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调研报告
农村拆迁 调研报告

农村拆迁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农村拆迁一、引言农村拆迁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农村拆迁的现状和影响,以及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采取的措施,以促进农村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调研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的方式进行调研,共计调查了100名农村拆迁户和10个拆迁项目的相关人员。
三、调研结果1. 拆迁原因调研结果显示,农村拆迁主要是出于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环境整治等原因。
其中,城市扩张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2. 拆迁方式大部分农村拆迁是由政府通过征地和补偿的方式进行的。
少数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不合理的暴力手段进行强拆,导致社会不稳定和冲突。
3. 拆迁补偿大部分农村拆迁户表示在补偿方面存在不公平现象。
虽然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金,但有些农民仍然认为数额过低,不能满足他们重新安置的需求。
4. 社会稳定调研结果显示,不合理的拆迁方式和不公平的补偿制度导致了一些农民的不满情绪,进而引发了一些社会不稳定事件。
5. 后续安置许多农村拆迁户面临着如何重新安置和找到新的谋生方式的问题。
大部分农民期望政府能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以确保他们能够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四、讨论与建议1. 完善相关制度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农村拆迁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补偿政策,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不合理的拆迁和低补偿现象发生。
2. 公开透明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应该保持公开透明,及时向农民解释拆迁原因和补偿标准,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纠纷和不稳定。
3. 人性化安置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更多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农民顺利进行后续安置,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补助。
4. 加强监督和处罚针对一些地方政府滥用拆迁权力和强行拆迁的问题,应加强相关部门对农村拆迁工作的监督和处罚力度,确保公平合理的拆迁程序。
五、结论本次调研表明农村拆迁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在制度完善、公开透明、人性化安置的基础上,才能确保农村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农民的合理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拆迁工作调研报告拆迁工作调研报告随着城市的发展,拆迁工作也越来越频繁。
为了保障城市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发展,拆迁工作是必要的。
但是,拆迁过程中也会存在一系列问题,例如拆迁补偿不足、安置房质量低劣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调研,以下是我们的报告。
一、拆迁补偿不足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有些被拆迁的居民对于补偿并不满意。
他们认为,补偿没有达到他们的期望值,不能满足他们安置新居的需要。
有些地方的房产价格上涨较快,导致补偿安置的范围很小,难以满足人民的需求。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建议政府应该加强市场监管,做好房地产价格的管理,避免价格的剧烈波动。
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拆迁安置工作,提高拆迁补偿力度。
二、安置房质量低劣在拆迁工作中,政府建造的安置房数量众多,但是有些安置房的质量不高,不符合人们的居住需求。
有些安置房的建设质量差,存在漏水、渗漏、隔音不好等问题。
这些住房问题给居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政府加强对安置房的监管,必须符合相关的建造标准。
政府可以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合适的建造企业,提高建造质量,确保全民居住安全。
三、社会心理困扰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员会面临到许多社会和心理的困扰。
例如失去家园,面临拆迁后的生存问题等。
这些困扰会给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注重对被拆迁人员的关爱,采取鼓励性言行及及时调适工作方式,推动其顺利从巨大的拆迁压力中逃离出来。
在拆迁后的安置工作中,政府应该关注被拆迁人员的生活质量,提供必要的关注和服务,保证被拆迁人员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满足。
总之,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任务,涉及到政策、法律、社会心理等方面。
政府应该注重对被拆迁人员的关注和关爱,加强对拆迁补偿和安置房建设的管理,建造规划和完善未来城市居住建筑标准。
最终实现让人民安享美好生活。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拆迁安置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规划的不断完善,拆迁安置工作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解决城市更新和改造中出现的拆迁问题,各地政府纷纷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以保障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了解拆迁安置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拆迁安置调研。
通过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我们收集了大量有关拆迁安置的数据和信息,从而得出以下结论:首先,拆迁安置工作在不同地区存在着差异。
一方面,一些地方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拆迁安置制度和政策,能够有效地保障被拆迁群众的利益。
但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地方存在着拆迁安置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导致了一些被拆迁群众的利益受损。
因此,需要各地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时,严格依法合规,切实保障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拆迁安置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在一些拆迁过程中,由于对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不够,可能会导致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这对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都具有不利影响。
因此,需要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被拆迁群众能够充分了解和参与到拆迁安置的决策过程中来,从而增强他们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最后,拆迁安置工作的改进和完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加大对拆迁安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同时也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推动拆迁安置工作朝着更加合理、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调研报告》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和分析拆迁安置工作现状的机会,同时也为我们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关注拆迁安置工作的进展,为城市建设和社会进步贡献我们的力量。
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拆迁成为城市建设中重要的环节。
为了解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二、调研内容
1. 征地拆迁政策的执行情况
我们首先了解了各地的征地拆迁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度、社会调解机制和公众参与的情况等。
2. 征地拆迁的影响
我们深入了解了征地拆迁对当地居民和农民的影响,包括整体经济状况、社会稳定和居民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3. 征地补偿问题
我们还重点关注了征地补偿问题,了解了不同地区对农民的赔偿标准、方式和时间等方面的情况。
三、调研结论
1. 政策执行不到位
在一些地区,政府部门对征地拆迁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一些违法乱纪的现象屡见不鲜。
2. 征地拆迁的影响需要重视
征地拆迁对当地居民和农民的影响较大,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帮助。
3. 征地补偿问题亟待解决
在征地补偿方面,各地存在较大的差异,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并确保补偿公平合理。
四、建议
1. 完善政策执行机制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的执行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2. 关注征地拆迁影响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关注征地拆迁对当地居民和农民的影响,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 统一征地补偿标准
在征地补偿方面,各地应尽量统一补偿标准和程序,确保补偿公平合理。
五、结语
征地拆迁工作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希望通过我们的调研报告,能够引起相关部门和社会的重视,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健康发展。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4篇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4篇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
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
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一、拆迁安置工作成绩显著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
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
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
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
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
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
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
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
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
拆迁信访调研报告

拆迁信访调研报告拆迁信访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拆迁问题是当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热点问题,对于拆迁户来说,涉及到生活、住房等方面的重大利益。
为了解决拆迁问题,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我们开展了本次拆迁信访调研工作。
二、调研目的1. 了解当地拆迁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
2. 掌握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 分析拆迁问题的实质和形成原因。
4. 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为当地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调研方法1. 文献资料收集。
搜集相关政策文件、新闻报道等资料,了解当地拆迁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 问卷调查。
设计调查问卷,对拆迁户进行访问调查,了解他们在拆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政策的反馈意见。
3. 实地走访。
深入拆迁现场,与拆迁户进行面对面交流,直接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
四、调研结果与分析根据调研收集的数据,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 政策执行不到位。
虽然当地制定了一系列拆迁政策,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一部分拆迁户反映,政府并未按照政策要求给予足够的补偿,并未提供合适的安置方案。
2. 缺乏信息透明度。
许多拆迁户对于拆迁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执行程序了解有限,缺乏知情权和参与权,使他们在拆迁过程中容易受到误导和侵害。
3. 社会影响与心理问题。
拆迁带来了拆迁户社会关系的破裂,特别是老年人、弱势群体更容易面临孤独和心理困扰的问题。
五、解决方案和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1.加强政策宣传。
政府应加强对拆迁政策的宣传,提高拆迁户对政策的了解度,让他们能够全面了解自身权益,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 优化拆迁安置方案。
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应提供透明、公正、合理的补偿方案和安置方案,确保拆迁户的生活水平不会因此下降。
3. 设立投诉渠道。
建立完善的拆迁信访渠道,让拆迁户能够及时反映问题,政府也能够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增强社会稳定性。
4. 关注心理健康问题。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关注拆迁户的心理健康问题,给予他们必要的关爱和支持。
拆迁问题调研报告

拆迁问题调研报告拆迁问题调研报告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拆迁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拆迁涉及到城市发展、土地资源利用、居民权益保障等诸多方面,因此对拆迁问题进行调研是非常必要的。
本报告旨在针对拆迁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以获取拆迁问题的相关数据和真实案例。
问卷调查主要面向居民群体,通过统计分析居民对拆迁政策的满意度和对待遇的评价,以及对拆迁过程中的问题和困惑进行收集。
访谈的对象主要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和拆迁户,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对比,对政府和居民在拆迁过程中的不同观点进行整合。
三、调研结果1.居民满意度调查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0%的居民对拆迁政策表示满意,认为政府提供了合理的补偿措施。
然而有30%的居民对拆迁政策不满意,认为补偿不公平,造成了经济困难。
这一数据显示了拆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仍有改进空间。
2.问题分析通过访谈得到的数据显示,一些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遭遇到违法强拆、补偿不足、信息不透明等问题。
政府在拆迁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导致居民对拆迁政策的理解不足。
同时,政府在确定补偿标准时,未考虑到居民的实际需求,导致一些居民无法恢复正常生活。
3.解决方案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加强信息公开,提供详细的拆迁文件和补偿标准的解释,以确保居民对政策的理解。
同时,政府应根据居民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的补偿,例如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应给予更多关怀。
此外,政府还应建立公正、透明的评估机制,对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和纠正。
四、结论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拆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权益的保障。
虽然绝大多数居民对拆迁政策表示满意,但仍有一部分人对补偿标准不满意。
因此,政府应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完善补偿措施,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以确保拆迁过程中居民权益的保护。
希望政府能够根据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案来进一步改善拆迁问题,推动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1近几年来,我县重点工程项目众多,征地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县社会稳定,成为县域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
我们通过调查发现,新区建设拆迁安置区困难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资金投入不够;二是征地拆迁未到位;三是安置区及弃土场用地未能按期交付使用,三者是造成拆迁安置工作滞后的主要原因。
下面,我们以县城新区为例就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谈一些肤浅意见,供领导参考。
一、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滞后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偏低问题1、目前,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地上附着物,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均依据的是地方性法规,而地方性行政法规一定几年不变,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给征拆政策的落实和工作的推进带来了困难。
2、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被征地农民往往以发达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政府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价格来衡量当地征地补偿标准的高低,期望高、愿望高,普遍认为现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偏低,不认可,要求提高征地补偿费用。
在青苗、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上,村民想法设法,漫天要价,造成征地协议签订难。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未配套引发的矛盾。
在失地农民后期保障方面,由于我县失地农民失业、医疗、养老保险等相关政策未配套,给失地农民带来了后顾之忧,给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群众合理建房难以解决,违规建房查处力度松弛。
市政发[]17号文件及县政发[]17号文件都强调要预留部分集体土地用以满足村民(非拆迁户)住房重建,事实上,新区控制私房建设已达十三年,只堵不疏,一部分群众不得不冒险私自搭建,因此这部分群众工作十分难做,再加上另一部分人钻以往控违工作不严的空档,擅自超高建设,私自买卖土地,严重阻碍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四)坟墓搬迁问题。
由于新区很少规划殡葬用地,村民对坟墓搬迁往往是就近搬移,这样很容易造成重复搬迁,重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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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破解拆迁难的调查报告根据区委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就进一步破解拆迁难的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走访、座谈、考察及查阅相关政策法律等方法,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十几个不同类型座谈会,收集了50条意见建议,为调研报告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材料和依据。
一、拆迁工作的难点所在这里指的拆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两个方面,即城拆和农拆。
两者所依据的法律政策、补偿安置办法均不同,工作难度农拆大于城拆,农拆往往与征用土地结合在一起,对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同样是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因此,拆迁工作的难点也包括征用土地中的问题。
拆迁是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快地推进“三大转型、四大突破”,实施“八大区块、十八个组团”,拆迁是前提。
拆迁是一项民生工程但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城乡形态的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且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和人民的切身利益,凸现出诸多的社会和家庭矛盾。
拆迁得到了极大多数人的拥护,因为极大多数人通过拆迁改变了生活,得到了实惠。
但人的欲望是可以膨胀的,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及拆迁准备和保障工作的不足,使拆迁工作过程中遇到许许多多的矛盾、困难和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行政裁决渠道不畅,影响了拆迁进程。
新农拆《条例》实施前申请行政仲裁,农拆与城拆分别由市国土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受理及裁定,全市案件集中,数量大,办案人员不足,街道、镇呈报上去的裁决案件大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即使受理了也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裁决。
目前,全区近200个钉子户中有相当一部分已报送行政裁决。
2、房屋确权时限不一,增加工作难度。
如对未经申批房屋确权问题,我区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属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前建造的房屋为确权范围,而江东区规定1997年之前建造的房屋均在确权范围之内,有些区规定时间更靠后,与江东之比较相差15年。
因此,我区内82年至97年建造的房子就得不到确权认可,农民感到吃亏,要求政府作出解释,为什么同在一个城市里,同样是市辖中心城区,确权时间限定相差15年?3、安置房建设滞后,老百姓心里不安,不愿签约。
在开发建设中多数项目存在着重项目建设,轻安置建设现象,有些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安置房用地还没着落,拆迁工作人员拿着图纸作解释,老百姓不相信,眼见为实。
安置房没有着落,意味着被拆迁人过渡期的延长,由此也带来了诸如过渡费补偿过低等问题,如果被拆迁人的要求没有满足就有可能拖延拆迁时间。
4、征用过程中影响拆迁的几个问题。
其一,10%留用地问题。
10%留用地是市政府出台的政策,但大多数拆迁项目得不到兑现,村集体经济缺少了发展空间,股份制形同虚设,村里的公共服务缺少了经济支撑。
失地农民的各种保障也受到影响,村干部对10%留用地不能兑现抵触情绪最大。
其二,国有、集体土地价格不同。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制土地管理模式,即同一块相同用途的土地,因其国有、集体不同属性而地价大不相同。
所以集体土地被拆迁人不愿意接受货币补偿,而希望土地置换,我区拥有的土地指标极度有限,绝对不能满足置换需求。
由于被拆迁人不接受货币补偿而影响拆迁进程。
其三,苗木补偿问题。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意见》即北政{2005}45号文件,规定花木类损失补偿最高限价为6000元/亩,在以后的操作中并未按文件执行。
在杭州湾大桥连接线征用补偿中按评估价补偿,补偿费每亩达6—8万,引起许多村民的效仿,纷纷在规划红线内栽种苗木,征用补偿后又可移种别处,等待新的补偿。
村干部反映,按45号文件,补偿费过低,按当前施行的评估价又太离谱。
5、宅基地使用权与土地规划控制的矛盾。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的安身之本。
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样,由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宅基地的用途是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多年来我区有些地区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指标的限制,许多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不能全部享有其应得的权利。
房屋拆迁补偿表面看是房屋建筑面积的补偿,实际上更多体现的是宅基地的价值,一些缺房户也因此丧失了部分宅基地的收益权。
即使区政府出台了30平方米的下限,但仍难以弥补多数缺房户的损失。
6、重点工程建设与周边环境的矛盾。
近几年来,江北区域内市重点工程,特别是交通道路建设工程居多,这是江北“后来居上,最美最好”的体现。
但从拆迁这一角度上来说,受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制,建设单位按项目规定用地需要量申报,没有考虑到项目建成以后给周边农民带来的不便。
如有的项目村中间通过又不是整个自然村拆迁,留下两边少量农户,原有的通道拦截了,有的水渠也给堵了;有的形成了新的城中村,低畦地区。
农民反响很强烈,要求能整体拆迁的尽量整体拆迁,新项目拆迁,村干部盖章十分谨慎,怕留下后遗症。
7、工作不到位带来的一些负面效应。
从总体上看,奋战在一线的的拆迁工作人员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江北经济发展付出了极大的精力和心血。
但客观地说,也有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不强、工作透明度不够,在评估确权补偿过程中人为因素较多,弹性幅度较大,有时显失公平;个别工作人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态度不够诚恳,尤其对一些钉子户的处理不敢碰硬,对漫天要价,毫无道理的不合理要求缺乏应对办法,以钱买太平,以钱换时间,导致有些拆迁户认为钉子户得益而效仿。
二、破解拆迁难的建议造成拆迁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上的原因,有政策因素,有体制关系也有我们工作上的失误。
我们摆出难处,就是要正视问题,找出问题的结症所在,想办法去破解,推动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思想认识到位,营造拆迁氛围。
拆迁是当前我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
不抓拆迁,我们工作报告中的目标任务无法完成,“八大块、十八个组团”就无法实施,好的蓝图就无法变成现实。
首先,要集全区之力造拆迁之势,统一全区上下的思想认识,弄清为什么要拆迁?拆迁为了谁?怎样进行拆迁?每一位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思考,我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多大作用?造就一种拆迁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
其次,部门与部门、市属部门与区级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要围绕拆迁这一中心工作,克服所谓的部门利益,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再次,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拆迁工作的意义和出发点,要有针对性,把拆迁补偿政策讲清楚,把拆迁工作程序讲清楚,以最大的诚意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调控能力。
建立健全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机关单位和党政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共同支持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由区委办、区府办、组织、纪检、政法、建设、规划、国土、农办、公安、法院、街道、镇等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设临时性办公室,抽调热爱拆迁工作,身体健康的机关老同志充入办公室,协调指导街道、镇拆迁工作;建立定期不定期的例会分析、现场办公、重大问题协调机制;落实以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完善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督查制度和区领导联系项目制度。
3、明确责任任务,落实激励机制。
坚持任务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
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签订拆迁工作目标责任状,把项目、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人,到岗。
要列出时间表,细化到每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要设立专项奖金,对拆迁工作做出优异战绩的要予以重奖。
组织部门要选派一大批年轻后备干部和新任命干部充入到拆迁攻坚活动中,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强才干,培养考察干部。
4、严格执行政策,公平公正公开。
从国务院到宁波市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法规,是拆迁工作准则。
要把相关的政策法规明明白白地告诉给被拆迁对象,在阳光下操作。
法律政策有规定的应严格遵守,坚持公平原则,不让老实人吃亏,更不能让漫天要价、提不合理要求的“钉子户”得益。
要敢于运用行政和法律诉讼武器,一旦进入行政裁决、行政强迁程序,就严格执行到底,不迁就,不退让,要选择典型案件进行行政强制执行,以显示严肃性,震动教育他人。
关于未经审批建房的确权问题,应继续按《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以1982年2月13日为临界线的规定。
理由是:1982年2月13日为临界线是市政府出台的政策,属法规范畴,对全市有约束力,在未作修改前,只能执行不能突破。
从时限看与江东相比差距15年,但农民建房认证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因当时土地管理尚不规范,有些农民祖传的房子尚未做土地证,有些当时大队口头同意,农民自建房屋,但没有任何手续,为此,在全国范围内对农村房产、土地认证进行了集中清理。
除本人不愿意做土地证外,祖传老房子和绝大多数农民自建房,补办了手续,做了证,农村补做土地证,城镇补做了房产证和土地证。
因此,在90年代中期以前的农民自建房已经确了权,不存在按江北政策与江东相比有大的吃亏。
个别当时不愿意做证的农民那是他本人的事,与政策规定无关。
宅基地使用权与规划控制的矛盾问题。
我们认为,首先,未经审批建房的均属违章建筑。
农民享受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权,这是宅基地使用权能够成为用益物权的根本。
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标准及经过审批。
问题在于江北有些地区多年来受规划控制,冻结了宅基地建房的审批,剥夺了部分农民宅基地使用权。
因此,我们确认凡未经审批擅自建房的均属违章建筑是严格执法的具体体现。
但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对规划控制内的违章建筑应分清各种情形予以不同处理。
符合宅基地建房条件、建房标准,建房用途的由于不能审批而已建的,拆迁后按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北政办发[2008]6号文件规定给予货币补偿,补偿基准价格按有关政策规定。
具体操作方法由村民说明建房原因、用途,村委会出具证明,街道镇审核,依据卫星遥感图,经公示确认。
这样将能够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由于不能审批而擅自建房的从违章建筑中分离出来。
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能理直气壮地拆除违章建筑。
5、准备工作充分,畅通拆迁途径。
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顺利完成拆迁任务的保证。
准备工作包括项目规划、土地许可、安置安排、补偿标准、拆迁户基本情况、拆迁意愿、心理底线等等状况。
当前,解决安置先行和10%留用地、苗木补偿问题是当务之急。
安置房是拆迁的前提和准备,安置先行是切实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让被拆迁户及时介入,参与设计、建设管理,让群众吃放心丸以支持拆迁工作。
10%留用地,应该从真心实意帮助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出发。
做到10%留用地与主体同步规划、同步报批,消除村干部的思想顾虑,使其能全心全意、全力以赴投入征地拆迁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