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幕式文体排练展演管理办法(7.1改)
演出展演管理制度

演出展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演出展演管理,维护演出展演市场的秩序,保障演出展演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演出展演活动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音乐会、歌舞剧、话剧、舞蹈、戏曲、杂技、马戏等。
第三条演出展演活动是指以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及其他艺术形式为主要内容,通过专业演出、展示、比赛等形式向公众展示的文化艺术活动。
第四条演出展演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依法依规举办演出展演活动,确保演出展演内容合法、合规,演出展演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第五条演出展演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建立健全演出展演管理制度,规范演出展演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监管等环节,确保演出展演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六条演出展演活动的举办地应当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和配套服务,并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演出展演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演出展演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技能,确保演出展演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演出展演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充分保护演员、舞者、工作人员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履行相关社会保障和劳动保护义务。
第九条演出展演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和表演权等合法权益。
第二章策划组织第十条演出展演活动的策划方案应当符合文化艺术活动的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
第十一条演出展演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根据活动的性质和规模,制定详细的策划方案和预算,并明确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标群体以及宣传推广等工作安排。
第十二条演出展演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整个策划组织过程的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演出展演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保证策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过度商业化和低俗化,注重艺术与市场的平衡,确保演出展演活动的文化品质和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演出展演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根据活动的特点和需要,确定合适的场地设施和配套服务,并与场地管理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项合作内容和责任义务。
排练演出管理制度

排练演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做好排练演出工作,提高演员技艺和舞台效果,确保演出顺利进行,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排练演出组织委员会排练演出组织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作为主任,其他相关负责人作为委员组成。
负责统筹排练演出工作,协调各项活动、解决问题,确保演出呈现最佳效果。
2. 相关部门和岗位排练演出组织委员会下设多个部门和岗位,包括剧组部、音乐部、舞美部、灯光部、技术部、宣传部、后勤部等。
每个部门和岗位负责具体的工作职责。
剧组部为排练导演、编导班、演员班、道具组,音乐部为音乐导演、乐队班、配唱组,舞美部为美术导演、布景班、服装班,灯光部为灯光导演、灯光设计师、灯光师、技术部为音响导演、录音师、效果师,宣传部为宣传导演、宣传班、后勤部为保卫组、医务组、饮食组等。
三、排练演出流程1. 策划演出:确定演出目标和内容、确定演出时间和地点、确定演出形式和规模;2. 确定剧目:根据演出策划确定演出剧目,确定剧组制作,确定音乐、舞美、灯光、技术、宣传、后勤等组织各自工作内容,制定详细工作方案;3. 造型、彩排:设计服装、化妆、道具,进行技术彩排和全剧彩排;4. 宣传营销:进行演出宣传,制订宣传方案,进行宣传推广;5. 后勤服务:卫生消毒、食品安全、医疗急救等;6. 实施管理: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确保演出达到预期效果;7. 演出结束:做好收尾工作,进行总结总结会议。
四、排练演出注意事项1. 时间安排:确定演出时间表和排练时间表,严格按时开始、按时结束;2. 安全保障:排除演出安全隐患,做好卫生消毒,确保观众与演员安全;3. 人员分工: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合作,协调一致;4. 设备维护:保养设备,确保设备工作正常;5. 灵活应变:排演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及时解决;6. 节俭务实: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五、排练演出规范1. 演员着装:严格按照剧情和导演要求着装,服装整洁、佩饰得体;2. 彩排纪律:认真对待彩排,严禁随意离席,严禁打闹、嬉戏;3. 赴约准时:排练和演出时间,演员必须准时到位,不能迟到早退;4. 无私奉献:演员要服从导演安排,互相帮助,不抢功、不推责,团结合作;5. 注意卫生:保持个人及周围环境的整洁卫生;六、排练演出考核1. 演员表现:演员参与度、认真程度、表演水平;2. 舞台效果:服装、道具等配合度、观众反馈;3. 组织协调: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协作程度;4. 安全保障:演出期间的安全情况;5. 经济效益:演出成本、票房收入等经济指标。
舞蹈排练演出规章制度范本

舞蹈排练演出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舞蹈团队的排练和演出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演出质量,规范成员的行为,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舞蹈团队的所有成员,包括导师、编舞、演员、化妆师、服装师等。
第三条遵守本规章制度是每位成员的基本义务,任何成员不得违反规定。
第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成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第二章排练管理第五条排练时间由导师负责制定,并提前通知所有成员。
第六条每位成员要按时到达排练现场,准时开始排练。
第七条在排练期间,所有成员应当认真听从导师的指挥和要求,不得擅自离开排练现场。
第八条每次排练结束后,成员要认真总结,做好记录,并对下次排练进行准备。
第九条每位成员要保持良好的排练状态,注意保养身体,保持精神饱满的状态。
第十条在排练中如有不适应或者意见,可以向导师提出,但要在排练结束后进行讨论。
第三章演出管理第十一条演出时间由领导团队制定,并提前通知所有成员。
第十二条演出当天,每位成员要提前到达演出现场,做好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演出过程中,所有成员要服从导演和舞蹈指导的指挥,配合完成演出。
第十四条演出结束后,成员要认真总结演出过程,做好记录,为下次演出做准备。
第十五条成员在演出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演出现场,不得擅自更改服装、化妆等。
第十六条演出结束后,成员要保持团结合作的精神,共同庆祝演出的成功。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七条成员在排练和演出中要保持良好的形象,不得穿着不当、言行不雅。
第十八条成员要尊重导师和队长的权威,不得对导师和队长的指挥和决定抱有异议。
第十九条成员之间要保持相互尊重和团结合作的态度,不得存在争吵和冲突。
第二十条成员要遵守团队内部规定,不得擅自外泄团队的机密事务。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成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规的成员,将进行严厉处罚,包括开除出团、永久禁止参与团队活动等。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文化和旅游部令第9号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正文:----------------------------------------------------------------------------------------------------------------------------------------------------文化和旅游部令第9号《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22年4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胡和平2022年5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七条第二款“(三)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删除。
二、将第十条修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
”三、将第十一条修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依法登记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依法登记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营业执照;“(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四)依照《条例》第七条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将第十三条修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依法投资设立的由内地方控股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除提交本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投资信息报告回执等材料。
”五、删除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五条:“国家对演出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体育仪式管理制度

体育仪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升体育赛事仪式管理水平,保证赛事仪式的规范、有序和安全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体育赛事的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等各类体育仪式。
第三条体育赛事仪式的管理,应当坚持以服务赛事为宗旨,以规范、有序、安全为原则,以运动员、观众和工作人员的利益为中心,维护赛事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体育赛事仪式的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传统文化和文明礼仪,弘扬体育精神,塑造良好的体育赛事仪式形象。
同时,也要结合体育赛事的特点,不断探索和创新,提高赛事仪式策划的水平和质量。
第五条体育赛事主办方应当加强对赛事仪式的组织、策划和实施的管理,建立健全赛事仪式的工作机制,确保赛事仪式的规范进行。
第六条地方性体育赛事的赛事仪式可以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规定。
第二章赛事仪式的组织与策划第七条体育赛事仪式的组织者应当根据赛事的规模和特点,对赛事仪式进行合理的策划,制定详细的赛事仪式方案。
第八条赛事仪式的策划应当充分考虑运动员的参赛心情和情感体验,尊重运动员的个人特点,抓住赛事仪式的重点和亮点,突出赛事仪式的主题和氛围。
第九条赛事仪式的组织者要精心策划赛事仪式的场地、布景、灯光、音响等细节,确保赛事仪式的视觉和听觉效果,吸引观众的目光和注目。
第十条赛事仪式的组织者应当合理安排赛事仪式的时间和顺序,确保赛事仪式的有序进行,不影响赛事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赛事仪式的组织者应当根据赛事的具体情况,做好相应的赛事仪式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确保赛事仪式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赛事仪式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赛事仪式的监督单位应当对赛事仪式的策划和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赛事仪式的规范、有序和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赛事仪式的监督单位要建立赛事仪式的监督制度,制定监督计划,加强对赛事仪式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赛事仪式的良好开展。
第十四条赛事仪式的监督单位要对赛事仪式的策划、实施以及参与人员的素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提高赛事仪式的管理水平。
文艺排练管理制度

文艺排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文艺排练活动,提高文艺排练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文艺排练的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领导1.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文艺排练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2.组织领导成立文艺排练领导小组,负责文艺排练活动的统筹安排,制定排练计划,并落实到位。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资源,以优化文艺排练的整体效果。
四、排练计划1.制定排练计划,包括排练时间、地点、内容和人员安排等。
2.根据不同节目性质确定排练周期,安排集中和分散排练,确保各项排练工作有序进行。
3.每周定期召开文艺排练工作会议,总结排练情况,及时调整排练计划。
五、排练场地1.选择适宜的排练场地,确保场地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2.根据排练需要,提前预订好排练场地,做好设备调试和场地布置。
3.负责场地的维护工作,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卫生。
六、排练设备1.确保排练设备的正常运行,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2.做好排练设备的调试和设置工作,保证排练工作的进行。
3.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有效。
七、人员安排1.根据排练计划,合理安排参与排练的人员,并对其进行排练任务的说明和分工。
2.加强对参与排练的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排练水平和意识。
3.落实好参与排练人员的福利待遇,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排练环境。
八、排练流程1.制定详细的排练流程,包括每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
2.按照排练流程进行排练工作,保证排练的有序进行。
3.及时跟进排练情况,及时解决排练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排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九、安全管理1.注意文艺排练场所的安全,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2.做好视频监控和消防安全工作,防止排练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3.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做到排练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十、成果评估1.对排练的成果进行客观评估,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总结排练中出现的问题,为下次排练提供有益的参考。
3.注重对排练成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文艺排练的社会效益和影响力。
学校演出排练管理制度

学校演出排练管理制度演出是学校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外,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艺术表达能力。
然而,为了确保演出的顺利进行,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演出排练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这一议题。
一、制定规范的演出排练时间安排演出排练时间的合理安排是演出成功的关键。
学校应当在每学期初确定演出日程表,将演出排练时间与学生的学习时间合理分配,避免影响学生的学业。
此外,学校还应设立演出排练借用制度,明确学生社团或班级等使用排练场地的规定和流程。
二、建立统一的排练场地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排练的效果和安全,学校应建立统一的排练场地管理制度。
首先,学校需要合理规划排练场地的使用,避免演出排练场地过于集中,造成资源浪费和时间冲突。
其次,学校应定期检查排练场地的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三、确保良好的音效和灯光设备音效和灯光是演出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它们直接影响演出效果的好坏。
学校应投入适当的资金,确保音效和灯光设备的品质和先进性,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以满足不同演出形式的需求。
四、建立完善的演出管理团队一个有效的演出管理团队是演出顺利进行的保障。
学校应招募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老师组成管理团队,负责演出前的策划、排练、布置和演出当天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同时,学校还应鼓励学生参与团队,锻炼他们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加强演出排练过程的监督和指导演出排练过程中,学校应加强对演出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排练的质量和效果。
老师应根据演出形式和内容,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并定期组织观摩和点评活动,促进学生的艺术创造力和表演水平的提升。
六、制定合理的演出票务管理制度演出票务管理是演出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制定合理的票务销售渠道和流程,确保演出票的公平、透明和安全。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对演出票务销售收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演出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账目清晰。
七、加强演出宣传和推广工作一场成功的演出离不开宣传和推广工作的支持。
文化行业音乐演出管理规定

文化行业音乐演出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音乐演出成为了文化娱乐消费的重要形式之一。
为了保障音乐演出的质量、安全和秩序,各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本文将从场地选择、演出准备、表演者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论述,为广大音乐演出从业者提供相关指导。
一、场地选择音乐演出的场地选择是演出成功与否的关键之一。
标准的演出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1. 举办演出的场地应具备良好的音响设备和灯光设备,以确保表演者的音乐声音和舞台效果的合理呈现。
2. 场地的空气流通和消防安全设施应达到相关要求,以保证观众的人身安全。
3. 场地周边交通便利,停车场和其他附属设施齐备,方便观众观赏演出。
二、演出准备音乐演出的成功还需要精心的策划和准备。
具体工作包括:1. 策划演出的内容和节目单,确保节目的多样性和吸引力。
2. 组织排练,确保演出者熟练掌握乐曲和表演内容。
3. 安排演出的时间和地点,合理安排表演者的出场顺序。
4. 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观众宣传演出信息。
三、表演者管理表演者的管理是音乐演出的重要环节,需要制定相关规程和要求,确保演出的质量和秩序。
1. 对表演者进行严格的选拔和评审,确保其艺术水平和演出能力符合要求。
2. 确定表演者的报酬标准和合同约定,保护其合法权益。
3. 对表演者的着装和形象要求进行明确,确保演出的艺术感染力。
4. 设立艺术评审委员会,对表演者的演出进行评价和改进。
四、安全保障音乐演出的安全是维护观众利益的重要方面,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1. 确保演出场地的安全设施完善,包括消防设备、应急疏散通道等。
2. 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对观众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持演出秩序。
3.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疏散和救援等措施,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妥善处理。
五、观众服务音乐演出的成功离不开观众的支持和参与,需要提供良好的观众服务。
1. 提供舒适的观演环境,包括座位、洗手间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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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届运动会开幕式文体展演排练管理办法为了高效有序推进重庆市第五届运动会开幕式文体展演排练工作,确保开幕式文体展演取得圆满成功,学校将展演排练定位为实践教学活动,按照教学活动的纪律要求,严格管理,规范运行。
现根据展演排练工作的特点和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纪律管理(一)纪律要求1.参练参演学生(1)严格按照排练时间参加展演排练,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2)必须全程参与展演排练,不得无故中途退出。
(3)必须亲自参与展演排练,不得私自替换排练人员或找人代练。
(4)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或扰乱展演排练秩序。
(5)正确使用排练服装道具,不得故意损坏。
(6)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得在任何场合造谣、传谣,或恶意发布扰乱排练工作的言论。
(7)遵守学校其他教育管理规定。
2.学生服务人员(场地服务、篇章服务、宣传服务)(1)服从工作组和教练组安排,遵守场地和训练纪律,提前到达排练场地,并做好服务准备工作。
(2)尊重演员需求,耐心、细致、及时做好服务工作。
(3)保持大学生良好形象,注重言行,着装得体。
(4)不得擅自组织或参与任何商业行为。
(5)遵守学校其他教育管理规定。
3.教练团队人员(教练、教练助理)(1)服从排练工作组的安排和总导演团队的指挥。
(2)努力克服排练工作困难,主动解决排练问题。
(3)坚持文明排练,对排练演员严格要求,但不能言行粗暴。
(4)注重协作配合,与总导演团队、篇章教练团队、各工作组管理团队以及各工作组保持良好沟通。
(5)保证排练进度,注重排练质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排练任务。
(6)遵守学校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4.工作组管理人员(干部、职工)(1)认真执行排练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紧跟工作节奏,统一行动,听从指挥。
(2)认真执行工作组工作方案,全力履行工作职责,不推诿懈怠。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全时段参与展演排练,不得迟到,不早退、无故缺勤。
(4)注重工作协调配合,主动担当补台,不得各行其是、各自为阵。
(5)注重工作创新,主动克服困难,不得消极忽略或处理问题。
(6)遵守学校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二)守纪激励1.学生守纪激励(1)完成展演排练(服务)任务的学生,可获得2个实践学分。
(2)完成展演排练(服务)任务的学生,可获得涪陵区委、区政府统一颁发的纪念证书。
(3)对展演排练(服务)过程中表现好的人员,涪陵区委、区政府和学校给予评优表彰(见评优表彰办法),获涪陵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学生在涪陵就业,可获加分政策待遇。
(4)完成展演排练(服务)任务的学生,毕业后在涪陵就业、创业,凡落户涪陵的,可按照区政府《关于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落户涪陵的暂行规定》(涪陵府发〔2010〕115号),享受区财政代偿助学贷款、住房补贴、小额贷款政府贴息、创办微型企业政府补贴等政策。
(5)完成展演排练(服务)任务的学生,暑假排练期间每天可获得50元的排练补助(见补助计发办法)。
2.教职工守纪激励(1)遵守排练纪律的干部、教师和职工,根据其表现和贡献享受学校制定的相关激励政策(见2016年学校党委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纪要)。
(2)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排练补助。
(三)违纪处理1.违纪类别(1)违反上述排练管理规定。
(2)学生违反《长江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3)教职工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2.处理方式(1)警示教育:对轻微违纪行为,由各工作组相关管理人员及时给予警示教育。
同时,视其情节,可采取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优惠政策享受资格、扣(停)发排练补助、照价赔偿损失等处罚方式。
(2)通报批评:对多次批评教育,改正效果不好的人员,给予口头或书面通报批评。
同时,视其情节,可采取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优惠政策享受资格、扣(停)发排练补助、照价赔偿损失等处罚方式。
(3)违纪处分:参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对构成处分行为的,由学生处或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同时,视其情节,可采取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优惠政策享受资格、扣(停)发排练补助、照价赔偿损失等处罚方式。
二、考勤管理(一)考勤对象1.参演参练学生演员;2.学生服务人员(场地服务、篇章服务、宣传服务);3.教练团队人员(教练、教练助理);4.各工作组管理人员(干部、职工)。
(二)考勤时间1.各篇章工作组:导演组和教练组明确的排练时间段及每天的作息时间要求。
2.其他工作组:学校整体安排排练时间段及每天的上下班时间要求。
(三)考勤方式1.工作组内部考勤各工作组根据人员构成和工作要求,明确相对固定的考勤人员(团队),每天按时组织(开展)考勤工作。
篇章组考勤实行签到制,其他工作组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
并将考勤结果当天报综合协调组。
2.综合协调组抽查考勤综合协调组不定期抽查各工作组考勤执行情况,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提出考勤工作改进建议。
(四)考勤依据1.依照学校教学活动(实践教学和课堂教学)的纪律要求,严格进行考勤管理。
2.根据排练管理纪律要求,各类人员均应按照展演排练工作要求,准时参加展演排练及相关工作。
3.因特殊情况(生病、临时性突发事件等)需要请假的人员,须按照程序完成请假手续。
学生演员须向本学院辅导员(或其他管理老师)、本学院领导请假,并经篇章教练、主教练同意,后报篇章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学生服务人员须向本学院领导或本工作组组长请假;普通管理人员须向本工作组组长请假;处级干部、篇章教练须向本工作组责任校领导请假;各工作组责任校领导须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请假。
4.请假时间结束后须及时销假,销假程序和请假程序一致。
如不销假,超出的时间视为无故缺勤。
5.除按照上述请假程序外,教职工请假需遵守《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处级、科级干部请假离校需遵守《长江师范学院处、科级干部离校、离岗管理办法》。
(五)考勤结果1.学生排练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分别视为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
学生每无故缺勤一次排练(服务)视为旷课2节。
2.教职工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分别视为上班(上课)迟到、早退和旷工。
篇章教练无故缺勤一次视为一次教学事故。
3.考勤结果作为排练补助计发、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见补助计发办法和评优表彰办法)。
三、补助计发(一)发放对象1.参演参练学生演员;2.学生服务人员(场地服务、篇章服务、宣传服务);3.导演团队人员(教练、教练助理);4.各工作组管理人员(干部、职工)。
以上补助计发对象均以学校文件确认或综合协调组审核备案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发放原则1.据实发放:按照实际到岗情况和实际排练(服务)情况发放。
2.分类发放:不同的人员按照不同的方式发放。
(三)发放标准1.学生补助标准:暑假排练期间,补助标准为:50元/人/天(含排练(服务)补助20元,生活补助25元,清凉饮料补助5元)。
如果没参加当天排练(服务)(因特殊情况请假或导演组安排停练),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含生活补助25元,清凉饮料补助5元);如果无故缺勤、请假离校或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离校,不发放补助。
2.教职工补助标准:教练、教练助理、管理人员的补助标准以综合协调组通知为准。
如果无故缺勤、请假离校或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离校,不发放补助。
(四)发放方式1.学生补助发放:根据“先练后发”原则,每10天发放一次补助,由各工作组结合考勤和纪律管理情况,统一制表,经工作组组长签字后,由综合协调组将补助经费转账至学生提供的农村商业银行卡。
2.教职工补助发放:展演排练结束后统一计算发放。
四、物资管理(一)管理范围1.训练场地设施设备,包括场地音响、话筒、灯光、帐篷等。
2.排练道具服装,包括大型道具、单人道具、演员服装等。
3.演员随身物品,包括手包、手机、水杯等。
(二)管理方式1.谁维护谁保管。
场地排练所需的设施设备,原则上由场地组负责提供、维护并保管,篇章工作组和安全组协助保管。
具体保管办法由场地组根据每一块排练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
2.谁使用谁保管。
服装道具由篇章工作组保管,医疗服务设备、后勤服务设备由后勤保障组保管,场地组协助保管。
具体保管办法由篇章工作组根据每一个节段的实际情况制定。
3.谁所有谁保管。
演员个人随身物品由演员自己保管,篇章工作组协助保管。
具体保管办法由篇章工作组指导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三)管理要求1.排练场地设施设备要有专人维护,每次排练前都要检查使用状态,确保排练期间的正常使用。
2.排练道具服装要有专门场地集中保管,演员要爱护道具服装,确保展演排练的正常进行。
3.演职人员的私人物品,在各学院服务人员的帮助下,由本人负责妥善保管。
演员、教练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到排练或演出现场。
五、流动红旗管理(一)授予对象为每个篇章制作一面流动红旗,授予篇章中排练效果好的节目段。
(二)授予标准1.排练纪律好:演员按时到场,考勤状况良好。
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排练秩序良好。
2.排练进度好:按照排练进度要求,如期完成排练任务。
3.排练质量高:排练效果好,得到了导演组的肯定和表扬。
(三)授予方式1.授予周期为1天,每天根据前一天的排练情况确定流动红旗授予对象。
2.由篇章工作组长或副组长,在每天开始排练前,将流动红旗送到节段排练场地,并通过简短的授旗仪式进行授旗。
3.每天排练结束后,由篇章工作组将流动红旗收回。
4.综合协调组将对流动红旗授予情况进行登记,通过学校LED屏实时通报,建立流动红旗授予榜单,并将榜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通报结果将作为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评优表彰(一)评优对象1.参演参练学生演员;2.学生服务人员(场地服务、篇章服务、宣传服务);3.教练团队人员(教练、教练助理);4.各工作组管理人员(干部、职工)。
(二)表彰名目1.涪陵区委、区政府表彰(1)重庆市第五届运动会开幕式文体展演纪念证书;(2)重庆市第五届运动会开幕式文体展演先进个人。
2.长江师范学院表彰(1)重庆市第五届运动会开幕式文体展演实践锻炼证书;(2)重庆市第五届运动会开幕式文体展演先进个人;(3)重庆市第五届运动会开幕式文体展演优秀教练;(4)重庆市第五届运动会开幕式文体展演优秀管理工作者。
(三)评选办法1.评选条件(1)思想认识到位。
充分认识到学校牵头承办五运会开幕式文体展演的使命责任和价值意义,在思想言论上主动支持展演排练工作,在师生中具有引领作用。
(2)行动参与到位。
在展演排练过程中,能吃苦,有担当,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在师生中具有带头作用。
(3)质量保证到位。
在排练过程中,认真领会教练意图,勤于思考排练要求,跑位和动作质量高,展演排练效果好。
(4)遵守展演排练纪律。
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或缺勤1次以上;或违反排练有关要求,影响排练正常进行;或正式演出出现明显错误,影响演出效果;或故意损坏服装道具;或违反排练纪律及学校教育管理有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等情况,均不享有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