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芙蓉杯奖评选办法
成都市芙蓉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成都市芙蓉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市政工程部分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在行业中树立先进,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奖(市政工程部分)由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以下简称“市质协”)组织评选,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参与组织,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优质工程(芙蓉杯)”(市政工程部分)奖的评选范围:在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道路、市政广场、给排水、燃气、河堤、垃圾处置等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桥梁、隧道、污水处理厂、轨道交通、自来水厂等。
第四条申报条件:(一)申报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并在施工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三)申报工程应有竣工验收后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并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未出现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四)桥梁等结构物工程应为优质结构工程。
第五条申报程序:(一)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凡属市政工程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向成都市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申报。
(二)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申报单位将全套资料,送交成都市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秘书处;再由市政工程协会汇总后转报市质协。
(三)提交申报资料时,按相关要求缴纳评审费用。
第六条申报资料:(一)申报资料总目录一份(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二)《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申报表》一式三份;(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单位鲜章);(四)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合同主要部分)、施工结算书复印件一份(均加盖申报单位鲜章);(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有关单位鲜章);(六)监理评价报告一份;(七)全部申报文字资料必须打印,图纸用标准3号图,全套申报材料统一按A4幅面大小装订成册;第七条申报工程项目,经过初审符合申报条件后,由成都市质协组织复查小组对申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复查。
芙蓉杯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住建部“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推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积极参与精品工程创优活动,鼓励技术创新,提升我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规范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奖(以下简称:“芙蓉杯”奖)评选活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评选。
第三条“芙蓉杯”奖工程评选遵循自愿申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芙蓉杯”奖是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荣誉奖。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申报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的工程,从“芙蓉杯”获奖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五条鼓励申报“芙蓉杯”奖工程的项目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工程质量。
第二章评审机构第六条“芙蓉杯”奖的评审评选工作按年度进行,由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组织实施,成立“芙蓉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并建立评审工作专家库。
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拟报芙蓉杯奖工程进行复查、评审、认定等有关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评审专家应是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专业技术知识、施工管理经验和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三章申报范围第七条参评“芙蓉杯”的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一、单体住宅工程面积在4000㎡以上;二、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组团工程(以施工标段划分),总建筑面积在30000㎡以上;三、单体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以上;四、万座(含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五、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七、城市桥梁、城市隧道以及城市污水处理等结构工程或其他投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八、以上未包含的,但有突出影响、有纪念意义,建筑风格独特,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的工程。
芙蓉杯评选办法(终版)

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住建部“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推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积极参与精品工程创优活动,鼓励技术创新,提升我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规范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奖(以下简称:“芙蓉杯”奖)评选活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评选。
第三条“芙蓉杯”奖工程评选遵循自愿申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芙蓉杯”奖是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荣誉奖。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申报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的工程,从“芙蓉杯”获奖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五条鼓励申报“芙蓉杯”奖工程的项目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工程质量。
第二章评审机构第六条“芙蓉杯”奖的评审评选工作按年度进行,由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组织实施,成立“芙蓉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并建立评审工作专家库。
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拟报芙蓉杯奖工程进行复查、评审、认定等有关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评审专家应是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专业技术知识、施工管理经验和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三章申报范围第七条参评“芙蓉杯”的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一、单体住宅工程面积在4000㎡以上;二、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组团工程(以施工标段划分),总建筑面积在30000㎡以上;三、单体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以上;四、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五、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七、城市桥梁、城市隧道以及城市污水处理等结构工程或其他投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八、以上未包含的,但有突出影响、有纪念意义,建筑风格独特,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的工程。
芙蓉标兵岗评比方案

芙蓉标兵岗评比方案
(一)评选对象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女职工为主体,由同工种组成的机构建制最小的生产工作集体。
如班组、作业区、科室、岗、台、车、队、站、所等。
(二)评选条件
1.女职工人数占团队在岗总人数的60%以上,主要负责人由女职工担任;
2.获本单位本行业先进班组称号;
3.女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4.积极参与竞赛,基础工作扎实,达到有目标、有方案、有台账、有标识、有考评、有奖励的“六有”标准;
5.团队学习氛围浓厚,团队竞争力不断增强,团队平均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居本单位本行业前列;
6.团队创新文化和创新机制氛围浓厚,女职工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7.有明确的岗位技能提升计划和目标,团队经常开展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
8.具有较高的自主管理水平,全员参与,全员管理,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取得一定的自主管理成果。
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关于公布二0一三年度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奖名单的通知

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关于公布二0一三年度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奖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公布日期】2014.01.21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关于公布二0一三年度成都市优质
工程(芙蓉杯)奖名单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质量兴市的战略方针,促进我市建筑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多创精品工程,不断推进我市建筑行业的发展,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工程“芙蓉杯”质量奖评审办法〉的通知》(成建委发[1991]第345号)文件精神,经检查组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征求用户意见及评委会评审,决定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工程”等71个工程授予“二0一三年度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奖”。
获奖名单公布如下:附:二0一三年度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奖名单
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2014年1月21日。
芙蓉花开第二届“芙蓉杯”国际工业设计创新大赛各奖项揭晓

± 删5 夏
何 人 可 :美 蓉杯 由湖 南 省 政 府大 力支 持 ,主 办 单位 湖 南省 政 府 和 协 办 单位 湖 南 省 科 技厅 不仅 给 予 大 赛 资金
上 的 支持 ,更 在 大 赛组 织 、宣 传 、推 广方 面 做 了 的 大量 工 作 。 尤其 是 此 次 大 赛企 业 组 的 组织 工作 还 得 到 了湖 南 省旅 游 局的 强有 力支 持 。
南制 造”向 “ 湖南创造 ”转 变 ,具有深远的 意义和作用 。
本 届 比 赛共 收 到来 自美 、法 、英 、韩 、 日等 全球 1 1 个 国家和 地区 83 0 件参 赛作 品 ,参赛国 家和作 品数均创 95 1 新 高 。大赛颁 发了公 开组 “ 交通 工具 和机械 装备设 计 ”、 “ 字 产 品与 服 务 设计 ”、 “ 游 文化 创 意 产 品设 计 ” 数 旅 金 、银 、铜奖 和5 个企业创新奖 。除此之外 ,三一集团还 收 购 了金奖 作 品版权 ,诺基 亚企业 代表 为选手 颁发 了 “ 南 湖 大学. O II N KA ̄合研 究实验 室”实 习邀 请函 ,湖南省旅游 局 副局长 熊健 为获奖 选手颁 发了 “ 湖南 省文 化旅游 商品研 发 中心 ”签约设 计 师证书 。也许 在不久 的将 来 ,这 批 目前 还 只是处 于纸 上谈兵 阶段 的概念 设计将 会真 正地 出现在我 们 的现实生 活中。 本刊 对本届 大赛评 委 ,湖南 大学设计 艺术 学院院长 何 人可 教授 进行 了专访 ,他 向本刊介 绍了本 届大 赛的特 点和
数 字产 品领域 的 发展 趋势 、对 人们未 来生 活方 式的 设计 : 旅 游文 化创意 产 品设计 组则 是 呼应 “ 本土 即国 际 ”这一理 念 ,我们 的旅 游文 化 产品还 有很 大的 发展 和值 得我 们挖掘 的 空间 ,国际 化首先要 将本 土的 文化国 际化 。
芙蓉杯评选办法

芙蓉杯评选办法第六条“芙蓉杯”奖的评审评选工作按年度进行,由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组织实施,成立“芙蓉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并建立评审工作专家库。
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拟报芙蓉杯奖工程进行复查、评审、认定等有关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评审专家应是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专业技术知识、施工管理经验和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三章申报范围第七条参评“芙蓉杯”的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一、单体住宅工程面积在4000㎡以上;二、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组团工程(以施工标段划分),总建筑面积在30000㎡以上;三、单体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以上;四、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五、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七、城市桥梁、城市隧道以及城市污水处理等结构工程或其他投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八、以上未包含的,但有突出影响、有纪念意义,建筑风格独特,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的工程。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非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二、住宅工程入住率小于40%的工程;三、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四、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五、在申报、评审、公示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经查属实的工程。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九条申报“芙蓉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工程必须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二、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设计规范,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三、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市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四、已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五、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则上须满1年;六、通过了“成都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
第八届芙蓉杯全国文学大赛征稿启事

第八届芙蓉杯全国文学大赛征稿启事1. 赛事背景芙蓉杯全国文学大赛是由我国作家协会主办的一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学盛事,每两年举办一次。
本届大赛旨在为广大文学创作者提供一个展示才华、交流互动的评台,同时也是全国文学界的一次盛会,将会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文学创作者参与其中。
2. 参赛资格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各地各级文学创作者征稿参赛,欢迎各类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等。
无论是已经发表过作品的资深作家,还是新锐文学创作者,均可报名参赛。
3. 征稿要求(1)作品要求真实、健康、积极向上,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小说、散文类作品字数不得超过1.5万字,诗歌类作品不得超过500字;(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未发表在任何报刊杂志或网络评台;(4)征稿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逾期提交的作品将不予受理;(5)参赛作品请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电流新箱,邮件标题注明“第八届芙蓉杯全国文学大赛参赛作品+作者尊称”。
4. 评选流程本届大赛评选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将由组委会成员进行初步评选,入围作品将进入复赛。
复赛将邀请知名作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团进行评选,产生出部分入围作品进入决赛。
决赛将在我国作家协会举行,届时将邀请文学界重要人士和媒体代表出席,评选出最终的获奖作品。
5. 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有一、二、三等奖,同时还将评选出一些优秀组织奖、特别推荐奖和最佳新人奖,以鼓励更多的文学创作者积极参与。
6. 征稿优势参与本次大赛,除了有机会获得丰厚的奖金和奖品外,更重要的是能够通过比赛与其他文学创作者进行深入交流,拓展自己的创作思路,提升文学审美,增强文学创作能力。
7. 报名方式参赛作者请按照规定格式将参赛作品发送至指定电流新箱,并在邮件中附上个人简介、通联方式等相关信息。
参赛者还需缴纳报名费用,报名费用将用于大赛组织运营和奖金发放。
8. 通联方式若有相关交流或疑问,请拨打大赛冠方交流通联方式或发送邮件至冠方电流新箱进行交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市芙蓉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来源: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4日查看次数:1496
成都市芙蓉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市政工程部分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在行业中树立先进,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奖(市政工程部分)由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以下简称“市质协”)组织评选,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参与组织,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优质工程(芙蓉杯)”(市政工程部分)奖的评选范围:
在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道路、市政广场、给排水、燃气、河堤、垃圾处置等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桥梁、隧道、污水处理厂、轨道交通、自来水厂等。
第四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并在施工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申报工程应有竣工验收后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并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未出现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
(四)桥梁等结构物工程应为优质结构工程。
第五条申报程序:
(一)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凡属市政工程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向成都市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申报。
(二)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申报单位将全套资料,送交成都市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秘书处;再由市政工程协会汇总后转报市质协。
(三)提交申报资料时,按相关要求缴纳评审费用。
第六条申报资料:
(一)申报资料总目录一份(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二)《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单位鲜章);
(四)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合同主要部分)、施工结算书复印件一份(均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有关单位鲜章);
(六)监理评价报告一份;
(七)全部申报文字资料必须打印,图纸用标准3号图,全套申报材料统一按A4幅面大小装订成册;
第七条申报工程项目,经过初审符合申报条件后,由成都市质协组织复查小组对申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复查。
复查小组由市政工程行业3至5名专家组成。
第八条工程复查内容: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情况介绍,重点介绍工程概况、施工特点和难点、质量保证措施和施工质量;
(二)查阅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技术管理资料。
(三)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状况。
(四)座谈及交换意见。
第九条复查小组依照“市政工程芙蓉杯检查评分表”对工程外观、实测实量、质量控制资料、技术管理资料等进行评分,达到85分以上者予以推荐参评。
第十条“芙蓉杯”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审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的市政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评委成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及工程复查报告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三分之二评委通过,确定中选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凡荣获“优质工程(芙蓉杯)”奖的申报单位,由市质协组织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将在年会上予以表彰,并通过“成都市政”刊物及其它新闻媒体对获奖单位进行宣传、表彰。
第十三条建议获奖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为获奖项目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有关部门在招投标时,对获奖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择优推荐参加“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工程”的评审。
第十五条工作纪律
(一)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不准请客送礼或超标准接待。
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申报资格,直至取消获奖资格。
(二)评审委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
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撤销复查或评审委员资格。
第十六条获奖工程在三年内出现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行业协会将收回其一切获奖证照,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优质工程(芙蓉杯)”奖评选的有关费用,由申报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行业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