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公告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一、资助范围及基本要求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研究当代中国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主要领域包括:(1)研究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优秀成果;(2)研究总结中国发展道路与发展经验的优秀成果;(3)研究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个领域,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发展变化、了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4)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具有文化积累和传播价值,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5)其他适合向国外翻译推介的优秀成果。
2、项目资助文版暂定为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韩文、阿拉伯文8种。
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语言习惯。
3、直接以外文写作且完成60%以上内容的专著,也可申请资助。
4、申报成果应不少于1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要适当改写和压缩。
5、申报成果形式可以为单本学术著作、专题论文集或系列学术丛书,出版时须标明受到中华社会科学基金(Chinese Fund for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资助。
6、项目成果须以外文或中文外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
二、项目申报1、申请资格(1)国内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密切学术交流的国内科研机构以及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出版机构均可申请。
(2)申请人申请前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即如果申请人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或出版者),必须获得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附在申请材料中。
(3)在国外已经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
国社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国社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一、项目背景与意义
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学术走向世界成为当下的重要任务。
国社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应运而生,旨在让世界了解中国,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与互鉴。
该项目由国家级科研机构主持,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项目内容与目标
国社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以翻译中华学术成果为主,包括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等领域的重要著作。
项目力求准确、全面地呈现我国学术研究的最高水平,展示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
项目目标是通过外译著作,提升国际学术界对中华学术的认可度,推动我国学术成果的国际传播。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为确保项目质量,国社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采取严格的申报和评审机制。
申报者需为具有丰富翻译经验的专业人士,熟悉相关学术领域。
评审过程公正、透明,选拔优秀译者参与项目。
同时,项目设立顾问团队,为译者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四、项目实施与成果展示
项目实施过程中,译者遵循严谨的学术态度,力求忠实于原文,同时注重语言的优美与可读性。
项目采用国际通用的出版标准,确保译著的质量。
项目成果以专著、论文集、教材等多种形式呈现,已在国际学术界产生良好反响。
五、项目影响与未来发展
国社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自启动以来,已成功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译著,在国际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项目不仅提升了中华学术的国际地位,还为中外学者提供了交流平台,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的学术合作。
最新整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docx

最新整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关于做好20xx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xxxx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请各单位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继续做好20xx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后期资助项目1.20xx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拟于9—11月进行评审,请于9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我办,逾期则转入明年上半年评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4)距上次申报未获立项未满1年,或虽满1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曾申报但未获立项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5)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6)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7)成果系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8)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9)同期申请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立项名单公布后,获知未立项者除外);(10)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须附相关证明);(11)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2024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随着我国在国际舞台上地位的上升,中华学术文化也逐渐受到全球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促进中华学术文化的传播和交流,国家社科基金于2024年启动了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旨在通过资助学者和机构将我国优秀的学术成果翻译成其他语言,让更多的国际学者和读者了解和了解我国的学术文化。
一、项目背景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拥有着丰富而深厚的学术文化底蕴。
但由于语言和传播渠道的限制,我国学术成果在国际上的传播和影响力相对较弱。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家社科基金决定启动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通过资助优秀的学术著作翻译成其他语言,向世界展现我国独特的学术魅力。
二、项目目标1. 推动中华学术成果国际传播。
通过翻译优秀的学术著作,让更多的国际学者和读者了解我国学术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增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理解。
2. 提升我国学术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通过将我国优秀的学术成果翻译成其他语言,拓展我国学术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加强我国学术在国际学术界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资助范围1. 学术著作翻译。
国家社科基金将资助学者和机构翻译我国优秀的学术著作,包括但不限于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等领域的学术著作。
2. 多语种翻译。
资助范围包括将学术著作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俄文等多种国际通用语言,扩大翻译成果的国际传播范围。
四、申请条件1. 申请者须为我国公民,具有相关学术背景和翻译经验,能够熟练掌握源语言和目标语言。
2. 申请项目须为原创学术著作的翻译项目,需提供原著作的版权证明和出版社授权。
3. 申请者需要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和翻译方案,包括翻译人员名单、翻译进度安排、成果发布计划等。
五、资助方式国家社科基金将通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的学术质量、翻译方案和成果预期等指标进行评分。
评分合格的项目将获得资助额度,并按照翻译进度和成果发布情况进行资金拨付,确保翻译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及时发布。
社科基金中华外译项目立项新闻稿

【社科基金中华外译项目立项新闻稿】一、序言我国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是国家一级机关,负责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与资助。
为推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与成果的国际传播与交流,促进我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社科基金委决定设立中华外译项目,并已正式立项实施。
二、项目背景我国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国际社会科学基金组织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我国社会科学事业与国际接轨。
中华外译项目的设立,旨在通过资助社科基金项目成果的翻译、出版与推广,加强国内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在国际上的传播,提高我国社科研究在国际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三、项目目标1.资助优秀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的翻译、出版与推广,使之融入国际学术交流与学术评价体系。
2.扩大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在国际学术刊物上的发表和影响力,提高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3.促进中外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与学者的交流合作,推动我国社会科学事业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
四、项目实施1.资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的翻译、出版与推广。
2.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与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与规范。
3.广泛宣传项目的宗旨和成果,吸引更多中外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与学者的参与。
五、项目效益中华外译项目的实施将对我国社会科学事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具体表现在:1.推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向国际传播,提升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
2.促进中外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与学者的交流合作,推动我国社会科学事业与国际一流水平接轨。
3.提高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水平,助力我国社会科学的创新与发展。
六、结语中华外译项目的立项实施,是我国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我国社会科学事业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重要举措。
我们期待在这一项目的支持下,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能够更好地为国际社会科学研究作出贡献,为我国社会科学的发展与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七、项目实施细则为确保中华外译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国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项目的资金使用透明、评审公正、成果可持续。
国家社科基金外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外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委员会设立的一项资助项目。
该项目的目的是促进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国际传播与交流,提高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
通过该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委员会将资助研究人员将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翻译成外文,以便更好地向国际学术界和国际社会宣传与交流。
该项目资助的翻译范围包括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学术报告等各类学术成果。
国家社科基金委员会将根据申请者的资质和翻译方案的质量进行评审,并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该项目的资助金额较大,可以帮助研究人员完成高质量的翻译工作,并推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总之,国家社科基金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委员会为促进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国际传播与交流设立的资助项目,旨在通过资助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翻译工作,提高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一、项目背景中华学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丰富,包含着丰富的哲学、历史、文学、艺术等内容。
然而,由于语言障碍和文化差异,中华学术在国际上的传播和交流受到了限制。
因此,开展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将有利于推广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中华学术与世界学术的交流与融合。
二、项目意义1.促进中华学术国际传播。
通过翻译中华学术文献,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传播给海外读者,增进世界对中国文化的了解,扩大中国文化影响力。
2.推动中华学术在国际上的学术交流。
将中华学术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推动中华学术与世界学术的交流与合作。
3.促进中华学术在国际上的学术研究。
通过翻译中华学术文献,为国外学者提供研究中国文化的重要资料,促进国际学术界对中国文化的研究和探讨。
三、项目内容1.确定翻译文献范围。
从中国古代到现代的哲学、历史、文学、艺术等领域,确定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中华学术文献作为翻译对象。
2.开展翻译工作。
邀请具有中文和外文翻译能力的学者、专家,进行翻译工作。
在翻译过程中,注重保持原文的文化内涵和学术特色。
3.完善翻译成果。
对翻译成果进行审定和修改,确保翻译质量,提高翻译成果的学术含量和艺术水平。
四、项目目标1.选取一批中华学术文献进行翻译,推广中国传统文化。
2.促进中华学术与世界学术的交流与融合,提高中华学术的国际影响力。
3.提高中华学术研究与传播的国际化水平,推动中华学术在国际上的学术研究和交流。
五、项目预期成果1.一批翻译成果问世,形成一批影响力较大的翻译作品,有利于中国传统文化在国际上的传播。
2.促进了中华学术与世界学术的交流与融合,提高了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3.为国际学界提供了一批重要的研究文献,推动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学术研究和探讨。
六、项目实施计划1.选题策划阶段:确定翻译范围,拟邀请翻译人员名单,制定具体的翻译计划。
2.翻译实施阶段:组织翻译工作,督促翻译进展,加强翻译成果的质量把控。
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外译项目

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外译项目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外译项目是指国家社科基金面向学术研究领域,资助学者进行重要学术著作的外文翻译工作。
该项目于2023年启动,旨在促进中国学术成果的国际传播,提高中国学术研究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
以下将从项目目标、申请和评审、资助时间和范围等方面对该项目进行详细介绍。
一、项目目标: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外译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推动中国学术研究成果的国际传播,增加国际学界对中国研究的了解和关注。
通过翻译国内优秀学术著作,把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介绍给国际学术界,提高其国际声誉和影响力,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申请和评审:该项目的申请对象为中国国内相关学科的高级专业人才,包括教授、副教授、研究员等。
申请人需具备扎实的学术背景和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申请者应提交详细的翻译计划和译稿样章,并经过学术评审专家的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三、资助时间和范围:该项目的资助时间通常为一年,申请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翻译期限。
资助范围包括外文翻译费用、翻译出版费用以及相关学术推广费用等。
项目资助标准由国家社科基金确定,根据翻译规模、难度和学术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分配。
四、项目管理:项目资助期间,申请者需按照翻译计划和目标完成翻译工作,并及时报送进展情况。
国家社科基金将组织专家对翻译成果进行评审和考核,确保翻译质量和学术价值的高水平。
申请者需根据要求提交申请结题报告,详细介绍翻译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学术影响。
五、项目成果:项目资助完成后,申请者需将翻译作品提交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出版社或学术机构发表或出版。
同时,国家社科基金将组织宣传推广项目成果,提高学术研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申请者在学术界获得广泛关注和认可后,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综上所述,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外译项目旨在推动中国学术研究成果的国际传播,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通过资助优秀学术著作的翻译工作,把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引入国际学术界,提高其国际声誉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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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公告
/2010sj/20100107zhxswygg.htm
为促进中外学术交流,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设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足于学术层面,资助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增进国外对当代中国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了解,推动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提高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影响力。
二、基本要求
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重要类型,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合推向世界。
2.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以外文写作尚未出版的,以及已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达成出版意向尚未完成研究的,也可申请资助。
3.项目资助文版暂定为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德语等5种。
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语言习惯。
篇幅过长者可适当压缩。
4.项目成果形式可以为单本学术著作或系列学术丛书,出版时须标明“中华社会科学基金”资助。
5.项目成果须以外文或中文外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
三、资助范围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我国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以及20世纪以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主要领域包括:1.马克思主义研究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优秀成果;
2.研究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中国发展经验的优秀成果;
3.研究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个领域,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发展变化、了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
4.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具有文化积累和传播价值,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
5.其他适合向国外翻译推介的优秀成果。
四、项目申报
自2010年开始常年受理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资格。
(1)国内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密切学术交流的国内科研机构以及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出版机构均可申请此项目。
(2)申请人申请前须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
国内出版机构申请前须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形成稳定伙伴关系,联合出版项目成果。
(3)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资助的,不能申请。
2.申请形式。
(1)国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既可独立申请,也可与国外科研人员、科研机构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须明确国内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
(2)国内出版机构须独立提出申请。
(3)国内科研机构或出版机构申请,须明确项目负责人。
3.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表(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及其电子版、原作、译稿或翻译样章、无版权争议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与国外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协议复印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申报材料。
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作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国内出版机构申请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与国外出版机构合作出版协议的复印件。
4.材料报送。
国内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须将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汇总后再提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国内出版机构可直接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五、项目评审
根据申报情况,分批组织评审,具体程序如下。
1.资格审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按照项目宗旨、资助要求及相关条件组织初步筛选。
2.专家评审。
组织本学科领域具有中外双重学术背景的专家、翻译界知名学者、海外汉学家以及对外出版领域专家,综合考虑原著学术水平以及申请人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或出版组织能力)、翻译水平、国外出版机构资质等因素,遴选出拟资助项目。
3.结果公示。
拟资助项目名单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学界和社会监督。
六、项目管理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管理,验收结项以成果在国外实际出版发行情况为主要依据,并参考鉴定专家评价意见。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100806)
电子邮箱:ghbcgc@
联系人:杨庆存陈俊乾
联系电话:(010)83083053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