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23•【字号】庆政办发〔2015〕194号•【施行日期】2015.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大检查情况的通报庆政办发〔2015〕19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市政府三届第52次常务会议要求,市政府抽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于9月14日至9月18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深入执法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市直51个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以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
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成效近年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依法行政基础工作不断加强。
各部门、各单位都能够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在提升认识、安排部署、学习宣传、目标责任落实等环节上狠下功夫。
思想认识明显提升。
各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内涵进一步明确,以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指导行政管理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为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安排部署科学周密。
各单位将依法行政作为事关方向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在规划安排上突出了长远性和阶段性,在具体推动落实上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市质监局制定了《加强法治质监建设的实施方案》;市环保局每年详细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开展经常性的督查。
学习宣传深入开展。
各单位坚持把法制学习教育作为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了学法制度,制定了学法计划,有效拓展法制宣传平台,努力推动全社会法治氛围的形成。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发文字号】庆政办发[2009]77号【发布部门】庆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4.16【实施日期】2009.04.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庆政办发〔2009〕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为了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若干意见》(省委发〔2009〕3号)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立和完善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人员总召集人:刘秉宁副市长召集人:李永洲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学智市人口委主任成员:白常身市发改委副主任赵明市扶贫办主任闫莲莲市卫生局副局长董建龙市教育局副局长代永宏市财政局副局长郑林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永科市民政局纪检组长杨志明市广电局副局长高世武市农牧局副局长赵小芳市水务局副局长赵惠民市建设局纪委书记李涛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王兰夫市林业局纪委书记金建华市科技局副局长王富强市公安局副局长郭世宁市人事局副局长罗清宁市商务局副局长钱志彪市交通局副局长张子艳市妇联副主席门宗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晓明市工商局副局长二、成员单位职责市发改委:组织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指导各县(区)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安排专项投资和省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协助制定在惠农政策中资金、项目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农村二女节育户(以下简称“两户”)家庭优先优惠的政策;在确定的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项目实施中,优先安排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
庆阳市安全生产重要事项日常报备制度

庆阳市安全生产重要事项日常报备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和考核,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机制落实,进一步强化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庆阳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庆办发〔2014〕73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日常报备的重要事项是指县(区)党委、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政策规定情况;安全生产重大行动、重要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重要事项报备遵循“一事一报、即办即报、实事求是、内容详实、规范高效”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重要事项日常报备制度适用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报备事项第五条安全生产政策规定执行情况。
(一)县(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
(二)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情况;市直有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情况。
(三)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县(区)政府落实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划拨的相关凭证。
(五)发生较大以上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县(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规定时限上报事故信息以及事故调查结案情况。
(六)县(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市级安全生产会议及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七)安全生产其它工作情况。
第六条安全生产重大行动、重要活动开展情况。
(一)县(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重大行动、重要活动实施方案。
(二)县(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重大行动、重要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台账。
(三)县(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重大行动、重要活动总结材料。
(四)安全生产重大行动和重要活动其它相关情况。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调整庆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名称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调整庆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名称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3.27
•【字号】
•【施行日期】2017.03.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仲裁
正文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调整庆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名称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规定及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设置的批复》(庆市编发〔2013〕4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将庆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更名为庆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对更名后的庆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调整。
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卫达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丑一斐市政府政务中心主任
王勤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杨伟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窦晓东市人社局副局长
胡雪琴市委人才办副主任
张晓武市编委办副调研员
张新颖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代永宏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韬市工信委副主任
闫斐市教育局副局长
付怀情市民政局副局长
卜拴麟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闫莲莲市卫生局调研员
尚书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庆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庆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燃气经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燃气经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9.11•【字号】庆政办发〔2014〕137号•【施行日期】2014.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燃气经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4〕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庆阳市燃气经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11日庆阳市燃气经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重大意义“气化庆阳”项目实施以来,我市燃气事业快速发展,天然气已成为广大市民最为欢迎和不可或缺的清洁能源。
但目前全市燃气经营管理中还存在着服务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和利益关系不顺畅、部门之间监督管理职能缺失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着全市燃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影响了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
推进燃气经营体制改革是民生大事的重要内容,是“气化庆阳”的重大举措,是公益事业的重要体现,是目前全市燃气运营现状的现实需要,是政府深化体制改革、提高保障能力的基本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燃气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全市燃气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
二、指导思想以实现城市燃气公益化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资源国有、行业管理、多元参与”的基本原则,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完善机制,优化管理,建立健全以市内国有企业为主导的燃气经营体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燃气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的主导支撑作用,努力实现城市燃气公益化服务。
三、主要任务(一)理顺管理运营体制。
城市燃气管理实行县区政府负责制,各县区要按照《庆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工程建设、燃气安全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市燃气办要做好全市城市燃气管理运营的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市燃气管理运营水平。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07•【字号】庆政办发〔2021〕34号•【施行日期】2021.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庆政办发〔2021〕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国有企业,中、省驻庆有关单位:《庆阳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四届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30日庆阳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推动数据产业化、产业数据化、治理数字化,依据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及其他相关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资源,是指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采集、生成、存储、管理的各类数据资源(包括视频资源)。
本办法所称公共服务单位,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供水、电力、燃气、供热、公共交通等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单位。
第三条全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资源的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建设管理、安全保障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共数据资源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全市公共数据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统一归集、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的原则,负责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公共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09•【字号】庆政办发〔2015〕142号•【施行日期】2015.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庆政办发〔2015〕1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为适应新形势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灭火救援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聘请以下19名同志为专家组成员:李彦晖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陈军宽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军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缪希哲市地震局抗震设防监管科科长王勇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所所长、高级工程师杨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对策科副科长、高级工程师路黎明市人民医院烧伤科主任医师、骨科主任医师张振宁陇东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结构教研室副主任、工程师刘志宏庆阳供电公司调度控制中心主任、工程师谢小刚庆阳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副主任、工程师高虎市供排水公司营销服务部副经理闫有宁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陇东消防大队大队长包正东庆阳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副处长、工程师何赟庆阳石化公司保卫消防部主任梁顺文甘肃能源庆阳煤电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工程师翟军义华亭煤业集团核桃峪煤矿副矿长、工程师康慨中石油庆阳炼化公司原总动力师、工程师赵学智庆阳天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理、工程师张转正万世天然气公司安全总监、办公室主任灭火救援专家组成员要按照《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要求,紧扣工作重点,积极履行职责,为全市灭火救援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9日附件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第一条为了加强灭火救援专家组管理,建立专家决策咨询管理机制,发挥专家在灭火救援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1•【字号】庆政办发〔2017〕71号•【施行日期】2017.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发展规划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庆政办发〔2017〕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省驻庆有关单位:《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1日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创建“三个生态”,建设服务人社,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的关键时期。
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根据《甘肃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规划》和《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人社厅精心指导下,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 城乡一体化就业体制初步形成。
积极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能力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大培训”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劳动者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成效明显,促进就业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城乡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十二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7.1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4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06.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06•【字号】庆政办发〔2016〕68号•【施行日期】2016.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因人事变动和抗旱防汛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指挥:秦华市政府副市长副指挥:韩鹏庆阳军分区参谋长许建宇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徐存明市水务局局长闫焕智市水保局局长成员:石环周市发改委副主任闫斐市教育局副局长张聪市工信委副主任惠刚市公安局副局长付怀情市民政局副局长唐海云市财政局副局长周宏杰市国土局副局长刘建斌市交通局副局长牛军祥市住建局副局长贾工作市水务局副局长田志雄市农牧局副局长路晓伟市卫计委副主任石旭东市文广局副局长任相奇市安监局副局长卢东平市水保局总工程师罗清宁市供销社副主任雷兼博西峰区政府副区长李浩锋庆阳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主任吴爱敏市气象局副局长脱正红电信庆阳分公司副总经理张锦移动庆阳分公司副总经理安维忠黄委会西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任博文甘肃庆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副局长指挥部设在市水务局,贾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分管此项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市抗旱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6日附件市抗旱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抗旱防汛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要求,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庆阳军分区:根据旱情、汛情需要,联系并协调组织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灾后重建及执行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位领导:
为了更好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决定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具体如下:
一、调整组成人员
1. 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2. 副组长: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生产部、技术部、维护部、质量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4.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由公司安全监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5.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如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1. 组长负责统筹安排,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
2.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任务。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各自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4.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改进建议。
5.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希望大家能够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和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
特此通知。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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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
人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庆政办发[2013]11号
【发布部门】庆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1.16
【实施日期】2013.0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3]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任:栾克军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李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辛刚国市政府副市长
黄继宗市政府副市长
秦华市政府副市长
田雁青市政府副市长
白振海市政府副市长(受栾克军市长委托,主持日常工作)
蒋杨贵市政府副市长、长庆油田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陇东指挥部指挥周继军市政府副市长
郑银生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贺建宏市政府秘书长
郑满明市安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