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1•【字号】延政办发[2006]104号•【施行日期】2006.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延政办发〔2006〕10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了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夯实各级工作责任,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现就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农业农村工作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各级林业部门要具体抓。
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县(局)级领导包乡(场),乡(场)级领导包村(站),村(站)级领导包重点地段,护林员包山头、包入林口、包地块,切实把每片林子的管护责任都落实到具体人头上,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火源管理。
各县区政府、各林业单位要划定森林防火等级区域,凡进入天然林区、退耕还林区、三北防护林区、外援工程造林区、天保工程人工造林区、封山育林区、飞播造林区、黄帝陵古柏群、宝塔山为主的四山绿化区的重要路口,要由当地森林公安部门和林业部门联合设立临时检查站,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对进入林区的车辆、人员严格检查登记,散发防火告示,严禁携带火种入林。
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
对进入林区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签订防火合同。
凡天气预报为易燃的重点林区,要坚决停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
进入防火戒严期,对重点林区要组织人员搜山清林,封沟封路,清理登记入山人员。
对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儿童,要与监护人签订责任书,落实监护责任。
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及高火险时段,各县区政府要组织足够人力,划片包干,死看死守,杜绝一切林区野外用火,消除一切火灾隐患,保证不出任何问题。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1•【字号】延政办发〔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延政办发〔2017〕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延安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1日延安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精神,建立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及山水林田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代表市山水林田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向陕西省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负责。
主要职责是:研究审定重大实施方案,组织重大事项调研,研究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审定试点年度投资计划,协调解决山水林田湖试点涉及的重要问题,完成省政府及省级部门、市山水林田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发改委、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局、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审计局等11个单位及宝塔区、安塞区、延长县、延川县、志丹县、吴起县6个试点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4•【字号】延政办函〔2020〕101号•【施行日期】2020.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是应对突发事件和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
为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延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和急难险重任务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各类灾害灾难造成的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布局、分级负责。
按照“统筹布局、分级负责、分类储备、信息共享”的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的规模、储备和管理工作。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统筹和指导工作。
(二)适度完备、重点突出。
各县(市、区)要针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趋势和特点,确定本级应急储备物资的种类和规模,分阶段组织实施。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应对和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做好市级专项应急物资储备和区域布局工作。
(三)多种形式、注重实效。
按照“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相结合”要求,全面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3•【字号】陕政办发[2010]38号•【施行日期】2010.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3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2号),加快我省防护林体系建设步伐,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我省防护林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我省防护林工程包括三北防护林工程和长江防护林工程。
三北防护林工程经过30多年的建设,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12.9%提高到25.8%,沙区累计林木保存面积1869万亩,固定流沙700万亩,与1999年相比,沙化和荒漠化土地面积分别减少31万亩和189万亩。
长江防护林工程实施20年来,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41.5%提高到46.7%,治理和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万多平方公里。
我省防护林工程的实施,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承载能力,促进了粮食稳产高产,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防护林工程建设区生态形势依然严峻。
三北防护林工程区是我省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全省沙化土地全部分布于此,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70%,年输入黄河泥沙量占黄河流域泥沙输入总量的50%,风沙、干旱等生态灾害时有发生,不仅威胁全省生态安全,而且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长江防护林工程区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的水源涵养地,担负着一江清水送北京的重任,区域内水土流失面积近4万平方公里,年平均泥沙流失1.2亿吨,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也十分艰巨。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林业管理【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07]77号【发布部门】延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8.07【实施日期】2007.08.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发〔2007〕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林业局制订的《延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七日延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市林业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07〕1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91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范围、时间安排及目标任务(一)试点范围: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的要求,我市确定富县为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其他12个县区分别确定一个乡镇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二)时间安排:试点工作从2007年8月开始至2008年9月结束。
(三)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确定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对尚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采取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集体股份合作经营和其他经营方式为辅的方式承包到户;对已经承包到户的集体山林,本着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的原则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承包关系。
积极探索和推进配套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利划分明确、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积极探索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式,为全市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摸索经验。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明晰产权在对试点县、乡镇集体林权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将集体山林落实到山头地块,并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林地权属登记和确权发证,明晰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17•【字号】延政办函〔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延安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延安市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延安市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7日延安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为深入打好我市2022年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按照中、省蓝天保卫战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2年,持续巩固“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完成省上下达优良天数比率、PM2.5平均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目标任务,将大气污染治理模式从应急性管理向全程精细管控转变,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一)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
坚持“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原则,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精细化管理。
围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不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顿和原辅材料达标情况检查,加快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推进油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管控。
进一步加强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治理。
加快推进石化、煤化、焦化、农药、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产业集群整治,全面提升行业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夏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06•【字号】延政办函〔2017〕147号•【施行日期】2017.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延政办函〔2017〕1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延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6日延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美化市容市貌,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山体以下各类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山体的绿化由延安市林业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延安市城市管理局是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住建、财政、交通、环保、公安、水务、林业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城市园林绿化的植物和设施,有权对破坏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共同编制本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七条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应当确定绿地率控制指标、绿地范围控制线(以下简称绿线)、绿地布局、绿化配置原则或者方案。
第八条依法确定的绿线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第九条城镇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7•【字号】延政办函〔2022〕73号•【施行日期】2022.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7日延安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和《陕西省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解决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精准,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加强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四水统筹”,抓好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更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双向转换通道,逐步实现河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目标,为美丽延安增添底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分区管控,精准发力。
统筹流域边界和行政区边界,细化控制单元,将重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难度较大的国控、省控和市控断面控制单元列为优先控制单元,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和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制定“一断一策”水体达标方案并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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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
见
【法规类别】林业资源保护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10]103号
【发布部门】延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20
【实施日期】2010.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
(延政办发〔2010〕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我市防护林体系建设步伐,不断改善全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010〕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我市防护林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我市三北防护林工程经过30多年的建设,累计造林保存面积1282.47万亩。
以三北防护林工程为重点的林业项目的全面实施,有
效地促进了全市生态环境的持续好转。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了36.6%,较1978年的
28.7%提高了7.9个百分点。
据有关部门测算,主要河流多年平均含沙量较工程实施前的1998年相比下降了8个百分点;土壤侵蚀模数由每平方公里9000吨,下降到每平方公里8500吨;年径流量增加了1000万立方米;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由原来的20.7%提高到48.8%。
通过防护林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承载能力,促进了粮食稳产高产,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防护林工程建设区生态形势依然严峻。
三北防护林工程区是我市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全市沙化土地不断增加,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70%,且风沙、干旱等生态灾害时有发生,不仅威胁全市生态安全,而且制约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仍十分艰巨。
(三)加快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意义重大。
防护林工程建设区,是我市生态治理最重要、最紧迫、最艰巨的地区。
进一步加快防护林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是增强森林碳汇功能、提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全面加快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
二、进一步明确我市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四)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遵循自然规律、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