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庆期间宰客事件屡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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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案例-青岛天价虾

公共管理案例-青岛天价虾

公共管理学案例青岛“天价虾”事件背后的思考姓名:冯黎莺学号:2015170998班级:国税月度集中班一、案例介绍:10月4日,来自四川的肖先生一家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被宰,点菜时就问清楚的38元一份的虾在结算时被算成38元一只。

与店主商讨无效后,肖先生便报警,辖区派出所民警来到店里,告知这事情他们管不了,因为属于价格纠纷,不是他们的执法范围,建议找物价局。

肖先生于是拨打物价局电话,物价局值班人员说太晚了,而且是放假期间,让他们还是找警察协调解决。

此后110民警离开,店家老板坚持一分钱不能少并进行威胁恐吓。

折腾到5日凌晨,第二次报警后,双方被带到辖区派出所。

民警出面协调,多次告诉肖先生此事不归他们管,民警对价格纠纷没有执法权。

民警最后协调,让肖先生先把钱付给店家,第二天再去物价部门反映处理。

10月5日,肖先生的女儿将此事件曝光于网络,引起全民关注。

全民讨伐青岛相关部门的不作为。

10月6日上午,青岛市物价局官微通报称,该烧烤店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青岛市物价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

10月6日晚间,青岛市市北区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青岛市北区物价局已于昨日下午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九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

告知书已送达该店。

二、案例分析:一只大虾毁了青岛这座城,更毁了山东省旅游系统数亿元砸出来的“好客山东”的品牌。

(一)消费者为什么会遭遇天价虾事件?天价虾引爆的宰客风席卷全国,消费者们纷纷爆出自己遭遇的宰客事迹:每逢节假日,昔日廉价的菜品摇身一变成天价消费品,临时换菜单,报价含糊不清,威胁顾客买单等手段防不胜防,无良商家偷着乐,被宰顾客有苦难言。

为什么在法治的市场经济时代还会有如此强盗行径?1.节假日经济成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游客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由于信息障碍等因素,经常会遭遇宰客现象。

2018武汉市事业单位《综合应用能力》(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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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闫沛含2018年3月湖北省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应用能力试卷(A类)【背景材料】材料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从旅游短缺型国家到旅游大国的历史性跨越。

旅游业全面融入国家战略体系,走向国民经济建设的前沿,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

2017年,我国人均出游已达3.7万次。

在出境游方面,2017年出境旅游市场为1.29亿人次。

中国已持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全球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

到2020年,旅游市场总规模达到了67亿人次,旅游投资总额2万亿元,旅游业总收入达到了2万亿元,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度达到12%以上。

有关旅游的各项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依法治旅、依法促旅加快推进,形成了以旅游法为核心、政策法规和地方条例为支撑的法律政策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10月1日公布实施,建立了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等文件、各地相继出台了旅游条例等法规制度。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中国旅游环境治理问题依然很多。

那些风景优美的旅游胜地,它的口碑是否能和颜值相匹配,想必游人未去时多多少少都会存疑。

有“彩云之南”美誉的云南,发生了轰动全国的丽江旅游被当地人故意毁容事件,在一家旅游购物商店,游客享受到“一对一”服务,即人盯人,游客购物达不到一定金额,不能走出店门。

事实上,除云南外,近年来全国各地披露的旅游欺诈和投诉并不少见,强制购物、导游骂人等事件常在新闻中被曝光。

从青岛天价大虾到三亚买石斑鱼商家“吃秤”四两,再西安、安徽山寨“兵马俑”,不禁让人疑问旅游业到底怎么了?材料22017年,为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消费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国家旅游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持续开展了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暑期整顿”和“秋冬会战”,掀起了一场“延续时间最长、动员力量最广、监督力度最大、处罚企业最多、各方反响最好”的旅游市场整治风暴。

政治试卷

政治试卷

高二政治试卷(考试时间75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 (本部分共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1.货币的本质是A.价值尺度B.商品C.一般等价物D.流通手段2.2015年 10月 12日,1欧元兑换7.2109元人民币,而在2015 年11月12日,1欧元则兑换6.8280元人民币,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一变化A.有利于吸引欧元区国家对华投资B.有利于我国进口欧元区国家商品C.不利于我国公民赴欧元区国家旅游D.不利于欧元区国家扩大对华出口3.生产同一商品的不同厂家,有的赚钱有的亏本。

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决定该商品价值量的是A.各厂家的生产效率B.商品的供求关系C.社会必要劳动时间D.厂家的个别劳动时间4.从《经济生活》角度看,图1漫画《蚁贪》启示我们A.金钱是腐败的渊源B.对于金钱,要取之有道C.对于金钱,要用之有益D.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5.2015年9月13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

这是因为国有经济A.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B.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C.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D.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6.安全性和收益率都较高的投资理财产品是A.国债B.股票C.商业保险D.活期储蓄7.下列措施中有助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是A.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B.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C.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D.调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8.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要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

这体现税收具有A.强制性B.无偿性C.固定性D.自觉性9.2015年国庆节期间,青岛发生“天价虾”宰客事件。

这体现了市场经济的A.自发性B.盲目性C.滞后性D.无序性10.2015年12月18--21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

青岛大虾事件及评论

青岛大虾事件及评论

青岛大虾事件及评论事件:2015年10月4日,肖先生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

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

接到游客投诉后,青岛市、市北区两级物价部门赶到位于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大排档进行调查。

现场检查发现,该烧烤店提供的菜品虽已明码标价,但是极不规范,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

鉴于此,将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并按照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青岛市7日对“天价虾”事件相关部门人员作出处分决定,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青岛市同时提出,坚持问题导向,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评论:最近,“天价虾”事件让青岛“火”了一把。

当然,这把“火”烧到了青岛这座城市的“眉毛”,此事件不仅给青岛的城市形象摸了黑,还让热情好客的山东人民背了黑锅。

此前也有人抛出过这样的问题,国庆节就是“国庆劫”,商家逢节或多或少都要捞一笔,“宰客”现象早已司空见惯了。

早在2012年春节,“三亚宰客门”事件就引发了社会强烈的反响,时隔3年时间,三亚“宰客”的阴影还没有完全消除,此次青岛“天价虾”事件又再次发酵,让民众那段想封存的记忆再次被唤起,在触动民众敏感神经的同时,也痛痛戳中了经营者与政府的软肋。

赚钱本是商人之本性,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商之人理应把诚信与道德作为立身之本。

时代在不断发展与进步,但商人不该为图个钵满盆盈,就把道德丢的一塌糊涂。

青岛店家既然把“善德”二字高高挂起,那么也应多多积善行德,不仅把“善德”挂在嘴边、刻入牌匾,还应言行一致,把道德落实到行动上。

纵观事情的来龙去脉,商家肯定是有错在先,但有关执法部门却错上加错。

人教2011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遵守社会规则 第四课 社会生活讲道德 诚实守信》_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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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6:小试牛刀,我能行
设计课堂练习, 2015年国庆期间,游客朱先生和肖先生曝光了青岛市某烧烤店有宰客行为,服务员一开始声称大虾是38元一份,但店老板后来声称是“38元一只”一盘虾结算下来要1500多元。
事件曝光后,青岛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问责“天价虾”涉事部门。
(1)、你想对该烧烤店的老板说些什么?
这个案例的选择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案例,不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产生主动探究的欲望,教师提出的问题,引导学生探究讨论,在探究讨论中能让学生理解到不诚信会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后果,从而增强说服力,感染力。
活动3:小小辩论赛(这个环节也为过渡环节)
通过上面的案例很多同学都认为做诚信的人就应该说实话,但生活是复杂的。对于实话实说现在有两种观点。
学生看过案例后,思考以上三个问题,小组讨论。
教师展示案例:当一位身患绝症的病人,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但她还不知道自己得的是不治之症。接诊的医生说:“你的病并不严重,只要有信心就一定能治好。”引导学生思考
学生思考讨论从而得出结论:在特定的交往情境中,如面对绝症病人,有时候我们需要隐瞒事情的真相,说些“善意的谎言”,不是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恰恰出于维护对方的利益,从根本上说,这并不违背诚实的道德。
学生在总结中思考提炼升华。
经过此次活动,各抒己见展开辩论赛,通过讨论使学生对两种观点有了感性理解,并能引发他们的好奇心:什么情况下实话不一定实说,开阔学生的思维,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水平,增强学生的思辨水平,加深了学生对问题的理解,同时,也活跃了课堂气氛。
小组讨论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活跃了课堂气氛,能够使学生在讨论中明理践行。
教师展示问题
学生思考,得出结论,教师适时点评。(1)坚持诚实,才能赢得信任;为人诚信是立业之本。

青岛大虾案例分析

青岛大虾案例分析

青岛大虾案例分析【篇一:青岛大虾案例分析】点击标题下方蓝色字体“首席法务”,关注中国最专业的法务资讯平台!首席法务致力于提供高端法律阅读+实用法律干货+便民法务工具。

今年国庆节,一盘天价虾让青岛又上头条了!有南京游客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在微博上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38元一只”手写账单中可见,“蒜蓉大虾”的价格共计1520元,加上其他消费,共计2175元。

店家表示该店大虾是活的海捕大虾,营养价值很高,38元一只已经很便宜。

协商不成店家威胁游客,后报警后经派出所方面出面协调,给了店家2000元后离开。

肿么样?肿么样?掌柜的是不是霸气侧露!!在这一刻掌柜如叶良辰附体:你们的行为实在欺人太甚,敢吃霸王餐,你们若是感觉有实力跟我玩,良辰不介意奉陪到底。

良辰最喜欢对那些自认为是土豪的人出手,你们只需要记住,这里是青岛,我叫海捕虾,每只三十八。

派出所?工商局?物价局?都一边玩儿去!劳资卖的是38一只的人工养殖海捕虾!全场都38,买啥都38,拿啥都38!38你买不了吃亏,38你买不了上当!真正的物有所值,真正的物超所值!拿啥啥便宜,买啥啥不贵!!言归正传,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本次事件中的法律问题吧!1饭店菜单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一般把饭店向食客递上价目表视为要约邀请,是等待食客点菜发出要约,发出要约的同时就确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数量了,没有特别说明的,根据交易习惯一般都认为是1份,饭店同意就是承诺。

但是我们注意到,该饭店的价目表上最后一栏有一句“以上海鲜按个计价”。

青岛大虾宰客事件法律分析

青岛大虾宰客事件法律分析

青岛大虾宰客事件法律分析今年国庆节期间一位游客在青岛遭遇宰客事件引起了全国热议,一时间舆论纷纷指责不良商家的黑心和政府部门的不作为,青岛的旅游城市形象也大打折扣,事件过后青岛各部门开始大力整顿。

通过对这一事件过程的的具体了解,我也结合法律知识对其进行法律分析。

首先从商家角度分析:(1)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因此店家向顾客递出菜单可视为要约邀请,顾客点菜可视为要约,但是在本事件中该游客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38元一只”。

合同法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对原要约的新要约“。

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所以商家与顾客之间确定的合同实际是以顾客为标准的新的要约,但是最后商家坚持按个收费构成违约。

(2)基围虾并不是商家菜单的“海捕大虾”构成了虚假宣传。

(3)顾客点餐时说38元一份,结账变成38元一只,构成欺诈。

(4)商家在顾客拒绝支付时手持木棍试图使用暴力强迫交钱构成强买强卖、敲诈勒索。

(5)《中国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可以在政府指导所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但不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很明显该商家不仅是价格而且包括经营方式都违反了价格法。

从政府部门角度分析:公安机关有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本案中,公安机关有权有责对当事店家的“强卖商品”行为实施治安处罚,如果查实店家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商品”且情节严重的,那就有可能进入刑事追诉程序了。

即使公安机关受限于法律专业能力,一时无法识别“隐蔽的不合意”和法律上不那么明显的“强卖商品”行为,而它确实认为这是双方的民事纠纷,那么至少也应该能够认识到,商家无权以己方主张为由索要争议价款,更无权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乃至暴力威胁手段加以索要,而只能获取顾客身份信息,就有争议的部分价款,另行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青岛大虾38元一个 英语怎么说

青岛大虾38元一个 英语怎么说
Qingdao's municipal government has since revoked the restaurant's license,
fined it 90,000 yuan, and the local official in charge of market regulation has been suspended from duty.
公众对“天价大虾”事件的强烈谴责促使中国消费者协会敦促监管者齐心协力打击旅游宰客问题。
事件发生后,青岛市政府下达了吊销该餐厅营业执照,
并罚款9万元的处罚,该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
国庆节期间,有网友爆料称,
在青岛吃饭时遇到宰客店家,
“大虾”38元一只,一盘虾要价1500余元。
青岛“天价大虾”一时引起各方关注。
我们来看一段相关的英文报道
Public outcry over the p the China Consumers' Association (CCA) to tell regulators to pull together to fight tourist rip-of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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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庆期间宰客事件屡被曝光,节后市长出拳整治2015年10月09日来源:青岛新闻网
原标题:张新起: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青岛新闻网10月9日讯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新起主持召开全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他强调,要依法全面治理服务业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服务环境。

会上,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和市北区汇报了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措施。

张新起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服务业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从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旅游金融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度出发,下决心抓好依法全面治理服务业市场秩序工作。

要对标上海等先进城市,推进服务行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整合,建立扁平化的高效管理服务机制,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和各方快速联动,推动城市治理能力的同步提升。

要加快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效能。

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增强街办等及时发现、传导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要建立行政主官负责制基础上的分级负责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全面治理服务业市场秩序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统筹资源,
集中力量,高效推进。

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影响服务业市场秩序和环境的突出问题,迅速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切实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服务环境、消费环境。

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到位、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张新起强调,开展服务业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紧抓热点问题的解决,又要抓紧完善体制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尽快使青岛的服务业市场秩序和环境有一个大的提升。

先前报道:青岛工商调查“大排档天价虾”
在菜单底部标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
朱先生的结账单上“蒜蓉大虾”共计1520元
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在微博上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38元一只”。

“青岛大排档天价大虾事件”在微博上引发网友热议。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当事人南京游客朱先生和四川游客肖先生,他们还原了事件经过。

青岛大排档一盘虾卖1500余元
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据爆料网友肖先生昨日称,10月4日到达青岛后,他们选择了“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就餐,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

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

另一位有相同遭遇的朱先生向北青报记者提供的手写账单中可见,“蒜蓉大虾”的价格共计1520元,加上其他菜的消费,共计2175元。

此外,网友还向北京青年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善德活海鲜烧烤”的价目单,该价目单显示,“海捕大虾38元”,旁边没有标明计价方式是按“一个”还是“一份”,但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

店家:“38元一只”很便宜
北青报记者按照朱先生给的信息找到了“善德烧烤”的预订电话,店家表示,该店大虾是海捕大虾,且是活的大虾,营养价值很高,38元一只已经很便宜,并称,“一只大虾300多的也有,一般人吃不起。

针对两名游客称,在纠纷过程曾遭到店家威胁一事询问店家时,对方却已经挂断电话。

当记者再次拨打电话时,已经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

青岛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昨天,青岛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石主任告诉北青报记者,该事已经引起青岛物价和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青岛市工商局已安排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去现场调查,将会视具体调查情况依法进行处
理。

此外,石主任称,为了改变这种屡禁不止的宰客行为,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

此外,青岛工商局将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信息上传至信用平台,以便市民和到青岛旅游的游人随时查询。

(来源:北京青年报文/见习记者孟亚旭供图/王先生)
“天价大虾”事件:青岛三部门发文致歉消费者
新京报快讯(记者林斐然)就日前青岛一烧烤店兜售天价虾一事,今日(10月7日)晚间,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物价局、区旅游局联合发文致歉,称烧烤店的宰客行为涉嫌价格欺诈,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反映出三部门在市场监管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对相关消费者,我们深表歉意!”
通报称,天价虾事件发生后,区物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涉嫌违法的善德成烧烤店进行了现场检查,下达了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同时,三部门就工作监管及问题处置过程中存在的疏漏,特别是部门衔接、职责履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举一反三,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通报还称,现三部门已迅速开展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对坑害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真诚欢迎广大消费者和媒体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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