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和立法相互关系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什么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什么1、目的一致,道德和法律都是行为规范,都是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
二者都是重要的社会调控是手段。
两者在根本目的上具有一致性2、内容转化,道德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维护社会秩序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是必须遵守的道德。
另一类是有助于提高人的精神素质、增进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较高要求的道德,是应当遵守的道德。
前者通常上升为法律,也是法律所调整的内容。
3、功能互补,道德在调整范围上对法律具有补充作用。
有些行为不宜由法律调整或者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
同时,法律在约束力上对道德具有补充作用。
相比法律,道德的约束是软约束,因此,重要的道德转化为法律,就可以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4、相互促进。
法律对传播道德具有促进作用。
法律的实施,往往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观念的培养。
因为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虽有不同,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或相近的,而且更为明确,所以法律的实施对道德观念的培养可以起到强化促进作用。
同时,道德对法律的实施也具有促进作用。
遵纪守法通常是道德最基本的要求,增强道德观念有助于人们自觉守法。
扩展资料道德和法律在一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
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
反之,一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初三政治知识点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初三政治知识点一、引言法律和道德是人类社会中重要的规范体系,它们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
虽然法律和道德有着某种相似性,但它们在定义、来源、制定机构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探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揭示它们的相互影响和区别。
二、法律的定义与特点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一种社会规范,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和相应的责任。
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根据社会现实和具体情况制定和修改的,具有普遍性和强制力。
法律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强制性:法律对人们有着强制力,违反法律规定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2.具体性: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详细的规定,涉及到各个方面,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3.可操作性:法律的规定相对具体明确,人们依法行事可以遵循法律的规定,不会对正当行为进行限制。
三、道德的定义与特点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觉遵循的一种行为准则和规范,它是通过社会习俗、道德规范和道德理念传承下来的。
道德是一种人人都能接受的伦理价值观念,它主要是起到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
道德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自愿性:与法律强制性不同,道德是人们根据内心的道德观念、品格和自愿选择来行事的。
2.共性:道德是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它不仅仅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各个组织和机构。
3.规范性:道德不具有强制力,但是违背道德规范可能会引起他人的不满和社会的谴责。
四、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与关系法律与道德在定义和制定机构上存在一定的区别,但它们在维护社会秩序和规范人们行为方面有着共同的目标。
它们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强制执行的,它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可以通过立法程序加以修改。
而道德是由社会习俗、伦理观念等形成的,它的内容主要取决于传统和社会认可的价值观。
2.法律具有强制性,能够通过国家机关进行执法和制裁。
而道德不具备强制力,无法通过外部机构进行强制执行,强调自愿遵守。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初三政治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初三政治引言法律与道德是社会规范的两种重要形式,它们在社会秩序和个人行为规范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初三政治课程要求我们深入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明白它们在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中的意义。
本文将探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并分析它们在社会和个人层面的区别和联系。
法律的定义及作用定义法律是国家机关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通过立法、司法和执行等手段制定和实施的规则和法规。
它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行为准则和约束。
作用法律在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社会秩序的基石,能够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保护每个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其次,法律是社会进步的动力,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变革。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使得人们在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有了更多的自由和保障。
最后,法律为人们提供了一种争议解决的方式,通过司法机关的审判和裁决,人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
道德的定义及作用定义道德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所遵循的准则和规范。
它是一种内心的自觉和约束力,是人们对善恶、对对错的价值判断和行为准则。
作用道德在个人行为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首先,道德是人们行为的指南,它规范着人们的言行举止,使得社会秩序更加和谐和稳定。
其次,道德是个人品质和素养的体现,它塑造了每个人的道德品质和人格,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道德可以提升和传承社会的价值观念,培养公民的道德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社会文明。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法律与道德虽然都是社会规范的形式,但它们在内容、来源和制定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内容上的区别法律主要规范了社会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和禁止行为,它以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法规形式存在,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明确的规定和约束。
而道德主要涉及人的个体品质和行为准则,是人们内心自觉的约束和规范。
来源上的区别法律是国家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是由国家强制力支持和执行的行为准则。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九年级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九年级引言法律和道德是人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两个概念。
法律是由国家或组织制定的规则和规定,而道德则是人们内心深处的价值观和准则。
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影响,它们共同构建了一个有秩序、公正和道德的社会。
法律与道德的定义和特点法律法律是一套由立法机关制定并由政府强制执行的规则和准则。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处理社会纠纷。
法律的违反会导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道德道德是社会共识下的行为准则与价值观。
道德指导人们判断善恶、正邪,并决定其行为的方向和方式。
道德并没有强制力,但它是人们内心的良知和道德感所认同的基本准则。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相互影响。
它们共同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行为规范和标准。
法律的基础是道德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是基于一定的道德价值观。
法律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保护人们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这些法律的制定往往是基于对善恶、公正和公共利益的道德判断。
法律的存在也使得道德准则更加明确和稳定。
道德的影响和引导道德准则对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影响和引导作用。
当社会上出现新的道德问题时,人们的道德准则会推动立法机关对相关问题进行法律规定。
同时,法律也可以通过强制力来推动社会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
法律和道德的互补法律和道德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方面起到了互补的作用。
法律为道德提供了保障,使得大部分人遵循道德准则,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利益。
而道德也为法律提供了支持和指导,使得法律制度更加合理和公正,符合伦理和道德要求。
法律和道德的区别与衡量标准虽然法律和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在一些方面也存在着区别。
首先,法律具有普遍的强制力,而道德则不具备。
法律的规定必须被每个人遵守,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
而道德仅仅是一种内心的准则,没有明确的强制力。
其次,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而道德是社会共识下的行为准则。
法律的制定通常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程序,而道德则是基于人们共同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道德与法治的关系及对社会治理的影响

道德与法治的关系及对社会治理的影响一、引言道德和法治作为社会秩序维护和社会规范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本文将旨在探讨道德与法治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其对社会治理所产生的影响。
二、定义1. 道德:指人们基于内心价值观念所形成并认可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公正、诚实、尊重他人等价值观念。
2. 法治:指社会按照立法程序制定和执行合法规则,依靠机构和制度来实施统一管理。
三、道德与法治之间的关系1. 相互促进:道德是内心自发形成的行为准则,而法律是外部强制性规范。
良好的道德观念有助于遵守法律,而离开了基本价值取向导向制定出来的任何一个条例规章都不可能被久远地遵守下去。
2. 相互补充:随着时代变迁,新兴问题层出不穷,在涉及伦理边界模糊或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治可以为人们提供明确的行为导向。
同时,法律也需要与社会道德伦理水平相适应,以更好地调控社会秩序和行为准则;否则,可能引发对公共利益和公正原则的挑战。
3. 相互制约:在现实社会中,个体尽管具有道德选择能力,但仍存在各种人性弱点和倾向。
法治作为一种强制性规范可以通过处罚等手段来约束那些不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的个体或团体。
四、道德与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影响1. 稳定社会秩序:良好的道德观念有助于形成公民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并推动人们主动服从普遍有效的合法规范。
这样一来,在社会生活中将出现更多正能量和信任基础,维护了全局稳定。
2. 构建诚信环境:完善的法律机制及其执行力度可以防止舞弊欺骗行为,在商业交易、司法审判以及其他各领域构筑起公平竞争和讲求诚信原则之风。
3. 促进公平正义:道德与法治并重有助于社会中更加公正和均等的资源分配,有效遏制腐败行为的滋生,维护了弱势群体及其权益。
4. 提升社会文明进步:道德和法治共同影响个人行为、家庭伦理以及整个社会关系网络。
良好道德与法治价值观念倡导能够不断推动思想文化繁荣发展、科技创新进步。
五、如何拓展道德与法治关系1. 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学校教育和企事业单位培训,提高青少年和成年人对道德伦理和合法规范的意识,并增强他们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感。
道德与立法原理

道德与立法原理
嘿,大家来说说,道德和立法原理这事儿,是不是特别值得咱好好琢磨琢磨!
就好比说,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这是一种道德行为吧。
可要是有人就是不让座呢,那能咋办?这时候立法原理就该出场啦!比如规定必须给老人让座,违反了就要受罚,这是不是一下子就让这种道德行为有了更强的约束力?
再想想看,为啥不能随便乱丢垃圾?这不仅仅是道德上咱觉得应该保护环境,要是没个法律来管管,那大街还不得成垃圾场呀!就像盖房子得有牢固的根基一样,道德和立法原理就是社会的根基呀!
老师总是教导我们要诚实守信,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道德品质呀!可要是有人总是说谎骗人,难道就光靠大家的谴责吗?这时候不就得有法律来给个明确的说法,让那些不诚信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嘛!
你看那些小偷小摸的行为,明明知道不对,可就是有人要去做。
如果没有法律规定偷窃是违法的,那人们的财产安全怎么保障呢?就像海上的船需要灯塔指引方向一样,立法原理就是道德的灯塔呀!
道德和立法原理,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呀!没有道德,立法就像是没有灵魂;没有立法,道德有时候也会显得软弱无力。
在我看来呀,两者缺一不可!我们既需要用道德来提升自己的修养,感染身边的人;也需要靠立法原理来规范整个社会,让大家都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里。
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越来越好,我们的生活才会越来越美!大家说是不是呀!。
道德与法治 实施德育的方式方法

道德与法治实施德育的方式方法一、道德与法治的关系1. 道德与法治的含义: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一种内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教育的力量。
法治是国家通过立法、司法、行政等手段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过程,是一种外在的统治和约束的力量。
2. 道德与法治的关系:道德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道德是法治的内在基础和保障,而法治是道德的外在表现和强化。
只有道德的内化和自觉,法治才能得到有效执行;只有法治的保障和约束,道德才能得到有效强化和传承。
二、实施德育的重要性1. 培养良好的社会行为和价值观:德育是对学生进行的一种道德品质教育,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正确的社会行为和积极的价值观。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通过德育教育,可以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3. 增强个人自律和社会责任感:德育教育还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其能够做一个有道德、有责任心的公民。
三、实施德育的方式方法1. 课堂教育:学校可以通过设置道德、伦理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 学校文化建设:学校可以通过文明校园、廉洁校园等活动,营造浓厚的道德氛围,激发学生的道德情感和行为。
3. 校园实践活动: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各类义工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做好事的快乐和价值,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 家庭教育结合:学校和家庭应该加强交流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道德素质培养,家长要发挥好道德榜样的作用,引导孩子正确树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5. 网络、媒体引导:学校可以借助互联网、媒体等评台,进行道德教育的引导和宣传,利用有益信息和案例,引导学生筑身在全球信息站的道德防线。
四、道德与法治结合实施德育1. 法治的引导作用:法治是国家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的手段,学校可以引导学生通过了解法律法规,增强对法治的认识和尊重,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和自然的行为。
道德与立法的关系

法 动 。 国学者 哈特 在 《 英 法学 的概 念》 书 中论述 道 : 一 法规 可 能仅 是 立 法者 在 立法 之 时道德 意识缺 失 的一种 表现 。 是 正义 的体现 ,
一
讲 就不 能 个 法律 外 壳,因其 明确 的术语 而 要求 道德 原则 加 以填充 。0 从 这 是 苏格 拉底 及其 后继 者们 法律 思想 的基础 。 求 正义 ,
不可 以为法 ” 明代 儒家 学者 方孝孺 所谓 的“ 仁义 而寓之 于法 ” 。 推 ,
会 的基 本道 德原则 , 实在 法 必须 符合 自然 法才 是真 正 的法律 。 正
在 我 国 , 道德 相抵触 的法 律也 曾经存 在过 , 为典 型的 就 与 最
如 美 国学 者皮文 睿所说 : 自然 法理 论 的基本 原则是 , “ 法律 与道德 是 因 为孙 志 刚案 件而 被废止 的 《 市流 浪乞 讨人 员 收容遣 送 办 城
公 无 法 律是道 德 的底线 , 道 德是 人们 关 于善和 恶 、 誉和耻 辱 、 信 用 、 序 良俗 等道 德转 化为法 律原 则 , 因管理 的规定将 互 帮 “ 荣
正义和 非正 义等 问题上 的观 念 、 原则 以及 根据这 些观 念 、 原则而 互 助 、 惠互 利 的道德 转化 为法 律规范 :继承 法》 互 < 中尊老 爱幼 、 孝
就 不再 是合法 的” 美 国学者 霍姆 斯 认 为 ,法 律 的历史 是一 个 民 没 有考 虑到 民生 的法律 , 。 “ 是在所 谓的城 市管理 秩序 与贫 困人员 自 无 族 的道 德发 展史 , 法律 是 民族 道 德 生活 的外在 表现 ” 0 。 可见 , 在 谋 生路 的冲突 中 , 情 的对这 些弱势 群 体给 予不 公平 待遇 的法 。 任 何一 个 民族 的法律 生活 中 ,道 德都 如 影随 形般 影响 其立 法 活 这 些法 无 情 的剥 夺 了这些 人可 能唯 一 的生存 出路 。这未 尝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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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对立法的影响在现代社会,法律已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
崇尚法治,并将其作为治国方略,这在许多国家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在我国,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
十六大报告对此做了进一步阐述,并明确把“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伟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同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必然是同步进行,并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辅相成。
由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密切关系,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必然受到道德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对法治过程中道德因素的关注,必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一、道德因素对于法治的影响首先表现在立法过程中立法是一个国家实施法治的基础,“有法可依”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
法律旨在创立一种正义的、能给整个社会带来福利的社会秩序,它应以完善道德为目的,以最基本的道德标准作为基础才能不失其存在的社会基础。
因此,要实现法治的目标,实现“善法之治”的社会理想,法律的制定必然要受到道德因素的制约,道德对于立法活动有重要指导意义。
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内在要求在行为评价标准上的重要表现形态,它反映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对是非善恶的基本态度。
因此,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必须体现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
只有如此,法律才会有正义的基础,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才会有强大的力量。
如果法律的制定脱离了道德的基础,法律就失去了它应有的合理性,就难以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并因此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总之,社会主义道德为社会主义立法提供道义基础和评价准则,以其不断的进步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发展。
此外,道德对法律创制的影响还表现在法律的修改和废止上。
如针对社会上“包二奶”的不良现象,新《婚姻法》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文,这无疑是社会主义婚姻道德要求在法律上的体现。
对此现象,法学界称之为“道德的法律化”,即由道德规范提升为法律规范。
综观世界各国的立法活动,可以看出,道德的法律化比较普遍,因此有学者得出这样的结论:“越是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其法律中所体现的道德规范就越多。
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完善和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则被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
从某种意义上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成了一部道德规则的汇编。
”(王一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哲学研究》1997年第1期)二、道德因素对于法治的影响其次表现在法的实施过程中十六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法律的实施过程也是公平、正义等价值目标实现的过程,其中有两个环节受道德因素的重要影响。
第一个环节是法律的实施受其实施者——执法者、司法者的道德素质的影响和制约。
俗话说:“徒法不足于自行。
”即便再好的法律也需要人去执行(正因为如此,这也成了一些人反对实行“法治”,主张实行“人治”的理由)。
恩格斯认为:“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
”这里的“意识”、“思虑”、“激情”、“意图”和“目的”,显然多是关于道德价值意义上的。
中国古代社会认为:“德,才智帅也。
”这些论述从不同角度深刻说在“法治”与“德治”并举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大治国方略的今天,深刻地认识和揭示道德法律化对社会道德建设的价值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因为道德确立的基本价值为立法指明了方向,是健全法律的重要因素。
本文指出法律选择了道德,可以推进道德的普及,提高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弘扬道德精神。
道德法律化,即是将人类的道德、原则、规范铸为法律的过程,同时也是善法由此产生并存在的过程,它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着法律的本质,并为法治的构成建构了基石。
道德法律化可提高社会整体文明程度,加强社会制度文明建设,提高社会公民素质,是实现“法治”与“德治”的一个前奏曲。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转型时期核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这场以市场为基点和导向的社会变革的浪潮中,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在自身需要和个人利益的驱动下,依据现实的社会存在来确立自己的价值观念,建构个人的道德体系。
这种价值多元化的格局既促使自由、平等、开放和理性等全新价值体系和价值观念形成,同时,市场经济过于强调自我价值理念,受个人私利驱使,也使不少人出现了私欲膨胀,不但经济生活中出现了无序、缺德行为,同时经济生活中某些规则如等价交换也不切实际地延伸到社会生活层面,致使社会生活中出现了道德紊乱和道德真空的现象。
一些领域出现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见义不为等道德冷漠和道德失范现象。
考察道德失范成因是多方面的,但道德实施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硬约束”机制,无疑也是不容忽视的成因。
由于道德规范较为原则和抽象,一般只希望人们怎样行为,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其遵守主要依赖于社会舆论、传统风俗、习惯、内心自治等方式,因而在实施社会控制时往往显得乏力。
然而,行为动因源于需要。
人们行为之前,总要衡量为满足需要付出的成本。
由于道德发生的效力、方式和途径过于宽容,一般来说违规者在物质利益上不会因为其违规而受到直接损失,特别是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道德相对主义抬头,对人的行为评判缺乏操守性,致使社会对缺德行为的宽容达到了极限(由于缺乏有效制约机制所致),从而导致个体不惜为一己私利的实现而采取诸种缺德手段乃至非法手段。
而以往在谈道德建设时,往往从思想道德因素和主体行为因素出发,侧重于通过道德教育去唤起主体内在的自律而忽视影响道德建设的政策性、制度性因素。
虽有稳定持久的终极效应,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转型时期社会成员道德素质普遍不太高的情况下,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
借助于法律道德价值实现的立法途径——“道德法律化”这一转型时期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则可弥补这一缺陷。
它通过将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为人们普遍接受的道德规范,由国家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使道德建设制度化、法律化,则为道德建设提供了硬约束机制的保障,有利于道德权威、道德格局的建构。
具体来说,道德法律化对道德建设的意义,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有效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 社会道德整体水平取决于公民个人的私德和国民的公德,但主要还是取决于国民的公德。
就公民私德而言,由于人们的道德水平(主要是个人私德行为)是多层次的,既有品行高尚的先进模范人物或道德修养较高者,又有稳定中间人乃至品行恶劣者,因此,私德标准无法用一把尺子去衡量之。
而国民的公德,作为人们公共生活的指导方针和伦理原则却是每个国民应恪守不渝的道德。
而反思传统道德建设由于主要依赖道德教育,往往关注的是个人意识、个人行为等“个体善”的养成。
虽然其通过强调个体本身修养来扬善,今天仍不失其时代价值,但也面临着一个个体善如何转化为群体善的问题。
个体善是群体善的基质,但这并不代表每个个体实现自身的善,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就会提升(而且现实条件下也是不大可能的)。
既然群体善不是个体善的简单相加,那么,群体善又如何形成?马克思认为,社会交往的一大作用就是把文明成果保留承传下来,社会功能这一实现机制是将个体行为的成果积淀凝聚在社会行为结构和规则体系中。
当发源于个体的善沉积于社会行为结构和规则体系中后,它就成为社会共同体一致同意并遵循的规范,进而成为外化在人们行为中的普遍现象。
而道德法律化就是个体善向群体善转化的重要途径,随着个体善向群体善的每一次转化的完成,社会整体道德水平也就提高了。
二、积极促进社会的制度文明建设 一个社会制度文明与否,并不主要在于它的意识形态的高低,而在于该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是否以追求价值中立的法律巩固下来、肯定下来,使之成为法律化的社会制度。
因此,制度文明建设在当代中国主要表现为经济制度的民主化、政治民主制度的法治化,广而言之包括精神文明建设的法治化。
历史是一面镜子,它表明:法治化了的制度文明比道德化的人格魅力更重要、更可靠、更持久。
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思想道德由于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精神文明的法治取向又主要体现在思想道德的法治化上,因此,把思想道德中对社会风貌影响较大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家庭建章立制通过法律、规章制度的他律以规范、制约人们的无序行为,就会避免道德标准和道德要求的虚化及空洞无物的说教。
说到底,现阶段精神文明建设中出现的反文明行为,都与制度文明建设的欠缺和法制不完善有关。
因之,制度文明建设呼唤道德的法律化。
三、切实推动个体道德品质的养成 道德法律化的发生过程往往要经过由习俗到规则的反复博弈。
那些反复博弈过程中得以保留下来并凝聚为制度的规则,有极强的生命力、适应力和调控力,一经形成,便在长时间内保持不变。
这种道德规范制度上的稳定性为道德的养成提供了途径。
一般来说,无论个体道德品质、道德情操还是社会素质、道德水平都不会一夜之间成就。
因此,大呼隆、搞运动、行政命令式的道德建设是不足取的,它只能在短时间内解决表层问题,而不能在长时期内解决本质问题,即不能使道德内化于心而长久于世。
因此,要在本质上解决问题须从养成入手。
养成须环境,在该环境中,一种行为能够大量发生,人们预期到它的出现,赞赏它并对与之相悖的行为加以反对。
而(下转第247页)(上接第243页)道德法律化在某种程度上创设了这样的环境,通过借助法律的形式,把某种道德规范稳定下来以明确地表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使规定的内容成为许多人反复践履的行为。
长期以往,这种规范下的行为便会由不适而习惯,由习惯而自然,道德在其过程中也就养成为人的无意识存在。
法律制度及道德对推行法治的影响法律制度以保持整个社会的利益为根本目的。
社会的变革与发展,使法律制度的推行始终伴随着矛盾与冲突,而建立于自觉基础之上的道德,则成为强制法律制度下一种自我完善的表象形式。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具体体现。
二者的相互交织与影响,促使法治得以在公平\文明、正义的环境中实现。
东方传统法文化之于法治东方传统法文化之于法治东方传统法文化之于法治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
在法律中种种特权,如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可以,统治者享有赎金抵罪等利益和意志,他们就利用手中的权势和影响,加等。
而一旦在实施中触及了统治者的 以制止和阻碍。
于是出现 “法之不行,自上乱之”的情形,结果实施法制者往往身败名裂。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先有强人政治,建立国家,然后产生法律。
法律作为治理百姓的工具及德治的辅助手段而存在。
这种思想在中国几千年的古代历史发展中占着主导地位。
它的经济基础是封闭的、不发达的,没有自由竞争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只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外在推动,归根到底要视统治者的重视程度、认识甚至兴趣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