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系部综合考核评价方案(试行)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评价制度交院办[2010]70号为加强学院内涵建设,适应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通过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评价,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稳定、健康发展,促进提高教学单位建设与改革力度,促进更好发挥教研室作用,促进教师提高教育服务意识和教学工作的质量意识,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评价的原则1. 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既注意系(部)当前的教学工作状态和教学质量,又考虑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力度及工作过程的表现。
2.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采用等级评定法和得分赋值法。
3. 客观、全面、公正、公平的原则。
制定各类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地对教学单位工作状态、教研室工作状态、教师的教学质量等实施评价。
4. 系(部)自评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在系(部)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价,为指导和调控提供依据,以利于系(部)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二、教学评价的组织学院成立教学工作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学院院长、教学主管院长、教学职能部门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
负责对教学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教学单位成立教学工作考核评价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工作。
三、教学评价的实施1.评价对象:教学单位、教研室;教师(含院内兼课教师)。
2.评价方式:对教学单位、教研室的评价采用自评和专家评价(企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教师评价采用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评价的组织实施:对教学单位、教研室的教学工作状态评价,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价每学期组织一次。
(1)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由教务处组织,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评价小组实施。
评价与教学单位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相结合。
教学单位负责评价、数据的录入、统计和处理,根据学生测评、同行测评、督导测评和教学单位领导测评所占权重,最后得出教师综合测评结果。
(2)教研室评价由学院督导室负责组织,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评价小组实施,与教学单位的评价同时进行。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优秀艺术人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学习、生活和个性发展的综合反映,它是衡量学校教育成效的标尺。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将作为学生申报和评定有关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就业选择时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除外),每学年评价一次,评价内容为学业水平、品德素质、身体素质、综合能力四方面。
第四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学业水平70%+品德素质10%+身体素质10%+综合能力10%。
二、学业水平评价第五条学业水平评价主要依据学生每学年的公共课及专业课的考试成绩,考察学生学习的勤奋努力程度、学习质量和水平。
第六条评价方式为每学年必修课的成绩(绩点平均分)。
三、品德素质评价第七条主要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集体组织意识、文明修养、学习态度作风和法制纪律观念等表现。
第八条评价方式为基本分80分+记实加减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第九条记实加减分标准:1、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包括班团、社团、学生会、学院(系部)、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思想政治学习、教学创作、学科竞赛、学术讲座、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视具体表现加1—3分。
无故缺席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减1分/次。
2、在文明寝室日常卫生检查中评定为优秀的,寝室成员每人加1分/次,评定为不合格的减1分/次,评定为学年校级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
3、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加10分。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量化考核办法

规划建筑工程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部分条款进行修正的通知》(许职院文【2010】5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考核评价,有效地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评价量化考核办法。
一、评价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教学过程评价与教学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的原则。
科学、系统的评价每位教师的教学状态及质量,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评价目的以评促教,以评促改,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三、评价对象担任我系各教学班授课任务的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含实践课指导教师)、校外兼课教师。
四、领导小组为加强我系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特成立建工系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组长:耿建生鲁幸福副组长:刘青宜苏国生成员:段强牛志鹏公晋芳秦燕恒郭谭娜俎万民王燕锋侯家奎祁国防五、评价内容与评分方法1、教学能力(满分30分)系每年举办优质课比赛、说课比赛、课件比赛等活动,该项成绩由比赛成绩折算后得出.折算公式为:教学能力得分=(比赛得分/100)×30优质课比赛、说课比赛、课件比赛评分标准附后。
2、专业建设与质量工程(满分30分,基础分20分)(1)积极参加系各项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的,可得基础分20分。
(2)积极参加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获得国家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的,负责人加10分,主要参与者加8分;获得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的,负责人加8分,主要参与者加6分;获得院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的,负责人加6分,主要参与者加4分。
参与申报各级示范性基地的,负责人加3分,主要参与者加2分。
(3)积极参加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的,负责人加10分,主要参与者加8分;获得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的,负责人加8分,主要参与者加6分;获得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的,负责人加6分,主要参与者加4分。
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大连医科大学教务处

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 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内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和《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结合学校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对当年承担本科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所有主讲教师的教学水平实行全面评价;对各专业教学工作水平进行总体评价。
二、评价主体。
学校层面,评价主体包括学生、专家和管理干部,施行学生评教,专家督导,干部督察。
院系层面,以教研室为单位开展教学评价。
全校教学质量评价日常工作由学校医学教育研究所(简称医教所)负责。
三、评价方式。
1.学生评教。
学生按照《教师教学水平学生评价标准》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教(评教系统应提供授课教师照片、授课时间、授课时数等信息),每学期期中、期末集中评价两次。
学生未按时参与评教,登陆教学管理系统权限(选课、成绩查询等)将受到限制。
学生评教结果计入教师年度教学水平评价结果之中。
2.专家督导。
学校选聘优秀教师担任教学督导,组成教学督导团。
教学督导团按照一级学科划分督导组,各学科督导组负责本学科的教师教学水平评价和各专业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价。
督导团对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备课、授课、实验教学、教学查房、见习实习等教学活动进行督导,按照《教师教学水平督导评价标准》做出评价,评价结果计入教师年度教学水平评价结果之中。
督导团抽检率应不低于年度承担教学任务教师数的20%。
督导团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各专业教学工作水平做出评价,并形成各专业教学水平评价报告。
3.干部督察。
教学督察工作由校、处级管理干部负责。
教学督察重点是教风学风、教学秩序和工作纪律,主要内容包括教学事故、教学差错,学生迟到率、缺课率、临床见实习出勤率,课堂教学和考试纪律与秩序等。
深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导办法(试行)

深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导办法(试行)为造就一流的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激励中小学校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任用、晋升和奖惩提供依据,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深府办[2004]13号)、《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深府令13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学校职员绩效考核办法。
考核结果作为职员职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考核组织与机构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学校应建立以职位管理和聘任制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方案,经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由考评小组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内容考核对象为在我市中小学校工作的职员。
考核内容以职员所在职位的职责,履行职责要求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是工作实绩。
其中,职员试用期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凡在学校工作半年以上的职员,学校均应在学年终对其进行考核评价,综合评定学年度考核等级。
其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职员每学期进行一次绩效考核,每学年度两次绩效考核的平均值即为该职员学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
学年度优秀等级评定为列入考核范围人员中,由高分选至低分的百分之十五。
如由高分选至低分出现若干个同等分值而超出百分之十五的情况,由单位考评小组讨论后表决决定。
考核可参照以下七个量表执行。
量表分别为:附表一:《学校行政领导绩效考核量表》(供考评小组和职员使用)附表二:《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量表》(供考评小组使用)附表三:《教师教育教学情况评价量表》(供年级组学科组和自评使用)附表四:《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学生调查表》(供中学生使用)附表五:《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学生调查表》(供小学生使用)附表六:《教师教育教学情况调查表》(供学生家长使用)附表七:《学校一般行政人员和教辅人员绩效考核量表》(职员和考评小组用)三、考核方式方法(一)考核方式职员绩效考核由考评小组组织实施。
该考核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综合评价,包括五种有机结合的评价方式,即考评小组评价、学科组和年级组评价、职员评价、学生及家长评价、自我评价。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对教师教学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文件移通院…2006‟33号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对教师教学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一、考评目的1、全面掌握我院教师教学工作的状况,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促进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依据。
2、考评结果与教师应聘、晋升职称挂钩,作为年终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使教师增强责任心,树立竞争上岗责任意识。
3、使教师牢固树立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服务的意识,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考评的组织机构及职责1、学院成立教师教学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1 —的院长担任,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实训部、学生处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处理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的日常事物工作。
教务处负责联系实训部安排各系学生进行网上“学评教”打分的时间,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进行网上“学评教”打分。
2、学院的教师教学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制定考评的实施办法和评议指标体系,组织设计和维护“学评教”网上评议系统,并保证系统稳定运行,检查各系执行“学评教”的情况。
3、各系成立“学评教”工作小组,组长由系主任担任,成员由3—5人系属辅导员组成。
4、教师教学工作中的“学评教”工作的重点在各系,各系“学评教”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及时通知任课教师登陆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查阅“学评教”学生网上评议结果和最终学院评议结果;(2)通过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查阅并打印本系授课教师最终评议结果,及时存档;(3)根据最终评议结果及评议结果处理办法,拟定任课教师奖惩酬金,并将明细汇总结果上报人事处。
三、考评办法我院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评,采取学评教、教学督导考评、同行专家与领导考评、教学管理部门考评相结合的综合考评机—2 —制。
3.1学评教“学评教”评议的对象为每学期担任移通学院教学计划所列的所有本专科课程(含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任课教师。
“学评教”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艺术、教学效果等几个方面。
阜阳师范学院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阜阳师范学院绩效考核试行办法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学校各单位和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工作氛围,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7号)文件要求,参照省内外高校的做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岗位职责要求为依据,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原则,以德、能、勤、绩为基本内容。
对学校各单位和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实行分类考核,通过考核提高各单位和教职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成效。
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相结合,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教学科研岗位(主体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发挥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向导作用。
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党[2012]65号)。
下设五个考核工作组,负责有关方面的考核工作。
1.教学考核工作组负责学校教学工作考核方案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制定,以及教师教学工作和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业绩的考核。
教学考核工作组由教务处负责组建,考核组成员包含校“两代会”一线教师代表三名。
2.科研考核工作组负责学校科研工作考核方案和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制定,以及教师科研工作和教学单位的科研管理的业绩考核。
科研考核工作组由科研处负责组建,考核组成员包含校“两代会”一线教师代表三名。
3.管理考核工作组负责学校管理人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工作业绩考核的工作。
管理考核工作组由组织部负责组建,考核组成员包含校“两代会”一线代表三名。
4.综合考核工作组负责学校单位考核方案的制定及各单位工作业绩考核,审核有关单位对教辅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工作业绩的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工作组由人事处负责组建,考核组成员包含校“两代会”一线代表三名。
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5篇)

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5篇)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精选5篇)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篇1一、评估的主要原则1.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力求建立既体现技校教育教学规律,又有利于师生平等交流的简便易行、客观有效的评估形式。
2.坚持学生评估、教师自评、同行评估、学校教学督导组评估相结合,实行以学生评估为主,其他评估为辅,教学主管部门核定评估结果的运作方式。
3.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将定性指标要素转换成直截了当的用语,通过设等赋分把应答式定性阐述的等次结果转化为相应的分数,实现评估结果的量化。
4.坚持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定相结合,以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主要依据实施教学绩效奖励,探索建立精品课程评估机制。
二、评估对象1、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对象是南华技校全体教师开设的所有课程;2、每学期教务科结合工作要点,划定参加课堂评估的学生课程范围。
三、评估的指标体系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以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作为评估客体,学生和教师(含本人、同行和督导组)作为评估主体,针对不同评估主客体的性质特征,分别制订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四、评估内容教学评估以课堂教学活动为主,主要指标如下。
教学目的合理并得到贯彻。
符合专业的社会需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特点;知识教学、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促进技能培养能力、德育教育目的有机统一。
教学内容正确。
科学性、思想性结合;由浅入深,深入浅出,有系统性;突出重点、难点和关键。
教学方法恰当。
把握教学方法体系,灵活应用;注意教会学生学习,启发式教学,研究性、探究性教学;采用新的教学技术,提高教学效率。
教学环节组织严密。
根据课程的类型合理安排课的结构;根据课堂教学情况灵活调控、处理偶发事件、维护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
语言清晰。
表达简练、准确;用自然大方的姿态、动作、表情、服饰等非语言手段提高表达水平,有感染力;板书工整有条理。
教学积极性高。
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结合;教师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个别辅导、考试考查认真负责、切合实际,教得轻松,学生乐学、好学、学得愉快,学习质量高,课堂气氛紧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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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系部综合考核评价方案(试行)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核心,教学系部是学校的基本组成部分。
为了充分调动各系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系部规范化管理,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从2009年春学期起,在每学期末对各系部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系部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扣罚。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院所有教学系部
二、考核内容及负责考核部门
(一)系部教学工作考核评价
主要考核内容: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效果等。
负责考核部门:教务处、质量监控办、组织人事处、财务处等。
(二)系部学生工作考核评价
主要考核内容:学生思想教育、校园文化、班级建设、助学管理等。
负责考核部门:学生工作处
(三)系部招生就业考核评价
主要考核内容:1.招生方面:主要考核招生宣传、招生专业录取率、新生巩固率等。
2.就业方面:主要考核就业市场建设、就业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就业率等。
负责考核部门:招生就业处
三、考核程序
在每学期末,由相关考核部门对照考核指标,对各教学系部进行考核,得出各自考核分后,由组织人事处根据所占权重确定考核等级,再由财务处根据奖罚标准下拨奖励经费或扣罚。
四、权重分配
教学工作考核分占50%,学生工作考核分占30%,招生就业工作考核分占20%(招生、就业各占10%)。
五、奖罚标准
(一)综合考核评价为一、二等级的系部,分别按系部教职工数人均500元、300元的标准,由一级财政支出,奖励给系部;
(二)综合考核评价为三等的系部不奖励也不扣罚;
(三)综合考核评价为四、五等级的系部,分别按系部教职工数人均200元、400元,从系部二级财政期末结算中扣罚。
具体标准如下表:
附:1. 系部教学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2. 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3. 系部招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OO九年二月十日
附:1.系部教学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有关说明:
一、评价原则
1.系部自评与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以系部自评为基础,委员评价
相配合,促进系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评价与导向性相结合的原则。
按照“规范、改革、发展、办出特色、全面提高教学
质量”的指导思想,使评价体系能正确地体现教育、教学改革及其发展的方向,应注意考核项目、要素的导向性。
既确保系部发展的自主性,又提升了管理的规范化。
3.过程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评价中,既考察系部培养人才的教学效果,又评
价人才培养的教学过程。
4. 阶段性原则。
学院教学管理水平评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力争每次评价作为
一个新起点,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指标进行修订,促进学院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评估方法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由学院统一部署,各系部根据评估方案先自评,再由教务处组织教学管理专家组对各系部教学管理状态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估。
(二)评估时间:提前一个学期通知被评系部,以利于做好自评。
三、评估标准
评估结果标准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75分~85分(含75分)为良,60分~75分(含6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表二:系部教学工作考核评价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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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2.系部学生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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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系部招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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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系部招生工作考核评价等级标准及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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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年度的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