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旨在推动小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提高小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水平。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鼓励和激发小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兴趣,发挥其更好的潜能,促进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

其中主要包括学科成绩评价、课外活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品德修养评价、学习态度评价、以及体育水平评价等等。

学科成绩评价是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最基础的考核项目。

在小学生的日常学习中,教师将通过期中、期末考试的测试成绩,来评价学生的学科成绩,以此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和掌握程度。

课外活动评价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以外所参加的社会实践、文艺活动、科技活动、工艺活动以及体育及其他活动的评价。

这些活动是学生培养兴趣、展示才华、拓宽视野等方面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是对于学生在实践中所表现出的综合能力和实践水平的体现。

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生活、会议礼仪、介绍讲解、辩论、演讲等等。

品德修养评价是对学生道德品质、思想意识、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评价。

这个项目应该是综合素质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因为品德修养是构建良好个人和社会环境的基础。

学习态度评价是针对学生在学习中表现出的态度、心态和动力等方面的评价。

主要是以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听从纪律以及团体协作情况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

体育水平评价是对学生体育水平、运动表现等方面的评价。

由于现代生活节奏加快,人们的生活方式不断改变,而健康也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因此体育水平评价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也是非常必要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设计应该充分结合教学实际,建立一套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全面性的评价体系,既要注意到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同时也应该注重对课外活动、综合实践活动、品德修养、学习态度以及体育水平等方面的评价,提高小学生的全面素质,并且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积极参与到多项活动中去,充分体现其未来成为一名优秀公民的潜力和素质。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小学生综合素质,我们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强化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质量监控与管理,全面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而构建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导向机制。

一、遵循教育发展规律,进一步明确评价的目的和原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是建立系统评价制度的基础性工程。

建立科学的小学生素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功能和作用,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是评价的根本目的。

从这一目的出发,我校在学生评价工作中坚持五项教育原则:(一)发展性原则。

评价的功能在于促进学生发展,淡化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着眼于学生长远发展,关注学生发展中的需要,激励学生研究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发展。

(二)综合性原则。

评价的内容要具有综合性,既要重视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又要注重对学生的道德品质、研究能力、情感态度、行为惯、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等基本素质的评价。

在研究能力方面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评价,关注学生之间的差异性。

(三)多样化原则。

评价的方式要注意多样化,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课内评价与课外评价相结合。

(四)多元化原则。

评价的主体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学生、老师、家长等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主体,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馈促进学生的发展,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

(五)激励性原则。

评价的行为要以鼓励性为主,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让学生看到本人成功的每一个脚印,树立研究、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

二、落实素质教育要求,科学确定评价内容1.我们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制订了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印发了《崂山区小学生成长手册》,确定了文化科学素质、身体素质、研究行为等几个方面的评价内容,每个方面又细化为几项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基础上制定出若干条全面、具体可行的三级评价标准。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第一部分:背景介绍随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小学教育不再仅仅强调学生的知识积累,也越来越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更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应运而生。

第二部分:综合素质评价的定义和目标综合素质评价是指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学生的各个方面的情况,从知识、能力、思维品质、道德品行和身心健康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

其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发现和激发学生的潜能。

第三部分: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涵盖学生的学业水平、才艺特长、品德修养、学习方法等方面。

学生除了要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还需要培养学习兴趣和才艺,注重道德教育与品行评价,以及注重学习方法的培养。

第四部分: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包括定期考试、个案评议、实践活动评价等。

定期考试可以评价学生的学习进步和知识掌握情况;个案评议可以了解学生在自主学习、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实践活动评价则可以评价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五部分:综合素质评价的优势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优势在于可以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学生的问题和潜能,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和辅导方案。

第六部分:综合素质评价的挑战和解决方案然而,综合素质评价也面临一些挑战,如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方式复杂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提供培训和指导,加强教师的评价能力。

第七部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参与者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参与者包括学生、教师、家长和学校。

学生需积极参与各项评价活动,提高自我认知和发展潜能;教师需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家长需关注学生的发展情况,积极配合学校的评价工作。

第八部分:学校和家庭合作的重要性学校和家庭的合作对于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有效实施至关重要。

学校需要与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了解学生在家庭环境中的情况,家长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评价工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与制度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与制度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与制度“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与制度”综合素质评价是指通过对学生素质的综合评价,真实、准确地了解学生的综合发展状况,以便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指导和培养。

在小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将从不同方面探讨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与制度。

一、制定目标与指标综合素质评价的首要任务是设定明确的评价目标和指标。

哪些方面的素质应该被评价,如何评价,都需要在制定方案时予以明确。

这可以通过学校与教育局的合作来完成,多方参与确保了评价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二、评价方式多元化综合素质评价应该注重评价方式的多元化,遵循个体差异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除了传统的考试测评外,可以引入课堂表现、作品展示、口头报告、实践技能等形式,以全面评价学生的素质。

三、借鉴外部评价机构为了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可以借鉴外部评价机构的经验。

这些机构通常有丰富的资源和专业的评价团队,可以提供专业指导并参与评价工作,有效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四、关注学生自主性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培养学生的自主性。

评价方案应充分关注学生的参与程度,鼓励学生在评价过程中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自我认知和自我发展。

五、全员参与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应仅仅是对学生的评价,而是需要全员参与的工作。

教师、家长和学生应共同参与评价过程,形成多维度的评价结果,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六、建立激励机制综合素质评价应激励学生积极参与,通过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如奖励制度、评优评先等,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自信心,激励他们在不同方面提升和发展。

七、提供个性化指导评价不仅仅是为了测量学生的成绩,更重要的是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发展指导。

通过评价结果,学生可以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板,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和发展。

教师应根据评价结果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和指导,帮助他们全面发展。

八、加强家校合作家长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伙伴,因此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应加强家校合作,将家庭环境、家长观念等因素纳入评价范畴。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主要是指通过对小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帮助他们全面发展和提升自身素质水平。

在我们的国家,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已经逐渐成为教育界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挖掘每位学生的潜力,以不同的方式展现出他们的优点和不足,让学生在学习中不断进步。

小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内容涵盖了学习成绩、品行表现、体育锻炼、艺术素质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

这些评价内容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评价,如学习报告、个人品行记录、体育项目考核、艺术作品展示和社会实践表现等。

同时,还可以通过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活动来展示学生的特长和才华。

小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体现了“全面、科学、分层、分类”的原则,这种评价方法使每个学生都有得到评价的机会。

比如,学生在学习报告中,可以展示他们在各个学科中的水平,体现出学生技能方面的水平,从而达到科学评价的目的。

个人品行记录旨在评价学生品德操守,督促学生端正自身态度,对日常表现的细节方面有详细的记录,让学生从内心理解自己的错与对,达到分层分类的目的。

综合素质评价还涉及学校和家庭的合作,学校可以不断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与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协同工作,以突出自己的优势和特长或者消除自己的不足和缺点,学生也应该认真对待家庭成员或社会大众给予的评价,以学会认识自己、表现自己和体现自己的特长。

通过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可以发现学生的特长和不足之处,来帮助学生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突出优点、对缺点补救,鼓励优秀,支持进步,全方位地地帮助学生。

但是,这一评价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评价标准不一、误解和偏见等,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总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一个比较系统的评价体系,在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着重突出学生的全面素质和激发学生的自我认识议价,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其未来掌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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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生素质发展状况评价,在小学教育评价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适应新课改要求,必须改革现有的评价体系,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及目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决定》精神为指南,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教育方针,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诊断、导向功能,通过评价来达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激励和发展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也是整体性原则。

是指小学生素质发展的评估,不仅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且要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和谐发展;评价不仅关注学生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发展潜能,关注终结性评价,而且关注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的评价,关注学习态度、情感体验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发展。

2、发展性原则:发展性原则,是指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在不同阶段呈现出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在同一阶段层面,不同个体的发展水平也有差别,评估要注意这些发展变化。

评估目标在保持基础性、稳定性的同时,要体现素质发展的阶段性、梯度性、独特性,为不同的学生提供相对的鼓励性评价,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3、多元性原则:多元性原则,是指小学生评价主体与评价方法应该是多元的,既有形成性评价,又有终结性评价;既有定量评价,更注重定性评价;既有课内评价,又有课外评价。

有教师、家长、学生多个评价主体共同参与评价活动,为学生提供多渠道获得反馈信息的机会,形成促进学生发展的合力。

4、过程性原则:过程性原则,是指评价不仅注重结果,更注重过程。

在评价过程中通过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反馈、自我教育,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以便顺利达到预期目标。

在操作过程中,坚持周评、月评、学期总评的连续评价方法,形成一个动态的评价过程。

5、科学性原则:建立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严格评价程序,开发简便易行的评价工具,科学客观地评价学生素质。

6民主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要及时沟通,增进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价内容及依据1、主要内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主要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见表一。

2、信息来源: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于学校每学年对学生发展状况详实的记录与评价。

包括日常表现、关键性材料、学生特长表现记录等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评价时,所依据的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能充分证实该学生在评价项目中所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3、关键材料:能够表明学生多方面发展状况的材料,具有高度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表明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主要包括:①关键考试的成绩:一般指期末考试或统考成绩,能表明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质量;②关键的表现性作业:指学生在真实背景下所完成的任务,如探究报告、小论文写作、网页制作、实验操作、小科技发明等,主要表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究能力及创新能力;③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主要体现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合作交往能力以及为他人、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品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反思等;④特长与获奖情况:包括学生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的奖励或能够证明自己特长与潜能的资料;⑤自我描述:即学生对自己的评价,包括个性描述、学习反思、感悟以及发展计划等;⑥他人的评语:指对学生有重要影响或对学生非常了解的人给学生的评价。

4、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表明学生发展状况的关键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和学生的观察与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依据,要在充分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和关键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作到客观公正,避免以偏概全。

四、评价的方法与步骤1、评价时间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 2 次。

2、评价方法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综合评语加等级评价的方法进行。

综合评语主要对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以及学习情况进行定性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素质特长和发展潜能,评语应准确、精练。

等级评价主要根据表一中一级指标的六个项目分设四个等级(A 为优秀、B 为良好、C 为合格、D 为待合格)。

3、组织与实施(一)组织机构(1)成立板桥镇中心小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2)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制定我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评定方案,认真落实上级教育部门的实施方案,确定评价程序,组织成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监督班级评价工作,对班级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存档,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咨询与申诉,及时解决处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问题,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建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科任教师为成员,小组成员为 3--5 人。

所确定的评价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 学年,并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评价小组名单要在评定工作开展前两周向评定班级所在的学生公布。

对于该班三分之一以上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要对其做出相应的调整。

班级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形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等。

(二)评价细则(1)制定出小学生综合素质三级评价指标和明确的评价程序。

(2)对各项评价指标要确定明确的操作要点和各等级的评价标准。

(3)对评价涉及的参考依据要拟定可操作、富有特色的积累方式(如学生成长记录袋、学生平时的操行、学习记录等)。

(4)学校将拟定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报中心校审核后实施。

(三)评价实施(1)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班级评价(教师评价)以及学校总评等级认定等。

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不超过 200 字的描述性评语,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

家长评价:由家长根据学生的表现按本方案评价标准逐项进行综合评定。

同学互评:以班级为单为,每位学生根据同学平时表现、同学本人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依据评价标准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相应等级。

班级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实证材料,对本班学生的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及成长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参考学生自评、互评与家长评价结果,依据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等级。

对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评价结果,学校及其教师可根据平时的了解对其诚信度进行确认后方可参考。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

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认定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等。

等级评价的具体办法为:每学年由学生本人、家长、同学、教师对每一个学生对照“主要参考依据”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二级指标给出一个等级,以 A、B、C、D 呈现,将各二级指标评出的等级 A、B、C、D 分别赋值为 4、3、2、1,然后再计算出每个一级指标总分值,再还原成等级。

每个一级指标或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得到总分的 90%(含)以上为“A”,70%(含)---90% (不含)为“B”,60%(含)---70%(不含)为“C”,0---60%(不含)为“D”。

学校总评结果可按照学生自评占 10%、家长评价占 10%、学生互评占 30%、班级评价占 50%的比例确定,总评结果由班级评价小组负责确定,并报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认定。

各班级可根据学生人数控制综合评价等级:其中A等占 20%,B等占40%,C 等占35%,D等占 5%以下。

各等级的比例可以在 5%的范围内调整。

将学生评定为D级应非常慎重,原则上不得超过该班学生总数的 5%。

其中被评为市、区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的班级,A、B 等级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被确定为 A、 B 等级的学生必须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学校方可将“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可直接为“D”:①严重违反校级校规或违法犯罪者;②本学年受学校处分者;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评定为高一级等级:①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奖励者;②学年内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学科单项竞赛奖励者;③被教育部门或其他团体授予某种荣誉称号者;学校建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档案,如实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五、制度建设与保障措施1、建立公示制度:示评价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各班评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以便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

评定过程要确保公平、公正、民主、透明。

结果评出后,把等级评价为 A、B 级的学生名单及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C、D 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和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进行举报或申诉。

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给予解释说明。

3、建立诚信制度:校评价领导小组要与所有评价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学校要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

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

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与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得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的评价工作。

诚信记录不良的教师不能作为评价小组的成员, 3 年内不能评优评先,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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