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寝室管理条例
大学学生宿舍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宿舍规章制度为了保障大学学生宿舍内的安全、秩序和文明,提高学生的宿舍管理素质和自我管理能力,我校特制订了以下规章制度,并对每一位住校学生进行告知和宣传,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舒适、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一般规定1.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休息、生活的地方,禁止在宿舍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2.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烛炉、煤气灯、烧烤等,违者一律立即清退。
3. 严禁宿舍内携带燃烧品、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立即清退。
4. 学生宿舍内严禁吸烟,禁止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5. 学生宿舍内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室友,如需调换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6. 孚楼严禁在宿舍内摆放沙发、电暖器、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用品,以免引发火灾。
7. 学生宿舍内严禁随意携带宠物进入,如有违反规定将给予处罚处理。
8. 学生宿舍内禁止深夜喧哗、大声喧闹,确保夜间学生宿舍内安静。
9. 学生宿舍内不得私插、乱拉电线和电源线,以免发生火灾。
10.学生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品,如毒品、枪支、爆炸物等,如有发现将追究其责任。
11. 学生宿舍内不得擅自进入其他楼层或楼栋,如有旁人需求应提前告知。
12. 学生宿舍内不得窗户、阳台向外抛洒物品,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
13. 学生宿舍内不得私拉网络线路,不得私接电信设备,应当遵守网络使用规定。
14. 学生宿舍内不得随意拆改固定设施,如有损坏将照价偿还。
15. 学生宿舍内禁止在宿舍楼道、走廊及其他公共场所吸烟,保持公共场所整洁。
二、生活准备1. 每位学生对宿舍的卫生负主要责任,保持宿舍卫生整洁。
2. 学生应按时换洗床单、被套、枕套等卫生用品,定期清洗衣物。
3. 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应将门窗锁好,防止被盗。
4. 学生应定期清理自己的学习用品,保持书桌整洁,不得将食品碎屑、纸屑留在桌面。
5. 学生应定期清理自己的个人用品,如牙刷、拖鞋等,保持整洁卫生。
6. 学生应定期打扫卫生间,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将私人用品乱摆乱放。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16篇)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16篇)学生宿舍管理条例(通用16篇)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篇1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保证广大学生有一个整洁、安静、文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决定,特制定本条例。
一、住宿规定1、学生宿舍由舍务处统一安排、调配管理。
住宿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舍务处关于宿舍调整的安排,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工作;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设施,违者,照价赔偿。
2、学生入学时,必须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并按分配的房号床位住宿。
未经舍务处同意,不得擅自调房或强占床位。
3、星期日至星期五晚原则上不准请假离宿,无故离宿及夜修缺课达3次者,作通报批评处理。
4、宿舍早上6:30开大门,晚上1 0:20关大门(详细开关门时间见备注)严禁翻围墙爬防盗网进入宿舍,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5、上课和夜修时间学生不得在宿舍滞留,因生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留在宿舍的同学,需持病假条等证明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
上课或夜修时间进出宿舍一律要进行登记。
6、严禁进入异性宿舍,有事需到异性宿舍可通过舍务处报告,请到值班室会面。
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再犯者,给予警告处分。
7、未经舍务处同意,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
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严禁留宿异性,违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8、在校住宿的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外住宿。
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9、节假日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内宿生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有特殊情况,需到舍务处说明登记。
10、自觉遵守作息制度,自觉保持宿舍安静。
午休时间、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准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吹拉弹唱、下棋、打扑克、开音响、跳舞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违者,给予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1、严禁在学生宿舍打麻将、起哄、酗酒、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赌博等,不准传播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违者按规定处理。
大学宿舍工作制度规定

大学宿舍工作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宿舍的管理工作,维护宿舍秩序,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宿舍管理工作应坚持以学生为本,服务学生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宿舍环境。
第三条大学宿舍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大学宿舍管理工作实行学校、学院、宿舍三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设立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宿舍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安排宿舍、维护宿舍设施、处理宿舍纠纷等。
第六条学院设立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本院宿舍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落实学校宿舍管理制度、组织宿舍文化活动、监督宿舍安全等。
第七条宿舍设立宿舍委员会,负责宿舍内的日常管理和文化活动,协助宿舍管理部门维护宿舍秩序。
第三章宿舍分配与管理第八条宿舍分配应根据学生的性别、年级、专业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宿舍的合理使用。
第九条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宿舍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入住。
第十条学生入住宿舍时,应签订宿舍入住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学生应按照宿舍管理规定使用宿舍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和设施,不得损害宿舍公共利益。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十三条学生应保持宿舍卫生,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宿舍卫生大扫除,保持宿舍环境整洁。
第四章宿舍安全与纪律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纪律,不得在宿舍内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学生应遵守宿舍的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第十七条学生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损坏宿舍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搬离宿舍。
第十八条学生应加强宿舍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
最新宿舍安全文明管理条例

最新宿舍安全文明管理条例最新宿舍安全文明管理条例【篇1】1、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
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住宿员工必须物品摆放整齐,保持个人及宿舍卫生。
个人卫生差劲的取消当月优秀员工评比资格。
3、离职员工须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并对宿舍公共用品损坏的进行赔偿。
4、晚上下班后,做完个人私事后,应及时回到宿舍。
5、住宿员工若要晚上不归者,应向经理或宿舍长请示(休息天除外)。
6、在宿舍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别人休息。
7、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非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有违反将严格处理。
8、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双倍赔偿。
9、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10、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将严格处理。
11、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发现给予记过,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12、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13、住宿员工应配合宿舍长的管理和安排工作。
最新宿舍安全文明管理条例【篇2】为创造一个干净、畅通、宁静的住宿环境,确保酒店财物及人员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条例:一、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过经理或厨师长同意,并上交身份证原件。
每晚12点之前必须回到寝室,如违反出现任何后果,则本店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二、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和配合寝室长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财物设施不得随意搬迁和挪用,不得占为己有。
不得向下水道和厕所内丢弃垃圾杂物,损坏财物设施和造成厕盆堵塞的费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费用由该宿舍员工共同承担。
四、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处倒水,不乱丢垃圾。
员工宿舍物品应保持洁净,摆放有序,不得乱丢乱放。
垃圾倒到指定地点。
五、严禁在宿舍区域乱涂、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拉绳索、吵闹、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和从事商业性的活动。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3篇)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大学生宿舍,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大学生宿舍,包括男女宿舍。
第三条宿舍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公正地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大学生应当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保障自身权益和集体利益。
第五条大学生宿舍里应当形成互相尊重、友爱互助的良好氛围。
第六条大学生宿舍应当建立公告栏或网络平台,定期发布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通知。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使用第七条宿舍分配应当公平、公正,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不合理的区分对待。
第八条大学生宿舍遵循“自愿、以人为本、公开、公平”的原则,建立宿舍分配工作体系。
第九条宿舍分配应充分考虑学生个人特殊情况,如健康状况、留学生、残疾学生等。
第十条大学生宿舍一般由三到四人合住,不同性别的宿舍应当分开设置。
第十一条大学生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入住宿舍,并自觉遵守宿舍使用规定。
第三章宿舍设施与装修第十二条宿舍床位、桌椅、柜子等基本设施应当配备齐全,且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大学生应当妥善保管宿舍内的设施,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第十四条宿舍内应当禁止穿鞋入内,保持宿舍地面的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大学生在宿舍内不得随意移动或更换家具设施。
第十六条大学生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
第四章宿舍行为准则第十七条大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大学生宿舍的行为准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不得在宿舍内吸食烟草或饮酒,禁止吸毒;(二)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三)不得在宿舍内产生噪音,尤其是晚间应保持安静;(四)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或有害行为,如盗窃、欺诈等;(五)不得在宿舍内非法聚集或进行违法的集会活动;(六)不得在宿舍内进行恶意损坏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七)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个人卫生不良行为,保持宿舍的卫生和整洁。
第十八条大学生宿舍里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或霸凌行为,尊重他人的人格和隐私。
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14篇)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
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
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
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
规章制度。
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
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
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
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
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
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
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
最新宿舍安全文明管理条例(精选5篇)

最新宿舍安全文明管理条例(精选5篇)最新宿舍安全文明管理条例【篇1】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1、男女宿舍各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行政人事部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寝室长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
如超过3次,寝室长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
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
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寝室长长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
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
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罚款。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
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舍务部的规章制度

舍务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宿舍管理,维护校园秩序,提高学生宿舍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校各类学生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应建立和健全学生自治、教师管理、人防管理、安全管理及其他必要管理制度,确保宿舍内部治安秩序良好,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教育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四条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自主、公开、民主。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宿舍的一般事务管理,对宿舍内的学习生活秩序、饮食卫生、宿舍建筑设施设备等当负有管理责任。
第二章学生宿舍使用管理第五条学生宿舍的使用管理主要由以下几项规定:(一)学生宿舍的使用者必须为在校学生。
(二)学生宿舍的使用者按照学生宿舍分区管理原则分配宿舍。
每位学生应遵守分区管理原则,居住在指定的分区内。
(三)学生宿舍的使用者应按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安排,遵守学生宿舍内部秩序和规则,如禁止在宿舍内吵闹、打架、涂鸦等。
(四)学生宿舍的使用者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宿舍使用费用。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开放时间为每天6:00至22:00,非开放时间禁止外人进入。
第七条学生宿舍楼门、房门必须随时保持关闭状态,不得在走廊、楼梯口等公共场所吸烟、饲养宠物、摆放物品等。
第八条学生宿舍内不得私设电器设备,如空调、煮饭器具等,以免发生火灾。
第九条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楼,以免发生火灾。
第十条学生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如有违反,对违规学生进行警告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内严禁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第三章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应制定并执行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防患于未然。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内应配备灭火器具,定期检查维护。
如发现灭火器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内应设置逃生通道,确保宿舍内的学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撤离。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内应设有紧急电话报警设备,学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及时报警,寻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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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学生宿舍守则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学生守则》和我校《宿舍管理规定》。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学校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提出,不准起哄,乱丢乱砸。
3.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
4.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寝室就寝,不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就餐、就寝、上课。
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进行登记,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6.男同志非公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宿舍管理员及门卫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提高警惕,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报宿管中心、保卫处。
8.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9.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在走廊和大厅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未包装的垃圾以及自行车等。
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在走廊边上(上午:8:00以前,下午:2:30以前)。
11.不准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电热、电暖设备和在走廊、地板上烧纸生火。
节约用电,每间寝室每人每月给予8度电、4方冷水(热水25元/方,省高校、省物价局规定无补助),超过部分按市场实际价收取,并按寝室人员平摊,(超过部分每月初到宿管中心办公室结算,无故不上交者学校做停水停电处理)。
12.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
13.严格钥匙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发现问题应及时到门卫或宿管员登记,住一楼的同学不得自行安装或更换室内外用锁。
14.爱护公共财物,如有下列情况,除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按原价赔偿损失:(1)不关闭门窗、开窗不挂风钩,造成门窗玻璃损坏者。
(2)对发配给个人的桌凳等用具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者。
(3)因调换寝室而没办理交接手续,造成财产丢失者。
(4)在宿舍操动体育器材、破坏墙面、地板、门窗和损坏灯具者。
(5)人为造成下水道堵塞者。
1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按原价1-2倍罚款:(1)私接电源,私用电炉、电热器等电器设备者。
(2)化公为私,用公物送人情或因打架斗殴破坏公物者。
(3)损坏水电设施者。
(4)在宿舍内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者。
(5)私自安装或更换室内家俱用锁及门锁者。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规定1、住宿者必须按时缴纳水电费、煤气费和其它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理收费。
2、晚上全院学生宿舍按规定时间关大门和熄灯,住宿者必须按时回宿舍休息,因特殊情况迟归者,需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准入内,不准翻墙爬门进入宿舍。
3、未经学校(院)同意,不准在房间内留宿非本房间人员,并严禁留异性人员住宿。
4、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5、必须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水。
学生房间除正常的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及其它校方同意使用的家用电器外,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等高功率或危险性的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家用电器;严禁私接电线、偷电。
违反本规定对他人或院方财产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6、必须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卫生,房间内不得张贴不文明健康的装饰,不准在宿舍内外乱扔、乱吐、乱丢、乱倒脏物;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
7、必须爱护宿舍内的家具、水电设施、门窗、门锁、电话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住宿期间无条件服从学校对宿舍的调整(高考搬迁)。
8、不准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准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盅等器具;任何时候不得喧闹起哄或向楼下摔东西,并禁止在宿舍区内打架、斗殴、谩骂、酗酒、聚众哄闹。
9、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
房间内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等明火照明;严禁使用液化气瓶,严禁燃放鞭炮、烟花和在走廊内烧东西。
10、进出学生宿舍必须佩戴胸卡,离开房间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及房门钥匙,不准将房门钥匙交给其他人员。
11、房间内发生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和报警。
12、以上各条款请住宿者严格遵守。
因住宿者违反规定而造成的财物损失、人身伤害及政治影响等,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13、本管理规定由学院授权总务处办公室、宿管中心办公室解释。
第三章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一)、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存放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饭煲、“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电热毯及末经批准使用的电器。
宿舍内只限在学习桌上使用台灯,不得在床上及室内其他位置使用。
(二)、学生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离开宿舍前必须检查并断开各种电源插头。
(三)、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存放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以及其他种类火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细菌和病毒标本、剧毒以及放射性危险物品。
(四)、不得随意移动拆卸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指示牌。
学生宿舍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围子。
不准在电器、照明设备上悬挂装饰物品。
(五)、宿舍电路为限制负荷配置,不能使用大功率饮水机、电视机等非宿舍配置电器。
(六)、学生宿舍男、女生楼内禁止异性随意出入,禁止宿舍内留宿本楼以外的其他人员。
(七)、宿舍楼早晨6:00开门,晚上23:00时关门(考试期间晚关门时间可延至24:00时)每日上午8:30时至9:30时卫生检查及封楼查房。
晚熄灯后不放人员外出。
杜绝迟归现象,迟归这应当主动接受询问登记,未经许可学生不应在外留宿。
(八)、住宿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对宿舍区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未经许可宿舍楼内不准推销和销售商品。
(九)、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存折等要妥善保管,发现失窃等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学生处、宿管中心)以及本楼管理人员帮助查找。
(十)、宿舍内不得醒酒、躺卧吸烟、打球、跳绳、赌博、聚众闹事、吸毒、传播、复制、叛卖非法出版物,不得进行非法传销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二、违反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理方法(一)、学生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应当进行批评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或《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凡违纪者,取消基本年度参评各类先进个人奖、助学金资格。
所在宿舍取消本年度参评“文明宿舍”的名额资格。
(二)、对违章用电者一经查出,违章者应主动将违章电器、火源移出宿舍或交宿管中心存放。
违章电器包括:电炉子、电热杯、电饭煲、“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大功率床头灯等非宿舍配置用电设施;凡不能做到“人离电断”的在插通电器和床铺上的在接通电器均按违章电器处理。
对不能说明违章电器使用人的宿舍,所在宿舍成员共同承担相应违纪处理。
对屡次使用违章电器经批评纠正无效者,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三)、在宿舍通电设备正常运转情况下,宿舍控电设备连续跳闸断电,该宿舍成员应主动坦诚说明原因或要求设施检查。
否则视为恶意超负荷违章用电,宿管中心将按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所在宿舍限时断电。
并通知有关院系对违章用电者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四)、对于干扰、阻碍学生工作人员和宿管人员正确履行宿舍检查或依法、依校规执行公务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或《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
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同时全校通报。
(五)、因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火源给他人人身、财物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肇事者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经济赔偿;情节严重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或《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六)、对醒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滋事和末经允许擅自留宿者,在宿舍内擅自留宿异性给予全校通报或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或《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七)、对于违反学校计算机管理有关规定,通过电脑观看、传播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或影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使用电脑超过规定作息时间影响到他人休息的按违章电器处理。
(八)、对于私接电源、乱拉电线、存放易燃易腐蚀、细菌和病毒标本、剧毒、毒品以及具有反射性等危险品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则1、学生宿舍的日常安全工作由宿管中心保卫人员负责,业务受学校总务处指导,重大事件由学生处和宿管中心联合负责调查。
2、宿舍实行“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隐患。
确保宿舍区安全。
宿舍治安综合治理以宿管中心和学校保安组联防网络。
3、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电热杯、热是快、电饭煲等),不准私接电线,不准使用明火,不准在宿舍内点火做饭,违犯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造成损失巨大的,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4、破坏公共设施、消防设备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5、严格执行出入证制度,学生一律凭学校办理的出入证出入宿舍楼。
强行出入者给予通报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6、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
因学校工作、活动需要进入宿舍的,必须征得宿舍管理员的同意。
7、严格执行会客登记制度。
外校来访者必须填写会客单,并在指定一点会客。
晚上十点钟以后停止会客。
8、宿舍按时开关大门。
学生必须在宿舍楼关大门之前回宿舍就寝,违犯者给予批评教育,屡次者给予通报或纪律处分。
9、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害物品和反动、淫秽书刊、音响制品进入学生宿舍。
10、学生不准在宿舍从事任何经商、出租活动。
11、严禁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12、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赌博。
13、个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携带物品外出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经门卫仔细登记后方可放行。
第五章学生宿舍钥匙管理条例为规范学生宿舍钥匙的保管、使用及维护,保障学生宿舍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部分:钥匙种一、钥匙种由生活辅导员负责保管,不得将钥匙种放于人流频繁之处,钥匙种须存放于值班室的文件柜并配置两把锁,两把锁的钥匙分别由两名生活辅导员保管。
二、因学生宿舍的维修、抄水电表等,需使用钥匙种进入学生寝室的,须由两名生活辅导员(或水电维护人员)一起在《学生宿舍钥匙种使用登记表》上登记(填写“领取时间” 和“归还时间”需精确到日、小时、分钟;),领取钥匙种后由一名生活辅导员带领相关人员进入(需两人及两人以上同时进入),钥匙种使用完毕后须由两名钥匙种领取人在《学生宿舍钥匙种类使用登记表》上再次进行归还确认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