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2013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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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的内容、方法、要求、职责分工以及应该达到的标准和应做好的技术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与热控保护联锁试验有关的运行、维修、检修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ETS汽机危急遮断系统。

2.2SCS机组顺序控制系统。

3 管理职责分工3.1 生产管理部职责3.1.1 生产管理部是公司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的职能部门。

3.1.2 负责编制和修订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标准。

3.1.3 掌握设备热控保护联锁设备运行情况,建立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定值台帐(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定值见附录A)。

3.1.4 根据机组联锁保护试验分级表(见附录B)及设备检修情况,制定机组大、小修后的联锁保护试验项目。

3.1.5 组织实施检修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项目,办理检修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单(设备试运行单),并对试验准确负责。

3.1.6 监督及督促各生产管理部门执行本标准。

3.2 生产管理部电仪班职责3.2.1 建立保护联锁试验、保护定值台帐,及时做好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记录。

3.2.2 参加机组大、小修后的保护联锁试验,确认试验结果。

3.2.3 负责执行保护联锁试信号强制及现场信号模拟发信工作,对执行准确负责,并及时做好记录。

3.2.4 根据设备检修或日常维护消缺情况,提出保护联锁试验需增加的项目。

3.3 运行部职责3.3.1 建立保护联锁试验、保护定值台帐,做好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记录。

3.3.2 根据运行实际工况,提出保护联锁试验需要增加的项目。

3.3.3 按机组保护联锁试验项目,组织安排机组联锁试验项目运行各项操作。

3.3.4 提供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表,在试验中填写保护联锁试验结果,并经参加签字确认后将原搞由运行部保存,另复一份送生产管理部。

4 试验内容、方法和要求4.1 ETS4.1.1 汽机转速(r/min)>112% n0。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规定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规定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运行和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及管理程序。

强化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管理,确保发电机组和电网的稳定运行,尤其是加强关键发电设备热工保护系统的管理,使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确保关键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厂所有发电设备的保护、连锁和报警系统的检查、使用、投退操作及投退审批程序等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机械动力处/生产技术处/检修车间热控专工职责负责审核热工专业的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必要性;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定值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和完善。

每月分析本专业保护、联锁报警信号退出情况,在季度监督会上进行分析。

重要操作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协调和指导。

负责定期统计、汇总《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规定》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或改进措施。

第四条发电车间专业专工职责补充完善保护退出期间运行方面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

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是否必要或可行性。

运行人员负责执行热工保护的投退,运行人员负责执行保护退出期间工作票或保护停用申请单上的安全措施(检修自理的除外),做好保护联锁、报警系统退出时的风险评估。

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第三章管理规范与执行程序第五条适用于XX厂所有带有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发电设备和系统。

适用于XX厂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管理,包括职责划分、工作要求及试验与维护。

识别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设备和系统,且确立其维护职责。

确保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试验与维护的实效性与依据性。

第六条引用制度及关联子系统《新疆电科院热控技术监督制度》(2010)《火力发电厂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国电安运[1998]483号(2010)《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报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99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87)电生供字第254号《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2006《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587-1996第七条专用术语定义关键设备:是指那些一旦出现故障,将会对设备及人身安全、健康、环保、经济效益、电网等有重大影响的设备,如出现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影响电网系统稳定、污染环境、停机或降出力等。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热工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护人员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我们制定了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热工联锁保护的范围、要求和程序,规范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和责任。

一、热工联锁保护的范围1.设备的启动、停止、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联锁保护;2.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全保护;3.设备的限位、过载、温度、压力等各种保护装置的功能和管理;4.与其他设备或系统存在安全依赖关系的联锁保护。

二、热工联锁保护的要求1.所有热工设备的关键参数和保护装置都必须确定,并且要求有相应的技术文件和记录进行备查;2.热工设备的投退必须经过授权人员的书面批准,并且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操作;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变更设备的状态和参数;4.所有热工设备的联锁保护必须完好可靠,不得存在故障和失效的情况;5.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联锁保护失效的设备,必须立即停用并进行维修;6.对于新增的热工设备,必须在投运前经过相应的试运行和调试,确保联锁保护正常可靠。

三、热工联锁保护的管理程序1.投退前准备工作(1)确定投退计划,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2)编制热工设备的投退操作规程;(3)检查热工设备的联锁保护装置,确保正常可靠;(4)确认操作人员的资质和相关授权文件。

2.设备投运过程(1)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投运;(2)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联锁保护装置的工作情况;(3)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设备停用后处理(1)施行临时性和永久性的联锁保护,确保设备停用安全;(2)制定设备停用的维护计划,并落实维护人员的责任;(3)对设备进行停用后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再投入运行前的安全可靠。

四、热工联锁保护的考核和改进1.建立热工设备的联锁保护的台账,并及时记录操作、维护等情况;2.定期对热工设备的联锁保护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填写联锁保护检测报告;3.发现联锁保护失效或者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并进行整改;4.进行联锁保护培训和教育,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5.根据实际情况,对热工联锁保护的制度进行修订和改进,提高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热工保护定值和保护传动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热工保护定值和保护传动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热工保护定值和保护传动联锁试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热工保护定值和保护联锁试验工作管理,根据《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 774- 2004)、《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6-2007)、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Q/CDT 106 0001-2008)、国电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结合我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备电厂热工保护定值核查和保护传动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分工1.1 生产技术部职责1.1.1 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的职能部门。

1.1.2 掌握设备热控保护联锁设备运行情况,建立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定值台帐1.1.3 根据机组联锁保护试验分级表及设备检修情况,制定机组大、小修后的联锁保护试验项目。

1.1.4 组织实施检修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项目,办理检修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单(设备试运行单),并对试验准确负责。

1.2 检修车间热控专业职责1.2.1 建立保护联锁试验、保护定值台帐,及时做好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记录。

1.2.2 参加机组大、小修后的保护联锁试验,确认试验结果。

1.2.3 负责执行保护联锁试信号强制及现场信号模拟发信工作,对执行准确负责,并及时做好记录。

1.2.4 根据设备检修或日常维护消缺情况,提出保护联锁试验需增加的项目。

1.2.5 负责编制和修订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标准。

1.3 发电车间职责1.3.1 建立保护联锁试验、保护定值台帐,做好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记录。

1.3.2 根据运行实际工况,提出保护联锁试验需要增加的项目。

1.3.3 按机组保护联锁试验项目,组织安排机组联锁试验项目运行各项操作。

1.3.4 提供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表,在试验中填写保护联锁试验结果,并经参加签字确认后将原搞由运行部保存,另复一份送生产技术部。

二、热工保护传动试验:2.1试验前应满足的条件:1)对于运行机组,机组运行稳定,负荷在60%以上,各报警系统无报警信号,保护联锁系统所涉及的单体设备运行正常。

热控联锁保护管理办法

热控联锁保护管理办法

热控联锁保护管理办法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控联锁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所有设备热控联锁保护投退、传动、试验的管理,规范热控保护系统的传动方法,保证热控保护传动试验的完整性、全面性、正确性,防止热控保护装置出现误动、拒动事故,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范围内所有设备热控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的传动及启动前后的保护、联锁试验,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机组所有设备热控主要保护及所有辅机保护、联锁投退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我公司范围内所有设备热控保护投退、传动、试验的内容和原则,提出了热控保护、联锁投入和退出的程序及执行要求。

第二章保护传动和试验管理第四条名词解释(一)热控主要保护:直接引发锅炉OFT、MFT,直接使汽轮机跳闸、发电机解列及炉-机-电之间的保护、联锁。

(二)DCS系统主要辅机保护、联锁(含关联阀门、挡板、油泵等):指机组DCS系统中送、引、一次风机,空气预热器,磨煤机,给煤机,炉水循环泵,电、汽动给水泵,高、低压加热器,除氧器,凝结水泵,真空泵,循环水泵,高压抗燃油泵,发电机定子冷却水泵、密封油泵,工业水泵,火检冷却风机,密封风机,汽机低压油等系统设备的阀门、挡板、油泵的保护及相互之间的联锁。

(三)外围系统主要辅机保护、联锁(含关联阀门、挡板、油泵等):指单元机组脱硫系统、化学精处理系统、除渣系统、干除灰系统、电除尘系统、吹灰系统、化学加药系统以及全厂公用的输煤系统、斗轮机系统、卸船机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综合水泵房系统、燃油泵房系统、制氢系统、制氯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空压机等系统中的主要辅机及其阀门、挡板、油泵的保护及相互之间的联锁保护。

单元机组系统主要辅机设备如增压风机、浆液再循环泵、氧化风机、捞渣机、真空皮带机等,公用系统主要辅机设备如输煤皮带机、碎煤机、卸船机、斗轮机等。

第五条热控保护管理的原则及规定1、所有主要保护、主要辅机保护、联锁检测用的传感器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检验周期内。

热控联锁保护投切和自动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热控联锁保护投切和自动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热控联锁保护投切和自动装置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规定了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热控关键设备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定义、专用术语定义、执行程序、检查与考核、反馈.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热控保护系统投退管理,安监部、发电部、设备部、生技部的所有生产技术、运行、检修维护人员应熟知本标准.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条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一)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二)GB/T 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技术、管理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三)DL/T774—2004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第三章专用术语定义第四条关键设备指一旦出现故障,将会对设备本身及人身安全、健康、环保、经济效益、电网等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如出现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污染环境、机组停运或降出力等。

第五条关键设备保护及自动装置指为关键设备配置的保护、联锁、信号、自动装置,在关键设备发生异常时及时告警或切除关键设备,使之退出正常运行状态。

第四章执行程序第六条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一)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前,须经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专业主管提出保护投入申请,并与运行人员共同确认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设备、控制回路及信号状态良好,并由双方在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投入。

(二)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主辅设备的保护应100%投入,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机组保护或改动保护定值。

(三)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定值或修改保护系统,由提出变更保护定值或修改保护系统的专业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变更申请单,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经理审批完成后,方可进行系统的修改变更。

热工保护联锁(答案)

【49】.B
【50】.B
【51】.B
【52】.B
【53】.B
【54】.C
【55】.C
【56】.B
【57】.B
【58】.A
【59】.D
【60】.B
【61】.C
【62】.B
【63】.A
【64】.D
【65】.D
【66】.D
【67】.C
【68】.C
【69】.A
【70】.A
【71】.A
【72】.A
【73】.B
【99】.B
【100】.B
【101】.C
【102】.C
【103】.D
【104】.D
【105】.A
【106】.B
【107】.D
【108】.B
【109】.D
【110】.C
【111】.D
【112】.B
【113】.B
【114】.B
【115】.B
【116】.A
【117】.B
【118】.C
【119】.D
【120】.A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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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CD
【182】.AD
【183】.CD
【184】.AD
【185】.CD

热工定期试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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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定期试验管理办法
1.1.1热工保护传动试验应遵循DL/T774、DL/T655、DL/T1012等
相关标准及反事故措施的要求。

1.1.2热工保护连锁试验应遵循如下原则:
a)保护连锁试验应尽量采用物理方法进行,不能采用物
理方法的可在测量设备校验准确的前提下,在现场信号源点处模拟试验条件进行;
b)机组A修后,启动前应进行所有主辅设备的保护连锁试验,停用时间超过15天的机组,启动前应进行机炉大连锁、锅炉保护连锁、汽轮机保护连锁等主要保护连锁试验和检
修期间变动的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的保护系统的保护连
锁试验;
c)机组停用,距上一次保护试验时间超过三个月,则机
组启动前应进行主要保护连锁试验;
d)机组运行期间的热工保护连锁定期试验应按有关规程
和本企业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
e)锅炉汽包水位、炉膛负压、全炉膛灭火、汽轮机电超
速等保护动态试验按有关规程进行;
f)保护连锁试验报告中应将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
依据、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审核人及试验数据填写完整、规范,并保存两次A修及其之间的所有记录备查;
原创内容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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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设计有在线保护试验功能的机组,应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原则下进行定期保护在线试验。

重大设备改造、A级检修、调节系统发生异常等情况应进行模拟量控制系统扰动试验。

原创内容侵权必究。

热控保护设备运行试验管理制度

热控保护设备运行试验管理制度
根据《热工监督工作条例》关于热工保护设备定期试验和保护联锁装置系统传动试验的规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保护联锁系统装置应做定期试验,试验周期不超过6个月。

试验后应出具规范的试验报告,报告中应将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及试验数据记录填写完整,并保存6个试验周期备查。

2.机组大、小修后应对保护联锁装置进行系统检查和传动试验,重要保护(FSSS、ETS、锅炉安全门保护、TSI、DEH)必须进行实际传动试验,确认正确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

3.对保护联锁系统的一次信号装置(压力开关、差压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应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原则上应3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校验并做好校验数据记录。

4.对保护联锁装置进行的异动变更必须提交《设备异动变更申请单》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设备变更后应及时填写《设备异动变更竣工单》并在设备台帐上作好记录。

5.保护联锁装置在正常运行时,要求每天到现场检查保护投入情况,并做好记录。

6.在机组正常启动、停机、停炉时,根据值长和运行人员的要求可以投、退保护设备。

7.在正常运行时要做试验或修改保护参数时,根据运行情况,向当班值长和运行人员说明做试验或修改保护参数时的要求和要采取的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退保护设备进行工作。

根据现场检修工作要求,在运行中要投、退保护,必须签发工作票,经总工程师批准,值长和当班运行人员同意后,方可投、退保护设备。

热工保护试验管理制度

热工保护、试验、管理制度一、热工自动调节系统、保护系统必须随着主设备(机、炉)正常运行而投入运行。

二、热工保护不得无故退出(不投)运行,因故需要退出时,必须经生产副厂长或总工同意,当班值长允许方可退出。

三、保护系统的传动试验规定如下:1. 机组遇临修或调停等停机机会,距上一次保护传动试验时间超过三个月,则机组启动前进行热工主要保护系统的传动试验;2. 机组遇临修或调停等停机机会,停机期间进行了有关热工保护系统的检修工作,则机组启动前进行有关系统的保护传动试验;3. 无论何种原因,机组停止时间超过48小时,机组启动前进行热工主要保护系统传动试验;四、试验项目及内容:1. 主汽门关闭及联动抽汽逆止门试验a) 开启主汽门、抽汽逆止门,合发电机油开关,投入保护总联锁开关;b) 同时操作汽机跳闸动作和汽机跳闸确认按纽(或在ETS画面操作停机按纽),主汽门关闭电磁铁动作,主汽门、调速汽门关闭,并发出报警信号。

c) #1、#2段抽汽逆止门联动装置电磁阀随主汽门同时动作,并发出报警信号。

d) 发电机油开关同时跳闸,并发出报警信号。

e) 开启主汽门,主汽门关闭信号应复位,操作ETS画面的抽汽逆止复位与停机复位按纽,#1、#2段抽汽逆止门同时动作复位于运行状态。

2. 轴向位移保护试验a) 开启主汽门、抽汽逆止门,投入保护总联锁开关,将ETS画面轴向位移保护联锁开关置于“投入”位置。

b) 由热控检修人员短接轴向位移监测保护仪“报警”端子,应发出报警信号;短接“危险”端子,保护动作,关闭自动主汽门和#1、#2段抽汽逆止门,并发出报警信号。

3. 超速保护试验(3360r/min)a) 开启主汽门、抽汽逆止门,投入保护总联锁开关,将ETS画面超速保护联锁开关置于“投入”位置。

b) 由热控检修人员短接数字式转速表“危险”端子,超速保护动作,关闭自动主汽门和#1、#2段抽汽逆止门,并发出报警信号。

4. 低真空保护试验(低真空供热报警值为:-0.055Mpa;动作值为:-0.045Mpa) 静态试验:a) 开启主汽门、抽汽逆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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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热工保护联锁试验工作管理,根据《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 774- 2004)、《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6-2007)、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Q/CDT 106 0001-2008)、国电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集团公司实施导则,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热工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一、试验前应满足的条件:
1.对于运行机组,机组运行稳定,负荷在60%以上,各
报警系统无报警信号,保护联锁系统所涉及的单体设
备运行正常。

2.对于检修机组,检修后的单体设备检修、校验回装、
调试完毕,均在投运状态。

3.涉及保护联锁的控制逻辑检查修改工作完成。

4.各报警系统、SOE系统调试完毕在投入状态。

5.热工人员应准备好相应的试验操作卡。

6.试验涉及的相关专业、班组人员到位。

二、试验要求
1.试验方法应尽量采用物理试验方法,即在测量设备输
入端实际加入被测物理量的方法。

如:汽轮机润滑油
压采用泄油的方法,汽包水位采用锅炉上水、放水的方法。

2.当现场采用物理试验方法有困难时,在测量设备校验
准确的前提下,可在现场测量设备处模拟试验条件进行。

3.机组运行期间的热工保护联锁定期试验,应在确保安
全可靠的原则下进行确保护联锁在线试验。

属于发电部负责进行的试验,热工人员应积极配合。

4.锅炉汽包水位、炉膛负压、全炉膛灭火、汽轮机电超
速等保护联锁动态试验按有关规程进行。

5.试验的每一步骤,均应检查仪表或显示画面的显示、
光字牌信号和打印记录,与实际状况相符。

6.试验期间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中止试验并恢复系
统原状,同时必须进行分析,彻底解决后重新进行试验。

7.试验过程中,试验方案或控制逻辑如有变动必须履行
有关手续,并重新进行试验。

8.试验过程中模拟的试验条件,应有详细的记录,试验
后应立即恢复至正常状态。

9.试验应按试验操作卡逐步进行,详细填写试验数据、
试验结果、试验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填写完整、规范,并保存两个大周期修备查。

10.一、热工保护联锁系统必须随着主设备(机、炉)正
常运行而投入运行,其投退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
护联锁投退管理规定。

三、试验时间
1.机组大修后,启动前应进行所有主辅设备的保护联锁
试验。

2.小修或停用时间超过七天的机组,启动前应进行机炉
大联锁、锅炉保护联锁、汽轮机保护等主要保护联锁
试验、检修期间变动的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的保护联
锁试验。

3.机组停用,距上一次保护联锁传动试验时间超过三个
月,则机组启动前进行热工主要保护联锁系统的传动
试验。

4.机组检修或机组停机时间超过30天后,启动前应进行
全部保护联锁试验。

5.机组停机期间进行了有关热工保护联锁系统的检修工
作,则机组启动前进行该系统的保护联锁传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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