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窗口服务中心督导员值班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窗口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
1. 熟悉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
2.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 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着装整洁,仪容端庄,礼貌待人。
4. 主动了解群众需求,提供热情、周到、高效的服务。
5. 及时、准确、全面地处理各类业务,确保服务质量。
6.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工作纪律
1.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咨询的业务,做到耐心解答,不得推诿。
2. 接待群众时,态度和蔼,语气亲切,不得态度冷漠、语气生硬。
3.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4.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
5. 不得收受群众馈赠的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 不得泄露单位内部信息,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单位利益的信息。
五、考核与奖惩
1. 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服务质量、业务水平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行政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值班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保障居民和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的正常、顺畅运营,特制定此行政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值班组成行政服务中心设值班组,由主管领导指定组长,成员由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轮流担任,每日至少设置两名工作人员值班。
2. 值班时间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值班人员应于上班时间前5分钟到达岗位,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8:00。
如果遇到重大节日或事件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时,应由主管领导安排值班时间。
3. 值班职责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部门业务,做到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办理规定。
2.值班人员要及时受理受理群众来访、来电、来信等事务,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和解决问题。
3.值班人员要定期对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4.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当日办理的各类业务、突发事件等情况,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值班人员要遵守工作规定和职业道德,做到工作勤勉、主动服务,严格保守机密。
4. 值班备勤制度1.群众来访前,值班人员应提前对相关手续进行核查,确保能够准确地给予办理指导和帮助。
2.群众有突发事件需要处理时,值班人员要保持冷静,熟练应对,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
3.值班人员到岗时需要进行交接班,并将重点事项交代清楚,确保不漏事、不误事。
4.如果遇有超出本部门能力范围的事项,值班人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协调其他部门及时解决。
三、制度保障本制度由行政服务中心主管领导负责监督执行,并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的正常、顺畅运营,并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四、制度效果本制度制定并实施后,将能够更加规范和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保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在实现行政服务中心目标和任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政务服务窗口值班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窗口值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值班范围政务服务窗口值班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专业办事大厅和其他政务服务场所。
2. 值班人员政务服务窗口值班人员由政务服务部门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并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聘请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协助。
3. 值班时间政务服务窗口值班时间按照政务服务大厅的正常工作时间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4. 值班职责(1)提供政务服务咨询。
值班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准确、及时的咨询服务。
(2)协助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值班人员应协助企业和群众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确保事项办理顺利进行。
(3)接受投诉和建议。
值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4)维护政务服务秩序。
值班人员应确保政务服务场所的秩序,引导企业和群众有序办理事项。
(5)其他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工作。
5. 值班要求(1)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政务服务相关规定。
(2)值班人员应保持政务服务窗口整洁、有序,提供优质服务。
(3)值班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4)值班人员应妥善保管政务服务窗口的文件、资料和设备,确保信息安全。
(5)值班人员应积极参加政务服务窗口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6. 考核与奖惩(1)对政务服务窗口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其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2)对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值班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调整岗位。
(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政务服务部门所有。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窗口人员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人员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窗口工作人员。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形象。
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应向领导请假。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吸烟、饮酒、吃零食。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对服务对象进行辱骂、刁难。
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办理业务,不得擅自改变业务规定,不得拖延办结时限。
第十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工作信息。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办理业务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了解服务对象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接受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四章工作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本单位设立窗口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
第十六条窗口工作监督小组应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本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作为窗口工作人员评优评先、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第十九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损害单位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行政服务大厅值班制度

行政服务大厅值班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行政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更好地满足公民的各项需求,行政服务大厅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得到了广泛的建设和应用。
行政服务大厅作为政府向公民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对于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起着关键作用。
而行政服务大厅值班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则是行政服务大厅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
二、制度目的行政服务大厅的值班制度旨在确保行政服务大厅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运营,提供高效、优质的行政服务。
具体目的如下:1.提供全天候的行政服务:借助值班制度,保证行政服务大厅在工作时间内全天候正常运营,方便公民随时办理相关业务。
2.提高服务效率:值班人员的存在,可以快速处理一些简单的业务需求,提高行政服务大厅的服务效率。
3.维护公共秩序:值班人员可以维护行政服务大厅内的秩序和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行政服务大厅进行违法活动。
4.解决突发事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可以及时处理和应对,保障公民的安全和权益。
三、值班人员的责任和要求1.值班人员应按照排班表准时到岗,进行交接班工作,保证行政服务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人值守。
2.值班人员应维护行政服务大厅内的秩序,引导公民有序办理业务,防止滞留和拥堵的情况发生。
3.值班人员应及时回应公民的咨询和需求,提供准确、周到的服务,解答公民存在的问题。
4.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行政服务大厅内的各项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协助维修。
5.值班人员应随时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更新,做好咨询和宣传工作,提高公民对政府政策的认知度。
6.值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对公民有礼貌、耐心,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值班制度的实施1.确定值班时间:行政服务大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值班时间,力求能够满足公民的需求,尽可能延长服务时间。
2.拟定排班表:行政服务大厅应根据运营需要和值班人员的数量,制定详细的排班表,确保每个时间段都能有人值班。
政务服务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值班管理制度1.制度制定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行各业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服务于百姓的重要机构,对于有效地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有着重要战略意义。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值班管理的不规范,导致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了提高值班管理水平,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的值班管理工作。
3.工作任务值班管理是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点工作任务如下:3.1 确定管理主体和职责值班管理主体为政务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值班人员的培训,制定值班值班计划和换班计划,安排值班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明确工作职责。
3.2 确定岗位职责和规范工作流程针对政务服务中心的不同服务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要求值班人员必须要熟知所负责岗位职责和相关工作流程,不得出现漏项、错项等情况。
3.3 确定值班计划和换班计划值班计划是正常工作期间设置的服务岗位值班计划,换班计划是针对法定节假日、周末或非正常工作期间调配的工作计划。
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值班计划和换班计划,明确不同时间段的值班人员人数、服务岗位、换班时间等情况。
3.4 组织值班人员岗前培训和应急演练政务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值班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5 审批调休和请假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请假和调休的制度,明确规定调休请假的条件和程序。
并且在值班人员请假调休期间及时补齐岗位,确定值班人员替补,确保服务不受影响。
4.工作流程4.1 确定值班周期及计划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服务需求确定轮值值班周期和计划。
值班周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为一周或者两周为一个周期,在制定计划时,应根据节假日等因素进行灵活调整。
4.2 确定值班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根据值班计划和换班计划确定值班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窗口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窗口工作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窗口单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环境,确保窗口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窗口单位是指在公共场所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单位,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窗口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第四条窗口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确保窗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
二、窗口工作职责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知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认真履行下列职责:(一)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疑问,提供必要的引导和帮助;(二)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相关业务,确保准确无误;(三)保持窗口整洁卫生,维护良好的服务环境;(四)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五)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作风,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歧视、推诿、拒办;(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三)工作时间擅离岗位、闲聊、打闹、玩手机等;(四)泄露工作中涉及的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五)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窗口工作流程第七条窗口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明确办理业务的程序、时限、所需材料等,并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窗口单位应设立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等。
第九条窗口单位应推行一站式服务、并联办理、网上办理等模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第十条窗口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约服务制度,为特殊人群和紧急事项提供预约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四、窗口工作考核第十一条窗口单位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态度等进行定期考核,真实反映窗口工作情况。
窗口岗位值班制度

窗口岗位值班制度
窗口岗位值班制度
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与窗口单位工作的紧密联系,确保政务中心工作的.有序运转,便于各部门领导了解、掌握本窗口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的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每星期到大厅窗口坐班不得少于1天,以便了解工作情况。
二、坐班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在中心行政审批工作中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协助政务中心及时解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出现的情况向中心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进一步做好窗口便民服务工作。
五、各部门要提前一星期将下星期领导坐班具体时间报政务中心备案。
六、各部门领导坐班不得流于形式,不能找借口拖延或不执行坐班制度。
七、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各窗口领导坐班情况进行登记,对未按坐班制度执行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窗口岗位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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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督导员值班制度
意见征求稿
一、督导员及上岗时间
督导员由各窗口前台和后台人员负责担任,实行轮流值班。
二、督导员值班顺序和值班时间、地点
1、值班顺序:劳动就业中心、医保中心、机关社保中心、城乡居民社保中心、劳动社保中心窗口(具体见服务中心人员值班表)。
2、值班时间:每天正常工作时间
3、值班地点:服务中心
三、督导员职责
1、负责对服务中心各前台窗口工作人员到岗、仪态言行、服务态度、办件质量、工作效率、卫生保洁、安全防范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维护服务中心现场工作秩序; 对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督导检查;
3、受理服务对象咨询、投诉,现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对服务对象求助的困难,负责协助、联系或衔接;
5、对当天中心前台工作人员的出勤、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发生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记录。
四、值班要求
1、督导员要不定期监督检查,做到认真负责、公正公平。
2、督导员值班时间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搞好服务。
3、督导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自行安排调整顶替岗,并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4、每天提前10分钟到办公场所,负责联系保安开启中心窗口安全门;每天下班前10分钟,负责联系保安关闭中心窗口安全门,并负责检查办公大楼内灯光、饮水机等电源、玻璃门窗关闭情况、下班后负责联系保安关闭中心办公大楼前大门。
5、督导员于下午下班前,将督导值班桌牌和胸牌移交给次日督导员,并将当日督导值班记录交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