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5学校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责任制(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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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制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制度「篇一」一、校园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良好的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二、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四、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保持全日整洁干净。

并定期安排搞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

五、建立班级卫生责任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下午放学后完成。

2.各班包干区每日两打扫,分别安排在早晨到校后和下午放学前完成。

六、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1.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2.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学校分管教师、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每周评比一次,成绩在下一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公布。

七、实行奖惩制度1.每月学校汇总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

2.对有意违反"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

3.对积极参与校内公益劳动的班级,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制度「篇二」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一、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主管、班主任负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卫生实行班主任岗位责任制,值周教师带领执勤学生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

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四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四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和责任追究。

第三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传染病、中毒事件、食物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

第四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应遵循科学、统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追究机制第五条: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响应、协调与指挥。

第六条:校长担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七条: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具体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三个级别。

第八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各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并进行分工负责。

第九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定期召开会议,研判突发事件进展,及时调整指挥决策。

第十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接受上级指导与调度。

第十一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相关部门应细化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第三章:责任追究程序第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响应工作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负有直接责任或管理责任的责任人员,应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程序包括责任追究调查、责任追究决定、责任追究结果公示、追究责任等。

第十五条:责任追究调查应全面、深入,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客观。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决定应由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确保决策公正、合理。

第十七条:责任追究结果应及时公示,并通报相关部门,确保结果公开、透明。

第十八条:对于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员,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等相应处分。

第十九条:对于负有管理责任的责任人员,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停职检查、责令辞职、行政撤职等相应处分。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2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2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

1、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当发生食物中毒、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人员要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阻挠、拖延、慌报,对隐瞒、阻挠、拖延、慌报者,要按照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保留现场。

当发生食物中毒、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立即停止生产和出售,保留事发现场,配合上级部门检查,如果故意破坏、销毁现场的食品、饮水、工具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维系着人群健康和生产力发展,深刻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为切实履行好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目标。

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全体干部教师,实行统一调度,全力参与应急处置,确保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以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实行校长领导下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

校长是履行防控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安全专干具体负责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

三、责任追究。

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凡责任不落实,工作懈怠,处置不力、不服从学校统一调度的,一律不参与该年度的评优评先四、具体要求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保持全天____小时通讯工具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通讯工具,确保随时接受任务。

凡发现一次通信工具联系不上或不接听电话的责成限期改正,如拒不整改者追究其行政责任。

2、遇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统一安排调遣,或到岗不尽责的,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

学校卫生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目标责任状

学校卫生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目标责任状

学校卫生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目标责任状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学校突发传染病,避免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学校卫生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目标责任状。

1、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各处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2、各处室要分别制定并认真落实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学生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晨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教室卫生管理制度、宿舍卫生管理制度、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管理制度等。

3、坚持预防为主,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一天一次大扫除,清除污泥杂草、垃圾、卫生死角、疏通下水道、消除蚊蝇滋生场所。

所有教室和寝室要勤通风换气、勤晒被子。

一学期至少要进行2次校园教室和寝室全面消毒(优氯净、过氧一酸、84等含氯制剂喷洒),保持教室采光通风良好。

厕所每周一次消毒。

提供足够的开水,注意烫伤和水桶的清洗与消毒。

4、规范管理程序。

食堂食品及食品原料要溯源和索证;食品从业人员要按照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每学期体检一次);小卖部管理要两证齐全、索证索票、建立购销台账、无“三无食品”和“小食品”经营、卫生状况良好;食堂的硬件建设(“三防”设施、食品加工与储存管理、消毒管理、配料管理、食堂的基本布局)要达到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标准,食堂炊事员必须统一着装、戴手套口罩操作,必须具备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规范。

5、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培养学生和教师以及后勤从业人员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每天坚持洗脸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修指甲、勤晒被子。

有针对性的开展夏秋季肠道传染病和冬春季节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食品安全知识、重大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等)基本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管理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传染病疫情、自然灾害、化学污染、恶劣气候等事件。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第四条学校应加强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机构第五条学校应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负责,并要求各职能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演练和应急培训。

(三)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保持与外界的沟通。

(五)定期评估和修改应急预案,提供改进建议。

第三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流程第七条学校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不同特点和紧急程度,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

第八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流程主要分为预警、响应、处置和恢复四个阶段。

第九条预警阶段包括情报收集、信息发布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第十条响应阶段包括召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发布命令和进行现场指挥等工作。

第十一条处置阶段包括做好患者救治、防止疫情扩散和清除危险物质等工作。

第十二条恢复阶段包括对受影响区域的清理和恢复、师生员工健康监测等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改第十三条学校应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不断完善和修改。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应明确突发事件的事件级别、应急组织机构、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应急资源的调配等内容。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要综合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资源,确保预案的可行性。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修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经验,定期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修改。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4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4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维系着人群健康和生产力发展,深刻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为切实履行好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目标。

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全体干部教师,实行统一调度,全力参与应急处置,确保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以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实行校长领导下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科室岗位责任制。

主管校长是履行防控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主管主任是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

分管领导是履行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的具体责任人,参与防控工作方案的制定并具体____实施,指挥并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现场调查、提出控制策略与措施等工作,随时把握工作动态,及时整理报告工作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督察组长主要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督促检查防控方案的落实,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年级组长、班主任是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履行中心职责的直接责任人,在各自岗位上抓好中心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实,熟悉掌握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策略,开展疫情及卫生事件风险因素评估,加强疫情监测检验,及时反馈报告疫情信息。

要在传染病防治,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上给中心领导当好参谋,给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一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____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事件调查、环境消毒及事态控制。

在疫情发生前及过程中要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与宣传。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对,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

二、责任分工1. 校长(或校领导班子成员)- 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制度;- 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正和完善预案;- 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协调沟通,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畅通和工作协调;- 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2. 保卫部门-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计划;- 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应急处置能力;-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组织开展相关的防护物资的储备和使用管理。

3. 教务部门- 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 负责组织教职工进行相关的防控知识培训;-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育教学资源的调配和学生的学习指导;- 负责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家长传达相关信息。

4. 学生工作部门- 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学生管理办法;- 组织学生进行相关的健康教育和卫生防控知识培训;- 监督学生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规范;- 组织学生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5. 医务室(或卫生保健中心)- 负责学校的健康管理工作,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定期健康体检;- 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医学知识和防控措施;- 组织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知识宣教活动。

三、预防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制作宣传海报、标语等,将宣传内容张贴在学校各个角落;- 利用学校广播、电视、校园网等媒体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在学校特定场所设置宣传展板,展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 制定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或培训。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和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机构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卫生保健部门负责人、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三、预案制定1. 学校应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预案,明确应急防控措施、流程和责任。

2. 预案应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恢复等阶段。

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确保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预警与报告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及时获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

2. 对于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负责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3. 学校应积极与卫生保健部门、疾控中心等合作,共享信息,确保预警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应急响应1. 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决策。

2. 所有应急响应措施必须经过领导小组的批准,并按照预案执行。

3. 应急响应包括但不限于:封控、消毒、隔离、医疗救治、宣传教育等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工作。

六、防控措施1.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和职工的健康管理,定期开展体检,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

2. 学校应做好校园卫生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消毒工作,确保校园环境的卫生安全。

3. 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减少传染风险。

4. 学校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七、救援与救助1. 学校应与医疗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及时组织受伤或生病人员的救援和救助工作。

2. 学校应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3. 学校应做好受伤或生病学生的后续跟踪、辅导和恢复工作。

八、恢复与评估1.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学校应组织恢复工作,包括校园环境的清洁和消毒、师生员工的心理辅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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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责任制为了提高全镇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责任制如下:一、工作目标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工作责任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各学校,在上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各学校要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责任(一)教育办职责教育办在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常态管理下由分管主任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防治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亲自指挥。

主要职责如下:1.在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汇总和收集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各学校防治突发事件的对策。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保健知识,减少这类疾病的爆发。

4.指导、落实并督查各学校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各类学校职责各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上级下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 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责任1.学校集体食堂、副食品店、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食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严禁学校将学生食堂甩手承包,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学校集体食堂、副食摊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并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8.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校会、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标语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9.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10.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责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流行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

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

要与所属区域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1.各学校要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期间,相关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责任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山东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1.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教育系统内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③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④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学校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

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③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所在学校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

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

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

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教育办和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

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

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

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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