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通信频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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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电台执照申请表

【民航】电台执照申请表

须知:1、根据航空器实际情况和申请项目,在相应□内填“√”。

2、“制式无线电导航●雷达电台”一栏未提及的电台,请在空栏内填写。

3、申请单位应确认所有机载无线电台均已记载于此表,如有漏缺,责任自负。

填写说明:1、国籍和注册号:以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部门颁发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为准,国籍与注册号之间用“/”符号分隔开。

例:“中国/B-2058”。

2、呼号或识别号:按民航总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指配的选择呼叫号码填写。

例:“FGJK”。

如果没有选择呼叫号码,则填写“无”。

3、航空器型号:以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部门颁发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为准。

例“B737-800”。

4、航空器营运人:填写航空器营运人全称。

该全称须与盖章单位名称一致。

否则,需提供营运人授权的证明。

5、最大起飞重量:按实际情况填写,以“吨”为单位。

此项将作为航空器电台频率占用费的收费依据。

6、是否按地标飞行:按航空器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7、航空器类别:按航空器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8、无线电台是否做过更换:表明该航空器在电台执照有效周期内是否更换过无线电设备。

按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9、电台型号:按设备标明的型号填写。

例,“VHF-900,HF-900”。

10、频率范围:无线电台实际应用频率范围。

例,“甚高频电台:118-136.975MHz,高频电台:2-22.00MHz”。

11、频率间隔:两个相邻频道中心频率的可调间隔,按实际情况填写。

例,“25”、“8.33”。

12、电台安装位置、天线安装位置:按实际情况填写。

13、发射类别:按国际电信联盟规定的七符号标识填写。

例:“6K00A3E”、“3K00J3E”。

14、发射功率:按额定发射功率填写。

15、应急电台发射频率:按设备实际发射频率填写。

例:“121.5/243/406”。

16、应急电台输出功率:按设备标明的发射功率填写。

17、应急电台发射机编码:按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17、电池有效日期至:按应急电台电池剩余的可用年限填写。

地面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申请表

地面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申请表
地面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申请表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
机构名称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明类 型
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二、无线电台(站)基本信息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传真
台站名称 申请类别
台站首次启用日期
是否同时申请识别 码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 证编号
通信范围(或半径)
■新设□变更□延续
地理坐 北纬 标 东经



台站申请使用 期限
年月
□是 □否
台址/使用区 域
原电台执照编 号
km 通信对象名称
度 度
日至
说 明




年 月日
三、无线电台(站)基本参数
序 号
发射中心频点/频率范 围
□kHz □MHz □GHz
接收中心频点/频率范 围
□kHz □MHz □GHz


发射功率 □W □dBm
占用带宽 □kHz □MHz
申请人(单位)签字(盖章):



五、以下信息由许可本无线电台(站)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完成
本台站档案号
本台站类别
核发本台站的无线电台识别码
颁发电台执照的编号
备注:
无线电台(站),自觉接 受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2. 本申请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所申请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符
合城乡规划要求和电磁环 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3. 严格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不干扰
其他依法设置、使用的 无线电台(站),不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 信号,不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 不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 动。

民用航空器电台执照申请表填写指南-中国民用航空局

民用航空器电台执照申请表填写指南-中国民用航空局

附件二:《民用航空器电台执照申请表》填写指南1、注册号:航空器机尾号。

填写形式须与《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保持一致。

例:“B-2058”。

2、选择呼叫号码:按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指配的选择呼叫号码进行填写。

例:“FG-JK”。

没有的,填写“无”。

3、航空器地址编码(S模式):按民航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指配的航空器地址编码(S模式)(8位8进制)进行填写。

例:“36000032”。

没有的,填写“无”。

4、航空器型号:按航空器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进行填写。

填写形式须与《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保持一致。

5、航空器营运人(全称):按实际情况填写。

该全称须与本申请表盖章单位名称一致。

否则,需提供营运人授权证明文件。

6、航空器营运人性质:按实际情况进行选项填写。

此栏可多项选择。

7、航空器性质:按实际情况进行选项填写。

8、航空器类别:按实际情况进行选项填写。

9、航空器最大起飞重量:按航空器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进行填写,以“吨”为单位。

此项作为航空器电台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收费标准内容之一。

10、飞行模式:按航空器配置的实际情况进行选项填写。

11、VHF电台:(1)型号:按设备标牌上标明的型号进行填写。

例:“VHF-900”。

(2)频率范围:按电台操作面板上显示可调出的最小频率和最大频率进行填写。

“-”前,填写可调出的最小频率;“-”后,填写可调出的最大频率。

例:“118-136.975MHz”。

(3)最小信道间隔:按电台操作面板上显示可调出的任意两个相邻信道中心频率间的最小间隔进行填写。

例:“5kHz、25kHz”。

(4)发射类别:按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进行填写。

只填写前7位。

例:“6K00A3E”。

(5) 发射功率:按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资料进行填写。

(6)电台安装位置:按实际情况填写。

(7)天线安装位置:按实际情况填写。

12、HF电台:(1)型号:按设备标牌上标明的型号进行填写。

例,“HF-900”。

【民航】民用航空器电台申请表

【民航】民用航空器电台申请表

民用航空器电台执照申请表注:1、根据航空器实际情况和申请项目,在相应□内填“√”。

2、“制式无线电导航●雷达电台”一栏中未提及的无线电台,请在空栏内填写。

3、申请单位应确认所有机载无线电台均已记载于此表,如有漏缺,责任自负。

4、凡合装的无线电设备或合装的天线,请在“备注”一栏填写。

5、此表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完整。

填写说明:1、国籍和注册号:以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部门颁发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为准,国籍与注册号之间用“/”符号分隔开。

例:“中国/B-2058”。

2、呼号或识别号:按民航总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指配的选择呼叫号码填写。

例:“FGJK”。

如果没有选择呼叫号码,则填写“无”。

3、航空器型号:以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部门颁发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为准。

例“B737-800”。

4、航空器营运人:填写航空器营运人全称。

该全称须与盖章单位名称一致。

否则,需提供营运人授权的证明。

5、最大起飞重量:按实际情况填写,以“吨”为单位。

此项将作为航空器电台频率占用费的收费依据。

6、是否按地标飞行:按航空器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7、航空器类别:按航空器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8、无线电台是否做过更换:表明该航空器在电台执照有效周期内是否更换过无线电设备。

按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9、电台型号:按设备标明的型号填写。

例,“VHF-900,HF-900”。

10、频率范围:无线电台实际应用频率范围。

例,“甚高频电台:118-136.975MHz,高频电台:2-23.00MHz”。

11、频率间隔:两个相邻频道中心频率的可调间隔,按实际情况填写。

例,“25”、“8.33”。

12、电台安装位置、天线安装位置:按实际情况填写。

13、发射类别:按国际电信联盟规定的七符号标识填写。

例:“6K00A3E”、“3K00J3E”。

14、发射功率:按额定发射功率填写。

15、应急电台发射频率:按设备实际发射频率填写。

例:“121.5/243.0/406.025或406.028”。

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通信频率申请表.doc

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通信频率申请表.doc

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通信频率申请表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通信频率申请表申请单位(全称)使用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申请业务类型业务类型塔台管制(TWR)□ 进近管制(APP)□ 地面管制(SMC)□ 区域管制(ACC)□ 气象广播/航站自动情报(VOLMET/ATIS)□ 航务管理□ 其他[ ] 应用方式主用频率□ 备用频率□ 临时频率□ 服务扇区或席位扇区或席位批件文号发射台站及设备信息 1 台站名称设台地点经纬度台站址批文号设备厂家设备型号最大发射功率W 海拔高度m 天线增益dB 天线距地面高度m 服务半径Km 天线型号滤波器型号电缆型号电缆长度m 2 台站名称设台地点经纬度台站址批文号设备厂家设备型号最大发射功率W 海拔高度m 天线增益dB 天线距地面高度m 服务半径Km 天线型号滤波器型号电缆型号电缆长度m 3 台站名称设台地点经纬度台站址批文号设备厂家设备型号最大发射功率W 海拔高度m 天线增益dB 天线距地面高度m 服务半径Km 天线型号滤波器型号电缆型号电缆长度m 接收台站及设备信息 1 台站名称设台地点经纬度台站址批文号设备厂家设备型号天线型号滤波器型号海拔高度m 天线距地面高度m 电缆型号电缆长度m 附加损耗db 馈线损耗dbW 2 台站名称设台地点经纬度台站址批文号设备厂家设备型号天线型号滤波器型号海拔高度m 天线距地面高度m 电缆型号电缆长度m 附加损耗db 馈线损耗dbW 3 台站名称设台地点经纬度台站址批文号设备厂家设备型号天线型号滤波器型号海拔高度m 天线距地面高度m 电缆型号电缆长度m 附加损耗db 馈线损耗dbW 以下由民航总局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序号指配频率(MHz)发射功率(W)经办人经办日期 1 年月日 2 年月日3 年月日说明1、此表所有选择项均为单选项,请根据申请内容,在相应的□内填“√”。

2、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均填写使用单位联系人相关信息。

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划分表

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划分表

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划分表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划分表频率划分(KHz)无线电频率划分脚注160-190固定航空无线电导航190-200航空无线电导航固定200-285航空无线电导航[航空移动]285-325航空无线电导航水上无线电导航(无线电信标)325-405航空无线电导航[航空移动]405-415无线电导航[航空移动]415-495水上移动航空无线电导航S5.77在中国,415-495KHz频带以主要使用条件划分给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

国家主管部门应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在435-495KHz频带内的航空无线电导航电台不对接收船舶电台通信的海岸电台产生干扰,这些船舶电台的发信频率是指定给船舶电台用于全球范围通信的频率。

S5.82在水上移动业务中,从完全执行GMDSS的日期开始,490KHz频率专用于由海岸电台通过窄带直接印字电报向船舶发送导航和气象告警及紧急信息,使用490KHz频率的条件在S31和S52条中规定。

要求各主管部门在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使用415-495kHz频带时,保证不对490kHz频率产生有害干扰。

505-526.5水上移动航空无线电导航[航空移动][陆地移动]526.5-535广播航空无线电导航[移动]535-1 606.5广播[航空无线电导航]2 850-3 025航空移动(R)S5.111按照已经生效的地面无线电通信业务的程序,2182kHz、3023kHz、5680kHz、8364kHz载波频率以及121.5MHz、156.8MHz和243MHz频率,也可用于有人驾驶空间飞行器的搜索和救援工作。

.这些频率的使用条件在第S31条和附录S13中规定。

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10003kHz、14993kHz和19993KHz这三个频率,但其发射必须限制在各频率±3KHz频带内。

S5.115 根据第S31条和附录S13,参与经过协调的搜索和救援工作的水上移动业务电台也可使用载波(基准)频率3025kHz和5680kHz3 025-3 155航空移动(OR)3 400-3 500航空移动3 900-3 950航空移动广播CHN4 2-64.5MHz可有限制地用于无线电定位业务,不得对其它业务产生有害干扰。

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

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

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系用户在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前申请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时填写,包括卫星通信网(系统)、无线通信网络等。

2.“F____-____-____”栏系指频率使用申请表编号,“F”后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表示地区编码,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F1100-2006-0010”,表示北京地区2006年第10张频率使用申请表。

此栏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3.频率申请单位“名称”栏,系指申请使用频率单位的全称。

4.“系统代码”栏,系指频率使用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5.“组织机构代码”栏,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本项。

6.“通信地址”栏,系指申请使用频率的单位通信地址。

7.“联系电话”栏,填写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

8.“电子信箱”栏,填写联系人的电子信箱或单位公务信箱。

9.“无线电系统/网络名称”栏,系指拟建的、由用户命名的无线电通信系统或网络的名称。

10.“卫星/星座名称”栏,只适用于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时填写。

申请使用单颗卫星时,填写卫星名称;申请使用星座时,填写星座名称。

11.“标称轨道经度”栏,系指对地静止卫星星下点的标称地理经度,并在经度值前填写“E”表示东经、填写“W”表示西经。

此栏仅当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并且使用对地静止卫星时填写。

12.“信道带宽/波道间隔”栏,系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划定的信道带宽/波道间隔,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的信道带宽/波道间隔。

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时,不用填写。

使用无线电频率的书面申请

使用无线电频率的书面申请

XXX关于XXX(通信系统)
使用频率的申请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XXX单位因XXX业务的需要,特申请使用XXX(通信系统)频率。

拟申请使用的频率为XXX,带宽为XXX,发射功率为XXX,使用范围为XXX,拟选用的发射设备型号为XXX。

拟开展的无线电业务用于XXX(业务用途),服务于XXX(服务对象),通信范围(距离)约为XXX,预测规模为XXX,建设计划为XXX。

经过相关技术论证,技术方案可行,我单位承诺将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无线电业务,并指定具备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相关专业技能的人员进行频率使用管理。

妥否,请批复。

申请人(盖章)
XXXX年X月X日
(经办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电话: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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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078同轴腔体滤波器
电缆型号
安德鲁7/8
电缆长度
50 m
2
台(站)名称
设台地点
经纬度
54座标:WGS-84座标: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型号
最大发射功率
w
海拔高度
m
天线距地面高度
m
天线型号
天线增益
dB
滤波器型号
电缆型号
电缆长度
m
3
台(站)名称
设台地点
经纬度
54座标:WGS-84座标: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型号
发射功率(W)
经办人
经办日期
1
133.65
50
**
**年**月**日
2
年月日
3
年月日
说明:1、根据申请内容,请在相应的□内填“√”。
2、在“业务类型”栏里,若选择“其他[ ]”选项,请根据实际在[ ]内填写。
3、地面管制业务包括地面放行及地面管制服务。
4、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为使用单位的相关信息。
m
天线距地面高度
m
附加损耗
dB
电缆型号
电缆长度
m
馈线损耗
dBW
3
台(站)名称
设台地点
经纬度
54座标:WGS-84座标: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型号
天线型号
滤波器型号
海拔高度
m
天线距地面高度
m
附加损耗
dB
电缆型号
电缆长度
m
馈线损耗
dBW
变更原因: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以下由民航局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序号
拟指配频率(MHz)
附件六民用航空无线电通信频率变更申请表(填表示例)
申请单位(全称)
民航**地区空管局**分局
使用单位(全称)
民航**地区空管局**分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拟变更无线电频率相关信息
工作频率
133.30MHz
无线电频率批文号
民航无办函[****]**号
服务管制区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扇区)或席位名称
最大发射功率
w
海拔高度
m
天线距地面高度
m
天线型号
天线增益
dB
滤波器型号
电缆型号
电缆长度
m
对应接收台(站)及设备信息
1
台(站)名称
***对空台
设台地点
**省**市**县***乡**山
经纬度
54座标:E110º28′44″ N19 º55′54″ WGS-84座标:E110º28′40″ N19 º55′50″
**区域管制中心**号扇区
业务类型
塔台管制(TWR)□地面管制(SMC)□地空数据链(VDL)□
进近管制(APP)□区域管制(ACC)√航务管理(OP-CTL)□
气象广播/航站自动情报服务(VOLMET/ATIS)□其他[ ]□
应用方式
主用√备用□临时□
对应发射台(站)及设备信息
1
台(站)名称
***对空台
设台地点
**省**市**县***乡**山
经纬度
54座标:E110º28′44″ N19 º55′54″ WGS-84座标:E110º28′40″ N19 º55′50″
设备生产厂家
英国PAE
设备型号
T6T
最大发射功率
50 w
海拔高度
25m
天线距地面高度
15 m
天线型号
2080
天线增益
1dB
滤波器型号
设备生产厂家
英国PAE
设备型号
T6T
天线型号
2080
滤波器型号
3-18078同轴腔体滤波器
海拔高度
20m
天线距地面高度
20 m
附加损耗
1 dB
电缆型号
安德鲁7/8
电缆长度
40 m
馈线损耗
1.5 dBW
2
台(站)名称
设台地点
经纬度
54座标:WGS-84座标: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型号
天线型号
滤波器型号
海拔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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