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分包业务的会计核算_马金玲
建筑施工企业分包工程的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核算实务分析

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核算实务分析作者:程勇来源:《决策探索·收藏天下(中旬刊)》 2018年第6期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企业逐渐成为社会的发展的一个支柱,成为经济建设中影响较大的一部分。
由于我国建筑工程的规模逐渐增大,发展情况良好,很多施工企业进行分包工程,将一个整体的施工工程分为几个部分分给其他小型企业进行施工与建设,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进行会计核算,涉及较多的会计实务核算问题,需要进行分析与解决。
本文主要对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核算的原则进行分析,针对相关案例进行会计核算实务分析,进而为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核算:实务分析一、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核算的原则(一)具有客观性原则在进行分包工程会计核算中,要确保核算具有合法性及真实性,企业需要按照原始的材料进行计算,例如:审批单、施工进度以及工程确认单等。
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主要由企业的项目经理负责,由项目审批部门进行确认审批,在分包工程结算过程中,需要使用二级汇签制度,保证核算的客观’1、生[1]。
(二)具有一贯性原则在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以及账务管理过程中,需要保证施工的数据以及施工的价格具有一致性,对于施工各方面内容的属性加以明确,也要保证企业财务部门以及核算部门的计算方式保持一致。
(三)具有及时性原则在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分包过程中,分包的成本应当按时处理,不能拖延至工程的下一期。
要确保工程指标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对工程的数据、花销以及利润公开处理,对于业主缴纳的费用,企业要及时与分包机构进行核算与处理,不能够发生拖延。
(四)具有权责发生制原则施工企业的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分包成本的准确性加以判定,要对分包成本的归属期间进行有效划分,并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核算过程要保证权责发生制原则。
(五)具有配比原则在当前阶段,施工企业对收入进行确认时,主要使用百分制的会计核算方式,一般是按照施工实际的成本所占预计成本的比例进行计算,对收入加以倒推。
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1.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首先,建筑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帐务流程,包括收集、整理和归档分包方的财务票据和报告。
分包方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工程款项结算表、成本费用计算表、账龄报告等。
其次,建筑企业应将分包工程的工程款项计入总包工程的工程收入,以正确反映企业的工程业务的实际情况。
同时,建筑企业还需要将分包方的成本费用计入总包工程的费用支出,确保准确计算工程利润。
此外,建筑企业还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合理处理总包与分包工程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事项。
特别是增值税方面,建筑企业需要根据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的不同纳税方式,进行相应的核算,确保增值税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2.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涉税分析首先,建筑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确定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的不同纳税方式。
一般情况下,总包工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方式进行纳税,而分包工程可以选择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进行纳税。
其次,建筑企业需要合理核算和处理总包与分包工程的增值税。
对于总包工程,建筑企业需要根据扣除条件和比例,正确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对于分包工程,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或者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建筑企业还需要关注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建筑企业在支付分包工程款时,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并办理相应的申报和缴纳手续。
总之,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和涉税分析是建筑企业进行合规经营的基础工作。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帐务流程,合理处理帐务处理和涉税事宜,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并遵守税法规定,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建筑工程总分包业务会计核算的探析

建筑工程总分包业务会计核算的探析作者:黄占锋来源:《文化研究》2015年第01期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步,建筑工程行业也随之迅猛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数量急剧上升,同时工程施工的整体规模不断扩大,这就当熬制建筑施工过程当中出现了分包,并且在总包业务当中牵涉会计核算的问题。
本文简要介绍建筑工程的总分包业务,之后则论述目前建筑工程总分包的会计核算相关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总分包;会计核算;方法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往往会从整体上考虑区域发展的状况,并且对大面积的区域实行统一规划,从而不断涌现出超大规模的建筑工程项目。
这些大规模建筑工程在建设的过程当中,开发商为保证工期从而抢占发展时机,往往会将工程的不同施工环节分包给各个建筑施工企业。
会计核算对建筑企业的效益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建筑工程总分包的过程当中也会涉及会计核算工作,因此为保证建筑企业利益,在实行总分包业务的过程当中需要认真做好会计核算。
一、建筑工程总分包简介在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发展过程中,总分包的模式广泛应用在现代化的建筑施工项目当中。
建筑工程的总分包业务指的是将建筑工程整个施工过程,或者当中的某个环节的工作分包给那些资质条件良好的承包单位,经过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施工当中专业性非常强的施工任务进一步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施工建设,在这些分包的过程当中需要进行统一监督,并且协调不同分包单位的具体施工情况[1]。
在建筑工程总分包的业务当中,会计核算可以说有这十分重要的地位以及作用,其主要作用就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核算。
就目前建筑工程总分包业务当中存在的问题而言,随着我国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完善,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专业程度方面有了显著进步,尤其是在建筑施工过程当中的某个环节的施工技术体现得尤为显著。
在建筑工程规模持续扩大的背景条件下,单个建筑施工企业完全负责大规模的建筑施工已经无法适应目前我国建筑的需求,所以建筑工程总分包模式在我国建筑施工的过程当中应用日趋广泛。
关于建筑工程总分包业务会计核算的探析

2012年第10期(总第406期)上C H IN E SE &FO R E IG N E N T R E PR E N E U R S一、纳税背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2]于2008年11月5日在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建筑工程总分包”营业额的相关规定:1.旧《细则》规定第5条(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新《条例》规定第5条(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第6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3.新旧对比(1)适用主体由“建筑业的总承包人”调整为“纳税人”;(2)将扣除适用范围由“工程分包”调整为“建筑工程分包”对转包业务不再允许扣除,与建筑法规保持一致;(3)根据建筑行业有关“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等规定,将扣除对象由“他人”调整为“其他单位”,分包给个人的也不得扣除分包价款。
在存在工程分包情况下,总承包方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的营业税,分包人应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二、关于总包、分包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工程项目的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经过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某一非主要及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另行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人,并与其签订分包工程合同。
总包方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建筑工程总分包业务会计核算的探析

关于建筑工程总分包业务会计核算的探析作者:王心阳来源:《中外企业家》2012年第10期摘要:在建筑工程中,总分包现象比较常见。
总承包单位如何对分包工程进行正确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在建筑工程实务操作中,分包工程根据税法要求,总承包单位已不再作为分包工程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基于此,根据相关税法和会计准则,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分包工程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提出相应的观点,以期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总分包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
关键词:建筑分包工程;营业税金及附加;会计核算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9-0072-02一、纳税背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2]于2008年11月5日在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建筑工程总分包”营业额的相关规定:1.旧《细则》规定第5条(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新《条例》规定第5条(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第6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3.新旧对比(1)适用主体由“建筑业的总承包人”调整为“纳税人”;(2)将扣除适用范围由“工程分包”调整为“建筑工程分包”对转包业务不再允许扣除,与建筑法规保持一致;(3)根据建筑行业有关“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等规定,将扣除对象由“他人”调整为“其他单位”,分包给个人的也不得扣除分包价款。
在存在工程分包情况下,总承包方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的营业税,分包人应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二、关于总包、分包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公司分包账务的处理方法

建筑公司分包账务的处理方法嘿,咱今儿就来聊聊建筑公司分包账务的处理方法,这可真是个挺重要又有点小复杂的事儿呢!你想啊,建筑工程那么大,一个公司不可能啥都自己干呀,就得找其他队伍来帮忙,这就是分包啦。
那这账务可就得好好弄清楚,不然不就乱套啦!咱先说说分包出去的那部分工程费用。
这可得记得清清楚楚的,每一笔都得有账可查呀!就好比你出去买东西,总得知道花了多少钱,买了啥吧。
建筑公司也一样,得把给分包商的钱算明白咯。
这时候就像是在给自己的钱袋子做记录,可不能马虎。
然后呢,还有那些和分包相关的各种税费啥的。
这就像是生活中的各种小开销,别看单个不多,加起来也不少呢。
建筑公司得把这些税费算清楚,该交的交,别到时候弄出麻烦来。
再说说收入这一块。
建筑公司从甲方那拿到的工程款,可不能全算自己的呀,得把分包出去的部分扣掉。
这就好比你和朋友一起做生意,赚了钱得分给人家应得的那份。
还有啊,对于分包合同也得重视起来。
这合同就像是个约定,大家都得遵守。
里面的条款得仔细看看,特别是关于账务的部分,别稀里糊涂就签字啦。
处理这些账务的时候,可不能马大哈哟!就像你整理自己的房间一样,得有条有理的。
要是乱成一团麻,那可就麻烦啦。
想想看,如果你的房间乱七八糟,你找东西都费劲,这账务要是乱了,那公司不也得乱套嘛!而且啊,建筑公司的财务人员可得有点“火眼金睛”的本事。
每一笔账都得好好审查,看看有没有问题。
这就像警察抓坏人一样,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
另外呀,别忘了和分包商保持良好的沟通。
账务上有啥不清楚的,及时沟通解决,可别互相猜疑。
这就像朋友之间有话直说,别藏着掖着,不然容易产生误会。
总之呢,建筑公司分包账务的处理方法可真是个需要细心、耐心和用心的活儿。
处理好了,公司才能顺顺利利地运转;处理不好,那可就有麻烦咯!所以啊,大家可得重视起来,别不当回事儿呀!。
工程施工分包要不要做会计

工程施工分包要不要做会计然而,在实际工程施工分包中,会计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分包商不但需要关注工程施工质量,还需要注意进行精准的会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的透明度。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工程施工分包中会计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应该注意的关键问题。
首先,工程施工分包中会计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合理的会计管理可以帮助分包商有效控制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通过合理分类和记录各项支出,分包商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去向,及时调整预算计划,避免资金的浪费和盲目支出。
同时,会计管理还可以帮助分包商建立完善的核算体系,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其次,工程施工分包中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包括:1. 分包合同的审慎签订。
合同是双方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是合作的基础。
分包商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各项义务和权利清晰明确,避免发生争议和纠纷。
2. 资金的合理运用和监控。
分包商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及时记录各项支出和资金流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同时,还要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调整预算计划,避免资金的不当使用和浪费。
3. 税务合规和报表透明。
分包商需要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时缴纳税款,避免发生违法行为。
同时,还要及时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透明度,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声誉。
4. 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
分包商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企业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运营能力。
同时,还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规管理,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分包中会计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分包商需要重视会计管理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的透明度。
同时,还需注意关键问题,谨慎签订合同,合理运用资金,遵守税法合规,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运营能力。
只有这样,分包商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盈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分包业务的会计核算
马金玲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摘 要】 当今社会,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迅猛发展 , 任何一家施工企业已经不可能将承包到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显得尤为 重要, 如何做好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已成为任何一个施工企业不得不面对的新课题 。 【关键词】 施工企业 分包 会计核算 当前大型施工企业施工的工程, 存在着较多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 包业务, 如何对企业分包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关系到企业总收入和营业 税的确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问题 。 所以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 对企业至关重要。 在探讨会计核算方法之前, 首先了解一下合法分包与违法分包的 区别。目前转包行为是为建筑法严令禁止的, 对分包也有较明确的规 《建筑法》 定, 按照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 ( 1 ) 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 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建筑工 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 2 ) 分包单位应当具有 相应的资质条件; ( 3 ) 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 其他分包须经建设 单位认可; ( 4 )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凡违反上述条件 之一的, 应定为违法分包 。 目前在施工企业会计实践中, 对分包工程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 两种: 第一种方法将分包的工程收入纳入本公司的收入, 将所支付的分 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 包工程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 《建筑 这样处理的特点是全面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与成本, 与 》 、 《合同法》 中对总承包方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规定相符; 但是依据营 法 “营业税金及附加 ” 业收入总额计提的税金及附加与账面 数额不对应, 《营业税暂行条例 》 差额为分包工程的税金。这种方法确认的收入与 规 定的营业额的差异, 属于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的调整范围, 不影响对分 包工程的会计核算。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因按总价确认了收入, 还何以多享受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 少交企业所得税 第二种方法视分包工程与自己没有关系, 分包工程的收入和支出 均不通过本公司收支体系核算 。确认收入时, 将分包的工程量扣除, 或 者仅以收取的管理费确认收入 。 《营业税暂行条例 》 “总承包企业以工程的全部承 这种做法和 有关 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方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的规定匹配, 但却没有 “项目经理” 全面反映总承包方收入与费用 。在以 或挂靠方式的管理模 式运作的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上占了很大的比重 。 这种方法在企业所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金额必然减少, 造成多交企业 得税汇算清缴时, 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 — —建造合同 》 值得说明的是, 虽然 没有对 分包工程的核算提出明确的 、 直接的规定, 但其中第二十二条中规定采 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合同完工 同时也为第一种 进度时指出分包工程作为总承包方成本的组成部分, 方法提供了间接的法律支持 。 般与自行施工部分税款分开申报纳税。 下面主要对确认分包成本和代扣代缴税金几个不同处理方式做一 下分析: 1. 对于总包自行纳税并代扣代缴分包税费的情况 第一种做法: 代扣代缴时: 借: 应付账款( 代扣分包部分) 贷: 应交税费—代扣分包部分 总包按收入计提税金及附加, 只计提自行施工部分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自行施工部分) 贷: 应交税费—自行施工部分 缴纳时: 借: 应交税费—自行施工部分 —代扣分包部分 贷: 银行存款 与分包结算时: 借: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 应付账款 这种做法在合同成本中全面反映分包成本( 包含税金) , 但对于总 营业税金及附加部分不包含分包部分, 与总包核算的总收入 包方来说, 不配比第二种做法: 代扣代缴时: 借: 应付账款( 代扣分包部分) 贷: 应交税费—代扣分包部分 只计提自行施工部分 总包按收入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自行施工部分) 贷: 应交税费—自行施工部分 缴纳时: 借: 应交税费—自行施工部分 —代扣分包部分 贷: 银行存款 与分包结算时: 借: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差额部分) 营业税金及附加( 分包部分) 贷: 应付账款 但总 这种做法对总包来说总收入与营业税金及附加可以相配比, 包计入分包成本是不含税的, 那么分包开出的发票是含税的, 这就有一 个差额, 是个注意的问题。 第三种做法, 与分包签订合同为不含税价格, 总包按总收入计提税 金及附加并缴纳 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 缴纳时: 借: 应交税费 贷: 银行存款 与分包结算时: 借: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 应付账款( 不含税金额) 这种做法一个问题就是发票的取得, 由于分包已经不含税, 所以分包 可以不开票给总包, 那么总包就无法列支分包成本, 那么如何解决呢? 因 《代扣代缴完税证明》 为总包是以总价为纳税对象, 那么开具 只要不超过 《代扣代缴完税证明 》 , 总价就可以, 所以只要总包给分包出具 分包可以 ( 上转第 109 页) 给总包开出发票( 不交税) , 这个需要双方协商;
我们通过多元回归分析来具体定理分析这 6 个因素的重要程度。 在此我们引入函数, 反映现代服务业发展成绩与发展环境因素之 间的关系: P i = f( X ij , Q) , P i 为第 i 城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成绩, 其中, 用该市现 代服务业增加值来表示; X ij 第 i 城市的第 j 个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因 Q 是其他次要因素, 素, 即上文的 6 个因素, 现假即 Q 固定, 为了消除异 我们进一步对变量取对数,得到方程: ln P i = α + ∑ β j lnX ij + 方差影响, μ。在此我们使用上文使用的数据经过标准处理后进行分析, 通过协整 检验和平稳性检验得知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均衡关系, 可以进行 回归分析, 结果如下:
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
二、 第二种方法的会计核算确认收入时, 将分包的 工程量扣除
两种方法确认的收入不同, 但合同毛利是相同的, 笔者倾向于使用 第一种方法。
三、 对于部分基层税务局仍然要求总包方或业主代 扣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
主要是在税金方面不同,代扣代缴的税款应包含营业税 、 城建税、 教育税附加等, 注册地税务 《外出施工税收管理证明单 》 机构未开具 的, 企业所得税在施工地缴纳, 对于扣缴的税款, 应开具代扣代缴完税证明给分包方, 代扣代缴税款一 182
三、 对策建议
贵阳市必须改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环境, 如上文所述, 现代服务业 发展的环境主要是对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 基础设施与区位环境等与 主要体现为如下 6 个因素来: 人均现 现代服务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因素, 代服务业固定资本投资额、 人均 GDP、 每万人拥有民用车辆、 移动电话 普及率、 开放程度、 人均政府公共服业投资, 这 6 个因素依顺序标号为 X1 - X6 。为了衡量这 6 个因素的重要程度以便明确改善工作的重点,
X1 β 1. 03 X2 X3 X4 X5 0. 8 X6 - 0. 09 1. 64 - 1. 57 - 1. 1
β 有正负之分, 因为数据经过标准化处理, 所以负数并不代表是副作 而是相对于平均水平而言, 系数为正数因素代表其作用优于平均水 用, 平, 负数则表示其作用低于平均水平。系数越高, 表明其作用。从上表来 X2 、 X1 和 X5 的作用最大, 看, 也即提高人均现代服务业固定资本投资额、 人均 GDP 和开放程度最能起到改善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的作用。 当前贵州省提出要通过工业化和城镇化两大战略推动贵州省的发 展, 贵阳市在十二五规划中要突出贵阳市的省会优势, 大力发展现代服 坚持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 务业, “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 ” 战略重点, 抓住贵阳市被列为 的机遇, 充 分发挥省会城市的独特优势, 推动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 结合上述分 建议贵州省在通过工业化和城镇化推动贵州经济发展 、 提高人 均 析, GDP 的同时, 要加大对于贵阳市现代服务业资本投资力度。 同时要提 高贵阳市的开放程度, 抓住当前东部产业和资本转移的机会和时机, 改 吸引外地和外国投资进入贵阳市, 以促进贵阳市现代服务 善投资环境, 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 繁 华. 经 济 全 球 化 与 现 代 服 务 业[M] . 南 京: 南 京 出 版 [ 2002. 社, [ 2] 李善同, 华而诚. 21 世纪的中国服务业[M]. 北京: 经济科学出 2002. 版社, [ 3] . 中国软科 冯之浚. 知识密集型服务创新与现代服务外包[J] 学 2007 ( 10 ) [ 4] — —基于 裴瑱. 服务外包中发包方选择接包方的影响因素分析— J]. 国际经贸探索, 2007 ( 10 ) 中国的研究[ [ 5] J] . 经济研究 2007 ( 9 ) 卢锋. 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问题研究[ “贵阳市现 ※本文是贵阳市社科联 2010 年青年学者社科研究项目 代服务业发展评价与对策研究” 的研究成果。
综合得分值有正负之分, 负数并不代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 副作用, 而是相对这 7 个城市的评价水平而言, 得分为正数的城市代表 负数则表示其发展环境低于平 其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优于平均水平, 均水平。综合指数越高, 表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环境越好。 从上表来 看, 大部分城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环境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 贵阳 其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环境排名靠后。 作为西部经济水平较落后地区,
实证分析
数为: F1 = 0. 156X1 + 0. 756X2 + 0. 814X3 + 0. 686X4 + 0. 843X5 + 0. 792X6 F2 = 0. 964X1 - 0. 464X2 - 0. 396X3 - 0. 369X4 + 0. 307X5 - 0. 233X6 2 个公因子分别从不同方面反映了 由此计算出 2 个公因子的得分, 各地现代服务业发展状况的总体水平, 但单独使用某一公因子并不能 对各地现代服务业的地位作出综合评价, 因此按各公因子对应的方差 计算各地的综合测评得分, 可得各地现代服务业发展水 贡献率为权数, 平的综合得分, 公式如下: Zi = 0. 66F1i + 0. 314F2i, ( i = 1, 2, 3, 4, 5) Z 是各地的综合得分, F 是各地的因子得分, F 的系数是根据 其中, 各公因子对应的方差贡献率计算而得的各因子信息贡献率, 第一个公因 子 的 信 息 贡 献 率 为: 51. 132 / ( 51. 132 + 26. 427 ) = 0. 66 第二个公因 子 的 信 息 贡 献 率 为: 26. 427 / ( 51. 132 + 26. 427 ) = 0. 34 。 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5 各市因子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