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社会责任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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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04
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评价的实施
数据收集与整理
收集数据
01
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公开资料等多种方式,全面收集商
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数据。
数据筛选
02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筛选,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剔除
异常值和重复数据。
数据分类与编码
03
将收集到的数据按照社会责任评价指标进行分类和编码,便于
评价结果呈现
将评价结果以量化的形式呈现, 便于直观了解商业银行履行社会 责任的情况。
原因分析
02
03
提出建议
对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找出 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不足之 处和原因。
根据评价结果和分析结果,提出 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促进商业银 行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05
案例分析
国内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评价案例
后续分析。
评价过程与方法
确定评价标准
根据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行业标准 ,制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和 评价标准。
权重分配
根据各指标的重要程度,合理分 配权重,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和公正性。
综合评价
采用综合评价法、层次分析法、 模糊评价法等多种方法,对商业 银行社会责任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的分析与解读
01
社会责任的内涵
社会责任不仅要求企业关注自身的经济利益,还要关注社会、环境和员工的利 益,积极履行企业公民的责任。
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特点
金融稳定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应积极维护 金融市场的稳定,防范金融风险,保 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服务实体经济
商业银行应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为小 微企业、农业、制造业等提供金融服 务,支持国家经济发展。

中国银行工作报告8篇

中国银行工作报告8篇

中国银行工作报告8篇中国银行工作报告(篇1)20__年是_行发展浓墨重彩的一年。

值此大好时机,我有幸成为了_行的一员。

参加工作的_以来,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在上级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帮助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己所能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现就任职期间所做工作述职如下:一、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自觉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联社下发的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单位举行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

在业余时间,自学本科课程,参加远程教育考试。

此外,在平时多留个心眼学习业务知识,为更好地适应各个岗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认真,在岗位转换中寻找整体的和谐。

在担任出纳工作时,能够坚持“钱帐分管,双人临柜,双人管库”的要求,做到“自觉、自律、自制”。

每日营业终了认真轧计现金收入、付出登记簿发生额,并与现金库存核对一致,确保现金库存簿与实际库存现金、总账余额相符,做到帐实相符、账款相符。

能够认真办理人民币大小票币、损伤币的兑换业务,整点时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盖章清楚;能够及时勾对流水账目和现金收付登记簿。

严格按照金库保管制度,做好库房的保管工作,做到库匙分管、同进同出。

在担任会计岗位工作期间,能及时地编制传票,填制各种凭证。

由于本人一直担任出纳岗位,没做过会计,所以刚开始时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在同事帮助和指导下,渐渐地熟练了会计业务,替班时也尽心尽力地站好每一班岗,平等对待每一位客户,决不因为是替班而马虎应付。

虽然,路途比较远,下班比较迟,来回比较奔波。

在安全保卫方面,能够严格遵守“三防一保”的要求,认真落实各种防范措施,熟练掌握各种防抢防盗防暴预案,掌握各种防范器械的使用方法。

在当班期间,提高警惕,密切注意周边环境的变化,遇到可疑情况能及时汇报;经常检查门窗是否关闭反锁,报警器运行是否正常,确保集体财产安全。

中国银行2024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银行2024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银行2024社会责任报告中国银行(以下简称中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拥有雄厚的实力和广泛的业务网络。

作为一家社会责任意识强烈的企业,中行每年都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详细介绍其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表现和成就。

以下是中行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主要内容:首先,在经济方面,中行致力于支持中国经济的发展。

报告详细介绍了中行在各个行业的金融支持和信贷服务,包括在制造业、农业、小微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和创新服务。

中行还特别关注对国家重点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通过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和创新产品,为这些项目和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其次,在社会方面,中行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中行启动了一系列社会公益项目,如“中行公益基金”和“中行爱心行动”,通过资金捐赠、义务救助等方式,关爱贫困地区的儿童、残障人士和老年人,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和提升生活质量。

中行还与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密切合作,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最后,在环境方面,中行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报告详细介绍了中行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中行通过加强对员工的环境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行动,以减少能源消耗、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中行还积极推广电子银行和绿色金融产品,鼓励客户使用电子渠道进行金融交易,减少纸张使用和碳排放。

总结起来,中行2024年的社会责任报告展示了中行作为一家社会责任感强烈的企业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表现和成就。

中行通过金融支持和创新服务,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中行通过各种公益活动和项目,积极关注社会问题,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群改善生活。

中行还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各种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中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充分展现了中行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良好表现。

中国银行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银行社会责任报告

2010 中国银行社会责任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说明(一)报告范围报告的组织范围:本报告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部分,涵盖境内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各海外分行、附属行,各附属机构。

报告的时间范围: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报告的发布周期:本报告为年度报告。

(二)报告编制原则本报告参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2006版)》、《金融服务业补充指南》及AA1000等标准要求编写,同时满足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要求。

(三)报告数据说明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均来自2010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编制,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其他数据以2010年为主,部分包括以前年度数据。

本报告中所涉及货币金额以人民币作为计量币种,特别说明的除外。

(四)报告保证方法为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本报告提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其鉴证报告限定的工作范围内,按照《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参考《AA1000审验标准(2008)》执行了相关鉴证程序。

(五)报告发布形式报告以印刷版和网络在线版两种形式发布。

网络在线版可在本行网站查阅(网址:)。

目录董事长致辞 (4)行长致辞 (5)关键绩效表 (6)可持续发展绩效对照表 (7)关于中行 (8)社会责任管理 (10)一、对国家的责任 (14)(一)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4)(二)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14)(三)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 (17)(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1)(五)支持西部地区发展 (24)二、对股东的责任 (27)(一)股东价值 (27)(二)公司治理 (28)(三)风险管理 (30)三、对客户的责任 (35)(一)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 (35)(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37)(三)加强客户关系管理 (38)四、对员工的责任 (40)(一)员工招聘 (40)(二)员工权益 (41)(三)员工发展 (42)(四)员工本地化 (44)(五)员工关爱 (45)(六)卓越的企业文化 (46)五、对社会的责任 (48)(一)对外合作 (48)(二)责任采购 (49)(三)社会公益 (49)(四)全球公民 (53)六、对环境的责任 (55)(一)支持绿色经济 (55)(二)建设绿色银行 (58)(三)开展绿色公益 (59)未来展望 (60)读者反馈信息表 (61)4董事长致辞2010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国人民同心协力、攻坚克难,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

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

策略
加强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 体系,提高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能力,以应对 各种经济风险和监管风险。
履行社会责任
商业银行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 公益事业等方面,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 应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社 会进步和发展。
创新业务模式
促进就业
商业银行应积极吸纳社会 就业,提供良好的职业发 展平台。
参与社区建设
商业银行应积极参与社区 建设,推动社区繁荣发展 。
员工福利与培训
提供良好福利
商业银行应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福 利待遇,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培训与发展
商业银行应加强员工培训和发展 ,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
力。
员工关怀
商业银行应关注员工的工作和生 活状况,积极为员工排忧解难。
员工志愿服务
鼓励员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如支教、环保等, 通过员工的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
某银行反腐败与社会责任
反腐败政策
该银行制定反腐败政策,明确禁止商业贿赂、利 益输送等行为,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内部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纪检监 察等方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廉洁文化建设
包括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类指标,用于衡量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表现。
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如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CSR)、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等,对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进行全面评价。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内容
包括商业银行在环境保护、社会公益 、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信息。
信息披露方式
通过定期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官网 等渠道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增强透 明度。

我国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探讨

我国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探讨

我国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探讨田银华 胡娅琴 李 勇摘 要:在全球社会责任运动中,我国商业银行是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与国际战略的成功实施。

本文从剖析我国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了进一步强化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观的些许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建议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43-1027/F(2008)9-166-01作 者: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湖南,湘潭,412002一、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履行现状2006年浦东发展银行公布了国内银行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

2007年上海银监局正式发布《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主动履行市场主体应尽的社会责任,维护股东、员工、金融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相关政策陆续出台的同时,我国商业银行也投入了国际社会如潮似涌的社会责任运动当中,如农业银行就曾开展“万亩员工林示范工程”捐款活动,招商银行也一直致力于资助贫困学生、赈灾与支持环境保护事业等等,目前虽然与过去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11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建立明确的社会责任目标和年度报告制度。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除部分外资银行外,几乎没有一家银行在目标管理中明确社会责任发展规划并逐年公布社会责任年度报告。

只有交通银行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提到总额为963.23万元的慈善捐款;光大银行曾在2003年年报的“大事记”部分提及10.8万余元的“非典”捐赠。

这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战略层面上并未对社会责任行为做出战略规划,重视力度不够。

21虽然企业环保信息已纳入了企业征信系统,但我国一些银行仍然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继续支持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导致很大的生态经济风险。

在生态责任上,原四大国有银行的态度较为积极,其中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明确规定: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项目和企业,不得发放贷款,而且要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于促进环境保护、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积极给予贷款支持。

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参加“2010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评比表彰暨首届行业社会责任圆桌会议”。

下面,由我正式发布《2010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

2008年以来,中国银行业协会已经连续三年发布年度行业社会责任报告,与社会各界共同见证了社会责任事业在中国银行业的蓬勃开展和发展壮大。

《2010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总结梳理了2010年全行业社会责任工作开展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成果,诚恳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指导。

2010年,中国银行业继续贯彻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依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将社会责任理念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全面、深入地推进各项相关工作。

主要表现为以下六方面:一是将社会责任纳入整体战略及日常管理。

通过将社会责任理念植入企业文化内核,积极搭建社会责任管理架构,逐步规范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切实从战略角度把宏观政策导向、企业发展宗旨、社会公众期望有机结合起来,为社会责任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制度和机制的保障。

目前,五家大型商业银行都建立了权责明晰的社会责任管理层级,由董事会或公司高管层直接负责社会责任的统筹决策,普遍设立社会责任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机构具体负责社会责任工作的部署和监督。

国家开发银行2010年也成立了社会责任处,专门负责社会责任工作。

大型商业银行、上市股份制银行已基本形成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机制。

少数未单独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通过年报、发展报告等形式积极披露年度社会责任工作情况,并逐步朝着独立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方向推进。

二是以专业优质服务满足大众的金融消费需求。

2010年是中国银行业服务理念的提升年,中国银行业率先以自律公约的形式正式向全社会发出“公平对待消费者”的郑重承诺,打造“最受信赖的友好型银行”。

中国银行2012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银行2012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说明(一)报告范围报告的组织范围:本报告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部分,涵盖境内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各海外机构,各附属机构报告的时间范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的发布周期:年度报告(二)报告编制依据以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要求为指导,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组织社会责任指南(ISO26000)》、《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3.1版)》、《AA1000原则标准(2008)》及《金融服务业补充指南》等标准编制。

(三)报告数据说明报告中的财务数据来自2012年度财务报告,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独立审计。

其他数据以2012年为主,部分包括以前年度数据。

本报告中所涉及货币金额以人民币作为计量币种,特别说明的除外。

(四)报告保证方法为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本报告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对其中披露的选定关键数据执行有限鉴证业务,并出具独立鉴证报告。

(五)报告发布形式报告以印刷版和网络在线版两种形式发布。

网络在线版可在本公司网站(网址:)查阅。

目录董事长致辞 (4)行长致辞 (6)关键绩效 (8)可持续发展目标进展对照 (9)社会责任工作亮点 (10)中行简介 (11)社会责任管理 (13)☆责任理念 (13)☆责任实践 (13)☆利益相关方参与 (14)☆社会荣誉 (15)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7)(一)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17)1. 基础设施建设 (17)2. 助力产业结构调整 (17)3. 推进“三农”金融服务 (18)(二)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 (18)1. 完善政策措施 (19)2. 提升服务能力 (19)(三)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 (20)(四)服务民生消费 (21)二、提升全球金融服务 (22)(一)支持企业和个人“走出去” (22)(二)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 (23)(三)加强全球一体化服务 (24)(四)完善全球服务网络 (25)(五)维护全球金融稳定 (27)三、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 (27)(一)对股东的责任 (27)1. 股东价值 (28)2. 公司治理 (28)3. 投资者关系管理 (29)4. 风险合规 (31)(二)对客户的责任 (33)1. 加强产品服务创新 (33)2. 完善服务基础设施 (36)3. 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38)4. 加强客户关系管理 (38)5. 全面保护客户权益 (39)(三)对员工的责任 (40)1. 员工招聘 (40)2. 员工发展 (40)3. 海外员工 (42)4. 企业文化 (44)5. 关爱员工 (45)专题:行庆活动 (46)(四)对社会的责任 (50)1. 合作共赢 (50)2. 回馈社会 (51)3. 全球社区 (58)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60)(一)支持绿色经济 (60)1. 完善环保信贷政策 (60)2. 推进绿色信贷 (60)3. 绿色金融创新 (61)(二)坚持绿色运营 (62)1. 绿色办公 (62)2. 绿色公益 (62)未来展望 (64)独立鉴证报告 (65)GRI3.1指南对照 (69)信息反馈 (72)董事长致辞2012年是中国银行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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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保险权益改革的历史问题与对策务界的资料以及借鉴一些公共管理专家的观点回顾了我国“划资还债”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缘由和历史,思考了现实的问题并在理论上进行解释,然后对如何划资提出一些设想,最后对划资后的运行方式作了思考。

一、改革背景下养老保险新制度实施的逻辑“ 为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我国政府1997年决定把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出现了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

债务包括两部分:一是应继续付给新制度实施前已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总额;二是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在新制度实施前积累的养老金权利。

”(宋晓梧、张新梅,2000)其实,何止老龄化一个原因,纵观世界诸国养老保险的转型或改革,本来,解决隐性债务可以有多种方法,比如:发行“认可债券”(如智利1981年改革开始144万人被给予特种债券以严格明确国家和个人的债权关系),也可以逐步提高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

但是,我想基于我国改革的渐进性(如企业是逐步放权,“利改税”,物价,失业等都是由“双轨”向“单轨”并拢)和一些政治因素(执政党认为应集中力量做经济建设,“效率优先,后顾公平,稳定压倒一切”等观点),以及“国未富,人先老”的国情(2004年60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的近11%,中国GDP约13.65万亿元,人均约10500元),划拨国有资产,偿还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金隐性债务最可行( 简称“划资还债”) ,这样干,既可以承认补偿的合理性又避免了在法律上债权关系的严格化和尖锐化,这和1880年代俾斯麦集团对德国工人的剥夺与安抚形不似而神似!但我国当局的压力远比当年俾斯麦的压力大:仅从1998年至2003年,企业退休职工从2700万人增加到3600万人,每年增加300万人,养老保险金的缴费人员与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的比例,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10∶1上升到2004年的3∶1,是呀,在我们面对的是全球最庞大的老年人口和最剧烈的经济转型,所以这样做也是逼不得已。

二、为什么非划不可以及得划多少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政策,职工工资收入中没有包括保险费用,这部分保险费进入企业利润,全上交国家,国家又将其中的大部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这样现有固定资产的价值中就凝结了部分老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当年必要劳动的价值。

现在,这部分人要养老,养老金支付面临财务危机,将一部分国有存量资产变现或划拨以解决他们养老金支付应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更何况,政府在出售或划拨一部分国有存量资产(截至2000年,我国国有资产总规模达到98859.2亿元,不包括军队的国有资产,其中经营性资产为68612.6亿元,非经营性资产为30246.6亿元。

)用于退休职工养老金支付的同时,也将本应由政府负担的养老负担转移到了个人身上,算得上一举两得。

20 世纪90 年代初期,国内部分经济学家在讨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框架设计的问题时提出,社会保障的职能要从企业转移出来,将一部分国有资产看做是由过去的养老基金和医疗基金的积累所形成的划拨出来,由国有持股机构按基金预筹积累制进行委托经营( 周小川、王林,1993) 。

目前这个观点已被广泛认可。

那末,改革造成的隐性债务有多大的规模呢?不同的学者和机构做出了不同的计算结果:(一)世界银行的研究认为我国隐性养老金债务规模为19176亿元,其中,“老人”的隐性债务为6813亿元,“中人”的隐性债务为12363亿元;(二)国务院体改办宋晓梧的研究认为,养老保险隐性债务15种不同的债务规模:从18301亿元到108260亿元不等;(三)劳动和社会保障科研所何平的研究认为,我国企业职工隐含债务匡算结果是:57204.2亿元,精算结果是:28753.34亿元;(四)中国人民大学王晓军的研究认为总债务为36697亿元。

但是,20 世纪90 年代中期的改革方案在实施时都回避了新制度如何偿还这笔债务的问题。

1995 年的两个改革方案在制度设计上都是把转轨时已经离退休的职工( “老人”) 、正在工作的职工( “中人”) 和此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 “新人”) 覆盖到同一个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之下,在财务技术上则采取了通过该计划中的社会统筹部分以及向“中人”和“新人”的个人账户积累借钱的办法,来支付同一计划覆盖下的“老人”的养老金,由此形成了个人账户“空账”的问题。

2004年,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帐无钱的规模累计已达6000亿(人民日报)。

从1998 年改革开始便出现了当年收不抵支的情况,于是中央政府不得不从财政收入中以每年数百亿元的规模用来填补该计划的缺口(2003年,中央财政拨出474亿元补助中西部25个地区养老金的发放,各级财政补助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44亿元。

2004年,郑斯林总结中国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持在10%-11%,社会保障支出增长速度几乎与同期财政支出增长速度同步)。

1997 年,中央政府曾经试图通过强制实行全国统筹等措施来解决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但是一直无法实现。

在以上努力均未奏效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理论政策界提出了多种设想,包括开征社会保障税、向非国有企业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等。

经过2000 年的大讨论,国务院做出决定,以减持国有股的10% 和中央财政特别拨款的融资来补偿养老金隐性债务,并成立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掌管和经营这部分资产。

但是,国有股减持的方案一经提出,便遭到了股市投资者的激烈反对,不得不于2001 年6 月份紧急叫停。

国有股减持的紧急叫停也使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断了资金来源,不仅如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迄今也未形成一个明确的支出需求。

十六大以后,中央决定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国有资产实行基于行政层级的分级管理。

如何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的问题再度浮出水面。

吴敬琏等认为,在对国有资产实行分级管理之前,应当先将部分国有资产划拨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经营管理用于补偿养老金隐性债务( 吴敬琏、林毅夫,2003) 。

三、由谁以什么方式向谁划资以及我们的预期效果这既是一个社会保障的现实问题问题又是一个行政管理的理论问题,将来的行动我们无非需要以下问题的答案:国资有谁来划,划给谁,划债还是权,能达到什么目的。

不妨有选择地借鉴“划资”专家李绍光的精彩观点:如果把划拨国有资产的最终目的明确规定于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那么最基本的问题是由什么机构来接收划拨后的资产。

事实上,划拨国有资产还应当产生另外一个作用,即有助于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领域,帮助企业建立更加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把这两个问题结合起来,理想的情况应该是接收划拨资产的机构能够在有效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的同时,也能够在企业的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

如果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划拨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那么社保基金理事会自身几乎可以肯定不能成为所有被划拨国有股权的企业的一个合格股东,为了克服这个困难,社保理事会必然要聘请外部的资产管理机构来托管股权。

还有另外一种设计思路,即将部分国有股的获益权赋予社保基金理事会,而国资委仍然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但是这似乎同样会带来权利割裂的问题,同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也就只能作为一个养老金现金流的出纳机构而存在了。

从社会保障计划的财务原理上讲,这种情况下理事会未必有充分的理由存在:如果只是现金的收付,它可以完全由一个现收现付的计划所代替。

另一种方案是,由国资委对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债,后者对前者的债权形成资产,并对养老金隐性债务的债权人负债;或是直接以债权形式划拨给社保基金理事会,而社保基金理事会则要以此担负养老金隐性债务的负债。

实行这种债权划拨方案,关键的问题是社保基金必须把债权变现,因此需要以与此债权相关的资产为抵押发行债券,于是,最终的问题是如何回购和兑付这些债券。

在股权划拨和债权划拨之间,也许还够找出第三种划拨方式,即社保基金理事会作为一个临时性持股机构持有划拨的股权,在其卖出股权之前,持股处于封闭期,对公司的控制权由国资委掌握;股权卖出之后,社保基金要以所得现金偿还养老金负债,而公司控制权也要从国资委转移到实际购买股权的投资者。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以上述何种方式实施划拨,都还面临着另外一个问题,即划拨后的债权是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一家拥有,还是在全国范围内成立多家社会保障基金事会。

就此而言,可能的权衡有如下两个:第一、在国有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可能需要每个省( 含自治区、直辖市) 单独成立一个社保基金保障会,来接收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基于划拨国有资产的债权,并发行债券。

第二,不考虑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制约,通盘考虑中央和各省国有资产需要和能够划拨的国有资产数量,以资产总量为抵押,按一定抵押率,分期发行债券,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按各地划拨比例进行分配;债券的投资收益分为两部分:如果实际投资回报率在约定回报率以下或相等,则按划拨比例向各省分配;如果投资回报率高于约定回报率,高出的部分可以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

我们还要从资本市场的视角来考察以上两种选择。

首先,当投资工具供给因为划拨而增加时,如何使得投资的有效需求同时增加其次,资本市场是一个存在多重均衡的市场,只有同类投资者的数量足够多时,才有可能形成这类投资者行为的一个局部均衡。

这意味着,多个社保基金这样的长期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将会推动资本市场的稳定。

这似乎支持第一个选择。

但是,在第二个选择中,假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可以选择足够多的投资托管人,而这些投资托管人的行为又能受到切实有效的外部监管,那么这些托管人一样可以构成资本市场中的长期稳定的力量。

最后,行为金融学的一个原理认为,投资者的多元化将有助于防范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那么,将划拨资产的投资纳入到现有的市场体系中来,抑或是另辟新的债券市场,哪种做法更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呢?根据改革的历史经验,第一种选择也许更容易操作。

如此操作的基本模式是,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接收国资委管理的国有资产划拨出来的资产,同时,各省的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接收各自所辖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划拨出来的资产。

这种操作上的便利性所要接受的代价是,划拨计划本身不会具备收入再分配的功能,所以各省主要凭借本地区国有资产的划拨来解决问题。

采取第二种模式的主要障碍在于各地可能没有足够的意愿来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托管其划拨资产。

李老师总的意思是说:基本的划拨方式有以下几种:股权的集中划拨,股权的分散划拨,债权的集中划拨,债权的分散划拨。

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在以上几种方式的基础之上出现某些变式,如分散划拨条件下的集中委托经营或部分集中委托经营。

具体采取什么方式应当是中央与各个地方政府协商的结果。

四、预见未来“划资”后是怎样一个局面在股权划拨的方式下,社保基金资产出于变现的需要而不太可能成为一个( 或一类) 长期的持股机构,而是有可能成为一个( 或一类) 特殊的金融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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