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事实知识点该怎么复习
二建法规记忆图口诀

法规考点记忆口诀2Z2010211.P1宪法 --- -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口诀:自选国际(籍)组织〕2.P2民法-商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口诀:民权合计(侵)公投〕3. P2行政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口诀:城管凭(评)复议许可处罚规建(局)〕4. P2经济法 -- 《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口诀:统计土地财税,反对节约预审标准〕5. P2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口诀:矿山安全劳动合同(不适用于)病残人〕2Z20106.P7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 . 依法成立2 .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 .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口诀:成立机构,有财产责任〕7.P12委托代理终止:满—代理期限届满文—完—代理事务完成小—消—被代理人取消代理吃—辞—代理人辞去代理四—死—代理人死亡十—失—代理人丧失民事能力种—终—法人终止的〔口诀:满文小吃四十种(解释一下,用满文写的小吃种类有四十种)〕8.P16所有权 ----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口诀:益(好)处占用〕9.[一句话:抵押是买卖的前奏,可以买卖的就可以抵押;不能买卖的不能抵押] 10. P50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口诀:柴静近视错涂企划书意思理解:小旋风柴进因为进视把企划书给涂错了】12. P45-46不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有---1)小型工程,2)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3)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4)军用房屋建筑5)抢险救灾等工程【口诀:小临军开抢谐音:“小林君开枪”】解释:每句话提炼一字13.P74招标的规模标准---( 1 )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 3 )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4)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1)、( 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口诀:50+100+200+3000-----32150〕14.P75豁免招标的工程:扶——附——附属小型起——其——其它工程椅——以——以工代赈子——自——自建自用墙——抢——抢险救灾砖——专——专用技术【口诀:扶起椅子(和)墙砖】理解一下:家里装修,椅子和墙砖倒了,把他们扶起来15. P74-75公开招标的范围:果(种)——国(重)——国家重点项目地(种)——地(重)——地方重点项目果子——国资——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口诀:果地(种)果子】16.P76邀请招标的范围,总结三句话:不宜不值环境限,技术复杂特殊求,国安国秘或抢险不宜——法律规定不宜的不值——费用不值得的环境限——自然环境限制的技术复杂特殊求——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国安——国家安全国秘——国家秘密抢险——抢险救灾【口诀:不宜不值环境限,技术复杂特殊求,国安国秘或抢险】17.P77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以及终止招标。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

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一、建筑工程法规概述建筑工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建筑行业活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法规体系包括建筑法、规划法、工程建设标准法等多个领域的规范,其内容涵盖建筑设计、施工管理、质量检验等方面。
二、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1.《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基础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程序,明确了建筑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包括质量检验、质量验收等内容。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施工中的安全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管理等内容,旨在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三、二建建筑工程考试相关要求1.考试科目:包括建筑工程管理实务、建筑工程法规与政策、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2.考试形式:二建建筑工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内容覆盖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实务和技术知识。
3.考试重点:–注重对建筑工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包括《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熟悉建筑工程管理实务,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掌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要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安全、质量验收标准等内容。
四、二建建筑工程师的职责与要求1.职责:二建建筑工程师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领域具有一定资格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
2.要求:–具备扎实的建筑工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熟悉建筑工程相关法规和政策,能够合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调工程各方利益关系。
五、总结通过对二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了解,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竞争力。
二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知识点建筑工程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法规与标准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要求得到满足。
作为二级建造师,了解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的知识点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二级建造师中的建筑工程法规与标准的主要知识点。
一、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建筑工程立项审批程序、建筑施工组织,以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明确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审批要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施工单位的责任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而制定的管理规定,明确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的设置要求等内容。
二、建筑工程相关标准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要求,包括结构施工质量、装饰装修施工质量、技术设备安装质量等方面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2.《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是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前必须编制的一项规范,它涉及到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材料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3.《建筑设计文件编制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建筑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和规范,包括设计图纸的格式、内容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该标准主要针对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进行施工和验收的要求,包括管道敷设、设备安装、测试验收等相关事项。
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和验收的要求,包括电缆敷设、电气设备安装、接地系统等方面的规范和验收标准。
二建法律法规知识点

二建法律法规知识点
一、行政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程序和原则,履行证明、回避、请求行政赔偿等相关内容。
二、经济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的规定,合同违约责任和解除等内容。
三、民事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的适用范围和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和民事权利等内容。
四、刑事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责任的规定,刑法犯罪和故意犯罪等内容。
五、宪法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的组织和权力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以上是二建考试中重要的法律法规知识点,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对于考生在二建考试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有着重要的帮助。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和口诀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和口诀在备考的过程中,很多学员反馈课程里的口诀和总结不易区分,总是记着记着就混淆了,而且很难对应到知识点。
因此,给大家准备的《总结和口诀》就是罗列的总结和口诀考点,帮助大家更好地区分和记忆。
大家可以放在手边,随时翻阅〜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口诀:立名成人】2.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口诀:为名为果】3.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口诀:干完了、不想干了、不能干了】4.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I)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3)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4)军用房屋建筑(5)抢险救灾等工程【口诀:小临和国军救灾】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资金落实承诺书)(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消防设计审核)【口诀:地龟争气,查错今宵】6.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口诀:国有外国大公(鸡)】7.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口诀:421]8.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公开招标费用占合同额的比例过大【口诀:选择机会少,公开费用高】9.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程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口诀:首尾遍布投资,开瓶(即)中签】10.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1)逾期送达(2)未按要求密封(3)未通过资格预审【口诀:大风神】11.可撤销合同的种类(I)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3)以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口诀: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口诀:手机拆破膜,掉土漆】13.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危大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022年二建法规考前三页纸

2022年二建法规考前三页纸考点1: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1)法律:是“法”字。
(2)行政法规:是“条例”。
(3)地方性法规:“地名+条例”。
(4)部门规章:是“规定、办法或者实施细则”。
(5)地方政府规章:“地名+规定、办法”。
考点2: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考点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成立时间: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考点4: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通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建设单位可能没有法人资格考点5: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不动产或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考点6:(1)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有土地上。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3)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4)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自登记设立。
(5)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考点7: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应当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考点8: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9: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早于或同时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约定。
建设法规复习要点

建设法规复习要点2Z2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一、掌握建造师基本知识1、二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基本条件)⑴懂法律、⑵懂施工管理、⑶懂专业实务不需要:⑴懂工程经济、⑵懂外语2、建造师的执业范围⑴项目经理、⑵其他施工管理工作、⑶其他业务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以下(含)企业的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3、法律、法规、法章的区别⑴法律特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般以《××法》出现,如《建筑法》。
⑵法规分:①行政法规,②地方性法规①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一般以《××条例》出现,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②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一般以《××省××条例》出现,如《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⑶规章分:①部门规章、②地方政府规章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一般以《××办法》出现,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②地方政府规章由地方政府制定,一般以《××省××办法》出现,如《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4、建造师执业的前提是经过注册登记。
5、建造师分一级和二级,一级共有14个专业,二级共10个专业。
6、建造师可以“一师多岗”,在一个单位从事多个专业岗位。
二、掌握民法基本知识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⑴主体(参与者):①自然人(不等于公民),②法人,③其他组织⑵客体:①财②物③行为④非物质财富(智力成果、知识产权)⑶内容:①权利②义务2、法律事实: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原因,包括:⑴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社会现象。
如台风、战争。
⑵行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①作为②不作为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⑴主体合格:具有相应(不是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⑵意思表示真实⑶内容合法⑷形式合法4、代理分三类:①委托代理②法定代理③指定代理5、被代理人与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①委托授权范围不明②委托事项违法6、债的发生根据:①合同(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②侵权行为③不当得利④无因管理7、不当得利应返还,无因管理,被管理者应支付合理的费用及直接损失。
法律知识点速记方法

法律知识点速记方法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法律常识对于每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法律知识的庞大和复杂性,对于很多人来说,理解和记忆法律知识点成为了一项挑战。
本文将介绍一些有效的法律知识点速记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记忆法律要点。
一、法律知识分类要想进行有效的法律知识点速记,首先需要对法律知识进行分类整理。
法律涵盖的领域非常广泛,可以根据不同的法律领域进行分类,如刑法、民法、劳动法等。
对于每个领域中的知识点,可以继续细分为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法律条文等方面。
二、关键词记忆法关键词记忆法是一种常用的技巧,适用于记忆一些条文、原则或者重要案例等。
通过选取关键词提炼法律知识点,可以帮助加深记忆,并在需要时快速回忆起相关内容。
例如,在学习《刑法》中的谋杀罪时,可以用“主观故意、非法危害行为、结果的发生与预期一致”等关键词来记忆,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准确回忆起相关要点。
三、图像联想法图像联想法是一种利用视觉记忆进行法律知识点速记的方法。
通过将法律概念与视觉形象关联起来,可以提高记忆效果。
例如,在学习劳动法的时候,可以用一个工人和老板握手的画面来代表劳动合同的签署,通过这个形象的联想,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和记忆相关内容。
四、案例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是一种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来记忆法律知识点的方法。
通过学习和分析相关案例,可以将法律概念应用到具体情境中,提高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和记忆。
例如,在学习合同法的时候,可以通过学习合同纠纷案例来理解不同类型的合同,以及应该如何处理合同违约等问题。
五、口诀和歌曲记忆法口诀和歌曲记忆法是一种通过朗诵或唱歌的方式记忆法律知识点的方法。
通过将知识点转化为有规律的词句或旋律,可以更容易记忆和回忆。
例如,在学习《民法》中的权利义务的时候,可以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口诀:“债权与债务、权利义务,债权分割、债务承继”,通过反复朗诵或唱歌,可以加深对相关知识点的记忆。
六、创造场景法创造场景法是一种通过创造生动的场景来记忆法律知识点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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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事实知识点该怎么复习
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即将于5月24-25日展开,想必各位今年的二级建造师考生们的复习工作都进入了如火如荼的冲刺阶段。
首先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吧,本人是去年的二级建造师考生,当时报名之前就想着一定要一次性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后来也终于如愿以偿了。
当然,这其中除了我自己的努力用功以外,还有就是很多前辈的经验教导,再有就是我听了前辈们的经验报了个103网校的班,上了以后真的感觉挺不错的,不光是知识点讲的透彻,还给我节省了很多复习时间。
所以我现在想要给今年的二级建造师考生们做点儿贡献,下面就是我在听103网校课程的时候总结出的一些复习资料,本文是法律事实知识点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事法律关系只有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而这种法律关系的变更和终止也由一定情况决定的。
这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情况,即是人们通常说的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即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原因。
法律事实按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分为两类。
(1)事件
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等。
当工程建设法律规范规定把某种自然现象和建设权利义务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这种现象就成为法律事实的一种,即事件。
这就是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原因之一。
事件产生大致有三种情况。
①自然事件。
自然现象引起的.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等。
②社会事件。
社会现象引起的。
如战争、暴乱、政府禁令等。
③意外事件。
即突发事故.如失火、爆炸、触礁等。
(2)行为
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包括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都能引起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
①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有法律依据。
受法律保护的行为。
如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的初步设计的行为、依法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行为。
②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受法律禁止的侵犯其他主体的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的行为。
如违反法律规定或因过错不履行工程建设合同;没有国家批准的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等行为。
③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行使对建设业的管理权而发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如国家建设管理机关下达基本建设计划,监督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行为。
④立法行为。
立法行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在法定权限内通过规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废止工程建设法律的活动。
如国家制定、颁布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条例等行为。
⑤司法行为。
司法行为是指国家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能活动。
它包括各级检察机构所实施的法律监督,各级审判机构的审判、调解活动等。
如人民法院对工程建设纠纷案件作出判决的行为。
好了,以上就是我在103网校课程的指导下总结出的法律事实知识点的复习资料,还希望能够对今年的二级建造师考生们有所帮助。
大家要是觉得光看我总结的还不能完全理解的
话,也可以去103网校的官网看一看,他家讲的真的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