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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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规模及工程内容贵州赫六高速公路高峰坝特大桥上跨水大线K17+925-K18+007段增设棚洞长81米,被动防护网2000平方米、拆除还建看守房屋100平方米等。

主要包括棚洞桩基础、立柱、纵梁、横顶梁、内边墙、T梁、纵撑、顶部填筑、安装被动防护网、通信信号电缆防护及电力贯通线迁改等工作内容。

详《贵州赫六高速公路高峰坝特大桥上跨水大线K17+925-K18+007段增设棚洞等防护设施工程》施工设计图。

2.编制费用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安全生产费、桩基检测费、铁路防护人工费、拆除还建看守房屋费和暂列金等。

不包括铁路土地补偿费、铁路外委技术中心收取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施工监理费、勘察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等。

二、编制依据1.《贵州赫六高速公路高峰坝特大桥上跨水大线K17+925-K18+007段增设棚洞等防护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财评及相关资料;2.国铁科法[2017]30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和国铁科法[2017]31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TZJ3001-2017)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以下简称“编制办法”;3.铁建设[2007]108号文《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4.国铁科法[2017]33号《铁路工程基本定额》(J2000-2017)等14项铁路造价标准;5.国铁科法[2017]32号《铁路工程材料基期价格》(TZJ3003-2017)和《铁路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定额》(TZJ3004-2017),以下简称“32号文”。

6.《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09月六盘水市材料、成都铁路局2018下半年钢材水泥采集材料价格(除税);7.国铁科法〔2019〕12号“国家铁路局关于下调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增值税税率的公告”;8.成铁工〔2017〕162号“关于重新公布《成都铁路局工务系统防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成铁施工〔2018〕58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成都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相关文件;9.国家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设计及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10.施工组织及外业调查资料。

工程新增单价编制说明

工程新增单价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根据XXX合同[2012]1号文件《关于下发XX项目新增单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我项目部根据我标段实际情况,对原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细目但无工程量无报价,该细目在工程0#台账统计中出现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产生,为核算工程投资而确定的该细目单价;或是指原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细目,在工程0#台账统计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变更产生的新增加细目,为核算工程投资而确定的该细目单价。

一、确定依据:第一条新增细目的确认1、原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细目单无数量无报价,该细目在工程0#台账统计中出现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产生,直接采用原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已有细目(包括细目编号,名称及单位)。

2、原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细目,根据合同技术规范、工作内容、质量要求等,将细目按章节来归类,在原合同工程量清单相应章节中顺眼增加新的细目(包括细目编号、名称和单位)。

第二条对于已确定的新增细目,其单价的确定依据有:1、合同条款、技术规范;2、审核后的施工图或变更设计文件;3、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4、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预算定额及其编制办法;5、贵州省现行公路工程补充定额及相关规定。

二、确定原则第三条新增单价的确定原则1、直接套用清单细目已有单价新增细目与原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细目的工作内容、质量要求完全相同,可以直接套用工程量清单中该项目已有单价。

2、间接使用清单细目已有单价新增细目的工程范围、内容、质量要求基本相同,可采用换算、内插等方法间接使用工程量清单已有单价,形成新增细目的新单价;工程变更后有部分工作内容改变,按上述方法间接套用清单细目已有单价。

3、若本合同段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项目单价套用,则根据投标时按交通部2007公路定额(或贵州交通工程补充定额)、2007编制办法及本省相关规定、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出版的《造价管理信息》2010年第四季度的合同段所在地(六盘水或安顺地区)的材料信息价、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出版的《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单价编制新增项目单价(若无,则按贵阳地区信息价),并按中标价低于招标时业主公布的限价相同的比例下浮;若招标时业主没有公布限价时,则参照本合同段类似项目、相邻合同段类似细目的单价或全线类似项目平均价;若类似项目的单价都没有,则由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及项目办在现场纪检组的监督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办及项目办在现场纪检组的监督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并将结果报总公司备案。

(完整版)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完整版)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和原则
1、编制依据:根据《花溪区久安乡高效古茶基地九龙山片区、
大山片区和黔陶乡关口村片区高效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C2标段久安乡大山片区》施工招标及合同文件及我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

2、编制原则:采用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
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黔水建〔2012〕6号《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预算定额》。

二、取费标准
三、基础单价
1、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执行黔水建(2012)06号文的计算方法,其计算结果技工58.33元/工日;普工:48.74元/工日。

具体计算详见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2、电、风、水单价
电:0.76元/kw.h
风:0.16元/m3
水:0.82元/m3
贵州恒禹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5日。

单价编制说明-参照单价

单价编制说明-参照单价

我单位承建的仁赤高速公路RCFJ-2合同段,新增项目单价编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贵州省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68、69页条款执行(15.4.2、15.4.3、15.4.4条)。

1、与合同清单相同的项目,直接使用合同清单中该项目的已有单价;2、与合同清单类似的项目,简接使用合同清单中该项目的已有单价;3、与合同清单无相同、相似或造价信息未公布的的项目材料单价,按共同咨询的材料单价为依据;4、10KV外供电项目及检测费,按“习高指专议【2013】10号文件”执行。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仁赤高速公路RCFJ-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2014年4月10日我单位承建的仁赤高速公路RCFJ-3合同段,新增项目单价编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贵州省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68、69页条款执行(15.4.2、15.4.3、15.4.4条)。

1、与合同清单相同的项目,直接使用合同清单中该项目的已有单价;2、与合同清单类似的项目,简接使用合同清单中该项目的已有单价;3、与合同清单无相同、相似或造价信息未公布的的项目材料单价,按共同咨询的材料单价为依据;4、10KV外供电项目及检测费,按“习高指专议【2013】10号文件”执行。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仁赤高速公路RCFJ-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2014年4月10日我单位承建的仁赤高速公路RCFJ-4合同段,新增项目单价编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贵州省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68、69页条款执行(15.4.2、15.4.3、15.4.4条)。

1、与合同清单相同的项目,直接使用合同清单中该项目的已有单价;2、与合同清单类似的项目,简接使用合同清单中该项目的已有单价;3、与合同清单无相同、相似或造价信息未公布的的项目材料单价,按共同咨询的材料单价为依据;4、10KV外供电项目及检测费,按“赤高指专议【2013】11号文件”执行。

报价编制说明

报价编制说明

大张高铁(DK69+540~DK121+200)农灌溉道路改线工程Ⅰ标段施工预算书施工单位:誉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说明1.工程量清单说明1.1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是依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第六章“图纸”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方式计算的数量。

1.2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文件同时阅读与理解。

1.3 特殊说明:(1)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是指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铁路工程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铁路工程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

2.报价编制参考说明本招标文件报价编制参考说明只作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参考,并不影响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结合本工程特点报价。

2.1 编制依据及原则2.1.1一般规定1. 铁建设[2007]152号文“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设计、可行性设计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152号文”)。

2. 铁建设﹝2006﹞113号文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以下简称“113号文”)。

3. 铁建设[2008]24号文“关于发布《铁路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24号文”)4. 铁建设[2006]129号文“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和《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以下简称“129号文”)。

5. 铁建设[2010]196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196号文”)。

6. 铁建设函[2008]105号文“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2007年度辅助材料价差系数的通知”。

7.“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2017年2季度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的通知”(营改增版)。

8. 铁总建设﹝2016﹞359号文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报送营改增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相关造价标准调整意见的函”(以下简称“359号文”)。

报价编制说明

报价编制说明

报价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1、浙江省(98)《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浙江省(98)《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3、(2006)《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

4、(1992)《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小型)。

5、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98)《预算定额》补充说明。

6、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

二、基础单价:1、人工预算单价:按(2006)编规规定的预算价26元/工日计,相应的定额人工数量调整系数0.85。

2、材料预算价格:①水泥、钢筋(材):均按市场信息价计,其市场价格分别为水泥400元/t、钢筋(材)4000元/t,进入直接工程费中的预算价按编规规定的预算限价水泥300元/t、钢筋(材)3000元/t计,其市场价与预算限价间的价差在计取税金后列入相应项目的单价中。

②施工用电:按市场信息价计,其电价为0.788元/度。

③风、水价:按有关规定计算,其价格分别为水0.7元/m³、风0.167元/m³。

④当地建筑材料:均按市场信息价计,其价格分别为砂55元/m³、石子30元/m³、块石70元/m³计。

⑤木材:按建材市场价格信息计,其预算价分别为原木780元/m³、板枋材950元/m³。

⑥油料:按市场信息价计,其价格分别为汽油7.03元/kg、柴油6.65元/kg,其中柴油进入直接工程费中的预算价按(06)编规规定的预算限价3元/kg计,其市场信息价与预算限价间的价差在计取税金后列入相应项目的单价中。

3、施工机械台班费按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三、费用标准:1、按三类工程标准计取。

2、措施费:按直接工程费的5%计。

3、间接费:按(2006)编规计,其标准为土石方11.5%,砼9.5%,基础处理10%,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70%计4、利润:按直接费、间接费之和的5%。

5、税金:按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之和的3.22%计。

预算价编制说明

预算价编制说明
工程地点:安徽省工程地址位于蚌埠市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姜桥路交叉口西北角。
二、招标范围 :见招标文件及本项目招标补遗中的招标范围。
三、编制依据:
1、蚌埠高新广场3#楼三、四、五层室内精装修工程的招标文件;
2、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蚌埠高新广场3#楼3~5层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详见本项目图纸目录、技术需求书);
预算价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蚌埠高新广场3#楼三、四、五层室内精装修工程
招标编号: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含蚌埠高新广场3#楼三、四、五层室内精装修工程。
蚌埠高新广场3#楼3~5层室内精装修工程的主要工程内容为3~5层所有房间、走道等公共部分装饰装修及及电气设备、给排水、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3~5层精装修设计面积3341.7平方米。
7、 甲供材料名称及单价:无。
四、其它说明:
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补遗。
2、本工程设预留金85.5万元(分部分*10%取整计在装饰工程中,计税金列入投标总价);
3、所有工程量以设计图纸为准,图纸上标注及做法不明确的,按照设计院回复意见为准。
5、主要材料价格采用 2020年4月《蚌埠工程经济》主刊的蚌埠地区不含进项税价格;信息价没有的装饰材料、安装设备、主材按市场询价及参照类似工程价格(不含进项税)计入;以上材料价格投标人结合市场情况自行报价,在结算时不再调整。
6、本工程管理费、利润按照相应类别取费,组织措施费中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扬尘污染防治费等依据关于营改增后工程招标项目费率调整的通知和现有规定执行,其余组织措施费率按造价(2016)11号文件规定取费,规费、税金均执行造价(2016)11号文件。
3、蚌埠高新广场3#楼三、四、五层室内精装修工程的招标补遗;

单价合同简洁说明模板

单价合同简洁说明模板

单价合同简洁说明模板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出售方):【甲方名称】联系地址:【甲方地址】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传真:【甲方传真号码】乙方(购买方):【乙方名称】联系地址:【乙方地址】电话:【乙方联系电话】传真:【乙方传真号码】鉴于甲乙双方均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如下单价合同条款,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描述1.1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产品清单》。

第二条价格及支付方式2.1 单价:【每单位价格】2.2 总价:【总价】2.3 付款方式:2.3.1 首付:【首付金额】,于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付款期限】日内支付。

2.3.2 尾款:【尾款金额】,在甲方将产品交付乙方之日起【付款期限】日内支付。

第三条交付日期及物流安排3.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首付款之日起【交货日期】日内将产品交付乙方。

3.2 产品交付方式:【交付方式】3.3 产品交付地点:【交付地点】第四条品质保证4.1 甲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品质负责,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出售方):乙方(购买方):签字:_______ 签字:________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_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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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绰勒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三项目部
内绰河西字[2013] 001号
关于“上报扎兰屯市河西新城区防洪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砌体拆除单价分析”的报告
吉林松辽工程监理监测咨询有限公司扎兰屯市工程监理部:根据扎兰屯市河西新城区防洪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招投标和合同文件及设计图纸,原堤防进行加高培厚,原干砌石护坡、铅丝石笼护脚和铅丝石笼丁坝需进行拆除,现对砌体拆除进行单价分析,将单价分析表呈报贵部,请审核。

特此报告!
附件1:单价编制说明;
附件2:单价分析表。

内蒙古绰勒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项目部
2013年10月3日
主题词:上报砌体拆除单价分析
主送单位:吉林松辽工程监理监测咨询有限公司扎兰屯市工程监理部
抄送单位:扎兰屯市堤防工程建设管理处
单价编制说明
依据《2002年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年海委部分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2002年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002年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进行编制。

1、人工费、材料费均按照投标单价进行编制;
2、预算中费率按《2002年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标准全额计取。

内蒙古绰勒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项目部
2013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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