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小公司上市条件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的条件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上市之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上市前,需要满足资产负债表和盈利能力、组织架构、实际控制人、所需财务报告、分红等多方面的条件。
首先,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上市前,其资产负债表和盈利能力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其次,该公司的组织架构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包括股东、董事、监事会及其他职责分工。
第三,实际控制人应拥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上市前,应准备并提交至少三年内的财务报表,以供审计。
最后,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上市前,应符合分红的条件,包括发放股息的最低比例、股息的计算方式等。
总之,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上市前,需要满足资产负债表和盈利能力、组织架构、实际控制人、所需财务报告、分红等多方面的条件。
此外,除上述条件外,该公司还需要提出上市申请程序、公司治理情况、财务政策、公司报表、审计报告、公司股份分配比例以及对未来发展展望等方面的详细说明,以便完成上市申请。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时,还需要提交许可证、培训文件、活动报告、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以及税务报告等相关材料。
同时,股份有限公司还需要搭建完善的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妥善管理公司的财务资金。
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上市前,需要满足众多的条件,因此,企业在申请上市前,要认真准备,层层审查,确保各项条件均
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以便获得最终上市许可。
公司中小板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公司中小板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伴随着社会的经济的不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公司,很多公司也在不断的壮大,更多公司都在上市。
但是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上市的,要想上市肯定是需要一些条件的。
那么接下来,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解了解中*板上市有哪些条件。
一、中小板上市有哪些条件伴随着社会的经济的不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公司,很多公司也在不断的壮大,更多公司都在上市。
但是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上市的,要想上市肯定是需要一些条件的。
那么接下来,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解了解中*板上市有哪些条件。
一、中*板上市有哪些条件具体条件可以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总结起来是如下几条:1、近3年净利润为正,累计超过3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这条只是书面上的规定,实践中中*板上市公司一般在申请上市前一年的净利润要达到5000万;2、近3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3、发行前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4、较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5、较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6、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规定。
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7、发行人较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8、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不得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领薪;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9、较近36个月(工商、税务、海关、环保等)无重大违法违规;10、内控审核报告、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二、不得有以下情况:1、董监高:尚在证券市场禁入期的;较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较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2、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3、较近1个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重大依赖;4、较近1个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5、近36个月非法公开发行过证券;或36个月前发行过,且处于持续状态。
公司上市的条件和流程

公司上市的条件和流程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公司上市是一个重要的发展里程碑,它不仅能够为公司带来大量的资金,还能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但要实现公司上市并非易事,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并经历复杂的流程。
一、公司上市的条件1、主体资格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
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财务要求公司的财务状况必须良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具体来说,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此外,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
3、公司治理公司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况。
4、独立性公司应当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具有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5、规范运作公司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二、公司上市的流程1、改制与设立股份公司拟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要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应具备哪些条件

公司上市应具备哪些条件我们都知道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充斥大大小小的公司,不是所有的公司的都可以选择上市的,拿到到底在我国对于公司上市是如何规定的呢?公司上市条件和程序又是什么呢?公司上市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上市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上市流程如何一、公司上市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2、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4、上市公司的住册公司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5、上市公司财务状况:(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较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3)在较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4)较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5)较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较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上市流程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3、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过验证的较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较近一次)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对于许多公司来说,上市是一个重要的发展目标。
成功上市不仅能够为公司带来大量的资金,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信誉度,还能为股东提供更多的流动性和价值实现机会。
但公司要想上市,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
首先,在主体资格方面,公司必须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这意味着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
而且,公司自成立以来,要有持续的经营时间,一般要求在 3 年以上。
财务状况是公司上市的关键条件之一。
公司需要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
比如,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 亿元。
同时,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要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没有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股权结构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公司的股权要清晰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权属要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而且,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少于规定的数量,以保证公司股票有足够的市场流动性。
公司的治理结构必须健全有效。
要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能够规范运作。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诚信记录,熟悉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没有受到过重大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在业务方面,公司的主营业务要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同时,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要清晰,具有市场竞争力。
资产方面,公司的资产要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要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的运用也是上市审核的重点之一。
公司募集的资金要有明确的用途,并且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有哪些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有哪些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有哪些一:引言中小企业上市是企业融资和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企业的治理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小企业上市的条件。
二:企业基本条件1. 企业类型:必须为股份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一定金额,以满足上市所需的资金规模。
3. 经营年限: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经营年限,以证明其具备稳定的经营能力。
三:财务指标条件1. 净资产和净利润:企业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以展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健康状况。
2. 资产负债率: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企业具备偿债能力和稳定的财务状况。
3. 营业收入和净资产收益率: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净资产收益率必须达到一定的增长率,以展示企业的发展潜力和盈利能力。
四:法律法规条件1.公司法律法规: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公司法律法规要求,包括经营范围、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等方面的规定。
2.证券法律法规: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证券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信息披露、内幕交易、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3.其他法律法规:企业必须符合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如环境保护、劳动法规等。
五:治理结构条件1. 董事会:企业必须设立董事会,并具备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以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监事会:企业必须设立监事会,并具备一定比例的独立监事,以保护股东利益和监督企业经营。
3. 内部控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企业的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
六:其他条件1. 行业要求:某些行业可能存在特定的上市条件,如金融行业对资本金、净资产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
2. 审计要求:企业必须进行年度审计,并由合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3. 信息披露: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对重要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
附件:1. 公司法2. 证券法3. 环境保护法4. 劳动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注册资本:指企业在成立时,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形式对企业提供的资产总额。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上市的条件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上市的条件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和推动公司上市是许多企业家追求的目标。
这不仅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融资渠道和发展空间。
但要实现这两个目标,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一、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的发行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新股发行的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等事项作出决议。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6、有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二、公司上市的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公司要上市,首先其股票必须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并已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公司法 公司新股发行上市的基本条件。

公司法公司新股发行上市的基本条件。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包括多个方面,具体如下:1.公司性质:必须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经营时间:公司经营必须超过三年,且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3.财务指标: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4.股东人数与持股比例: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业务完整性与独立性: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6.合法合规性: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其他条件: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注意,以上条件仅为一般性描述,不同证券交易所(如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可能有不同的上市门槛和要求。
此外,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变化,上市条件也可能会有所调整。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金融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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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小公司上市条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企业上市流程(一)改制阶段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牵涉的问题较为广泛复杂,一般在企业聘请的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完成。
企业首先要确定券商,在券商的协助下尽早选定其他中介机构。
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机构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主板上市、深圳创业板上市(010)8629-0776] 。
(1)各有关机构的工作内容拟改制公司拟改制企业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小组由公司抽调办公室、财务及熟悉公司历史、生产经营情况的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全面协调企业与省、市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各中介机构[企业主板上市、企业中小板上市、深圳创业板上市(010)8629-0776]的关系,并全面督察工作进程;配合会计师及评估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盈利预测编制及资产评估工作;与律师合作,处理上市有关法律事务,包括编写公司章程、承销协议、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发起人协议等;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和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各类董事会决议、公司文件、申请主管机关批文,并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及公关活动。
券商制定股份公司改制方案;对股份公司设立的股本总额、股权结构、招股筹资、配售新股及制定发行方案并进行操作指导和业务服务;推荐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协调各方的业务关系、工作步骤及工作结果,充当公司改制及股票发行上市全过程总策划与总协调人;起草、汇总、报送全套申报材料;组织承销团包A股,承担A股发行上市的组织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各发起人的出资及实际到位情况进行检验,出具验资报告;负责协助公司进行有关帐目调整,使公司的则务处理符合规定:协助公司建立股份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则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前三年经营业绩进行审计,以及审核公司的盈利预测。
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出具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报告。
资产评估事务所在需要的情况下对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土地评估机构对纳入股份公司股本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企业主板上市、企业中小板上市、深圳创业板上市证券执业资格服务机构(010)8629-0776]。
律师事务所协助公司编写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及重要合同;负责对股票发行及上市的各项文件进行审查;起草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为股票发行上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特别提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通知的规定:今后拟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设立时应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承担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业务。
若设立聘请没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承担上述业务的,应在股份公司运行满三年后才能提出发行申请,在申请发行股票前须另聘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复核并出具专业报告。
(2)确定方案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向发行人提交审慎调查提纲,由企业根据提纲的要求提供文件资料。
通过审慎调查,全面了解企业各方面的情况,确定改制方案。
审慎调查是为了保证向投资者提供的招股资料全面、真实完整而设计的,也是制作申报材料的基础,需要发行人全力配合。
(3)分工协调会中介机构经过审慎调查阶段对公司了解,发行人与券商将召集所有中介机构参加的分工协调会。
协调会由券商主持,就发行上市的重大问题,如股份公司设立方案、资产重组方案、股本结构、则务审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盈利预测等事项进行讨论。
协调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
(4)各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根据协调会确定的工作进程,确定各中介机构工作的时间表,各中介机构按照上述时间表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对初步方案进一步分析、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各种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5)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及资产折股方案的确认,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国有企业相关投入资产的评估结果、国有股权的处置方案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确认。
(6)准备文件企业筹建工作基本完成后,向市体改办提出正式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包括:公司设立申请书;主管部门同意公司设立意见书;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发起人协议书;公司章程;公司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运作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书;发起人货币出资验资证明;固定资产立项批准书;三年财务审计及未来一年业绩预测报告。
以全额货币发起设立的,可免报上述第8、9、10、11项文件和第14项中年财务审计报告。
市体改办初核后出具意见转报省体改办审批。
(7)召开创立大会,选董事会和监事会省体改对上述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论证,如无问题获得省政府同意股份公司成立的批文,公司组织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股份公司成立,颁发营业执照在创立大会召开后30天内,公司组织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省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股份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工商局在30日内作出决定,获得营业执照。
(二)辅导阶段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限一年。
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财务、资产及供、产、销系统独立完整性: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实现规范运作;依照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有效运作;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股份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持股变动情况是否合规。
辅导工作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辅导机构应当向派出机构提交下材料: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辅导协议;辅导计划;拟发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表;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辅导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辅导费用由辅导双方本着公开、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并在辅导协议中列明,辅导双方均不得以保证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为条件。
辅导计划应包括辅导的目的、内容、方式、步骤、要求等内容,辅导计划要切实可行。
辅导有效期为三年。
即本次辅导期满后三年内,拟发行公司可以山上承销机构提出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超过三年,则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
(三)申报材料制作及申报阶段(1)申报材料制作股份公司成立运行一年后,经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验收符合条件的,可以制作正式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主承销商与各中介机构分工制作,然后由主承销商汇总并出具推荐函,最后由主承销商完成内核后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将为招股说明书有关内容提供法律及专业依据。
(2)申报材料上报初审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未按规定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
同意受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核费人民币3万元。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督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江政策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意见,两委自收到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核准发行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
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
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
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四)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1)股票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后,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批文。
(2)刊登招股说明书,通过媒体过巡回进行路演,按照发行方案发行股票。
(3)刊登上市公告书,在交易所安排下完成挂牌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