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术语所表示的贸易条件word版本
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术语此章主要讲的是《2000通则》中的13种贸易术语1.“承运⼈”含义的解释。
《2000通则》对“承运⼈”的解释是指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海运、内海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承担履⾏运输或承担办理运输业务的任何⼈。
2.实质性交货和象征性交货的划分。
实质性交货(Physical Delivery)是指卖⽅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或其代理⼈,即对货物的占有⽅式可以直接⽽实际的转移给买⽅的交货⽅式。
卖⽅只有将货物置于买⽅的控制之下才算完成交货。
因此,实质上,买⽅是凭货⽽⾮单据付款。
实质性交货的贸易术语有:EXW,FAS,DAF,DES,DEQ,DDU,DDP.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是指卖⽅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全套合格单据(⼤多数情况下是通过银⾏交单),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卖⽅就有权要求买⽅凭单付款,不论货物是否到达⽬的港)。
反之,如果卖⽅所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损地抵达⽬的地,买⽅仍有权拒绝付款。
典型的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有:FOB,CFR和CIF.⼀、EXW术语EWX,全⽂Ex Works(…named place),即“⼯⼚交货(……指定地点)”。
该术语是指当卖⽅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如⼯场、⼯⼚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不办理出⼝清关⼿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具。
该术语是卖⽅承担风险最⼩的术语。
买⽅必须在卖⽅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和风险。
该术语适合各种运输⽅式。
(⼀)买卖双⽅的基本义务1.卖⽅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要求的货物置于买⽅的处置之下。
2)承担将货物交给买⽅处置之前的⼀切费⽤和风险。
3)提交商业发票或具有同等作⽤的电⼦信息。
2.买⽅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受领卖⽅提交的货物,并按合同规定⽀付货款。
2)承担受领货物之后的⼀切费⽤和风险。
3)⾃负费⽤和风险,取得出⼝和进⼝许可证或其他官⽅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续时,办理货物出⼝和进⼝的⼀切海关⼿续。
国际贸易术语【范本模板】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SCO:SCO=SOFT CORPORATE OFFER 软发盘或责任供货函的意思,外贸单证是指进出口业务中使用的各种单据和证书,买卖双方凭借这些单证来处理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和结汇等,单证工作主要有审证、制单、审单、交单和归档五个方面,它贯穿于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具有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性强和要求高等特点。
ICPO:不可撤销意向书LOI:购货意向书POP: Proof of Product 产品证明产品证明也就是货物证明PB: Performance Bond(履约保证金)POF: Proof of Funds(资金证明)FCO: Formal Change Order(合同正式更改确认书)Q88:BG:银行保函BCL:银行资信证明.DLC:跟单信用证SBLC:备用信用证MT103:是电汇MT103—23:这个MT103有个形式为MT103—23,也就是有条件支付形式.MT760:BG/MT760/SKR是根据ICC458见索即付和ICC500有条件付款等条款制定的.而且,这种在国际贸易中新兴的付款方式近年来已被美、欧及香港地区多数国际知名大银行所广泛采用,其发展的态势将全面取代国际贸易中传统的付款方式“跟单信用证"。
开证行:在此程序中,开证行(或买方银行)对于执行的合同扮演两个角色,一是开证行是这笔交易的第一付款责任人,二是买方银行又是这笔交易的“第三方委托人”。
银行付款保函:在这个程序中,保函内容“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保兑的、全款的”是完全保护卖方的(见附件一和二),而且开证行为第一付款责任人.在整个过程中,正本银行保函一直存放在开证行安全帐户直至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履约其全部责任。
MT760:是银行保函的通知函,这个通知函是根据合同第九章和附件四内容开立的,是用来保护买方和买方银行的(见附件三、四).安全帐户/安全收据在开证行开立的“第三方责任人”/信托帐户存放正本保函,只把安全收据提供给卖方作为收据。
贸易术语(完整版)

注意:
1.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风险和费 用,而这些费用和相关作业费可能因个港口惯例 不同而变化,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约定指定 装运港内的交货地点。
2. 特别注意船货的衔接。 3.当货物采用集装箱运输时,卖方通常在集装箱 码头移交给承运人,而非交到船边,故FAS术语不
•适合,应采用FCA。 仅适用于包括海运在内的水上运输。
定义:指卖方以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 的船舶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
卖方负责出口清关,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风 险转移: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买方必须承担自那 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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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取消了风险以越过船舷为界,在2010中取而代之 的是货物置于“船上”时构成交货,这样的规定更
注意:FOB/CIF/CFR中货物在码头堆场交给承运 人后风险转移给承运人;买卖双方风险转移在船 上。注意承运人和买卖双方的风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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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船货衔接问题
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或未经对方同意提前或延 迟派船到装运港,卖方都有权拒绝交货; 相关费用(滞期、空舱费等) 由买方承担。 如果卖方未能及时备妥货物,产生的费用由卖方 负责。 注:我们通常说的“赶交期”问题在FOB术语中更 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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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注意问题
(1) 关于承运人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影响装卸货物的责任划分。交货地在 卖方,卖方将货装上运输工具,如在其它地
方,只要在自己运输工具完成交货、无须卸货。 (2) 风险转移:
自规定的交付货物的约定日期或期满之日起, 由买方承担风险,但货物已被划归本合同项下 为前提。 (3) 责任费用: 卖方可以代替买方指定承运人,责任归属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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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cif贸易条件

cif贸易条件CIF贸易条件简介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条件之一。
它是指卖方在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负责支付货物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
本文将详细介绍CIF贸易条件的含义、适用范围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CIF贸易条件的含义CIF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条件之一,也是国际贸易术语的一种。
CIF贸易条件包括三个方面的费用:成本、保险费和运费。
成本是指货物本身的价格,保险费是指为货物购买保险所需支付的费用,运费是指货物从卖方到买方所需支付的运输费用。
在CIF贸易条件下,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目的港口,并负责将货物装上船舶。
卖方还要为货物购买一份符合国际贸易惯例的保险,以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卖方需要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二、CIF贸易条件的适用范围CIF贸易条件通常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海上运输。
这种贸易条件适用于卖方和买方之间的合同,规定了双方在货物交付、付款和风险转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CIF贸易条件适用于买方要求卖方负责将货物从出口国运送到进口国的情况。
在CIF贸易条件下,卖方要承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港口的费用和风险,直到货物进入买方指定的港口。
买方则需要承担货物抵达目的港口后的费用和风险。
三、CIF贸易条件的注意事项1. 确定合同中的目的地港口: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需要明确约定货物的目的地港口。
这对于确定CIF贸易条件的适用范围至关重要。
2. 货物的保险责任:卖方在CIF贸易条件下需要为货物购买保险。
买方需要确保货物的保险金额足够覆盖货物的价值,并检查保险单上的条款和细则,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3. 货物的装运和验收: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舶,并提供装运证明。
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口后需要及时进行验收,并检查货物的数量和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
4. 运费和费用的支付:在CIF贸易条件下,运费和费用由卖方承担。
买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货款。
贸易术语doc

7-1 《2000通则》中十三种贸易术语按不同类别的分组情况E组(启运)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F组(主运费未付)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C组(主运费已付)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付至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D组(到达)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DDP (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2000通则》将每种贸易术语项下卖方和买方各自应承担的义务相互对比,纵向排列。
而在《1990通则》中,则是横向排列着卖方义务和买方义务的同一条。
此外,《2000通则》在买方义务的第三条的标题上加了保险合同一项。
具体各项标题见表7-2。
表7-2 《2000通则》中卖方和买方各承担的义务对比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B1. 支付货款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4. 交货B4. 受领货物A5. 风险转移B5.风险转移A6. 费用划分B6. 费用划分A7. 通知买方B7. 通知卖方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相应的电子信息A9. 查核、包装、标记B9. 货物检验A10. 其他义务B10. 其他义务注:A代表卖方义务(The Sell’ s Obligations)B代表买方义务(The Buyer’s Obligations)在上述三种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中,《2000通则》包括的内容最多,使用范围最广,在国际上影响最大。
十三种贸易术语(贸易条件)(一)2024

十三种贸易术语(贸易条件)(一)引言概述:贸易术语是贸易合同中基础而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交易双方在交付货物、支付款项、各自责任等方面的具体条件。
本文将介绍十三种常见的贸易术语(贸易条件),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贸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正文:一、EXW(离岸工厂)1. 卖方的义务:将货物交货给买方指定的地点。
2. 买方的义务:自行承担货物运输及相关费用。
二、FCA(装车船站)1. 卖方的义务:将货物交货至买方指定的运输工具上。
2. 买方的义务:自行安排货物的运输及费用。
三、CPT(运费支付至)1. 卖方的义务:将货物交货至指定的目的地。
2. 买方的义务:承担货物运输到目的地的费用。
四、CIP(保险费付至)1. 卖方的义务:将货物交货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负责投保货物。
2. 买方的义务: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五、DAT(到达目的地)1. 卖方的义务:将货物交付至目的地,并负责所有的费用和风险,直到到达目的地。
2. 买方的义务:自行办理进口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DAP(制定目的地)1. 卖方的义务:将货物交付至目的地,但不负责进口清关。
2. 买方的义务:负责进口清关和支付相关费用。
七、DDP(已进口已付税款)1. 卖方的义务:对货物负责到达目的地,并负担起所有费用和风险,包括进口清关和缴纳税费。
2. 买方的义务:接收货物,并支付卖方进口清关和税费的相关费用。
八、FAS(装运码头)1. 卖方的义务:将货物交付给指定装运港口的运输公司。
2. 买方的义务:自行承担货物运输及相关费用,并负责出口清关。
九、FOB(装船港口)1. 卖方的义务:将货物交运至指定的装船港口。
2. 买方的义务:自行安排货物的运输、支付费用,并承担进口清关。
十、CFR(成本运费)1. 卖方的义务:将货物交运至目的港口。
2. 买方的义务:支付货物的成本和运费,并负责进口清关。
十一、CIF(成本保险费)1. 卖方的义务:将货物交运至目的港口,并负责投保货物。
国际贸易条件

国际贸易条件目录:一、贸易条件概述1.1 eXW(交货地)1.2 fca(装运地)1.3 faS(船上交货港)1.4fOb(船上交货港)1.5 cfR(目的港)1.6cif(目的港)1.7 cPT(目的地)1.8 ciP(目的地)1.9 daP(目的地)1.10 dPU(目的地)1.11 ddP(目的地)二、eXW(交货地)2.1 定义2.2 卖方义务2.3 买方义务2.4运输与风险承担 2.5样品交付2.6 eXW的优点与缺点三、fca(装运地)3.1 定义3.2 卖方义务3.3买方义务3.4 运输与风险承担3.5 装运通知3.6 货物装运3.7 fca的优点与缺点四、faS(船上交货港)4.1定义4.2 卖方义务4.3买方义务4.4运输与风险承担4.5 货物交付4.6港口费用承担4.7 faS的优点与缺点五、fOb(船上交货港)5.1 定义5.2 卖方义务5.3买方义务5.4 运输与风险承担5.5 货物交付5.6泊位费用承担5.7fOb的优点与缺点六、cfR(目的港)6.1 定义6.2卖方义务6.3 买方义务6.4运输与风险承担6.5 货物交付6.6 港口费用承担6.7 cfR的优点与缺点七、cif(目的港)7.1 定义7.2 卖方义务7.3买方义务7.4运输与风险承担7.5 货物交付7.6 保险费用承担7.7 cif的优点与缺点八、cPT(目的地)8.1 定义8.2 卖方义务8.3 买方义务8.4 运输与风险承担8.5货物交付8.6 运输费用承担8.7 cPT的优点与缺点九、ciP(目的地)9.1 定义9.2 卖方义务9.3 买方义务9.4 运输与风险承担9.5 货物交付9.6运输保险费用承担9.7 ciP的优点与缺点十、daP(目的地)10.1定义10.2 卖方义务10.3 买方义务10.4 运输与风险承担10.5 货物交付10.6 关税及其他费用承担10.7 daP的优点与缺点十一、dPU(目的地)11.1 定义11.2卖方义务11.3买方义务11.4 运输与风险承担11.5 货物交付11.6运输费用承担11.7 dPU的优点与缺点十二、ddP(目的地)12.1 定义12.2 卖方义务12.3 买方义务12.4运输与风险承担12.5 货物交付12.6关税及其他费用承担 12.7 ddP的优点与缺点【附件】1.动态图片示例:贸易条件演示2.国际贸易术语词汇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eXW- ex Works :定义:本质上代表“卖方所在地交货”。
国际贸易术语与解释规则

国际贸易术语与解释规则在国际贸易中,各种术语的准确解释对于交易双方的合作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各方的权益和避免争议,国际贸易术语规定了标准的解释方法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及其解释规则。
一、FOB(Free on Board)FOB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个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FOB价格通常包括卖方在货物装船前支付运输费用和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装卸设备的义务。
在该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安全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起运港口,并为装载货物承担费用和责任。
一旦货物装船,运输风险由买方承担。
二、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IF是用于海上运输的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卖方负责支付货物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和货物在海上运输中的风险。
根据CIF条件,卖方要承担到达目的港口时为买方投保货物所需的费用,并提供海上运输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这意味着卖方需要负责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的损失风险,但一旦货物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港口,买方负责安排卸货和支付相关费用。
三、EXW(Ex Works)EXW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的贸易条件之一,表示卖方将货物准备好并交付给买方在指定地点的责任和义务。
卖方只需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地点,买方负责安排将货物从该地点运送到目的地,并承担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风险。
卖方不负责为货物做任何进一步的操作或安排,也不负责完成货物的报关手续。
四、DDP(Delivered Duty Paid)DDP是国际贸易术语中最全包的条件之一,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给买方,负责办理出口和进口报关手续,并承担所有与货物进口相关的费用和风险。
在DDP条件下,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包括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买方只需接收货物,无需再承担额外费用和风险。
五、装箱单(Packing List)装箱单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文件,用于确认货物的装箱情况和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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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所表示的贸易条件贸易术语所表示的贸易条件,主要分两个方面:其一,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从属费用,即运费和保险;其二,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表示价格的必不可少的内容。
开报价中使用贸易术语,明确了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说明了商品的价格构成。
从而简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续,缩短了成交时间。
由于规定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对买卖双方应该承担的义务,作了完整而确切的解释,因而避免了由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在履约中可能产生的某些争议。
编辑本段法律规定对于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国际上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规范。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称Incoterms)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规定宗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
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1936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 1936,以后又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和1990年,现在则是在2000年版本中做出补充和修订,以便使这些规则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交货有关的事项。
关于Incoterms,看来有两个非常普遍的特别误解。
一个是常常认为Incoterms适用于运输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
第二个是人们有时错误地以为它规定了当事人可能希望包含在销售合同中的所有责任。
首先,正如ICC一贯强调的那样,Incote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而且,只限于一些非常明确的方面。
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来讲,考虑那些为完成国际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同之间的实际关系当然是非常必要的。
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erms只涉及其中的一项合同,即销售合同。
虽然如此,当双方当事人同意使用某一个具体的贸易术语时,将不可避免地对其他合同产生影响。
举例说明,卖方同意在合同中使用CFR和CIF术语时,他就只能以海运方式履行合同,因为在这两个术语下他必须向买方提供提单或其他海运单据,而如果使用其他运输方式,这些要求是无法满足的。
而且,跟单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也必然将取决于准备使用的运输方式。
其次,Incoterms涉及为当事方设定的若干特定义务,如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或将货物交运或在目的地交货的义务,以及当事人双方之间的风险划分。
另外,Incoterms涉及货物进口和出口清关、货物包装的义务,买方受领货物的义务,以及提供证明各项义务得到完整履行的义务。
尽管Incoterms对于销售合同的执行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销售合同中可能引起的许多问题却并未涉及,如货物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违约、违约行为的后果以及某些情况下的免责等。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无意取代那些完整的销售合同所需订入的标准条款或商定条款。
通常,Incoterms不涉及违约的后果或由于各种法律阻碍导致的免责事项,这些问题必须通过销售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来解决。
Incoterms一直主要用于跨国境的货物销售交付,因此,它是一套国际商业术语。
然而,有时Incoterms也被用于纯粹国内市场的货物销售合同中。
在此情况下,Incoterms中的A2、B2以及任何与进出口有关的条款当然就变成多余了。
修订过程连续修订Incoterms的主要原因是使其适应当代商业的实践。
1980年修订本引入了货交承运人(现在为FCA)术语,其目的是为了适应在海上运输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即交货点不再是传统的FOB点(货物越过船舷),而是在将货物装船之前运到陆地上的某一点,在那里将货物装入集装箱,以便经由海运或其他运输方式(即所谓的联合或多式运输)继续运输。
在1990年的修订本中,涉及卖方提供交货凭证义务的条款在当事方同意使用电子方式通讯时,允许用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替代纸面单据。
毫无疑问,为了使Incoterms更利于实务操作,其草拟和表述一直都在改进。
最新修改在为期两年的修订过程中,ICC尽其最大努力通过ICC各国家委员会吸取了各行业国际贸易从业者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了修订稿的多次修改。
令人高兴的是,在Incoterms的这次修订期间,ICC从全世界使用者得到的反馈意见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
ICC与Incoterms的使用者之间交流的结果产生了Incoterms 2000这个版本,与Incoterms 1990相比看上去变化很小。
原因很明显,即Incoterms当前已得到世界承认,所以ICC决定巩固Incoterms在世界范围内得到的承认,并避免为了变化而变化。
另一方面,在修订过程中,ICC尽量保证Incoterms 2000中的语言清楚准确地反映出国际贸易实务。
新的版本在下面两个方面作出了实质性改变:在FAS和DEQ术语下,办理清关手续和交纳关税的义务;在FCA术语下装货和卸货的义务。
无论是实质变化还是形式变化都是在对Incoterms的使用者广泛调查的基础上作出的,而且对1990年以来Incoterms专家小组(专门为Incoterms使用者提供额外服务的机构)受到的咨询意见给予了充分考虑。
应用范围鉴于Incoterms不时修订,所以,如果合同当事方意图在销售合同中订入Incoterms时,清楚地指明所引用的Incoterms版本是很重要的。
人们很容易忽略这一点,例如当在标准合同或订货单中引用了早期版本时,未能引用最新版本,可能会对当事方的意图是在合同中引用新版本还是早期版本引起纠纷。
希望使用Incoterms 2000的商人,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该合同受Incoterms 2000的约束。
编辑本段规定结构1990年,为了便于理解,将所有的术语分为4个基本不同的类型。
第一组为“E”组,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发货)。
EXW(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第二组“F”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主要运费未付)。
FCA (Free Carrier):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
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第三组“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主要运费已付)。
CFR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第四组“D”组(DAF、DES、DEQ、DDU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货到)。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的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的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
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负担货物从船上开始卸货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卸至码头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买方则负担随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
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