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公告
a股上市对持股5%以上股东的核查要求

a股上市对持股5%以上股东的核查要求
对持股5%以上股东,申请上市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层的能力和诚信度等进行核查。
这些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
2. 业务及合同流程的合法合规性;
3.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4. 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 自初步审评至申报前出现的重大事项(如法院判决、行政处罚等)以及相关影响;
6. 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性自查承诺或相关风险警示措施;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除了以上的要求,具体的核查要求可能会因不同的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而有所变化。
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了解具体情况。
600208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公告编号:临2021-02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年6月2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7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签字监事3名,实到签字监事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金雪军、黄立程两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两位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何玮为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何玮与以上两位监事候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3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雪军,男,1958年生,中共党员,博导,教授。
1991年起历任浙江大学经济系副系主任、对外经贸学院副院长、经济与金融系
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
现任浙江大学应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本公司监事。
黄立程,男,1990年生。
曾任上海玛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监事。
3180107_机构荐股

本周个股推荐:莱宝高科(002106)开源证券最大收益率:19.27%机构荐Trend ·责任编辑:陈斌本周终于拉回敏感的半年线,但当前仍受20日均线压制,KDJ 指标超买,当前位置较敏感,建议等有效站稳20日均线后再作多。
中铁二局(600528):公司主营铁路建设施工,在技术力量、质量控制、施工设备等方面均处于中国同行业领先水平。
5月19日铁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对公司形成中长期利好。
此外,铁道部发债或突破净资产40%红线限制。
二级市场上,本周冲高回落明显,短线回避。
ghts Reserved.机构荐股Trend ·Strategy:陈斌E-mail:**********************总股本流通股本收益净资产净收益率分配预案3145878390.08 5.58 1.55不分配公司是国内第二大豆奶粉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10%左右。
该股属于消费类行业,在目前经济背景下能够抵抗周期。
风险点在于其业绩增长稍显不足,2012年1-6月预计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1%~30.00%。
且其市盈率偏高。
二级市场上,该股近期走势底部,均线呈现多头排列,可关注。
西南证券罗栗华泰证券(601688)广州药业(600332)江西水泥(000789)德赛电池(000049)黑牛食品(002387)新湖中宝(600208)总股本流通股本收益净资产净收益率分配预案5600001771530.086 6.04 1.42不分配华泰证券前两年的经营重点基本落在与华泰联合的业务整合上,包括经纪、投行、研究咨询及各类新业务都受到一定拖累,不过随着整合进入中后期,其正面效应已开始逐步释放。
同时,公司经纪业务份额降幅趋缓,可能也预示着该业务整合渐入佳境。
二级市场上,该股屡创阶段性新高,后市仍有上冲动能,关注。
国信证券总股本流通股本收益净资产净收益率分配预案81090591000.15 4.84 3.13不分配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制造,医药贸易和新药研发等业务,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医药贸易商之一,公司拥有华南地区最大的医药零售网络和医药物流配送中心。
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行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中小板”)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中小企业。
三、发行和上市条件1. 申请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具备相应的资金、技术、人员、产能等条件。
2. 申请人的发行对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发行对象应包括认购中小板股票连续一年以上、现金认购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
3. 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良好,连续三年年度盈利。
4. 申请人应当具备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主营业务,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
6. 申请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
四、申请材料1. 申请表: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拟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等。
申请表应当由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交。
2. 财务报告:包括申请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相关财务信息。
财务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盖章。
3. 公司章程: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4.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简历及任职资格等。
5. 申请人及相关方的商业信誉和声誉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等。
五、发审委审核1. 中小板发起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是否通过的决定。
2. 发审委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合规性、财务状况、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公司治理结构等。
3. 发审委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提供证明文件、核实相关情况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2年第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2年第
1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布日期】2022.04.14
•【文号】
•【施行日期】2022.04.15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2年第1号)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网下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在科创板“晶科能源”等新股发行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详见附件)。
列入限制名单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工作日)起计算。
附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2022年第1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2年4月14日。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规则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规则第一,企业基本条件:1.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2.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4.企业应具备符合深交所上市要求的财务指标,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5.企业应符合深交所上市的行业要求;6.企业应符合深交所上市的股本要求,包括股东人数、股权结构等。
第二,中介机构要求:1.企业应聘请符合深交所规定的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上市辅导和审核服务;2.保荐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承担对企业的上市审核和发行保荐职责;3.律师事务所应具备国家执业资格,并负责审核企业的法律文件和上市文件。
第三,审核程序:1.企业首先需要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2.深交所将对企业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可以要求企业补充相关资料;3.深交所还将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审慎审核,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表等;4.深交所还将进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审查;5.审核通过后,企业需要进行发行工作,并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所公示。
第四1.企业在上市后,应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包括财务报告、业务发展情况等;2.企业应按照深交所的要求进行持续监管和风险提示,包括重大事项的及时公告等;3.深交所将对上市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管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4.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独立董事的配置、审计监督等。
总体来说,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规则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而设立的,通过对企业的审核和监管,确保上市公司具备良好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并保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同时,规则还对上市后的监管和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市场秩序的健康运行。
600208 _ 新湖中宝关于参股公司西北矿业认购兴业矿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公告编号:临2013-4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西北矿业认购兴业矿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重要提示:●协议内容:本公司参股公司西北矿业拟以9.58元/股的价格认购兴业矿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股数为83,507,306股,认购金额总计8亿元。
●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1)经西北矿业和兴业矿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兴业矿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股份认购合同;(3)兴业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核批准。
本公司参股公司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矿业”)拟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具体情况如下:一、协议概述1、协议主要内容西北矿业拟以9.58元/股的价格认购兴业矿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股数为83,507,306股,认购金额总计8亿元。
2、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七名。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西北矿业认购兴业矿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426注册地(住所):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北、天义路西兴业集团办公楼法定代表人:吉兴业成立时间:1996-8-23注册资本: 437,942,869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矿产品和化工产品销售(需前置审批的许可项目除外);矿山机械配件、轴承五金、机电、汽车配件销售。
前十大股东(截止2013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注:根据兴业矿业历年年报。
三、协议内容1、定价依据:不低于兴业矿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2、认购价格:9.58元/股3、认购股数:83,507,306股,认购金额总计8亿元。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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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0-1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z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于2009年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创业”或“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原新湖创业遗留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z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00,846,650股
z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4月12日
一、新湖创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 年8 月21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 年10 月26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 年10 月30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追加对价有如下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嘉源)对2006 年年度利润分配作出承诺,承诺公司2006 年年度利润分配不低于9000 万元,如果公司2006 年年度利润分配低于9000 万元,宁波嘉源将追送对价安排一次(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追送股份数量为6,442,025 股。
”公司2006 年度实际利润分配126,707,306.12 元(含税),于2007年3 月13 日发布实施公告,并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该公告。
因公司2006 年度实际分配的利润超过了宁波嘉源的股改承诺数量,故没有触发实施对价的条件,亦没有实施追加对价。
二、新湖创业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如下:“宁
波嘉源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 个月(该12 个月的期间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满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其他持股比例低于5%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所有股东均遵守了以上承诺。
三、新湖创业自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是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三次实施分配和转增,分别是:
(1)2006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送股票股利0.23 股,每10 股送股票股利2.3 股(含税);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26 元,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26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07 股,每10 股转增0.7 股。
权登记日:2006 年11 月6日;股权除息除权日:2006 年11 月7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 年11 月10 日;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 年11 月8 日。
该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190,051,456 股。
(2)2006 年度利润分配:每股送股票股利0.6 股,每10 股送股票股利6 股(含税);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667 元,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667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07 年3 月16 日;股权除息除权日:2007 年3 月19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 年3 月22日;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 年3 月20 日。
该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304,082,330 股。
(3)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发生的除分配和转增以外的股本变化是:2008年12月17日,新湖创业与新湖中宝签订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新湖创业股票于2009年8月27 日起终止上市。
新湖创业股东持有的新湖创业股票按照1:1.85 的比例转换为新湖中宝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2009年度新湖中宝利润分配:每股送股票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6元,每股送红股0.5股。
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0.60元,每10股送红股5股。
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31日;除权及除息日:2010年4月1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2010年4月2日。
该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5,076,603,639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因部分限售流通股股东向大股东宁波嘉源偿还垫付对价,导致部分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自2009 年4 月8日公司第三次安排部分限售流通股上市后至今,除因新湖中宝吸收合并新湖创业,新湖创业股东持有的新湖创业股票按照1:1.85 的比例转换为新湖中宝股票外,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新湖创业各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新湖中宝董事会提交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中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新湖中宝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其上市流通的问题。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00,846,65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4月12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股
份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股份占
新湖中宝总股本
比例
本次上市数量
剩余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股
份数量
1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846,650 5.93%300,846,6500合计 300,846,650 5.93%300,846,65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新湖创业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
异情况
公司于2007 年10 月30 日安排7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上市。
公司于2008 年5 月9 日安排10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上市,其中9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全部
解禁,1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解禁。
公司于2009年4月8日安排2 家限
售流通股股东上市,其中1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全部解禁,1 家限售流通
股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解禁。
新湖中宝本次安排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全部解禁上市。
另有
7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1,333,511股)截至本公告日因没有向宁波嘉源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股改垫付对价而未在本次安排上市流通。
5、此前新湖创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公司于2007 年10 月30 日安排7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合计2,906,958 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详细情况可参见公司2007 年10月26 日公告的《浙江新湖创业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编号2007-32)。
公司于2008 年5 月9 日安排10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合计19,606,442 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详细情况可参见公司2008 年5月6 日公告的《浙江新湖创业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编号:临2008-14)。
公司于2009年4月8日安排2家限售流通股股东合计15,230,901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详细情况可参见公司2009 年4月3日公告的《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编号2009-09)。
七、新湖中宝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02,180,161 -300,846,650 1,333,511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02,180,161 -300,846,650 1,333,511
无限售条件
A股 4,774,423,478 +300,846,650 5,075,270,128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774,423,478 +300,846,650 5,075,270,128 股份总额 5,076,603,639 0 5,076,603,639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