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专享】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现场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为完成测量工作,应建立测量管理组织,配合具有相当经验的技术人员、有实际操作能力、有上岗证的测量工人,设置相应等级并检验合格的测量仪器和工具。
各级测量组织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完成测量工作。
一、测量组织及职责根据保龙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的要求,在本合同段内设二级测量管理组织,项目部设精测队,各施工队设测量班。
1、项目部精测队职责负责从业主单位接收控制点桩位及资料,接桩后进行全面复测。
按工程范围向各队测量班进行交桩;负责编制大中型构筑物控制测量方案,实施控制测量的外业观测和平差计算;负责全线主要点位(通道中线、大型结构物控制点)定位放线;配合技术质量部门、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对重点部位进行变形和沉降观测,指导各队的测量工作,组织并实施全线的竣工测量,负责测量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2、各队测量班职责承接精测队的各种控制桩,利用线路控制点进行必要的水准点加密,对小型构筑物进行定位放线,负责控制点的保护,配合进行各种检查验收,对施工队进行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解决;负责填写原始测量资料,按工程项目进行整理上报。
二、测量仪器管理根据工程内容配备数量上、精度上符合要求的测量仪器及工具并按照规定将仪器送有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取得合格认证。
测量仪器在运输、使用、存放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仪器经过长途运输或使用一段时间后,要进行常规的校验校正,各项误差要小于规范的规定。
野外作业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并注意周围环境,保证仪器安全。
应对测量仪器定期进行检验、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仪器档案,对仪器的类型、编号、产地、主要性能状况、维修及核验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仪器维修应由有经验的人进行,较大的问题送专门修理单位检修。
三、测量控制点和标志管理导线点、水准点等测量标志是放线、定位的依据,也是施工的保证,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加强保护测量标志的意识。
导线点、水准点一般距高速公路施工场地比较远,散布于田野、村庄中,对这类永久性的控制点,要特别管理。
工程测量的相关制度

工程测量的相关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测量行为,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测量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工程放线、变形监测等。
3. 测量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测量活动的合法性与专业性。
二、组织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测量部门,负责全面的测量工作。
2. 测量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测量人员,并对其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3. 测量人员在进行现场工作时,应穿戴规定的工作服和安全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三、测量准备1. 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测量准备工作,包括测量方案的编制、测量仪器的选择与校准等。
2. 测量方案应明确测量的目的、内容、方法、精度要求及数据处理方式。
3. 所有测量仪器必须经过国家计量认证部门的检定或校准,保证测量数据的精确度。
四、测量实施1. 测量工作应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避免恶劣天气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2. 测量人员应严格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测量方法或程序。
3. 对于关键性的测量点位,应进行多次独立测量,以消除偶然误差。
五、数据处理与记录1. 测量数据应及时进行处理,分析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2. 所有测量记录应按照规定格式详细记录,并由测量人员签字确认。
3. 测量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六、质量控制1. 测量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测量工作进行内部审核。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追踪效果。
3. 鼓励测量人员提出创新意见和改进建议,不断提升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安全管理1. 测量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测量过程的安全。
2. 在复杂或危险的环境下进行测量时,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3. 对于可能影响公共安全或其他工程施工的测量活动,应提前做好协调和告知工作。
八、结语。
工程丈量管理制度

工程丈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丈量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工程丈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可靠、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依法依规,确保丈量数据准确、真实、完整、可信。
第六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决策,不得弄虚作假、弄虚作假。
第七条工程丈量工作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循职业道德。
第八条工程丈量工作要注重团队合作,提高协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二章工程丈量管理体制第九条建立工程丈量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工程丈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设立工程丈量工作专班,由专职人员担任,具体执行丈量任务,负责丈量数据整理、审核和报送。
第十一条成立质量监督委员会,由质量监督员担任,负责对工程丈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建立工程丈量工作档案,存储丈量数据和相关资料,便于查询和追溯。
第三章工程丈量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按照程序严谨、规范,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遵循“丈量-审核-报送”三个步骤,确保结果真实可信。
第十五条工程丈量工作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丈量方法的选择和应用,确保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工程丈量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工作高效完成。
第十七条工程丈量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丈量方案和实施细则,确保工程施工进程顺利。
第四章工程丈量质量保障第十八条严格把关丈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严禁弄虚作假、篡改数据。
第十九条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丈量数据进行核实和审查,确保计算结果正确。
第二十条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对工程丈量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二十一条建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对丈量数据、资料和相关文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查阅和追溯便利。
工程测量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施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测量的各项工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测量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3. 测量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结合工程实际,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测量小组,由专业的测量工程师负责,成员包括必要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
2. 测量小组的职责包括:制定测量计划,执行测量工作,处理测量数据,编制测量报告,以及对测量成果的质量负责。
3. 项目管理部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测量设备的配备、维护以及人员的培训等。
三、测量计划与实施1. 测量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测量计划,包括测量的目的、内容、方法、时间安排和人员分工等。
2. 测量实施前,应对测量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设备的精度满足要求。
3. 测量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对于关键部位和重要数据,应进行多次复核,确保无误。
四、数据处理与报告1. 测量数据应及时整理归档,使用专业软件进行处理分析。
2. 数据处理结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3. 编制测量报告,报告应包括测量过程、结果及其分析,必要时附上图表和图纸。
4. 测量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工程决策和施工依据。
五、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1. 测量工作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测量成果进行质量检查。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误差,应及时进行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3. 测量工作中应注意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4. 对于特殊复杂环境下的测量,应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六、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测量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2. 对测量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以激励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鼓励测量人员参与技术交流和创新活动,不断提升测量技术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测量工程管理制度

测量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测量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2. 测量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准确、及时、经济的原则。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测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测量工作。
2. 测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测量计划、组织实施测量工作、审核测量成果、处理测量事故等。
3. 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三、测量计划1. 测量计划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制定,明确测量的目的、内容、方法、时间和人员分工。
2. 测量计划应在施工前得到批准,并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
四、测量实施1. 测量工作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测量设备应定期校准和维护,以保证测量结果的精确度。
3. 现场测量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测量时间、位置、方法和结果等。
4. 对于关键部位的测量,应采取多次测量和交叉验证的方式,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
五、数据处理与审核1. 测量数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数据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作为施工决策的依据。
3. 测量成果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六、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1. 测量工程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测量成果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测量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 对于测量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七、事故处理与纠正措施1. 发生测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相关工作,保护现场,并进行调查分析。
2.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对于重大测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八、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本制度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和技术发展进行不定期的修订。
2. 对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部规章制度

工程测量部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测量部的工作流程,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工作的效率。
2. 工程测量部应遵守国家有关测量的法律法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测量任务。
3. 所有测量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复训。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工程测量部应设立部门经理,负责全面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 下设若干测量小组,每组配备组长一名,负责现场测量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3. 测量员负责具体的测量操作,记录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4. 数据处理人员负责对测量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工作流程1. 接到测量任务后,测量组长需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人员分配、设备准备和时间安排等。
2. 测量前,应对测量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3. 现场测量时,必须按照作业计划执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测量完成后,应及时整理和记录数据,由数据处理人员进行分析和复核。
5. 最终成果应由部门经理审核确认,方可提交给相关部门或用于后续工作。
四、质量控制1. 测量过程中应实行双人复核制度,即每次测量至少有两名测量员同时进行,互相核对数据。
2. 对于关键性测量,应采用多种方法或多套设备进行交叉验证。
3. 定期对测量设备进行检定和维护,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测量误差。
4. 对于测量成果,应建立质量追溯机制,确保每一步操作都有明确的责任人。
五、安全管理1. 测量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对于特殊环境或高危区域的测量工作,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并经专业人员评估后方可进行。
3.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测量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2. 如因测量失误导致严重后果,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事故分析和总结。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测量部负责解释。
建设单位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中的测量工作,确保工程测量工作的准确、科学和有效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中进行的测量工作,包括土地测量、建筑测量、地理信息测量等方面的工作。
三、组织管理1、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测量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测量工作。
2、建设单位应配备合格的测量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执业资格。
3、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测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测量技术和职业道德。
四、测量计划1、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和进度制定详细的测量计划,包括测量内容、测量方法、测量设备和人员配置等。
2、测量计划应经工程总包方和相关单位审核,确保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要求。
3、建设单位应根据测量计划及时调配人员和设备,保障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测量流程1、建设单位应按照测量计划组织实施测量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
2、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测量数据进行审核和验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建设单位应及时处理测量中出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确保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测量质量控制1、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测量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精准度。
3、建设单位应对测量人员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工作水平和职业素质。
七、测量成果管理1、建设单位应妥善保管测量成果和相关资料,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2、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工程总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测量成果,并按时参加相关验收工作。
3、建设单位应及时总结和分享测量经验,推动测量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八、责任追究1、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责任追究机制,对工程测量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和失误进行严肃处理。
2、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测量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
施工测量管理办法.doc

施工测量管理办法1 编制依据1.1 电力部SDJ69-87《电力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篇)。
1.2国家有关测量规程。
1.3勘测设计部门提供的坐标网和水准网以及相应的技术文件。
2 适用范围2.1本工程建设中的全部单位工程项目的轴线和高程控制。
2.2为建设所需要的永久和临时征地。
2.3建设临建工程的轴线和高程。
3 要求3.1计承包商应提供给业主精确的平面控制网点、基线网点和高程控制点。
当设计承包商提供的控制网点的精度,经精度估算后,确认不能满足施工放线的精度要求时,可利用现有一点的平面坐标及一个方位角建立独立网。
3.2 设计承包商应在现场向项目监理部、各承包商移交实地的满足精度要求的平面控制网点、基线网点和高程控制点。
3.3 承包商进入现场后,根据设计承包商移交有关厂区测量的原始资料:厂区附近的三角点、导线、水准点等。
承包商对原始资料应认真校核,按满足施工放线精度的要求测设施工控制方格网。
3.4上述控制网,现场承包商应妥善保护,防止损坏。
3.5承包商应在开工前编制好《施测任务书》,经其质管部门审核,项目监理部审批后,才能予以实施。
3.6施测技术要求、仪器精度、误差精度按DL5001-91和GB50026-93 规定执行。
4 施工测量4.1测量人员必须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和有关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确定方位法。
4.2主厂房与主要建(构)筑物的定位,应根据厂区控制网或建筑方格网按二级导线精度的要求设该建(构)筑物控制桩。
4.3厂外管线、沟道、道路的定位,应根据基线网按二级导线精度的要求加密该控制网点。
4.4建(构)筑物控制桩的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4.4.1根据建构筑物的轴线布置控制桩;4.4.2控制桩的数量,应根据具体工程而定。
一般主厂房宜采用对面布设,其控制桩不应少于12个。
其它主要建(构)筑物的控制桩不少于4个;4.4.3控制桩的位置,不得布设在铁路、公路、地下设施及施工机械行走的范围内。
距建(构)筑物土方开挖的上开口线不宜小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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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甘青段)LXS-17标段的施工测量工作,适应高速行车对线路高稳定性和高平顺性要求,满足铺设无砟轨道高精度的要求,贯彻“三网合一”的理念,把兰新铁路建成高标准、高质量的铁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铁道部和甘青公司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编制依据和基本工作内容第二条编制依据《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 10601-2009 J962-2009)《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 158号)《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B/T15314-9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建筑沉降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199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第三条主要工程项目及工作量线路全长104.679km,其中路基全长99.641km,桥梁全长5.038km。
区间路基土石方1103.999万断面m3,其中土石方629.07万m3,B组填料338.7万m3,级配碎石132.6万m3,沥青混凝土3.63万m3。
站场1座,站场土石方54.02万断面m3,其中土方33.84万m3,A组填料10.52万m3,B组填料3.69万m3,级配碎石5.709万m3,沥青混凝土0.261万m3。
路基附属圬工方为93.5万m3,水泥搅拌桩17.916万m,换填土196.509万m3,强夯153.4万m2,重锤夯实51.68万m2,冲击碾压70.621万m2,堆载预压176.681万m3。
桥梁共计30座,其中特大桥3379.5m/3座,大桥638.7m/2座,中桥598.6/8座,箱形桥415.8m/17座,预制箱梁193孔,涵洞6521.13横延米/266座。
第四条施工测量的基本工作内容1. 精测网交桩与复测;2. 施工控制测量;3. 施工放样测量;4. 施工过程检测;5. 沉降变形观测;6. 区域地面沉降观测;7. 质量检测测量;8.轨道工程测量;9. 竣工测量。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五条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甘青段)LXS-17标段的测量管理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部、专业联合单位项目部、工区和梁场构成。
明确责任,分级管理。
1.项目经理部设测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标段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组长由总工兼任,副组长由专业联合单位的总工兼任,下设测量工作组具体负责精测网、沉降观测等测量管理工作。
2.专业联合单位项目部设本级测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管段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组长由总工兼任,下设测量工作组具体负责精测网、沉降观测等测量管理工作。
3.各工区由总工分管测量工作,下设测量队(班)。
测量队(班)全面负责本工区的测量工作,服务于现场施工,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4.各梁场由总工分管测量工作,下设测量班。
测量班全面负责本梁场的测量工作,服务于现场施工,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5.项目部测量队:队长:赫贵斌项目部测量工程师副队长:王慧卿项目部测量工程师成员:薛栋栋(一工区)周坤鹏(二工区)王慧卿(三工区)郭东东(柳园梁场) 第六条分工与职责1.项目经理部负责接收设计移交CPⅠ、CPⅡ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并组织进行定期复测与维护,组织基桩控制网(CPⅢ)的测量和复测,指导全标段的线下工程施工测量、沉降观测以及无砟轨道的安装测量等相关测量工作。
规范统一测量内外业资料,分类管理测量资料,建立项目经理部的测量资料档案。
制定测量标志的保护和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制定各类测量标志的恢复方案。
根据现场种类控制桩橛的分布和工程实际,合理组织安排各项测量工作。
对各工区和梁场的测量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按要求定期向指挥部和总指挥部提交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
配合和接受测量监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配合甘青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建设过程中对本标段进行的测量验收、抽检、复核,误差/错误争议的核查,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和观测。
2.专业联合单位项目部在本管段范围内承担测量工作分工任务和履行项目经理部的测量管理职责。
3.各工区全面负责本管段的施工测量工作,服从上级单位的测量工作管理和指导。
具体实施CPⅠ、CPⅡ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定期复测与维护,以及对基桩控制网(CPⅢ)的测量和复测,按要求进行线下工程施工测量、沉降观测以及无砟轨道的安装测量等相关测量工作。
规范统一测量内外业资料,分类管理测量资料,建立测量资料的档案。
按要求定期向项目经理部提交质量符合要求的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
制定本工区测量标志的保护和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并制定各类测量标志的恢复方案。
4. 各梁场全面负责本梁场的施工测量工作,服从上级单位的测量工作管理和指导。
具体负责对制梁台座、存梁台座的沉降观测,已制梁的变形观测,以及架梁后的变形观测。
规范统一测量内外业资料,分类管理测量资料,建立测量资料的档案。
按要求定期向项目经理部提交质量符合要求的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
制定本梁场测量标志的保护和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并制定各类测量标志的恢复方案。
5. 测量队职责:项目部测量队长具体负责全标段测量工作。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分管各自管段测量工作。
测量队具体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检查测量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管理台帐;②制订各种测量技术设计方案;③统一组织实施精测网的复测,汇总、整理并提交复测报告;④组织进行控制网的加密和复测;⑤统一组织实施区域地面沉降监测,汇总、整理成果文件并提交地面沉降监测报告;⑥检查指导线下构筑物沉降变形观测,定期收集上报观测成果;⑦检查测量标志的保护与恢复;⑧组织复核构筑物平面位置和高程,检查各种测量资料的整理、归档;。
测量队成员均为各工区、梁场测量负责人,职责如下:①管理各自工区、梁场的测量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并建立台帐,负责仪器日常保养和维护;②具体实施精测网复测与维护、精测网加密控制网布设、线下构筑物沉降变形观测和区域地面沉降监测工作,负责测量标志的保护与恢复;③负责各自管区日常测量放样及复核工作;④负责各自管区测量资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等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资料;⑤服从测量队的组织和管理,配合测量队的检查复核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支持;⑥完成测量队队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平面与高程控制网测量第七条交桩1.开工前,由指挥部主持,监理单位参加,设计单位在现场向施工施工单位进行桩橛以及测量成果资料交接。
交桩后,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进行全面复测。
复测精度符合规定要求,并经驻地监理现场检测合格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2.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现场交桩的范围应包括:(1)CPI控制桩;(2)CPⅡ控制桩;(3)勘测水准点桩。
3.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成果资料应包括:(1)CPI控制桩成果表及点之记;(2)CPⅡ控制桩成果表及点之记;(3)水准点成果表及点之记;(4)线路曲线要素表。
4.交桩时,控制桩应确保完整、稳固,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附控制桩的点之记。
监理、施工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核对,检查交桩数量、精度。
若重要桩位丢失不能满足施工测量要求,设计单位负责补桩、补测并提供补测成果资料。
5.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履行手续,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五份,总指、指挥部、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一分,交接桩记录表存入工程档案。
第八条施工单位负责对复测后的测量控制桩的维护,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测。
监理单位对复测工作实行全程监理。
1.控制网复测开始之前,应补埋所有丢失或破坏的控制点,驻地监理应旁站监理埋设过程。
2. 项目经理部测量队负责组织交接桩,按要求定期组织进行精测网全面复测,负责与相邻标段的搭接测量的组织和协调,各工区具体实施,项目部测量队负责复核并整体提交复测报告。
复测要延伸至相临标段不少于2个控制桩,复测精度符合规定要求,并经监理组现场检测合格后,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一标办理交接手续。
精密控制网复测中发现与定测成果资料不符时,项目部测量队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负责解决。
3.复测工作完成后,项目部测量队应将完整的复测成果报监理复核后组织评审。
根据评审意见对复测成果完善后报各指挥部核试验备,同时抄送总指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
各工区负责对复测后的测量控制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测。
4.第二次及后续复测超限和补设控制点的成果应在评估之后,经总监审核批准后启用。
第九条基桩控制网(CPⅢ)测量1.CPⅢ网测量前,线下施工单位应该向线上施工单位移交CPI、CPⅡ和高程控制网。
由线上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复测,并组织评估。
根据评估意见完善后,报指挥部和总指挥部核备,经总监审核批准后启用复测成果。
2.当CPⅡ网点密度不足时,按照插点或插网的方法进行同精度加密。
3.CPⅢ网测量单位结合无砟轨道结构型式及施工工艺,对CPⅢ网测量方案进行技术设计。
当采用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时,应采用自由设站边角交会方法建立CPⅢ网。
4.甘青公司统一全线测量标志和数据处理软件;统一CPⅢ布网、测设方法、测量仪器与人员和标段衔接测量的要求;组织CPⅢ网测量人员的数据采集与平差处理培训;组织评估CPⅢ网测量方案;检验完工的CPⅢ网。
5. CPⅢ网测量原始记录(包括电脑记录)、成果资料、图表及桩橛应妥善保存;实行测量成果资料、桩橛现场交接验收制度;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该书写清楚,签署完整,并应进行复核和验算,未经复核和验算的资料严禁使用。
6.监理单位负责时CPⅢ网全过程进行监理,参与甘青公司组织的CPⅢ网测量方案评估,检验和验收等工作。
7.设计单位负责对CPⅢ网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并对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甘青段)LXS-17标段的CPⅢ网建立和测量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和检查。
第四章线下工程测量第十条线下工区在测量中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制,确保线下工程测量的精度,同时加强施工期间各类测量标志的保护。
第十一条加密施工控制网建立1.在CPI、CPⅡ控制网的基础上加密线下工程施工控制网,应采用四等导线或D级GPS精度施测,就近附合到CPⅡ或CPI控制点,采用约束平差;2.加密施工控制网的测量与维护应由项目部测量队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路基、桥涵、轨道、站场及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通信及电力沟槽、房屋建筑、接触网杆等工程施工前各工区均应按设计图由2人独立进行施工放样资料计算,相互检核后报监理审核;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施工放样成果禁止采用;放样时需检查控制点的稳定性,放样完成之后应进行自检,保证放样测量的精度。
第十三条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标准规范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按规定比例抽检并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