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杜律所笔试答卷
金杜所笔试试题

一、案例分析(一)具体表述记不清了,而且对证券这部分确实不熟,错漏之处,还望见谅。
大意如下。
某公司为求上市,伪造了前三年的财务报表,贿赂注会所的审计员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并且买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把营业额的数字从40亿改成440亿;后溢价发行股票若干。
在该公司的操控下,股价暴涨后暴跌,股民损失惨重。
经营一年后,公司在领导的决定下将大量股票送给对公司发展可能有帮助的单位和个人,且公司领导将当年所得利润悉数瓜分……股民对公司提起诉讼……1、股民对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如何?股民持股额达到多少比例可以提起诉讼?2、股民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3、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案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分析。
(二)原告在被告处配400度的眼镜,但佩戴之后深感不适,故要求被告予以合理解释。
被告工作人员检查眼镜后声称不是眼镜的问题,而是正常的佩戴新眼镜的不适感。
但数日后,不适感不减反增。
原告去医院检查,被告知该眼镜实际上是600度,且原告的视力受到较大损害。
原告遂前往被告处交涉,要求其返还眼镜价款并赔偿因视力受损支出的费用(包括误工费、医疗费等共计5000元),但被告仅同意退还眼镜价款。
现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认为被告需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即返还眼镜价款。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隐瞒真实信息显属欺诈,因而原被告间的合同无效,被告需承担合同无效的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被告致原告视力受损,应承担侵权责任,即原告的主张皆可支持。
你同意哪种意见?请说明理由。
二、翻译(一)英译中应该是05年施行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第4、5条。
金杜给的英文和下面的有些用词上的差别。
Article 4 Strategic investment shall abide by the following principles: (1) Abide by the related national laws, rules and related industrial policy,without harming national economic safety and social public interest; (2) Abide by the principle of openness, equity and fairness, maintain the lawful right of listed companies and other shareholders, be subject to the supervision of government and public and the jurisdiction of China's judiciary and arbitration;(3) Encourage long-and-mid-term investment, maintain normal order of securities market, and prohibit speculation;(4) Not impede fair competition, prevent from over-concentrations of domestic related products, and from exclusion or limitation of competition.Article 5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shall be met for investor to conduct strategic investment:(1) To acquire A-shares of listed company by means of contract transfer, regular, issuing of new shares by listed company or otherwise prescribed by national laws and rules;(2) Investment may be conducted by stages, with the proportion of shares obtained after the initial investment no less than 10% of the shares issued bythe company, except special provisions for special industry or the approval by related competent authorities;(3) A-shares obtained by listed company shall not be transferred within three years;(4) As for the industries with specific provisions on share proportion of foreign investors, shares held by the above-mentioned investors shall accord with the related provisions; as for the regions prohibited from foreign investment, investors shall not invest in the above-mentioned regions;(5) Investment related to state shareholder of listed companies shall accord with the related provisions on state asset management.(二)中译英,应该是取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3、36和37条;但是稍有整合。
京师律师事务所笔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京师律师事务所笔试篇一:律所笔试集锦20xx年篇二:金杜律师事务所招聘笔试题目金杜律师事务所招聘笔试题目一、案例分析题三个案例,第一个是公司法的案例,涉及到企业间拆借、相互投资、中外合作企业、出资不实、破产清算、债务承担等法律问题有两个:1.分析案件中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各方的违法之处;2.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支持谁,理由。
第二个是个合同案例,涉及到委托加工合同,买卖合同,法人及股东之间的关系等法律问题。
问题也是两个,同上。
第三个也是一个合同案例,主要是关于提单的,涉及到提单的法律性质,与基础关系买卖合同之间的关系问题。
问题也同上,有两个。
二、翻译1.英译中《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89条到第91条。
2、中译英第一条为了规范股权分置改革后外国投资者对a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引进境外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资金,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法规以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外国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后新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以下简称战略投资),取得该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
第三条经商务部批准,投资者可以根据本办法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
三、如何处理与合伙人的关系?你的合伙人让你在一天内替他写一份针对客户的演讲稿。
你实在想不出怎么写,不得不去问合伙人。
请问,你会问那些问题?四、英文写作请你讲一下在大学期间对你印象最深刻的事(英文)篇三:金杜中伦国浩等面试笔试试题及答案1,什么叫逻辑学中的三段论,和法律思维有什么关系2,物权法的缺点3,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4,知识产权和反垄断的关系5,什么叫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功能是什么?对经济发展有何帮助?6,什么叫公司治理?公司董事股东的关系?公司法如何保护股东权益?对于商事经营,董事如何行使抗辩?7,说明法学教育应如何改进8,律师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9,说出你选择律所的理由10,列举十个你最想进的中资所第九个题目我猜测是测试对于律师这一行的兴趣吧,所以绞尽脑汁写了十一个。
金杜律所笔试答卷

金杜律所笔试答卷Revised on July 13, 2021 at 16:25 pm金杜律所笔试答卷张永攀一、案例分析案例一1、1该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家投资机构任命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故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有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董事会成员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董事会..2董事长未经批准同时兼任其他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不合法..公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故;该国有公司的董事长李晨不得私下兼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2、1监事会成员共4人;职工监事仅为1人不合法..公司法第七十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故该公司的监事至少为5人;职工监事至少为2人..2监事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兼任不合法..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故该公司的总经理不得兼任监事..3、不需要就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子公司与母公司在公司法与实务中均属于两个独立的商事主体..在实际的商事活动中;子公司又有不同的情况..该子公司并不属于该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又该子公司的在商事活动中应独立承担其债务责任;母公司仅以其投资入股的资金为限承担股东责任;并不存在连带责任..4、不合法..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李晨的行为违法了公司法关于董事勤勉、忠实义务的规定;故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李晨的违违法所得应收规公司所有..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收到损失的;李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该合同合法有效..学校与李晨所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校方在签订合同时对该合同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有法律就此类合同的效力性有专门的规定..故该合同合法有效..案例二A厂与B厂之间属于购销合同纠纷..1998年11月12日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在1999年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签订的合同属于新的购销合同;二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次履行方式及价格、付款方式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B在9月份未交货的情况下;已构成违约..A厂可追究其违约责任..B厂在9月给A厂厂长写信的内容属于对于合同规定的价格核心内容新的要约;A厂厂长未予回复;应视为A厂未承诺;该项要约不成立..B厂在10月14日就物品涨价;A厂同意按其所说价格购买设备;视为双方就商品价格达成新的条款;双方应履行其约定的内容..在A厂提货后;因其当时并未因B厂的行为追究其违约责任;则A厂应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付款..A厂所诉法院应当是合同履行定或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因其合同纠纷并未达到中级法院管辖的争议额的要求;故A地基层法院具有管辖权..B厂答辩内容中“A厂于10月18日提货后不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属于反诉;一审法院可一并审理..二、翻译一中译英According the Real Ligh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leased inMarch 16; 2007 ; the clause about the system of acquisition in good faith on Article 106.In case a person unauthorized to dispose a realty or chattel alienates the realty or chattel to an assignee; the owner is entitled to recover the realty or chattel. The assignee shall obtain the ownership of the realty or chattel if meeting all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unless it is otherwise prescribed by law: 1 to accept the realty or chattel in good faith; 2 to purchase the realty or chattel at a reasonable price; and 3 in case registration is required by law; the alienated realty or chattel shall have been registered; while in case registration is not required; the delivery thereof shall have been accomplished. In case; according to the preceding paragraph; an assignee obtains the ownership of a realty or chattel; the original owner may require the person unauthorized to dispose of the realty or chattel to compensate for his losses. In case a related party obtains any other form of real right in good faith; the preceding two paragraphs shall apply by reference.(二)英译中1、为本合同的目的;公司控股权的变更需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1当事人的重组、兼并、合并;2当事人转让的股权或财产所占较大比例;或当事人的所持上市股票超过其股权比例或财产份额;3或其他重要情形;其他重要人员的变更;其他持有控制公司50%股权、股票、投票权的人员的变更..公司的控制者该项交易上优于当事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为保证合同的公平目的;个人或多人投资;证券的发行或交易在以上情况下不应改变其控制权..2、公司将就该基础设施机构的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建立账户;并将应项目运行的贷款人的需要而建立一个或更多的结算账户..公司就以上以上账户建立完成后;其他新账户将不再需要..公司在投资允许的情况下可多次与投资者信用证结算账户或在其股东货或子公司同意条件下利用信用贷款..根据该条款的表述;许可投资可作如下理解:根据人民币汇率;存款的时间和要求;贷款人其他任何不安全或不稳定的情况;或其他在基础设施机构同意的人员该同意应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他条款或因政治风险因素导致的债务风险;根据美元汇率;需要或存款时间;取款的证明;贷款人基于其他不安全、不稳定债务责任的考虑;存款的需要或时间;取款的证明或其他任何金融机构不安全不稳定的债务责任;其他正在发生类似不安全不稳定情况的政府或政府机构;该不确定责任的信用等级至少是A+以标普标准为参照或者是Aa2以穆迪投资公司为标准..因合作导致的的不安全的条款即不稳定债务责任包括商业条款;该责任在互相承认的条款之中..此种情况下的公司的信用等级将会是A-1+标普标准或Prime-1穆迪投资公司标准..需提供或证明1投资者不受禁业禁止条款的限制;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章程2总金额的定金或者其他个人投资的证明3总计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计入在内不少于一千万美元或于此相当的人民币..。
各大大牛律师事务所面试笔试试题集

各大大牛律师事务所面试笔试试题集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君合律师事务所 2013 年1、一中外合资企业,外方股东居于绝对控股地位,拥有董事会多数席位,且外方董事担任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但中外股东之间产生债权债务纠纷,中方股东操纵中国员工采用武力强占了合资企业,赶走了外方任命的所有管理人员,并开始强行处置企业的资产。
外方股东计划报警要求警方介入收回企业,或者向当地法院起诉申请禁止令,命令中方撤离企业,恢复外方的管理权。
如果你是外方股东的外国律师,请提岀你的分析意见。
2、请简述在外资并购和外商投资项LI中是否必须取得发改委的审批,理山是什么?如果一个外资并购或外商投资项L1没有经过发改委审批就获得了地方商务局的批准并完成了工商登记。
作为律师你如何向外国投资者提供分析意见。
3、哪些外国企业可以直接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而无须在中国境内设立控股或参股子公司?4、中国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规定,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一外国客户在查阅了所有中国法律后没有发现有法律条文明文禁止外国企业直接在华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该外国客户认为法无禁止即为许可,因此认为自己也可以在华不设立子公司而直接进行经营活动。
请问该外国客户对中国法律的理解对吗依据是什么3、一生产性国有企业拟转让其所持有的一家内资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收购方为境内设立的一家外商投资企业。
其主要流程包括哪些步骤,需要考虑哪些政府批准和登记程序?6、邮件说的是1小时汉译英+1小时英译汉+小时案例分析。
搜到之前的帖子说:中议英是翻译了一个公司人员不许行贿政府官员的policy,英译中是翻译了一段租赁合同。
中译英基本没有长句,非常好理解分析题H我个人感觉非常难。
一共10道题LI,选作其中5道即可。
大部分题U没有点实战经验根本无从下手,主要圉绕具体项LI最基本的操作问题展开。
PE投资过程中如何整顿企业的一些问题?中外合资中方以瑕疵property出资外商投资、海外上市的监管还有一道小论述题让说说VIE结构的问题及针对此结构出具法律意见书应提岀哪些保留意见。
各大大牛律师事务所面试笔试试题集

各大大牛律师事务所面试笔试试题集君合律师事务所2013年1、一中外合资企业,外方股东居于绝对控股地位,拥有董事会多数席位,且外方董事担任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但中外股东之间产生债权债务纠纷,中方股东操纵中国员工采用武力强占了合资企业,赶走了外方任命的所有管理人员,并开始强行处置企业的资产。
外方股东计划报警要求警方介入收回企业,或者向当地法院起诉申请禁止令,命令中方撤离企业,恢复外方的管理权。
如果你是外方股东的外国律师,请提出你的分析意见。
2、请简述在外资并购和外商投资项目中是否必须取得发改委的审批,理由是什么如果一个外资并购或外商投资项目没有经过发改委审批就获得了地方商务局的批准并完成了工商登记。
作为律师你如何向外国投资者提供分析意见。
3、哪些外国企业可以直接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而无须在中国境内设立控股或参股子公司4、中国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规定,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一外国客户在查阅了所有中国法律后没有发现有法律条文明文禁止外国企业直接在华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该外国客户认为法无禁止即为许可,因此认为自己也可以在华不设立子公司而直接进行经营活动。
请问该外国客户对中国法律的理解对吗依据是什么5、一生产性国有企业拟转让其所持有的一家内资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收购方为境内设立的一家外商投资企业。
其主要流程包括哪些步骤,需要考虑哪些政府批准和登记程序6、邮件说的是1小时汉译英+1小时英译汉+小时案例分析。
搜到之前的帖子说:中议英是翻译了一个公司人员不许行贿政府官员的policy,英译中是翻译了一段租赁合同。
中译英基本没有长句,非常好理解分析题目我个人感觉非常难。
一共10道题目,选作其中5道即可。
大部分题目没有点实战经验根本无从下手,主要围绕具体项目最基本的操作问题展开。
PE投资过程中如何整顿企业的一些问题中外合资中方以瑕疵property出资外商投资、海外上市的监管还有一道小论述题让说说VIE结构的问题及针对此结构出具法律意见书应提出哪些保留意见。
金杜笔试题

1, 什么叫逻辑学中的三段论,和法律思维有什么关系
2,物权法的缺点
3,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
4,知识产权和反垄断的关系
5,什么叫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功能是什么?对经济发展有何帮助?
6,什么叫公司治理?公司董事股东的关系?公司法如何保护股东权益?对于商事经营,
董事如何行使抗辩?
7,说明法学教育应如何改进
8,律师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9,说出你选择律所的理由
10,列举十个你最想进的中资所
第九个题目我猜测是测试对于律师这一行的兴趣吧,所以绞尽脑汁写了十一个。
逻辑题,E文,5个,easy,GMAT的程度,不过问题三没怎么看懂,呵呵
法律翻译,英翻中,有两句话比较bt,其他的还好,比较easy。
只详细记得第一部分的个别:
1 什么时三段论;跟律师思维有何关系
2《物权法》的不足
3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4 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的关系
5 什么是资本市场?对经济的作用
6 什么是公司治理?董事跟股东的关系?公司法如何保护股东利益?一个董事被起诉决策
存在失误,可以如何抗辩?
7律师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合作用
8 自己选择律所的因素
9 中国法学院教育的改进
10 你最想去的中资所,至少10个
第三部分是关于刺破公司面纱的一个报道,(不知问题定性是否准确)翻译,共10句
第二部分是类似lsat的5道选择,单选最佳项。
金杜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人员试题二(非诉领域)

金杜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人员试题二(非诉领域)
总共6题共3分
一、考前须知(共0题,每题1分)
1. 欢迎您参加金杜律师事务所笔试,请您在作答前认真阅读考前须知:
(1) 本次考试为开卷形式,您可以查阅自带资料。
(2) 答题限时2.5小时,如答题中途有面试,时间可相应顺延;面试前请务必点击界面右上方“保存”按钮以防数据丢失。
(3) 请务必在确认完成答题后再点击“交卷”按钮,一旦选择交卷,试题答案将不能修改。
(4) 本试题严格保密,版权属事务所所有,禁止私自拷贝,对外发布。
一经发现,事务所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如您在答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突发断网情况、交卷失败等),请不要自行操作,并于第一时间联系人力资源相关负责人。
二、案例分析题(共4题,每题1分,共1分)
1. 某中国国有企业A公司通过渠道得知某德国D公司有意出售,决定参加B公司的竞标程序。
B公司使用的IB投行于竞标流程函(Process Letter)中要求有意投标者于德国时间2019年6月30日中午12点整前,提交非拘束性报价,详细说明交易架构、报价及估值假设、资金来源、所需要的监管审批以及如获准进入下一阶段所需的尽职调查清单。
根据上述内容,请回答以下问题:
(1) 进行并购时,竞标性谈判模式与一对一谈判模式,有什么区别?
★标准答案:
(2) A公司如欲进行本交易,在中国法下应履行哪些内部决策和外部法律程序?这些程序分别应在本交易的什么阶段进行?
★标准答案:
(3) 在什么情况下,本项目会需要在中国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申报机关为何?
★标准答案:
1
1。
律所笔试题

题目:律所面试笔试题一、选择题(每个问题只能选择一个答案,请在选项上打勾)1. 你更倾向于使用哪种方式处理客户之间的纠纷?A. 调解B. 诉讼C. 仲裁D. 自行解决E. 其他(请说明)2. 在处理法律事务时,你认为哪种语言(包括口头和书面)最为重要?A. 英语B. 中文(简体)C. 法语D. 其他语言(请说明)二、简答题1. 描述你曾经处理过的最复杂法律事务的过程,以及你的角色是什么?2. 请分享一次你使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经历,并解释你的决策过程。
3. 在律所中,你认为哪些技能和能力对于成功来说最为重要?请详细说明。
三、案例分析题假设你是一家律所的新律师,现在有一个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需要处理。
客户是一家知名公司,他们认为竞争对手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
请根据以下信息,回答问题并给出你的建议:1. 竞争对手已经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表示愿意与公司进行谈判。
2. 公司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让竞争对手赔偿并公开道歉。
3. 双方已经初步沟通并同意采用和解方式解决纠纷。
现在的问题是公司需要证明竞争对手确实侵犯了其专利权。
4. 你已经熟悉了一些基本的专利法和相关法规,但没有处理过类似这样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根据以上信息,请描述你认为如何开展此案,并提供至少两条法律建议给客户。
答案:一、选择题答案:B, B, C, D。
二、简答题答案:1. 我曾经处理过一个涉及企业收购的法律事务。
作为初级律师,我负责协助高级律师起草收购协议,协调尽职调查过程并与双方客户进行沟通。
整个过程涉及到大量的法律研究和谈判,最终成功帮助客户完成了收购交易。
过程包括初步接案、收集和分析资料、起草协议、进行尽职调查、与双方客户沟通、谈判和签订最终协议,以及协助完成交易后的法律文件和手续。
2. 我曾经在一次商业纠纷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当时,一家小型企业认为一家大公司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在分析相关证据和法规后,我建议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临时禁令,以防止侵权行为继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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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杜律所笔试答卷
张永攀
一、案例分析
案例(一)
1、(1)该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家投资机构任命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故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有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董事会成员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董事会。
(2)董事长未经批准同时兼任其他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不合法。
《公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故,该国有公司的董事长李晨不得私下兼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
2、(1)监事会成员共4人,职工监事仅为1人不合法。
《公司法》第七十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故该公司的监事至少为5人,职工监事至少为2人。
(2)监事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兼任不合法。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故该公司的总经理不得兼任监事。
3、不需要就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子公司与母公司在公司法与实务中均属于两个独立的商事主体。
在实际的商事活动中,子公司又有不同的情况。
该子公司并不属于该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又该子公司的在商事活动中应独立承担其债务责任,母公司仅以其投资入股的资金为限承担股东责任,并不存在连带责任。
4、不合法。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四)违
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李晨的行为违法了《公司法》关于董事勤勉、忠实义务的规定,故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李晨的违违法所得应收规公司所有。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收到损失的,李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该合同合法有效。
学校与李晨所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校方在签订合同时对该合同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有法律就此类合同的效力性有专门的规定。
故该合同合法有效。
案例(二)
A厂与B厂之间属于购销合同纠纷。
1998年11月12日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在1999年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签订的合同属于新的购销合同,二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次履行方式及价格、付款方式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B在9月份未交货的情况下,已构成违约。
A厂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B厂在9月给A厂厂长写信的内容属于对于合同规定的价格(核心内容)新的要约,A厂厂长未予回复,应视为A厂未承诺,该项要约不成立。
B厂在10月14日就物品涨价,A厂同意按其所说价格购买设备,视为双方就商品价格达成新的条款,双方应履行其约定的内容。
在A厂提货后,因其当时并未因B厂的行为追究其违约责任,则A厂应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付款。
A厂所诉法院应当是合同履行定或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因其合同纠纷并未达到中级法院管辖的争议额的要求,故A地基层法院具有管辖权。
B厂答辩内容中“A厂于10月18日提货后不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属于反诉,一审法院可一并审理。
二、翻译
(一)中译英
According the Real Ligh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leased in March 16, 2007) , the clause about the system of acquisition in good faith on Article 106.In case a person unauthorized to dispose a realty or chattel alienates the realty or chattel to an assignee, the owner is entitled to recover the realty or chattel. The assignee shall obtain the ownership of the realty or chattel if meeting all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unless it is otherwise prescribed by law: (1) to accept the realty or chattel in good faith; (2) to purchase the realty or chattel at a reasonable price; and (3) in case registration is required by law, the alienated realty or chattel shall have been registered, while in case registration is not required, the delivery thereof shall have been accomplished. In case, according to the preceding paragraph, an assignee obtains the ownership of a realty or chattel, the original owner may require the person unauthorized to dispose of the realty or chattel to compensate for his losses. In case a related party obtains any other form of real right in good faith, the preceding two paragraphs shall apply by reference.
(二)英译中
1、为本合同的目的,公司控股权的变更需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1)当事人的
重组、兼并、合并,(2)当事人转让的股权或财产所占较大比例,或当事人的所持上市股票超过其股权比例或财产份额,(3)或其他重要情形,其他重要人员的变更,其他持有控制公司50%股权、股票、投票权的人员的变更。
公司的控制者该项交易上优于当事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为保证合同的公平目的,个人或多人投资,证券的发行或交易在以上情况下不应改变其控制权。
2、公司将就该基础设施机构的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建立账户,并将应项目运行的贷款
人的需要而建立一个或更多的结算账户。
公司就以上以上账户建立完成后,其他新账户将不再需要。
公司在投资允许的情况下可多次与投资者信用证结算账户或在其股东货或子公司同意条件下利用信用贷款。
根据该条款的表述,许可投资可作如下理解:
根据人民币汇率,存款的时间和要求,贷款人其他任何不安全或不稳定的情况,或其他在基础设施机构同意的人员(该同意应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他条款或因政治风险因素导致的债务风险;
根据美元汇率,需要或存款时间,取款的证明,贷款人基于其他不安全、不稳定债
务责任的考虑;
存款的需要或时间,取款的证明或其他任何金融机构不安全不稳定的债务责任,其他正在发生类似不安全不稳定情况的政府或政府机构,该不确定责任的信用等级至少是A+(以标普标准为参照)或者是Aa2(以穆迪投资公司为标准)。
因合作导致的的不安全的条款即不稳定债务责任(包括商业条款),该责任在互相承认的条款之中。
此种情况下的公司的信用等级将会是A-1+(标普标准)或Prime-1(穆迪投资公司标准)。
需提供或证明(1)投资者不受禁业禁止条款的限制,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章程(2)总金额的定金或者其他个人投资的证明(3)总计(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计入在内)不少于一千万美元(或于此相当的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