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告示禁止使用农药品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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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布的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农业部公布的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农业部公布的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单剂,甲磺隆单剂、福美胂、福美甲胂、百草枯水剂,胺苯磺隆复配制剂、甲磺隆复配制剂。

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使用三氯杀螨醇。

二、限制使用的农药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内吸磷、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蔬菜、果树、茶树、中草药材)、水胺硫磷(柑橘树)、灭多威(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丹(苹果树、茶树)、溴甲烷(草莓、黄瓜)、氧乐果(甘蓝、柑橘树)、三氯杀螨醇(茶树)、氰戊菊酯(茶树)、杀扑磷(柑橘树)、丁酰肼(比久)(花生)、氟虫腈(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的其他用途)、毒死蜱、三唑磷(蔬菜)
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禁止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使用。

溴甲烷、氯化苦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它登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
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

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

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六六六(HCH),滴滴涕(DDT),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EDB),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

限制使用的农药(18种)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农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规定以下农药为禁止销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17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22号)规定以下农药为从2007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5种):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对硫磷(1605),久效磷,磷胺。

蔬菜禁用农药/哪些农药不能在蔬菜上使用蔬菜上应用的农药品种越来越多,由于蔬菜的根、茎、叶、花、果可作为食用部分,有的还可生食,因此,在蔬菜上应使用准用农药,并且使药后通过安全间隔期产品才可收获上市。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包括:1、剧毒农药如磷胺、甲胺磷、久效磷、呋喃丹、3911、1059、1605、甲基1605、苏化202、杀暝威、异丙磷、三硫磷、磷化锌、磷化铝、氰化物、氟乙酰胺、砒霜、氯化苦、五氯酚、二溴氯丙烷、401等。

这些农药对人、畜毒性大,能通过人的口腔、皮肤和呼吸道等途径进入体内引起急性中毒。

2、高毒、残效期长、能造成积累中毒的农药如汞制剂、赛力散、西力生等。

这些农药残效期长,在土壤中半衰期为期10-30年,它能使人、畜神经系统产生积累性中毒。

[公告]农业部发布的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清单

[公告]农业部发布的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清单

农业部发布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

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18种)六六六(HCH),滴滴涕(DDT),毒杀芬(camphechlor),二溴氯丙烷(dibro mochloropane),杀虫脒(chlordimeform),二溴乙烷(EDB),除草醚(nitrofen),艾氏剂(aldrin),狄氏剂(dieldrin),汞制剂(Mercurycompounds),砷(arsena)、铅(acetate)类,敌枯双,氟乙酰胺(fluoroacetamide),甘氟(gliftor),毒鼠强(tetramine),氟乙酸钠(sodiumfluoroacetate),毒鼠硅(silatrane)。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的农药(19种)甲胺磷(methamidophos),甲基对硫磷(parathion-methyl),对硫磷(parathion),久效磷(monocrotophos),磷胺(phosphamidon),甲拌磷(phorate),甲基异柳磷(isofenphos-methyl),特丁硫磷(terbufos),甲基硫环磷(phosfolan-methyl),治螟磷(sulfotep),内吸磷(demeton),克百威(carbofuran),涕灭威(aldicar b),灭线磷(ethoprophos),硫环磷(phosfolan),*****磷(coumaphos),地虫硫磷(fonofos),氯唑磷(isazofos),苯线磷(fenamiphos)以上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

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

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

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六六六(HCH),滴滴涕(DDT),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EDB),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

限制使用的农药(18种)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农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规定以下农药为禁止销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17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22号)规定以下农药为从2007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5种):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对硫磷(1605),久效磷,磷胺。

蔬菜禁用农药/哪些农药不能在蔬菜上使用蔬菜上应用的农药品种越来越多,由于蔬菜的根、茎、叶、花、果可作为食用部分,有的还可生食,因此,在蔬菜上应使用准用农药,并且使药后通过安全间隔期产品才可收获上市。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包括:1、剧毒农药如磷胺、甲胺磷、久效磷、呋喃丹、3911、1059、1605、甲基1605、苏化202、杀暝威、异丙磷、三硫磷、磷化锌、磷化铝、氰化物、氟乙酰胺、砒霜、氯化苦、五氯酚、二溴氯丙烷、401等。

这些农药对人、畜毒性大,能通过人的口腔、皮肤和呼吸道等途径进入体内引起急性中毒。

2、高毒、残效期长、能造成积累中毒的农药如汞制剂、赛力散、西力生等。

这些农药残效期长,在土壤中半衰期为期10-30年,它能使人、畜神经系统产生积累性中毒。

农业部禁止使用农药品种

农业部禁止使用农药品种

农业部公告禁止使用农药品种清单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第199号公告规定,要加强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登记管理,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消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并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清单如下:一、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六六六(BHC),滴滴涕(DDT),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

二、限制使用的农药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农药有: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禁止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在花生上使用;甲磺隆小麦田应在长江流域及其以南、酸性土壤(PH<7)的麦稻轮作区使用;水稻田应在酸性土壤(PH<7)及高温高湿的南方稻区使用。

三、无公害农产品禁用农药农药中文通用名称农药英文通用名称农药商品名称:六六六HCH滴滴涕DDT毒杀芬CamDhechlor二溴氯丙烷Dibromoehloropane杀虫脒Chlordimeform二溴乙烷EDB除草醚Nitrofen艾氏剂hldrin狄氏剂Dieldrin汞制剂Mercurycompound砷Arsena铅Acetate敌枯双氟乙酰胺Fluoroacetamide甘氟GIiftor毒鼠强Tetramine氟乙酸钠SodiUm fluoroacetate毒鼠硅Silatrane *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生产中不使用国家禁止施用的农药,是保证无公害农产品的首要措施。

日前,记者从市农经局了解到禁止使用农药的药品名单。

据了解,禁止使用的农药分为国家禁止使用和省禁止使用两大类。

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名单如下:敌枯双、六六六(B HC)、滴滴涕、二溴氯丙烷(D BCP)、二溴乙烷(EDB)、杀虫脒、除草醚、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强(没鼠命)、甘氟、普特丹、培福朗、菊脂类农药。

农业部重申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农业部重申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农业部重申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农业部重申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近期,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9>3号),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从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上加大对禁限用农药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规生产和销售行为;大力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农药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施药人员的人身安全。

农业部公布的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如下: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19种)
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及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最新)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及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最新)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及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41种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硫丹、百草枯(停止使用)二、限制使用、撤消登记的23种农药1.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磷化铝、灭多威、灭线磷、水胺硫磷、涕灭威、氧乐果、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1)根据《农药管理条例》,高毒、剧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2)自2016年9月7日起,撤销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使用的农药登记;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使用。

2.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3.丁酰肼:不得用于花生上;4.氟虫腈:仅用于卫生上和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

5.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自2017年8月1日起,撤销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包括含上述3种农药有效成分的单剂、复配制剂,下同)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不再受理、批准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申请;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6.溴甲烷:自2011年6月15日起,撤销其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溴甲烷的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记。

溴甲烷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

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42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单剂、甲磺隆单剂禁止销售、使用。

百草枯水剂自2016年7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

胺苯磺隆复配制剂、甲磺隆复配制剂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

三氯杀螨醇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

二、限制使用的农药(25种)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禁止在蔬菜、果树、茶树、中草药材上使用。

水胺硫磷禁止在柑橘树上使用。

灭多威禁止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

硫丹禁止在苹果树、茶树上使用。

溴甲烷禁止在草莓、黄瓜上使用。

氧乐果禁止在甘蓝、柑橘树上使用。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杀扑磷禁止在柑橘树上使用。

丁酰肼(比久)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氟虫腈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外,禁止其他用途。

毒死蜱、三唑磷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氟苯虫酰胺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在水稻上使用。

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在甘蔗上使用。

磷化铝应当采用内外双层包装。

外包装应具有良好密闭性,防水防潮防气体外泄。

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其他包装的磷化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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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禁止使用农药品种清单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第199号公告规定,要加强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登记管理,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消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并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清单如下: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

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三、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在蔬菜生产过程中,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一)、禁止使用农药1、有机氯类:六六六、DDT、二溴氯丙烷、三氯杀螨醇、毒杀芬、赛丹等。

2、有机磷类: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含复配剂)、对硫磷(1605)(含复配剂)、甲胺磷(含复配剂)、久效磷(含复配剂)、磷胺(含复配剂)、氧化乐果、甲基异柳磷、高渗氧化乐果、增效甲胺磷、水胺硫磷、甲拌磷、克线丹、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氯唑磷、苯线磷等。

3、氨基甲酸酯类:克百威、涕灭威等。

4、其他农药:杀虫脒、除草醚、二溴乙烷、敌?克颗粒剂等。

(二)、不提倡使用农药乙酰甲胺磷(含复配剂)、乐果(三)、推荐使用农药及产品天然之宝、百草一号、灭虫灵、苏阿维、安打、美满、米满、农地乐、除尽、奥绿一号、菜喜、卡死克、抑太保、功夫、敌百虫、兴棉宝、赛波凯、一遍净、***乐、高效灭百可、辛硫磷、BT、海正三令、潜克、密达、护地净、菜园等。

四、无公害农产品禁用农药1、六六六、滴滴涕DDT 、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砷铅制剂、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等农药。

2、、限制使用农药种类根据作物种类不同,安全程度要求不同,对某些农药的使用范围进行进一步的限制,如溴氰菊酯、三氯杀螨醇禁止在茶叶使用,无公害农产品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禁用作物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蔬菜。

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生产中不使用国家禁止施用的农药,是保证无公害农产品的首要措施。

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名单如下:敌枯双、滴滴涕、二溴氯丙烷、二溴乙烷、杀虫脒、除草醚、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强(没鼠命)、甘氟、普特丹、培福朗、菊脂类农药。

本省生产无公害稻米、蔬菜等农产品的实际需要出发,又在国家规定禁用农药名单中增加了一些禁用农药名单。

禁用农药是:砷酸钙、砷酸铅、甲基胂酸锌(稻脚青)、甲基胂酸铵(田安)、福美甲胂、福美胂、三苯基醋酸锡、三苯基氯化锡、毒菌锡、氯化锡、氯化乙基汞(西力生)、酯酸苯汞、敌枯双、氟化钙、氟化钠、林丹、艾氏剂、狄氏剂、五氯酚钠、氯丹、甲拌磷、乙拌磷、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乙基对硫磷、乐果、治螟磷、蝇毒磷、水胺硫磷、磷胺、内吸磷、稻瘟净、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所有除虫菊脂类杀虫剂、五氯硝基苯、五氯苯甲醇(稻瘟醇)、苯菌灵(苯莱特)、草枯醚。

目前各地正在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整顿农药市场,严格禁止这些农药的流通和施用,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

国家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清单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晶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

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18种)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的农药(19种)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

限制使用的农药(2种)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

此外,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国家规定禁用农药名录农药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救灾物资,使用的好能有效地发挥其对病虫草鼠害的控制作用;使用不当,就会造成环境污染、人畜中毒、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过规定的限量标准。

为了加强农药的管理,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高毒农药的禁用、限用规定。

现公布如下:一、农药毒性级别的划分只有正确识别农药产品的毒性,才能科学、合理、安全地使用农药。

我国农药毒性级别的划分及代表符号如下图: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1、六六六等18种农药禁用规定2002年6月5日农业部公告第199号规定: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有六六六(HCH),滴滴涕(DDT),毒杀芬(camphechlor),二溴氯丙烷(dibromochloropane),杀虫脒 (chlordimeform),二溴乙烷(EDB),除草醚(nitrofen),艾氏剂(aldrin),狄氏剂(dieldrin),汞制剂(Mercurycompounds),砷 (arsena)、铅(acetate)类,敌枯双,氟乙酰胺(fluoroacetamide),甘氟(gliftor),毒鼠强(tetramine),氟乙酸钠 (sodiumfluoroacetate),毒鼠硅(silatrane)。

2、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禁用规定2003年12月31日农业部公告第322好规定:自2004年6月30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含有甲胺磷(methamidophos)、甲基对硫磷(parathion-methyl)、对硫磷(parathion)、久效磷(monocrotophos),磷胺(phosphamidon)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

自2007年1月1日起,撤销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知己产品的登记证(具体名单另行公告),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在农业上使用。

广大农民朋友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上述高毒农药产品销售,请及时向当地农业局下属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或农药管理机构举报,以便上述机构依法处理,维护农民朋友的合法利益。

农药标签存在问题及对策农药标签是指农药包装容器上或附于农药包装容器的,以文字、图形、符号说明农药内容的一切说明物,是农药商品的身份证。

农药作为技术含量较高的特殊商品,其标签不仅反映了包装内农药产品的性质、特点等基本属性,而且是农药产品直接向使用者传递农药技术信息的桥梁,是指导农药经营者正确经营和使用者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保证。

使用农药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如产生药害、防效差、误食误用等,与农药标签不合格有密切关系。

因此,农药标签是否合格十分重要。

它关系到农药产品能否达到趋利除弊的效果和使用者能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也是人们最直观判断一个农药产品是否合法、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之一,使用者在购买和使用农药时必须加以高度重视。

目前农药产品标签问题突出,有的擅自修改标签内容、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甚至采用欺骗手段坑农害农,严重地扰乱了农药市场,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危害。

鉴于此,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已把农药标签管理列为农药管理工作重点之一。

1、农药标签内容农药标签内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农药标签标示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内容应真实,并与产品登记批准内容相一致;内容应通俗、准确、科学,并易于用户理解和掌握该产品的正确使用。

农药标签应标注的基本内容根据《农药产品标签通则》规定的农药标签应标注的基本内容包括:产品的名称(包括农药的商品名称和通用名称)、含量及剂型。

产品的批准证(号)包括农药登记证号或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进口农药除外);使用范围(包括适用作物和防治对象)、剂量和使用方法;净含量;产品质量保证期;毒性标志;注意事项;贮存和运输方法;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农药类别特征颜色标志带;象形图;其他内容。

农药标签应粘贴于包装容器上,标签上内容也可直接印刷于包装容器上。

如果包装容器过小,标签不能说明全部内容的,应随外包装附上与标签内容要求相同的说明书,但此时标签上至少应有产品的名称、含量、剂型、净含量、生产企业等内容。

还要做到:标签内容要完整;农药登记证号要正确;农药产品通用名称要规范,商品名称要获得批准;产品的适用作物、防治对象和施药方法不得超出批准登记的范围;毒性标志要规范、准确;农药标签要注明中毒急救措施;农药类别颜色标志带要准确、齐全;标签内容要真实、确切。

2、农药标签现状和问题由于农药标签法规及标准不完善、不健全,曾使农药标签管理无法可依;长期以来,农药标签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企业法律意识不强,片面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没有认识到农药标签内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认为多印一些作物或夸大一些效果容易打开销路等因素的存在,农药标签问题十分严重。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农药标签法规和标准的制订工作。

目前,已出台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药产品标签通则》、《农药商品名称命名原则》等法规及标准,农药标签管理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

农药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加大了农药标签法规及标准的宣传和市场检查力度,农药标签的混乱状况得到了改善,但不容乐观。

从近几年农业部抽查标签情况看,标签抽查合格率逐年上升,但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商品名称或假冒其它商品名称;擅自修改商品名称,尤其是混配制剂农药产品;商品名称怪、乱、杂。

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农药通用名称;农药通用名称(包括含量、有效成分名称和剂型)三部分不齐全,未标明有效成分名称或有效成分未标注中文通用名。

无农药登记证号或一证多用,假冒、伪造、转让农药登记证号。

擅自扩大农药的使用范围,如有的剧毒、高毒农药扩大在蔬菜、瓜类、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上使用;有的广谱性杀虫、杀菌剂扩大适用作物或防治对象超过3种以上;有的菊酯类杀虫剂扩大在水稻上使用;有的扩大在极易产生药害的作物上使用。

剧毒、高毒或中等毒的农药产品未注明“剧毒”、“高毒”或“中等毒”字样或擅自降低标注毒性标志,有的只注明“有毒”二字;无农药类别特征颜色标志带;没有中毒急救措施,以致中毒后无法进行急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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