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衡阳市委政府确保记者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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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山石”也保不住他的官位

“镇山石”也保不住他的官位

关注·反腐报道“镇山石”也保不住他的官位文/武军磊在任不足三年便折戟官场“我出生于农村,自幼家庭条件清苦,努力读书,靠父母的养育和组织的培养完成学业,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实属不易。

但我没有牢记党的教导,没有廉洁从政,走上贪腐这条不归路,追悔莫及。

”2017年2月17日,湖南省纪委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披露了衡南县原县长邹小敏的忏悔书,从中也折射出他的犯罪轨迹。

1966年1月出生的邹小敏,最先在衡阳市郊区职业中学和衡阳市郊区区委党校工作,后来担任衡阳市郊区渠道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正科级组织员、副部长、副部长兼岳屏乡党委书记,衡阳市雁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镇党委书记等职。

2002年之后,邹小敏官至常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衡阳市南岳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衡阳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调研员。

2014年1月,邹小敏被擢升为衡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在任不足三年,便折戟官场。

2016年7月19日,据湖南省纪委网站消息,衡南县县长邹小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邹小敏被查,与衡阳市委书记李亿龙落马有关。

2013年,李亿龙调任衡阳市委书记,2016年3月任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2016年4月8日,李亿龙被查。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6月至2016年3月,李亿龙利用职务之便,受贿926万余元;其用公款购买名表、黄金瓶等贵重物品,占为己有,并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贪污公款142万余元;李亿龙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2943万余元;另李亿龙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495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8年1月15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李亿龙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0万元。

李亿龙不服,提起上诉,湖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李亿龙落马三个月后,邹小敏也黯然落马。

卢建建案例

卢建建案例

- 1 - 卢建建案例 卢建建是一个来自湖南省的年轻人,他在2012年考入了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专业。在校期间,卢建建积极参加各类新闻报道和采访,他的优秀表现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毕业后,卢建建进入了一家知名的报社工作,成为一名资深记者。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高度评价,不久后,他被任命为该报的副主编。 然而,在卢建建担任副主编期间,他却因为一篇报道而遭到了严重的打压和报复。这篇报道是关于某地政府在拆迁中侵犯民宅权益的调查报道,卢建建通过大量采访和调查,揭露了政府的不法行为。这篇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反响,但同时也引起了政府的不满和报复。 政府开始对卢建建进行各种形式的打压和威胁,他的电话被监听,家人被跟踪,甚至还有人对他进行了暴力威胁。面对这种情况,卢建建选择了坚守自己的原则和职业道德,他继续深入调查和报道,不畏强权,为民众发声。 然而,这种坚守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支持,相反,卢建建被迫离开了报社,他的职业生涯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他的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反思,人们开始反思媒体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也开始反思政府的行为和权力滥用。 卢建建的案例告诉我们,作为一名记者,我们的职责是为民众发声,揭露真相,维护公正和公正。但是,在执行这一职责的过程中, - 2 -

我们也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和挑战,必须坚守自己的原则和职业道德,不畏强权,勇敢地为真相发声。 同时,政府也应该认识到自己的权力和责任,不能滥用权力,打压和报复媒体和记者。政府应该尊重媒体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支持媒体和记者揭露真相,维护公正和公正。 总之,卢建建的案例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和反思,我们应该认真对待媒体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支持媒体和记者揭露真相,维护公正和公正。同时,政府也应该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力和责任,不能滥用权力,打压和报复媒体和记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建设一个公正、公正、自由、民主的社会。

张某与衡阳市某某华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某与衡阳市某某华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某与衡阳市某某华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9【案件字号】(2020)湘04行终8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丁枥澎罗慕蓉尹运健【审理法官】丁枥澎罗慕蓉尹运健【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海;衡阳市三湘华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张海衡阳市三湘华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个人】张海【当事人-公司】衡阳市三湘华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律所】刘耀鸿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唐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耀鸿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唐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耀鸿唐【代理律所】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海【被告】衡阳市三湘华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院观点】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权责关键词】合法第三人质证证据不足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劳动者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有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定职责。

衡阳人大案1.1亿的内幕

衡阳人大案1.1亿的内幕

衡阳人大案1.1亿的内幕作者:暂无来源:《廉政瞭望》 2014年第1期衡阳市某区一女老板,耗资70万元参加人大选举,落选后说,她并不后悔,因为从会场又捞回4万余元。

文冯铭这并非披露的唯一人大贿选案,但绝对是最大一起。

2013年12月28日,湖南衡阳527名市人大代表中,512名因选举中收受钱财,辞职;78名省人大代表中,56名以贿赂手段当选,被宣布无效;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了钱物。

此前,笔者曾就人大选举、组成和代表参政议政等情况,邀请了衡阳市、县、乡三级人大领导座谈,并对一些市人大代表进行走访。

在不同场合提出“怎样才能当上人大代表”时,得到的回答惊人一致:“钱”。

衡阳一名养猪专业户想当市人大代表,准备活动经费6万元,有人即劝他不要参选,因为钱不够。

当地有一名老板,为当上市人大代表,花费了60多万元。

不敢全送,不能不送,不敢少送此次衡阳人大贿选案,涉案金额1.1亿余元。

这笔钱是怎么花出去的?一名熟知内情的该市人大领导算了一笔帐:衡阳市全部代表527名,省代表78名。

其中,“戴帽的”(即必须选上的职务代表)22名,下剩56名为组织提名,依据《选举法》,差额应占全部代表的1/2~ 1/5。

衡阳市取1/4的中间值,差额即是20名,加上组织提名的56名候选人,一共是76名。

这76人耍想胜出,至少耍获得过半的选票,即527票中的264票。

以一个信封500~ 1000元计算,开支即是13.2~26.4万元之间。

当然,这只是按理论计算。

进入程序前,主要领导要首肯、党组成员要表态、同级代表团要提名、联合考察团要通过,每个环节都要打点。

进入程序后,还要研究“送”的策略,主要领导(市级)不能送,怕适得其反;竞争对手不能送,怕检举揭发。

由于胜出的票数是从高到低,所以,送的范围要尽可能广;由于投票以信封内数目作排位,所以,送的金额要尽可能大。

总的原则就是:不敢全送,不能不送,不敢少送。

一老板在每个信封送2000元后,担心不够,又每份补送1000元。

新闻记者的法律保护和自我保护

新闻记者的法律保护和自我保护

(五)尝试建立并完善新闻记者保护制 度专门机制。
新闻记者的法律保护
(六)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各级政府和 相关单位要建立规范标准的新闻发言人制 度。
新闻记者的自我保护
(一)制定新闻记者采访报道《工作指 引》或《风险警示》,自我引导规范采访 报道业务。
新闻记者的自我保护
(二)有重点学习法律知识,严格依法 行使采访权利。
新闻记者的法律保护和自我保护
报告人 牛月
新闻记者的法Leabharlann 保护和自我保护《当代传播》杂志
2014年第2期 CSSCI 来源期刊 全国中文核心 新闻传播 类核心期刊
案 例
2009年,超过20名新闻记者被判刑。 2007年8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 开开庭审理了“纸箱馅包子”虚假新闻炮制者北 京电视台记者訾北佳涉嫌损害商品声誉案。訾北 佳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 年,并处罚金1000元。
哲学原理认为事物质变是外因和内因共 同作用的结果。外因:法律;内因:自我。
作者认为,新闻记者既需要制度性的法律治理 保护以使其充分完整的履行社会赋予的法定职责, 同时也需要新闻记者自身严格依照法律做事,绝不 做违背社会利益和职业操守的事情。还要切记防止 被他人收买和利用,成为别人利益斗争的牺牲品和 商业竞争的工具。
新闻记者的自我保护
(三)新闻记者要以公开客观事实为基 础全面客观报道案情。
新闻记者的自我保护
(四)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职业道德和 职业品格锻炼,树立为公众利益代言的职 业信仰。
新闻记者的自我保护
(五)讲究新闻采访艺术,增强自我保 护意识。
新闻记者的自我保护
(六)坚决树立证据意识,做好风险防 范和自我保护。
新闻记者的自我保护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管工作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管工作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
分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4.11
•【字号】衡政办发〔2023〕8号
•【施行日期】2023.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管工
作的通知
衡政办发〔20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管工作调整如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新凡
原分工不变。

并负责代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负责所代管单位及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代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副市长朱春光
原分工不变。

并负责代管民政、生态环境工作。

负责所代管单位及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
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代管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代联系民建衡阳市委、市残联、市慈善总会。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关于保护衡阳仲裁员免遭打击报复

关于保护衡阳仲裁员免遭打击报复

关于保护衡阳仲裁员免遭打击报复、制止公安机关违法办案的紧急报告HK97发表于2019/3/20 9:34:25杜鸣欣于2019年3月18日公开发表网文《关于保护衡阳仲裁员免遭打击报复、制止公安机关违法办案的紧急报告》,现我公司提出质疑和建议。

杜鸣欣自我宣称:光明磊落、堂堂正正,秉持“客观、公正、谨慎、高效”的一贯作风,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对151号案本请求部分作出了《仲裁裁决书》。

让我们来看看事实。

一、杜鸣欣究竟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杜文《关于保护衡阳仲裁员免遭打击报复、制止公安机关违法办案的紧急报告》通篇在讲2017年6月“杨建安涉嫌合同诈骗”一案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请问杜鸣欣为什么只字不提2018年4月8日衡山县人民法院(2018)湘0423民初54号《民事裁定书》认定其涉嫌经济犯罪的事实?2018年5月23日,衡山县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移送函》明确记载:“杜鸣欣系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律师、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在伪造借款期限之后,杜鸣欣利用上述身份致使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5月29日作出(2014)佛仲字第517号仲裁裁决书,裁定余伟河承担800万元借款本息连带偿还责任的结果。

”杜文还称:根据调查的情况,仲裁委经集体研究后,认为我公司主张本人是经济犯罪嫌疑人证据不足,其申请本人回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依法驳回我公司的回避申请。

请问:衡阳仲裁委有什么资格否定衡山县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再问:法院认定了杜鸣欣是犯罪嫌疑人,杜鸣欣你如何抵赖?我公司据此申请杜鸣欣回避,有什么错?二、杜文又在胡说八道,险恶栽赃。

我公司申请杜鸣欣回避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杜文称:在151号案第一次开庭审理且仲裁庭合议(合议结果对我公司不利)后,我公司便以本人在衡山县公安局原侦办的“杨建安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中存在合谋诈骗的嫌疑,有利用仲裁员的便利在本案中实施不正当行为影响公正审理的可能性为由,多次向仲裁委提出《回避申请书》,要求本人回避。

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防

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防

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防------张远煌北京师范大学一、反腐倡廉的总体形势和现阶段领导干部面临的职务犯罪风险态势社会新常态下领导干部面临的职务犯罪风险应该说正在显著的增加,切实增强职务犯罪风险防范意识和提高职务犯罪风险防范能力,不仅已经成为政府层面加强领导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各级领导干部保障自身履职安全的重要条件。

职务犯罪风险增大表现的三个方面(一)计划时代延续的权利不规范运用导致的官商伴生犯罪。

各级领导干部身处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下,手中还掌握着计划经济时代延续下来的许多不合时宜的重要的权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权利的不规范运用都可以转换成高额的利润或者巨大的利益。

因此,手握公共权利的领导干部很容易成为市场主体围猎的重点对象。

官员的职务犯罪与企业家犯罪之间往往存在着明显的伴生关系。

那么这种伴生关系具体表现在党政官员犯罪的背后存在企业家对公共权利的收买行为。

而在企业家犯罪的背后往往又隐藏着党政官员职务犯罪的支持,由此形成了官商合谋,利益均沾的大大小小的利益联盟。

例:原南京市市场季建业自述:回过头来看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来的朋友圈。

这是一个典型的双方都能获得好处的政商朋友圈,已经查明的一千多万元受贿款基本上都是商人朋友所给予的。

(二)不良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面对新要求蕴含重大职务犯罪风险。

在缺乏监督机制的体制下,加上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在现实生活中容易滋生和形成公共权利的私有化、部门化或行使权利不规范的思维习惯与行为模式。

而这种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即使没有外界的强烈诱惑,面对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其本身也蕴含着重大的职务发最风险。

(三)现阶段的反腐斗争,已经呈现出常态化和系统化的良好态势。

两个特点:A、新一届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意志力十分坚定,反腐败活动的组织体系十分有力。

B、新一届党中央比先前的任何时候都更加注重反腐败的制度建设。

职务犯罪后被揭露被查出的概率比先前任何时候都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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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衡阳市委政府确保记者履行职务
行使媒体监督行为不受被监督单位干扰
在《记者的笔是妓女的"逼"》中发帖人描述当时情形:12月2日,在湖南衡阳官方举办的衡阳市首届医药文化论坛上,当论坛进行到经验交流时,申锦林当着众多领导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的面怒斥(大意):“我们当地一家媒体刊发了一篇关于我们医院超标配车的新闻调查报道……我把车子藏在地下停车场记者都能拍得到,我配台车媒体也要报道,现在啊,记者的笔就像妓女的逼!”
在此后相关的贴文中,大家也都看到了,衡阳新闻网在这之前也确实发了数篇衡阳市中心医院院长超标配车、及该医院职工投诉申院长违规拆迁变相“开发房地产”的稿子。

可以说,衡阳新闻网尽到了媒体的职责,采写该稿件的记者也尽到了一个媒体记者的责任和义务,而相对于媒体和记者来说,当地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的漠视、不作为,可算是失职。

由此,记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就顺理成章了,申院长出口成章骂记者的笔是妓女的“逼”也肆无忌惮了。

面对数十市委政府领导及专家学者,申院长到底骂的是谁?恐怕不单单是媒体和记者吧?
透过现象看本质。

申骂记者可以作罢,但是市委政府应该明白:记者和媒体的权益是要依据所报道事件的真实性来保障的。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记者采写、媒体报道该医院违规配车和群众投诉其“违法拆迁、变相开发房地产”所致。

在纪委没有调查清楚、在真相没弄清之前,谁是谁非?到底采写、编发该稿件的记者和媒体值不值得骂,假如不属实,该记者和媒体就不是被骂不骂的问题了;相反,假如报道真实,该医院和申院长同样得接受党纪国法的制裁。

谣言止于真相。

只有以事实说话,才能确保法制政府的正常运行,才能确保地方稳定。

澄清是非,这既是对记者和媒体的尊重,也是对中心医院及申院长的尊重,更是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察。

媒体监督,是中国共产党中央、是国家赋予媒体的责任,记者代表媒体及主管单位进行采访编辑属职务行为,不属于个人行为,主管部门面对被监督单位出现的问题不查处,被监督对象非但不自检,反而欲盖弥彰,对记者进行人身攻击,是其别有用心,是严重侵权。

希望衡阳市委、政府作为衡阳新闻网之主管单位,切实保护记者名誉及记者的相关权益不因职务行为而受到侵害,确保媒体能正常履行职务行使媒体监督职能。

同时也希望衡阳市委、政府能积极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就媒体报道及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调查,还事实真相。

顺民心,立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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