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龙岩市第二次全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02号建议的答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02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0•【字号】龙政办函〔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02号建议的答复龙政办函〔2021〕11号何发平代表:你提出的《关于发展现代种业,建设种业强市的建议》(第11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收到建议后,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门召开建议办理协调会,与代表面对面沟通,研究办理措施,部署推动建议办理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现代种业,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重要指示精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经费投入。
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经费投入。
“十三五”期间,累计向上争取种质资源保护、品种研发、品种选育、品种改良、品种鉴定、繁育生产、示范推广、种子储备以及种业创新平台、品种实验站、种子质量检测室建设等方面的资金4492万元,其中用于品种研发约500万元;市本级安排支农资金140万元,用于市农科所开展品种研发、品种选育等公益性研究和种质资源保护、人才培养等基础性工作;种业企业投入基础研发及相关设施设备资金1183万元。
今年以来,已争取2021年省级种质资源保护与改良项目资金165万元和“十四五”种业创新与产业化项目资金900万元。
已启动实施龙岩山麻鸭、河田鸡、槐猪、官庄花猪、象洞鸡、福建白兔、连城白鸭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长汀茶树种质资源保护、龙岩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等项目。
二是加强人才建设。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吸纳制种农户、农民技术员等农民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学历提升培训,相关人员从业能力明显提升,全市种业生产企业、农场现有大专学历62人、本科39人、研究生以上4人,取得初级职称38人、中级21人、高级12人。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小组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府工作报告》起
草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11.04
•【字号】龙政办〔2013〕315号
•【施行日期】2013.1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小组
的通知
龙政办〔2013〕315号市发改委、经贸委、农办、住建局、统计局:
为做好明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成立《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小组。
名单如下:
组长:姚植华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 陈培贵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组长:林庆昌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陈明生市政府办综合科科长
黄行敬市发改委综合科科长
戴华东市统计局综合科科长
卢权国市政府办综合科副科长
廖银武市政府办综合科副科长
林璋钦市农办综合科
李斌成市经贸委综合科
丘金山市建设局办公室
项登市政府办综合科
陈伟全市政府办综合科
各单位起草小组成员全程参与《政府工作报告》起草、修改及征求意见各个阶段的工作。
集中起草的时间为11月9日~11月17日。
请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起草小组成员原岗位工作安排,确保起草小组成员集中精力做好《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
请各位起草小组成员提前调查研究,掌握上级精神和基层情况,收集第一手资料,深入研究思考,认真做好《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
起草小组集中起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7•【字号】龙政办电[2008]63号•【施行日期】2008.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电〔2008〕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8]25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范围内容(一)排查治理范围: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包括: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龙岩中心城市“商务板块”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龙岩中心城市“商务板块”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5•【字号】龙政综[2008]273号•【施行日期】200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龙岩中心城市“商务板块”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08〕273号)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制定的《龙岩中心城市“商务板块”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龙岩中心城市“商务板块”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建设生态型经济枢纽和海西重要增长极,加快龙岩中心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实现中心城市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商务板块”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一)坚持“项目带动、品牌带动”的原则。
按照项目带动、品牌带动战略的运作要求,通过“商务板块”的建设实施,有效推动城市建设,快速树立城市品牌形象;同时通过“商务板块”的平台规模化集结市内外龙头企业,提高协作、运营效能,有效提升企业区域竞争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商务板块”建设实施。
同时,紧密结合本区域实际,积极宣传、动员市内外各知名企业按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广泛参与,促进“商务板块”的建设顺利开展。
(三)坚持“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的原则。
严格按照“商务板块”的功能定位,科学统筹“商务板块”主体工程、配套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力求“商务板块”的品位更高、功能更齐、配套设施更完善。
二、项目竞买对象(一)第一次竞买对象:1、龙岩辖区企业:(1)中国A股上市企业;(2)香港H股上市企业;(3)已进入辅导期准备上市的本市企业(由市发改委提供企业名单);(4)市总商会;(5)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由市工商局负责审核);(6)注册资金5亿元以上,上年度缴纳税收1亿元以上的大型国有企业。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08•【字号】龙政办[2008]223号•【施行日期】200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的通知(龙政办〔2008〕2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研究,现将《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八日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一、目的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各级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制定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
二、统计范围和起报单位统计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负有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的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
起报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运行状况,原则上以县级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起报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数字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县级以下部门(单位)的统计数据由各县(市、区)汇总后上报。
三、组织实施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本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协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各公开单位负责提供统计单位名单、布置统计工作、收集及报送统计数据等统计工作。
四、统计报表的上报要求(一)各公开单位按照《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见附件),于下季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报送上季的统计数据。
如遇法定节日长假,报送期延至该月10日前。
(二)除有特别指明,报表中所有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如果没有数据,则空。
五、说明(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报的政府信息按条计算。
如信息为文件形式,一份文件记为一条信息。
部分内容公开的文件也记为一条信息。
如信息为报告的形式,一份报告记为一条信息,例如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年度报告、年鉴和其它专题分析报告等,均记为一条信息。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20•【字号】龙政办[2013]178号•【施行日期】2013.06.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龙政办〔2013〕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岩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3〕69号)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发生的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全市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
重点检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府网站第二次抽查情况的通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府网站第二次抽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龙政办[2017]160号【发布部门】龙岩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6.15【实施日期】2017.06.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府网站第二次抽查情况的通报(龙政办〔2017〕1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监测和抽查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6〕264号)精神,6月1~5日,我市组织开展了2017年政府网站第二次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查范围为我市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104个,共抽查45个,抽查比例为43.2%。
其中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个,市级部门网站17个,县(市、区)部门网站27个。
检查标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抽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59号)执行。
从抽查结果看,随着全市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和关停工作的推进,多数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得到了各有关单位的重视,网站责任主体大部分得到落实,责任体系、工作机制有效建立,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便民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但仍有部分单位对网站建设不够重视。
抽查网站中合格 37个,合格率 82.2%;不合格网站8个,不合格率17.8%,网站不合格比例仍然较高(抽查情况见附件)。
6月6~8日,组织对问题网站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8个不合格网站已基本整改到位。
截至5月31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有效留言4条。
相关网站的主办单位及时对留言进行核实、处理和反馈,留言总体办结率100%。
“中国龙岩”政府网和7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栏,并在24小时内转载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政策信息。
二、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基本合格网站存在的共性问题:一是网站栏目未按评分细则要求更新,仍然存在内容缺失或有栏目无内容的问题;二是不重视回应社会关切,网站政务咨询类(领导信箱)无信件受理回复和互动类活动(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开展未达到评分细则要求;三是办事服务要素不全。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5•【字号】龙政办[2008]72号•【施行日期】2008.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的通知(龙政办〔2008〕72号)市政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龙岩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一、总则(一)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是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的参谋、助手,围绕市政府决策和决策的实施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做好服务。
(三)在业务工作上接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指导。
二、职责(一)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度。
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分管有关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二)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秘书长外出期间,协助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三)其他副秘书长和办公室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对应协调副市长分管范围的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四)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政府服务的要求,加强决策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和日常运转等工作,提高参谋服务水平。
(五)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领导应主动加强与市政府各工作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工作情况,为市政府决策和决策实施服务。
(六)领导和指导所分管的办公室内部科室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三、会务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
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领导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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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龙岩市
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龙政办[2009]218号
【发布部门】龙岩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9.27
【实施日期】2009.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龙岩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
通知
(龙政办〔2009〕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市属企事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财政局等六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龙岩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龙岩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市统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财政局)
为全面掌握我国R&D(即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情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宏观管理的需求,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
根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5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闽政办〔2009〕136号)精神,为确保我市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目的
龙岩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市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政府对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
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制定“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依据。
二、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清查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
涉及的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