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学校广东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标准
依法治校示范校目录

1.3.1.4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第3盒)
3
政教处
1.3.2学校按规定程序对规章制度定期清理,并向师生公布
学校规章制度及时清理的得1分,向师生公布的得1分。
1.3.2.1雅居乐中学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方案(第3盒)
1.3.2.2雅居乐中学绩效工资方案及清理公示图片(2015年1月修订) (第3盒)
制度汇编成册得1分,制度汇编不全的得0.5分。
1.2.5.1规章制度汇编(第2盒)
教导处
1.3
文件审查和清理机制
1.3.1学校有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有文件合法性审查机构得0.5分,有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得0.5分,文件已经过学校合法性审查得1分。
1.3.1.1雅居乐中学文件合法性审查机构(第3盒)
1.3.1.2雅居乐中学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第3盒)
申报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目录
2017年10月16日
2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认定标准
佐证材料目录索引
盒号
负责
部门
章程及制度
1.1
章程建设
1.1.1内容合法、制定程序完备
内容合法完备得2分,内容不完备的得1分,存在与法律相冲突的不得分;
制定程序合法得2分,不合法不得分。
1.1.1.1学校章程 (第1盒)
2.1.2.5党组织、教职工监督正副校长的资料 (第4盒)。
人事
2.1.3重大决策、重要发展规划经学校专门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核,或法律论证
重大决策、重要发展规划经审核或法律论证的得2分,部分重大决策或规划未经审核或论证的视情况扣2分、1.5分、1分。
2.1.3.1雅居乐中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第4盒)
“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

“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依法治校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之一,也是办好新时代教育的内在要求。
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建设是为了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通过全面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动学校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校园安全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提高学校影响力和知名度。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设目标1.教育教学水平显著提升。
依法治校示范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
2.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
依法治校示范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办学,完善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学校的内外部环境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3.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新突破。
依法治校示范校要以学校文化建设为重点,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良好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三、主要任务1.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
依法治校示范校要加强学校师生员工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各类法律法规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完善校内规章制度。
依法治校示范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系,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明确各方面职责,细化各项校内管理规定,真正做到依法办学。
3.加强学生管理。
依法治校示范校要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生培养和管理,严格落实学生的权益保障,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推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4.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依法治校示范校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鼓励教师持续学习和进修,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服务。
5.改善校园环境和设施条件。
依法治校示范校要加强对校园环境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持校园的安全和良好状态,创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提高学校的整体形象和含金量。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54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

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办法(试行)一、目的任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年—2010年)》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06〕9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办法,对我市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进行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
二、规范化学校的认定(一)省、市一级学校凡被批准为广东省一级学校或广州市一级学校的初级中学、小学,原则上可过渡为规范化学校。
办学条件未达到建设标准的省、市一级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纳入2011年验收范围。
(二)区(县级市)一级学校凡被批准为区(县级市)一级学校的初级中学、小学,按省规范化学校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补足有关条件,整改达标后向所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申报,经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员到学校检查审核,符合标准的,经区(县级市)教育局批准,可认定为规范化学校。
申报上交材料如下:1.申报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自评报告(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办学概况,二是成绩与做法,三是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最后是自评得分情况);2.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呈报书;3.自评分说明(填写指标到达情况、重要数据和扣分原因);(三)非等级学校非等级学校需按以下程序申报和接受评估认定:1.自评申报规范化学校的单位应成立由校长负责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校的自评申报工作,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查漏补缺,认真整改,逐项评议打分,汇总自评结果,撰写自评报告,准备好评估档案资料。
2.申报由学校直接向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审核学校的受评资格,发出督导评估通知。
申报材料包括:(1)、(2)、(3)项与区(县级市)一级学校申报材料相同,另外增加:(4)督导评估工作日程表;(5)评估当天课程表;(6)兴趣小组活动安排表;(7)其他,如学校发展规划、校本课程资料、课题研究资料、师生论文集等特色材料。
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标准.docx

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标准(中小学用表)序 一级 二级号 指标分值分值三级指标分值认定方式指标1.1.1 内容合法、制定程序完 4 分 查阅资料备1.18 分 1.1.22章程 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分 查阅资料建设1.1.3 章程在校园网、校园公 1 分 查阅资料示栏等公布1.1.4 章程印制成册1 分 查阅资料或实地考察章程1.2.1制度健全:教育教学、人1及制 20 分事、财务、招生、学生、师资、 2 分 查阅资料 度后勤保障、资产、安全等1.21.2.2 内容合法:不与法律、 2 分 查阅资料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抵触制度 8 分 1.2.3 程序合法:学校部门起2 分 查阅资料、随机访谈 建设草,按规定程序进行意见征求和审议后公布1.2.4 制度在校园网或校园 1 分 查阅资料或实地考察公示栏等公布1.2.5 制度汇编成册 1 分 查阅资料1.3 文 4 分 1.3.1 学校有文件合法性审查2 分 查阅资料认定标准 自评分 他评分参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内容合法、完备、制定程序合法、完备各得 2 分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得 2 分没按要求公布的不得分 已印制的得 1 分各项制度健全得 2 分,未制定一项制度扣 0.5 分,扣完为止。
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抵触的一处扣 1 分学校全部制度的程序合法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没按要求公布的不得分制度汇编成册得 1 分,制度汇编不全的得 0.5 分有制度且已落实的得 2 分,有序 一级 二级 号分值分值三级指标指标指标件审 机制查和清理 1.3.2学校按规定程序对规章制机制度定期清理,并向师生公布 A 公办学校2.1.1 学校决策和监督机制健 全2.1.2 校长符合任职资格,依章程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党组织、教代会监督2.12.1.3 重大决策、重要发展规决策划经学校专门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核,或法律论证2规范20 分活动8 分管理依法2.1. 4 建立重大决策实施效规范果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B 民办学校2.1.1 理事会(董事会)组成 合法2.1.2 理事会(董事会)或其 他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健全2.1.3 校长符合任职资格,依分值 认定方式2 分 查阅资料2 分 查阅资料、座谈会2 分 查阅资料、座谈会2 分 查阅资料、座谈会2 分 查阅资料、座谈会2 分 查阅资料、座谈会2 分 查阅资料、座谈会2 分 查阅资料、座谈会认定标准自评分 他评分制度未落实的得 1 分未及时清理的不得分,清理了但未向师生公布的扣 1 分学校有决策和监督机制的得 2 分,无监督机制的得 1 分,无决策机制的不得分校长符合任职资格得 1分,依章程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党组织、教代会监督得 1 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https://img.taocdn.com/s3/m/43c60b644a7302768e99399f.png)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通知粤教基〔2013〕1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广东省教育厅2013 年8月19日附件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1—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2 2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 。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 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依法治校示范校指标

依法治校示范校指标
依法治校示范校指标是指对学校进行评估和指导的参考指标,旨在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依法治校示范校指标中的内容:
1. 法治教育:学校应设立法治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 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法律法规,包括学校办学许可、教师资格等方面的规定。
3. 校规校纪:学校应制定合理的校规校纪,严格执行,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遵守校规校纪。
4. 学校管理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包括教职员工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奖惩等方面。
5. 教师和学生权益保障:学校应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如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等方面。
6. 安全保障:学校应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对校园安全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以及对校园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对。
7. 学校课程设置:学校应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和指导,合理设置学科课程,提高教学质量。
8. 纠纷解决机制:学校应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处理
师生之间的纠纷和投诉。
9. 公平公正招生: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生的招生权利。
10. 防止校园欺凌:学校应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打击,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
这些指标帮助学校全面了解依法治校的各个方面,通过逐项衡量和跟踪,在不同的领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推动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
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发布日期:2008-11-19文号: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改造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18m2,初中不低于23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m2,初中不低于10.1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不得铺设过境架空高压线。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隔声设计规范》。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第五条小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
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12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
第六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一)校舍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 6m2,初级中学8m2。
学生宿舍小学生均建筑面积4 m2,初级中学4.5 m2。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每个教学班必须有普通教室1间。
学校有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可由具有视听功能的计算机室代替)、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多媒体综合电教室、图书室(馆)(包括藏书室、阅览室)、仪器及器材储存室、广播室、团(队)室、心理辅导室、卫生室、综合档案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