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队伍安全管理

分包队伍安全管理
分包队伍安全管理

分包队伍安全管理

第一条严格对分包队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把关,与分包队伍的一级机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将分包队伍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监督、考核范围,经常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外协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严禁以“包”代“管”,不得将工程分包给未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第二条严格对分包单位(外协队伍)的资质审查。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

1.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部门证明的施工业绩,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配备情况;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8.员工体检证明;

9.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条项目部的安监(保卫)部门定期对乙方作业人员的“三证”进行审查(即身份证、暂住证、流动就业证等)。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监管责任:

1.发包单位的安全监督部门与分包协作单位的一级机构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实施对分包方安全生产统一的协调、管理。

2.依据工程项目、特殊部位、重点和危险部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记录归档。

3.督促指导分包方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检查分包方施工现场的“班前五分钟(三工安全教育)”讲话及现场的安全情况。指导分包方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

4.对分包方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和处罚;对严重违章违规人员及时清退出场。

5.在施工现场发现分包方的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应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包括书面通知和口头通知),监督分包方规范的进行整改处理。

第五条对不服从安全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分包单位,应令其停产整顿,限期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必须立即与其终止合同,限期退场。

第六条项目部必须对分包方的员工所掌握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作业现场。被考核人员名单和成绩由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工序,安全监管、施工技术部门应审查分包

方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七条严禁分包单位将所分包的工程再行转包。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1.分包单位(外协队伍)的资质审查资料

2.分包单位(外协队伍)应对和处置紧急事件(事故)的能力

3.分包单位(外协队伍)应予以的承诺:

3.1对项目部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承诺

3.2对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承诺

3.3对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实施管理的承诺

3.4对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3.5对实施员工规范管理的承诺

3.6对项目部实施其资金、资产控制的承诺

3.7对突发事件(事故)处置的承诺

4.分包单位(外协队伍)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和登记卡

5.分包单位(外协队伍)从业人员缴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复印件

6.安全生产协议书

7.季度综合考评记录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合理选择适用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相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90075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 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依法规范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工程分包总价不得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30%。否则,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办法

天鹅湖B地块一期总包对分包单位管理办法 一、组织结构 由甲方标段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总包负责人联合组成小组,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分包单位的管理机构必须有负责人一名,技术、质量、安全、资料各一人并保证常驻工地,有问题能及时协调、解决。 二、管理措施 (一)项目部建立工程总承包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协助、要求和敦促专业分包人建立起完善的各专业分包人的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体系,将各专业承包人纳入统一的项目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定期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二)在项目开工之初,对项目各分包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并将操作层纳入总包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以“会诊制度、追根制度、奖惩制度”为代表的现场质量控制制度,坚持“以样板开路”进行现场质量管理。总包与分包之间建立网络管理系统,加快信息沟通传达,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各分包严格按总包的管理制度执行。 三、施工前的质量技术控制 (一)审查分包人的资质; (二)审查分包人在特殊过程中所用的设备和人员; (三)审查分包人的施工方案; (四)对工程所需设备、材料进行检查和控制;

(五)协助分包人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四、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控制 (一)对指定供应商材质的控制 1、按照业主、设计和规范的要求确定其质量标准、档次,使之满足设计风格、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要求; 2、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标准、样板或样品进行选型和采购,并满足功能型、环保型和节能型指标; 3、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最终控制,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一律不能用在工程上,决不留情。 4、对重要材料加工进行现场监造。 (二)对图纸二次深化设计、详图设计深度和质量的控制 只有图纸深化设计的深度和设计质量达到完善的程度,才能为施工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减少甚至避免因设计不完善造成的修改、返工,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大楼使用功能。因此本公司高度重视图纸会审、二次设计、详图设计和综合图的设计工作及对设计的协调配合。 1、本公司作为总包将对设计协调和会审严格把关,充分保证设计人的出图计划、出图质量以及图纸的配套性,从而杜绝或者避免不必要的设计修改,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功能的实现。 2、在与设计人现场服务过程的配合上,本公司将以主动、积极、高效、和谐作为指导思想,尊重设计师的指导意见,真正实现工程的设计标准、档次、风格、功能等设计意图,最终达到业主要求的工程效果和使用功能。 (三)对关键工序的控制 本公司作为总包方将对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进行严格控制,严格

分包工程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分包工程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分包工程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 针,加强对合格分包方及临时工在施工中的管理,确保电 力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现结合本项目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在选择招用分包方时,项目安全部门负责对其安全 施工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发给统一 的施工《安全许可证》(见附件一),严禁招用未经安全 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对招用的合格分包方, 在安全上严格要求,如同对待职工一样去实施安全管理。 3. 项目通过施工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择分包方。 不符合安全施工资质的队伍,安全监察部门有否决的权

力。在本项目中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合格分包方不得留用。 4. 资质审查应在工程开工前进行,不得边开工,边审查。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可简化手续,不得延期不办。 5. 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内容: 5.1 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与承包项目相符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5.2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5.3 施工中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应审查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项目审查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5.4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合格分包方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合格分包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包 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 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 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凡进入项目部的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的设备检验合格证、进津许可证等证件,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且必须持证,并报项目部安全 管理部门备案。

(2)分包单位进场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分包单位管理 (1)分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令颁布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作业。

(4)项目部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向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双方签字。 (5)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逐台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分包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7)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8)建立消防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9)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保证施工区环境卫生。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会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上报项目部,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以及建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需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评价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项目经理部。任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3.项目部职能部门职责 3.1质检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质量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资料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2工程技术管理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3安全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4机电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5成本合约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3.6物资设备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物资管理。 4.分包单位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的对象是过程,包括采购过程、生产过程等。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符合规规定及设计要求,坚持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意识教育制度 1、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是创精品工程的首要措施。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特点,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编写本项目的质量意识教育计划。计划容包括公司质量针、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创优计划、项目质量计划、技

术法规、规程、工艺、工法和质量验评标淮等。通过教育提高各类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人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以确保项目创优计划的顺利实现。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及现场经理负责组织教育;参与施工的各分包各级管理人员由项目质量总监负责组织进行教育;施工操作人员由各分包组织教育,现场责任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分包进行教育的情况予以监督与检查。 2、加强对分包的培训 分包是直接的操作者,只有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提高了,工程质量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因此要着重对分包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帮助分包提高管理水平。项目对分包班组长及主要施工人员,按不同专业进行技术、工艺、质量综合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不允进场施工。项目要责成分包建立责任制,并将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自施工质量管理中,并督促其对各项工作落实。 (二)材料供应商选择和物资的进场管理制度 1、材料供应商的选择 结构施工阶段模板加工与制作、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确定、钢筋原材及加工成品采用,装修阶段、机电安装阶段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均要采用全位、多角度的选择式,以产品质量优良、材料价格合理、施工成品质量优良为材料选型、定位的标准。同时要建立合格材料分供的档案库,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从中定出信誉最好的材料分供。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场要按规、图纸和施工要求格检验,不合格的立即退货。 2、明确物资采购程序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受控状态: 受控序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项目经理部)受控 编制: 审核: 批准: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分包及专业分包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项目部依据合同对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满足规定的要求。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制度 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壹万元,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 人对分包队伍罚款6000 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100 元/人,累计 收到3 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 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 元/ 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4000 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600-2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 次者将分包队伍负责人驱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 个月达不到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2000 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0 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我项目所罚款项必须以函件中规定的方式按照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14、分包队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及对我公司的承诺。否则项目将严格按合同规定处理。 15、分包队伍领导每月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例会,否则对其队伍的任何违纪事件都加倍处罚。 16、分包队伍任何事情都必须首先同项目工程管理部联系处理,需项目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由项目工程管理部同其他部门联系解决。 17、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8、分包队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总包技术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总包工程技术部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以2000 元/次罚款。 19、对于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h (小时)之内向 下达者回复。否则视问题轻重对当事人处以500-2000 元/次罚款。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选择分包单位时,必须对分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或授权委托书、当地政府颁发的安全资质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3)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管理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4)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3.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4.分包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分包工程的安全

施工负全面责任。 5.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项目部安监部人员参与)。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 6.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安监等部门必须对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分包单位必须逐级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报项目部安监部进行备案。 7.分包部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8.必须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下列项目不得由分包单位单独承建:水电工程大坝,主要隧道、井、洞,水轮发电机组,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升压站等。 9.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严禁再次分包。施工企业所属的多种经营企业承包主业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分包单位同等对待,多种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规定。 10.项目部因工程施工需要招用的临时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工程分包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程部在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具体承担者。负责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分包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第三条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能够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包工程,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现场组织实施能力。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工程分包控制程序》文件,对分包土建工程25万元以上或25万元以下但涉及到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高处作业、拆除工程等风险度较大的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公司工程部,按公司规定进行内部招标,选择合格的分包商。

第五条项目部与分包方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包方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得进场施工。 第六条安全管理协议书应明确安全风险保证金交纳标准,分包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向项目部交纳工程合同总价的3%~5%作为安全风险保证金,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交纳。未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得进场施工。工程完工,经项目部考核,实现安全管理协议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的,保证金如数返还;表现突出,达到优秀等级的给予奖励。未能实现目标或考核不合格的,没收安全风险保证金;给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给予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并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第七条各项目部要切实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过程控制,严禁再次转分包,必须将分包方纳入到公司“三合一”管理体系之中,明确专人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对分包方的人员、设备要进行查验,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高处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制定专项方案。项目部要督促检查分包方,落实专项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同时分包方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控,确保安全作业。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条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转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统交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各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定期召开的项目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及安全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 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预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 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二、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划分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换的发包形式有两种:一是分包单位实行包工、包料、包管理的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二是分包单位提供劳动力,只进行劳务用工结算的分包形式。本项目工程采用第一种分包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1、采取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时,分包单位的人员发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伤害事故,均由分包单位负责,并进行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须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应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以载客办员的持要求。 3、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寻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完整版)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規避和轉移合同風險,加強廉政建設,維護公司根本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の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新建專案和在建專案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由經營部、工程部、總工辦、督查辦參加の專業分包工程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主持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工程部為常設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目の是公司充分利用專業施工單位の技術及施工能力,便於控制消耗,降低工程成本,同時滿足公司開發建設需要。 第五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原則是:依法分包、擇優錄用、廉潔自律、規範管理。 第六條專業分包是指需要有相應專業資質才能施工の包工包料の分包工程,該部分工程需要專業設計配合。

第二章過程控制 第七條專業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の配合 1、總承包單位做為總包單位應參與協調管理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對總承包單位の協調管理行為進行有效監督。 2、專業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就生產、臨時設施、用水、用電、材料管理、進度與品質管理、交叉作業(含場地土方、施工垃圾處理)、成品保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治安管理等方面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協商。其中專業分包單位の用水、用電必須安表計量,有償使用。 3、專業分包單位應接受總承包單位の管理,應按要求參加總承包單位組織の有關生產、安全、進度、品質等方面管理の會議。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場區範圍內の專業分包工程の安全、進度、品質、文明施工負有管理職責。 4、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分包單位發生糾紛,由工程部負責協調處理,但工程部不可代替總承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の管理,防止工程出現品質安全問題或工期延誤。 5、總承包單位不協調或者無能力協調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應採取有效措施,協助總承包單位予以解決。 第八條安全管理 1、專業分包單位應遵守國家管理部門安全生產の有關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現場安全管理の規定,對承包範圍內の施工安全負責,接受總承包單位の安全管理和檢查監督。 2、工程部必須嚴格審查專業分包單位資質,重點審查:其營業

分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协作单位(分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保证制度措施 1.1严格执行质量自检制度和监理抽检上报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置由项目质量负责人、施工工区质量负责人、施工班组长三级组成的自检体系,按“跟踪检查、自检、复检、抽检”的检测制度实施,自检频率达100%。每道工序经自检合格后,由项目质量负责人联系监理抽检,经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2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制度 认真学习监理程序文件,上报监理文件资料、现场验收严格按照监理程序执行,并提高一次验收合格率。 1.3实行各级岗位质量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 (1)项目经理职责 ①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确定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分工,与质量管理人员签定质量责任书,对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职责; ②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规章; ③制定本项目工程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创优目标; ④选择资质良好、信誉保证的施工队伍、合格材料供应商,清退不履行合同,缺乏质量意识、存在质量问题的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 ⑤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作出质量奖罚的决定。

(2)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①负责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质量体系文件,行使项目经理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全面主持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②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规章; ③组织编制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 ④定期组织工程质量评定及质量检查,主持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和上报工作; ⑤参与本项目结构材料提供商的考查、评审工作; (3)生产副经理职责 ①负责在分管生产管理范围内组织施工,行使项目经理授予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工程实施过程符合质量标准; ②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规章; ③组织施工生产计划,合理处理进度、质量之间的矛盾; ④科学组织生产,协调质量保证体系各参与方之间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监督检查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的活动; (4)项目质检工程师职责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工程 版次: A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审批: 审核: 编制: 状态: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 7 月 2 日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将分包队伍纳入到管理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使分包单位的一切施工活动处于管理部的受控范围内,规范各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项目部负责落实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的有关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分包方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经营部门负责分包方的履约效果评价与考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配合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配合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各分包单位应落实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等有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管理部安全工作落实。 三、程序 1、资质要求 分包单位相关资质要求必须满足公司《工程分包管理程序》要求; 2、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要求 1)分包单位应配有熟悉分包工程专业知识和施工安全技术的管理人员、工人及相应的组织建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安全施工经验; 2)分包单位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网络。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专、兼职安全员应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并交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制度建设

分包单位安全人员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分包单位安全人员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制订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体现“以人为本,珍惜生命”的理念,贯彻落实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项目对各分包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的有序管理,并指导其在施工过程中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行为,以达到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目的。 二、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和管理标准 1.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 2.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3.集团有关规定。 三、项目专(兼)职安全员管理 1.凡承揽我项目分包工程的分包队伍一律按照法规要求:分包队伍或班组超过50人的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安全员。 2. 专(兼)职安全员任职条件 (一)身体健康、思想进步,热爱安全环保消防工作。 (二)熟悉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三)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相应的技能。 (四)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五)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或经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取得证书。 3.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本单位作业活动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二)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培训教育制度,做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督促各班组落实好班前安全讲话;

2)落实好每周的周一安全活动; 3)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教育面必须达到100%; 4)做好季节教育、全员教育、节假日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等项教育工作。上述教育内容必须有文字和图片记录。 (三)每日检查本单位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本单位负责区域的文明施工。 (四)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响应有力。 (五)对本单位各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六)负责督促辖区内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防护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七)消除本单位事故隐患,积极解决突发性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事故,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4.专(兼)职安全员考核 (一)项目安全部对各分包专(兼)职安全员工作实行不定期抽查和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对该安全员的奖罚依据。 (二)检查考核内容: 1)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环保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环保消防教育工作等的开展情况; 2)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进行危害识别,查找安全环保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隐患治理或采取监护措施进行控制,并建立隐患治理档案; 3)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不分大小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4)按规定对本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好记录; 5)每日巡查本单位施工区域、生活区域,对违章违纪、私拉乱接电线的进行严肃处理,作好记录; 6)督促本单位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档案;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对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现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工[2003]12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送变电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部的施工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严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对分包方资质的要求 1、严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的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分包,分包方应该具备相应电压等级的施工资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 2、送变电工程的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3、变电工程的主控楼等建筑项目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送变电工程的基础和土建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第2条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

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 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 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3条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 1、发包方与分包方应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三点:第一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 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第二严禁分包方承担的工程项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确分包方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是分包方自己的队伍和人员。 2、分包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有关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3、公司作为送变电工程施工的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全面负责。不得将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安全、 质量等责任以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等形式转移给分包单位。 第4条严格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公司、分公司或工程项目部(简称发包方)招用分包单位或劳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doc

18.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4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分包单位进场前须编制适用性强、具有可操作性与工程分包项目相关的施工质量技术方案。 第二条分包单位必须设立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条开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质量交底。 第四条开工前必须配备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 第五条所有分包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总包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六条每道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合格后报总包单位验收。 第七条分包方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人员及时整改。 第八条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开展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作业组不得接受。 第九条对总包单位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等一系列的施工文件,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并认真执行。 第十条凡因施工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分包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必须进行质量评定,工程 质量评定应按国家质量相关评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报总包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单位验收,分包单位必须参加。 第十三条施工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填写并上报总包单位。 第十四条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不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违反工艺标准造成返工的,按总包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按分包合同实施。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规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明确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安全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 1、分包单位的审查 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提供:(1)合法的资质、法律法现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2)自已企业或与其他企业合作的市场信誉和业绩;(3)技术、质量、生产和有关安全生产情况的证明,如:安全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4)承担特定分包工程的能力。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供的资质进行评价,建立合格分包单位名录。对新建立的分包单位和准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分包单位的信誉、业级、能力进行考察,从中选择信誉、业绩、能力等符合要求、合适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关系 2.1总包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分包单位要遵守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服从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仁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指导。 2.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2.3实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负责制。就是说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具体事宜应由分包单位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业绩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与分包单位沟通。 3、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3.1分包单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定安全生产又明施工管理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约定的职责、权限和管理内容进行安全管理。 3.2分包单仁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管理网络,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50 人以下的应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0 -200 人的配备 2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00 人以上的配备 3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市(地区)级以上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经年检台格。 3.3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4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任制,制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把安全责任和管理分解到各班组和具体人员,并与之签定责任书。 3.5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机制。对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知识、操作规程、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使用的教育和培训,并形成记录。 3.6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和验收制度。 坚持对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岗中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并形成记录。 坚持对较重大的机城设备和设施要求“二级验收”,即分包单位为“第一级验收”,总包单位为“第二级验收” 3.7分包单位应按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工程履行安全检查的职责。明确规定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栓查的程序,并对检查结果形成记录。对待事故隐患,不论来自外部监督部门、业主、监理、总包单位还是自己检查发现的,均应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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