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准入评估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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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客户准入评估制度范本

企业客户准入评估制度范本

企业客户准入评估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客户准入管理,确保客户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客户进行准入评估的全过程,包括客户资料审核、现场考察、评估标准、准入决定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客户准入评估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客户资料审核第四条企业应要求客户提交以下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五)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六)企业简介、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等相关资料;(七)其他企业认为必要的资料。

第五条企业应对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一)资料是否齐全;(二)资料是否与原件相符;(三)资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三章现场考察第六条企业应对通过资料审核的客户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情况。

第七条现场考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客户厂房、设备、生产线等基础设施;(二)客户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环保措施等;(三)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誉度等;(四)客户的企业文化、管理水平、员工素质等;(五)其他企业认为必要的考察内容。

第四章评估标准第八条企业应根据客户资料审核、现场考察等情况,制定客户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一)合法性标准:客户是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二)信誉标准:客户的信誉度、信用记录、守法情况等;(三)实力标准:客户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市场份额等;(四)合作潜力标准:客户的成长性、合作意愿、合作前景等;(五)其他企业认为必要的评估标准。

第九条企业应对客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客户准入资格。

第五章准入决定第十条企业应根据客户评估结果,作出是否准入的决定,并通知客户。

企业客户准入评估制度模板

企业客户准入评估制度模板

企业客户准入评估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客户准入评估工作,确保企业客户质量,降低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对企业客户进行的信贷准入评估工作。

三、客户准入评估原则1. 全面性:对客户的基本情况、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担保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2. 客观性:评估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避免主观臆断和偏颇。

3. 重要性:对客户的核心业务、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评估。

4. 动态性:根据客户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评估结果和信贷政策。

四、客户准入评估内容1. 客户基本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等。

2. 信用状况:包括客户在金融机构的信贷记录、信用评级、还款能力等。

3. 财务状况:包括客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

4. 经营状况:包括客户的主营业务、市场地位、竞争优势、经营策略、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等。

5. 担保状况:包括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物价值、权属情况、变现能力等。

五、客户准入评估流程1. 客户申请:客户向本行提交信贷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 资料审核:信贷部门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现场调查:信贷人员对客户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客户实际情况,核实资料真实性。

4. 评估报告:信贷人员根据调查结果,撰写客户评估报告,对客户进行全面评估。

5. 审批流程:信贷评估报告提交给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确定客户的信贷资格和信贷额度。

6. 准入决定:根据信贷审查委员会的决定,确定是否准入客户。

7. 准入通知:将准入结果通知客户,对准入的客户进行信贷业务的后续管理。

六、客户准入评估管理1. 信贷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客观、真实。

2. 信贷人员应定期对客户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客户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评估结果和信贷政策。

供应商准入和评价制度

供应商准入和评价制度

供应商准入和评价制度一、供应商准入制度1.合法合规要求:企业要求供应商具备合法注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系列认证等,以保证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和要求。

3.生产能力和产能:企业要求供应商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和产能,能够按时交付产品和满足企业的需求。

4.财务状况和信用评估:企业要求供应商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能够及时支付供应商和履行合同义务。

5.产品质量和性能要求:企业要求供应商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能够满足企业对产品质量和性能的需求。

6.价值观和社会责任:企业要求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不从事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

二、供应商评价制度供应商评价制度是指企业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的制度,用于评估供应商的绩效和能力。

1.供货情况评价:评估供应商的及时供货率、缺货情况、退货率等,以评判其供货能力和供货稳定性。

2.产品质量评价:通过对供应商产品的抽检和检验,评估产品的质量和合格率,以判断供应商的质量控制能力。

3.价格和交付评价:评估供应商的价格竞争力和交货准时率,以评判供应商的竞争力和交付能力。

4.售后服务评价:评估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水平,包括退换货处理、技术支持等,以评判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能力。

5.供应商合作态度评价:评估供应商的合作态度、沟通和协调能力,以评估供应商与企业合作的长期稳定性。

供应商准入和评价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选择到合适的供应商,提高采购效益。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供应商的绩效档案,根据供应商的绩效和能力进行分类管理和激励,对于优秀供应商给予奖励和支持,对于不良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淘汰机制。

同时,企业还可以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和优化供应链管理。

公司承包商施工作业前能力准入评估指南

公司承包商施工作业前能力准入评估指南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包商施工作业前能力准入评估指南为加强和规范承包商施工作业前能力准入评估工作,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准入管理的意见》(中油办【2017】109号)结合公司各单位的实际做法,编制本指南。

一、评估目的准确评估承包商企业安全管理现状,量化承包商施工作业队伍和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为有针对性加强对承包商管理,提升承包商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评估内容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准入评估是指在承包商施工队伍入厂(场)前对其人员资质能力、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安全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进行的审查评估,杜绝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施工队伍和人员进入现场作业。

三、评估方法(一)承包商人员1. 审核承包商所有人员的基本信息、与承包商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健康体检证明、安全生产责任险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和接受建设单位、项目部、承包商等在施工作业前安全培训的证明。

2. 审核进入现场履职的承包商项目经理、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经理、HSE经理等关键管理人员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资质和能力,审核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质量经理质检证书、HSE经理安全证书真实有效,工作履历要满足管理岗位要求,要通过面谈评估综合管理能力。

3. 审核承包商项目经理、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经理、HSE经理等关键管理人员,合同中明确禁止变更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场履职,允许变更的人员必须履行相应的变更程序,变更人员资格等级要与投标文件承诺条件保持一致,能力评估合格。

4.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提供有效上岗证件,要进入/Publicity/Staff查验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真伪,进入,依次点击“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真伪,逐一核实,逐一打印查询结果。

企业准入评估管理办法

企业准入评估管理办法

企业准入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多媒体产业园特色工业设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产业集聚、布局集中、彰显特色”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加强对企业(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规模,成为全市引领、全省一流、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工业设计基地,有力支撑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中的推动作用。

第三条成立多媒体产业园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企业(项目)准入评估和绩效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改委、多媒体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发改、科技、财政、商务、地税、多媒体产业园分管领导为成员。

第四条评价委员会对新引进的企业(项目)组织准入评估,每年进行绩效评价,实施企业(项目)退出机制。

第二章准入评估第五条基本条件(一)原则上以市“3+3”和区“2+2+N”产业体系为主体,工业设计成果具备商品化、产业化的条件。

(二)属于视觉设计、界面设计、结构设计等工业设计领域,主营业务为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传播设计、设计管理等的企业(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产业政策。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未能提供自有知识产权相关证明的,须承诺入驻基地后1年内取得相关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明。

(四)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五)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技术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

(六)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技术成果转化、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

(七)工商和税务注册地在区。

第六条优先条件结合基地实际情况,优先引进以下企业(项目)和平台:(一)参加国内外工业设计论坛做主题发言或发表相关学术论文的设计企业。

(二)参加过公认的国内外工业设计成果展的设计企业。

(三)获得国内外知名奖项的设计企业。

(四)拥有优秀设计人才、国内外知名设计师、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教授的设计企业。

准入工作实施方案

准入工作实施方案

准入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准入工作是指对某个特定领域或者特定对象进行审核、评估和许可的过程。

对于一个组织或者企业来说,准入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确保所需的资源和要求得到满足,同时也可以确保组织或者企业在特定领域内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因此,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准入工作实施方案对于组织或者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目标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目标是确保组织或者企业在特定领域内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组织或者企业在准入工作中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确保组织或者企业在准入工作中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3. 确保组织或者企业在准入工作中能够满足客户或者用户的需求;4. 确保组织或者企业在准入工作中能够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形象。

三、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步骤1. 制定准入工作流程:根据组织或者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准入工作的具体流程,包括审核、评估和许可等环节。

在制定流程时,需要考虑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组织或者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2. 确定准入工作的标准和指标:根据组织或者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准入工作的标准和指标。

这些标准和指标可以包括资质要求、能力要求、服务质量要求等。

在确定标准和指标时,需要考虑到组织或者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 进行准入工作的审核和评估:根据准入工作流程和标准指标,对组织或者企业进行审核和评估。

审核和评估的内容可以包括组织或者企业的资质、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

在审核和评估过程中,需要确保审核和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也需要确保审核和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根据审核和评估结果进行许可:根据审核和评估的结果,对组织或者企业进行许可。

许可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在许可过程中,需要确保许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需要确保许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监督和管理准入工作的实施:对准入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准入工作的顺利进行。

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

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

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一、准入申请1.供应商向公司提交准入申请,申请表中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和服务信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2.公司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问题将提出补正要求,直至资料完整和准确。

二、资格评审1.公司设立专门的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

2.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资质证书、财务状况、企业信用、技术实力、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

3.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三、现场审核1.部分供应商将接受公司的现场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生产设备、生产流程、质量控制体系等。

2.现场审核由专业的审核团队组成,负责核实供应商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四、合作协议签订1.成功通过准入审核的供应商将与公司签订正式的供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合作平稳进行。

2.合同中应包括供应商的主要信息、产品或服务范围、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价格、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内容。

五、绩效评估与分类管理1.公司将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售后服务、采购成本等。

2.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将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例如优秀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待提升供应商和淘汰供应商,并针对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和措施。

六、供应商信息管理与监督1.公司将建立供应商信息数据库,并定期更新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业绩、资质证书等。

2.公司将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监督,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违规行为或不符合准入标准的情况,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暂停合作、解除合同等。

以上是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公司能够选择到具备良好信誉、优质产品和可靠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从而提升整体供应链的质量和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准入管理,并不断优化改进,以满足公司的战略采购需求。

食品企业OEM工厂准入评估细则(含化验室管理评审细则)

食品企业OEM工厂准入评估细则(含化验室管理评审细则)

食品企业OEM工厂准入评估细则目录不可妥协事项(不可合作条件) (3)1、环境、布局及构造 (3)1.1厂区环境及规划 (3)1.2基础设施 (3)13其他不符合项 (4)2、管理体系的建立 (4)2.1机构及职责 (4)2.2体系运行 (4)2.3文件控制 (4)3.4记录控制 (4)2.5其他不符合项 (4)3、采供管理 (4)3.1原辅料入厂验收 (5)4.2仓储设施管理 (5)3.3危险化学品管理 (5)3.4其他不符合项目 (5)4、现场管理 (5)4.1现场卫生 (5)4.2外来污染物 (5)4.3交叉污染管理 (6)5.4清洗消毒 (6)4.5人员管理 (6)4.6车间设备 (6)4.7特种及计量设备管理 (7)4.8食品安全防护 (7)4.9水质监测 (7)4.10辅助区域 (7)4.11其它不符合 (7)5、出口端管理 (7)5.1仓储管理 (7)6.2仓储卫生 (8)5.3物流管理 (8)5.4其它不符合 (8)6、虫鼠害管理 (8)7、程序与记录 (9)7.1应急管理 (9)7.2不合格品管理 (9)7.3召回与投诉 (9)7.4追溯管理 (9)7.5放行管理 (9)7.6其它不符合 (9)8、安全与环保 (9)8.1安全生产 (9)8.2节能环保 (9)8.3其他不符合 (9)化验室管理评审细则 (10)不可妥协事项(不可合作条件) (10)化验室管理 (10)1、管理制度审查 (10)2、人员管理 (11)3、实验室基础建设 (11)4、药品试剂、样品 (11)5、检验设备仪器 (12)6、检验方法 (12)7、结果保障 (12)8、文件、记录控制 (12)序号评审内容不可妥协事项(不可合作条件)1违反国家、地区、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生产过程合规性管理不符合。

2无委托加工合同,合同到期未续签(只适用于再准入)3严重不符合《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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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准入评估管理办法
企业准入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多媒体产业园特色工业设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产业集聚、布局集中、彰显特色”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加强对企业(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规模,成为全市引领、全省一流、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工业设计基地,有力支撑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中的推动作用。

第三条成立多媒体产业园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企业(项目)准入评估和绩效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改委、多媒体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发改、科技、财政、商务、地税、多媒体产业园分管领导为成员。

第四条评价委员会对新引进的企业(项目)组织准入评估,每年进行绩效评价,实施企业(项目)退出机制。

第二章准入评估
第五条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以市“3+3”和区“2+2+N”产业体系为主体,工业设计成果具备商品化、产业化的条件。

(二)属于视觉设计、界面设计、结构设计等工业设计领域,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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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为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传播设计、设计管理等的企业(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产业政策。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未能提供自有知识产权相关证明的,须承诺入驻基地后1年内取得相关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明。

(四)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五)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技术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

(六)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技术成果转化、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

(七)工商和税务注册地在区。

第六条优先条件
结合基地实际情况,优先引进以下企业(项目)和平台:
(一)参加国内外工业设计论坛做主题发言或发表相关学术论文的设计企业。

(二)参加过公认的国内外工业设计成果展的设计企业。

(三)获得国内外知名奖项的设计企业。

(四)拥有优秀设计人才、国内外知名设计师、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教授的设计企业。

(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的或建有博士后工作站的设计企业。

(六)从先进制造业企业中分离出来,且符合市“3+3”和区
“2+2+N”产业体系的设计中心。

(七)设计成果已或即将应用于装备制造、光电新能、特色纺织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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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和区“2+2+N”产业体系的设计企业。

(八)专利授权量年增长高于30%,设计服务总收入年增长高于17%,专职设计人员数量年增长高于30%的设计企业。

第七条基本程序
(一)初审
基地运营单位依据入驻基地基本条件对企业(项目)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完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项目)是否符合入驻基地基本条件。

2.企业(项目)实施期内预计达到的主要目标及项目单位现有工作基础。

3.企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预期效益分析。

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填制《企业(项目)入驻基地审批表》,并由基地运营单位签署初审意见,进入核准阶段。

(二)核准
企业(项目)通过初审后,原则上提交评价委员会审核,重大项目提交领导小组审核,按照《企业(项目)准入评估标准》打分,依据分值高低确认企业(项目)准予入驻基地,并在《企业(项目)入驻基地审批表》上签署核准意见。

对于服务基地和设计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由评价委员会讨论商议决定。

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

核准时,企业(项目)业主需提交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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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项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项目)入驻基地审批表》。

3.创业计划书。

4.企业营业执照。

5.企业专利证明,获奖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运营管理
第八条企业(项目)负责人依《企业(项目)入驻基地审批表》与基地运营公司签订《入驻合同》及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相关事项。

第九条入驻企业(项目)应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按《入驻合同》及相关协议履行义务和职责,遵守工业设计基地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基地运营公司对企业(项目)入驻基地时进行的改建等予以监管,以保持基地的整体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基地运营公司应对入驻企业(项目)企业实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日常台帐资料及资料档案。

入驻企业和项目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真实信息。

第十二条入驻企业(项目)根据工业设计基地扶持政策所获得的奖励资金必须用于企业、项目的科研与经营,并接受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入驻合同》签约后,基地运营公司必须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期限提供相应工作场地。

入驻企业(项目)在办公场地落实后的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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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内必须开展正常的研发和经营,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及时到位。

第十四条入驻企业(项目)不得将基地提供的办公场地长时间空置及擅自转租他人使用,如空置3个月以上及转租他人使用的,基地运营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

第十五条入驻企业(项目)在完成入驻后,须按规定要求向基地运营公司报送财务统计报表等各类材料。

第四章绩效评估
第十六条评价委员会每年对入驻企业的运作情况实施评估考核。

第十七条评价委员会将评估考核的书面通知下发至基地内需要评估考核的企业。

考核依据是企业、项目入驻基地时提交的《创业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工业设计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科技水平、发展潜力、经济效益和成果转化以及日常运营、资金运作、团队人员在岗等。

评估考核分优秀(80—100分)、合格(60—79分,含6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

第十八条绩效评估程序为:评价委员会书面通知企业→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评价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
审核(必要时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

第十九条对评为优秀和合格的企业,重点给予向上争取和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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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退出机制
第二十条对绩效评估首次评为不合格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书面通知书,给予6个月整改期限,并在整改结束后再次考核,合格后方能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对连续两次评为不合格的企业,一是上报领导小组,建议取消相关扶持政策;二是劝其退出基地,终止有关协议。

第二十一条入驻企业(项目)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年度绩效评估不合格,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其入驻基地资格,终止有关协议。

(一)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是违反基地相关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入驻1年内未正式运营的。

(三)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偏离工业设计的。

(四)主营业务为工业设计的企业,1年内未能承接到相关业务。

(五)从制造业企业中分离的设计中心入住基地后,2年内仍未能实现向多家企业提供公共设计服务的。

(六)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设立的产学研合作项目2年内未能实现产业化的。

(七)中介服务机构1年内未能为园区工业设计企业(项目)提供有效服务的。

(八)企业用房空置三个月以上或擅自转租他人使用的。

(九)设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长期不到位,只有少数人员驻守的。

(十)异地开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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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入驻企业因故需要注销退出的,按照《公司法》规定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区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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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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