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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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

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

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改革,中小学的管理也日益重要。

为了确保学校内部运作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显得尤为关键。

本文将从中小学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目标和原则、控制体系以及实施过程等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中小学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中小学内部控制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维护学校的正常运作、保障师生权益、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中小学内部控制可以加强对教育教学过程的管理,确保教育质量的稳定和提升。

其次,中小学内部控制可以帮助管理者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和风险。

最后,中小学内部控制可以提升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增强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二、中小学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中小学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为了保证学校的合法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小学内部控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合规原则,即学校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风险管理原则,即学校需要对内外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和管理;信息传递和沟通的原则,即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流转;责任与授权的原则,即学校需要明确各级管理者的责任和授权范围,保证管理者的权责一致。

三、中小学内部控制的控制体系中小学内部控制的控制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与程序、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与核查四个方面。

风险管理:中小学应通过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来识别和管理潜在风险,包括财务风险、教学风险等。

组织与程序:中小学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程序,明确各级管理者的责任和权限,并确保管理程序的科学、规范和公正。

信息与沟通:中小学应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的流通和沟通畅通无阻。

同时,也要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与合作。

监督与核查:中小学应建立独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内部控制进行定期评估和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中小学内部控制的实施过程中小学内部控制的实施过程包括四个阶段:规划阶段、实施阶段、监督阶段和改进阶段。

中小学财务制度 内控制度

中小学财务制度 内控制度

中小学财务制度内控制度一、前言中小学财务制度内控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证财务安全和遵守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流程。

中小学财务管理的特点是以公益性为主,经费来源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管理对象是广大师生,故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必须高度重视内控制度建设,以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二、财务管理机构设置1. 学校财务处:学校设立专门的财务处,负责学校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收入、支出、账务管理等工作。

2. 财务主管:学校应聘专业财务人员作为财务主管,负责管理和监督学校财务工作,保证财务运作的正常进行。

3. 财务审核人员:学校设立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审核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 财务监督人员:学校设立财务监督人员,对财务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管理学校的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节约。

资金来源应明确,支出应合法合规。

2. 收入管理:学校对学费、捐款等收入进行专款专用管理,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透明公开。

对收入进行台账登记,做到一笔账一清。

3. 支出管理:学校对支出进行严格管理,实行预算控制,不得私刻公章、擅自改变用途等弄虚作假。

支出必须有相应的凭证和票据,做到一票一据。

4. 账务管理:学校建立完善的账务管理系统,实行记账凭证制度,及时记录财务数据,确保账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各项账目的核对、调账、结账等工作要按照规定完成。

5. 财务报告:学校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收入支出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等内容,公示于校内,接受社会监督。

6. 资产管理:学校做好资产台账登记和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核算,及时更新资产信息,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

7. 风险管理:学校建立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对财务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8. 内部审计:学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中小学内控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内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中小学,包括公立和民办中小学。

第三条中小学内控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六)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小学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四)负责学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负责学校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六)负责学校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学校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学校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学校财务预算应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包括年度预算和季度预算。

第八条年度预算的编制程序:(一)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预算编制建议。

(二)学校领导审核、批准预算编制建议。

(三)财务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编制建议,编制年度预算。

(四)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年度预算。

第九条季度预算的编制程序:(一)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和季度工作计划,提出季度预算编制建议。

(二)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季度预算编制建议。

(三)财务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季度预算编制建议,编制季度预算。

(四)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季度预算。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的,应按程序报批。

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

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

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总则一)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及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二)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

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三)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财务室只设报账员工作岗位,财务账目由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管理。

二、计划管理一)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认真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学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计划。

二)计划编制必须遵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计划编制方法参考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的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上报。

四)财务室根据学校的总体收支情况,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财务室控制执行。

五)各部门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用款申请,费用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1.500元以下的正常开支,交教导处、政教处复核,由总务主任根据财务制度和实际需要审批办理。

2.500-5000元以内的费用由财务主管校长审批。

3.5000元以上和重大项目的费用开支由校务会或职代会讨论决定。

4.校内房屋修缮、维修等工程项目,10万元以下的向责任部门事先申报预算,经校务会批准后,方可施工。

5.10万元以上按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为了做好事前监督,事后考核。

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每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并将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向校长汇报。

三、收入管理一)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小学内控业务管理制度

小学内控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控制,规范学校业务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内控业务,包括财务、资产、人事、采购、基建、后勤等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明确内部控制职责,规范内部控制流程,提高内部控制效率,确保学校资产安全、财务规范、人事公正、采购透明、基建规范、后勤有序。

第二章内控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内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改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培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内控意识;3. 指导各部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4. 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内部控制措施落实到位;5. 处理内部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校各项业务合法、合规、高效。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成立内控小组,负责本部门内控工作的组织实施。

内控小组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

第七条内控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2. 组织开展本部门内部控制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内控意识;3. 定期对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内部控制措施落实到位;4. 及时向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报告内部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内控制度及流程第八条学校内控制度包括:1. 财务管理制度;2. 资产管理制度;3. 人事管理制度;4. 采购管理制度;5. 基建管理制度;6. 后勤管理制度。

第九条财务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2. 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3. 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执行率;4.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中小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中小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中小学,包括公立和民办中小学。

第三条中小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依据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规。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覆盖学校各项经济活动,确保管理无死角。

3. 制度先行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

4. 系统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5. 风险防范原则: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确保学校资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内部控制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下设内部控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六条内部控制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2. 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指导;3. 负责组织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估;4. 负责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整改;5. 负责处理内部控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各部门职责:1. 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活动的内部控制,确保教育教学质量;2. 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和维修保养的内部控制;3. 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4. 教研室:负责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内部控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5. 党政办公室:负责学校党政工作的内部控制,确保党政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第八条学校财务活动应遵循以下内部控制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2. 会计核算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3. 资金管理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报告管理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

东兴小学学校内控管理制度

东兴小学学校内控管理制度

东兴小学学校内控管理制度东兴小学学校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学校各项工作,提高学校办学的质量,健全学校内部控制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内控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的各级各类组织,包括教育教研部门、行政部门、教师队伍和学生。

第三条学校内控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规范化、科学化为原则,以规章制度、流程管理为手段,全面、系统、高效地管理学校内部控制。

第四条学校内控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全面规范、科学决策、分类管理、压缩层级、有效运行。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学校教育教研部门负责学校教育教研工作的规划、组织、监督和评估,制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方案等。

第六条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监督和评估,制定学校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教师队伍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主力军,负责指导学生学习、组织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第八条学生是学校的天使和未来,负责按时完成学习任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九条学校内部控制是指学校各项工作中为保证财务安全、预防错误和损失、促进规范化运作等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第十条学校内部控制包括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等环节。

第十一条风险管理是指学校对各种可能影响学校正常运行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处理和监控的活动。

第十二条信息披露是指学校主动向利益相关方提供与学校活动相关的信息,提高决策者的决策效果和增加决策的可靠性。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是指学校内部控制部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效果进行全面、独立、公正的评价。

第十四条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学校内部控制部门对学校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全面、独立、公正的评估。

第四章内部控制机制第十五条学校内部控制机制是指为了保证学校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而建立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度文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十六条学校内部控制机制包含财务内部控制、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

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教育事业的日益完善,中小学的管理和内部控制评价也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应运而生。

一、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应包括以下方面:1.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学校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职能,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使学校的管理体系更加合理有序。

2.规章制度:学校应依法制定和公布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设备维护、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学校日常管理行为。

3.人员管理: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考核、诚信守法等方面的管理。

4.财务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预算、计划和执行的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5.设备管理:学校应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教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规范设备管理行为。

二、监督制度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需要监督制度的支持,学校应建立监督体系,对各项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进行有效监督。

1.监督机制建立学校应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进行监督,包括工作流程、规章制度、设备维护等方面的监督。

2.监督措施实施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善方案,加强学校内部控制管理的水平。

3.监督结果评估监督机构应对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效果进行评估,定期进行总结和分析,以提高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效果。

三、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的意义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的建立,有以下意义:1.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保障学生的权益。

2.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保证教育资源在正确的方向上使用。

4.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总之,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的建立,是中小学教育管理的必要手段,也是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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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内部控制,是指中小学校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控制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评价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特别关注学校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学校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第五条学校法人应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实施负责。

第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防范体系,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中小学校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有:1、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3、预算控制。

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4、财产保护控制。

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完整。

5、会计控制。

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6、信息内部公开。

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二章风险评估的内部控制第八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适合本单位的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要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九条中小学校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定期将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报告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中小学校进行单位层面风险评估时,应重点注意以下方面:1、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

中小学校应当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

应当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2、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

中小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要实现有效分离,权责对等。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工作人员的管理。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学校要加强内部控制工作人员管理,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要建立定期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4、会计人员及财务信息编报的管理。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风险评估时,应重点注意以下方面:1、预算管理情况。

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应当充分沟通协作,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应科学合理,与具体工作相对应;应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合理,没有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等情况;决算编报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收支管理情况。

收入应实现归口管理,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应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杜绝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等情形。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应当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的相关档案。

4、资产管理情况。

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5、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应该按照概算投资;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章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第十二条各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与评价等内部管理机制。

应根据《预算法》、《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学校预算编制领导小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结合学校特点、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因素,合理编制本学校财务收支及政府采购预算。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应根据稳健性原则,合理编制学校收入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合理编制支出预算。

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

确需调整的,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逐级上报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实施。

没有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应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管理,实行月用款计划制度,合理安排各月支出,落实管理责任,保证预算执行进度。

学校要及时分析收支情况,规范办理收支,保证年度预算的顺利完成。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应该按照规定如实编报年度决算,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收入支出的内部控制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

出纳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管理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面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涉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标准征收,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加强现金收支的管理。

1、现金的收支应有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以免责任不清。

现金的收支要及时逐笔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入须当天存入开户银行;存取大量现金要配用专车并有两人以上陪同办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借用现金。

2、出纳员收款时,必须凭上级部门、同级业务部门、物价部门或经主要领导签发的批示或文件,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或统一收据收费并记账。

出纳员付款时,要凭单位领导和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经办人三人以上签字且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付款;大额支出要有两人以上经办人。

3、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所需的全部印章。

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者授权人员保管。

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4、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该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5、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要不定期突击盘点现金;根据银行核准的限额备用金必须用保险柜保管,切忌用木箱、木柜保管现金或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及随身携带等。

6、分管财务负责人要不定期对收支票据进行复核审查。

第二十条中小学校应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

应根据同级或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银行存款账户,不非法私设账户,不出租出借账户。

银行预留印鉴由两人分管,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会计保管法人手章。

空白支票由出纳保管。

分管印鉴或票据的人员外出时,应将所分管的印鉴或票据交由领导指定的第三人代管,严禁将全套印鉴和票据交由同一人保管,分管印鉴的人员不得私自交于他人代管或代盖。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加强支出管理。

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备案。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

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支出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审批制度,坚持民主理财、阳光理财、科学理财。

第二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

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校应严格规范各项业务费用支出。

1、公务出差费用支出:中小学校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用及其他交通费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按《昌黎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

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明事由,出差县外的差旅费报销应附相应的通知和相关批准手续等材料。

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切实加大控制力度。

各学校业务接待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各类活动或来客确需接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

每年(每学期)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在公用经费开支规定标准以内。

3、中小学校严禁变相消化业务交流费及其他业务费用。

对经查实变相消化业务交流费及其他业务费用的,给予通报批评,且对消化部分的费用支出由经办人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各级财政拨入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第二十七条各中小学校从国家或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允许挤占挪用。

第二十八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该配比。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加强支出绩效管理,各项支出要有明确目标,支出形成的结果要对照目标进行绩效评价,以此促进中小学校增强效益观念,加强支出管理,以合理的支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第五章政府采购的内部控制第三十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管理。

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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