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险管家-7.12-受益人怎样写不重要,你的理赔钱究竟到谁的口袋?
保险受益人理赔代领授权委托书

保险受益人理赔代领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以下称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以下称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以下称为“丙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理赔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在丙方购买的保险产品的受益人,并因出现保险事故需要申请理赔。
为了方便办理理赔手续,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代领理赔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的协商一致,甲方与乙方达成如下约定:1. 甲方授权乙方代为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为沟通协调等。
甲方同意乙方代领相应的理赔金。
2. 甲方需要提供明确的理赔指示,包括但不限于理赔金的接收方式(支票、转账等)、接收账户信息等。
并承诺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 乙方代理理赔期间,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向甲方报告理赔进展和结果,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时处理理赔款项。
4.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有效。
委托期限为甲方申请理赔至理赔金到账之日止。
5.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效。
双方均同意在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本委托书的有效性。
甲方(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险理赔受益人授权委托书

车险理赔受益人授权委托书
尊敬的保险公司:
本人(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是(车辆型号:XXX,车牌号码:XXX)的车主,也是车险理赔的受益人。
因本人近期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处理车险理赔事宜,特此委托(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作为我的代理人,全权处理我的车险理赔事宜。
代理人兹有全权代表我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单证、办理车贷按揭保证、办理索赔申请手续、领取赔款(含网上划款)等。
在处理上述单项的过程中,代理人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理赔事宜处理完毕止。
本人郑重声明,凡由本授权委托书引发的任何法律或经济纠纷由我承担,与保险公司无关。
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XXX,与被保险人关系:XXX,日期:XXX。
同时,为保证保险公司的权益,我在此确认以上指定账号信息完整有效,并将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指定账号。
户名:XXX,开户银行:XXX,银行账户:XXX。
此外,我已确认以上指定账号信息完整有效,为方便保险公司可以顺利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划入以上指定的账号。
如因提供的索赔资料和相关信息有误引起的后果由我承担。
最后,我在此明确指出,本授权书是由我亲笔填写,由我确认其真实性。
任何因虚假委托书导致的经济赔偿由我承担。
授权人签章(公章):
身份证号:
日期:
受托人签章(公章):
身份证号:
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人和保险公司各执一份。
以上内容是车险理赔受益人授权委托书的范本,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单受益人法定还是指定?选错了很麻烦!

保单受益人法定还是指定?选错了很麻烦!保险合同中有三个很重要的人: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
前不久奶爸分析过投保人和被保人的关系,今天我们来谈谈受益人,这个细节值得大家关注。
买一份保险,受益人选谁?这个问题还真的不能草率,如果没有安排好,说不定还会引发家庭矛盾。
今天奶爸就来跟大家说说,受益人一栏要怎么填?什么是保单受益人•指定受益人,还是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好处•如何变更受益人•奶爸总结01什么是保单受益人受益人其实就是保险金领取人,领取的主要是身故的保险金。
意外险、寿险以及部分重疾险,都有身故责任。
若被保人身故了,身故保险金就由受益人来领取。
被保人生存期间,被保人本人就是保单受益人,发生除身故外的风险,保险金由被保人自己领取。
(保险受益人)02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保单受益人可以指定,也可以默认法定。
我们分别来看看这二者的区别:1、指定受益人《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受益人是可以指定任何人的。
也就是说:虽然受益人可以由投保人指定,但是要以被保人的意见为准。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保险公司出于会出于道德风险考虑,只允许指定父母、配偶、子女为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的顺序和份额。
如果指定多个受益人,发生理赔时,只有第一顺序受益人都不在世了,第二顺序受益人人才可能获得赔偿金。
如果没有指定,赔偿金就由所有受益人平均分配。
举个例子:王先生买了一份身故保额为100万的意外险,指定了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受益人,并指定了各自的受益比例:(指定受益人)如果王先生不幸意外身故,他的受益人可获赔100万,第一受益顺序的母亲和妻子分别分配40万和60万。
如果他的母亲和妻子其中一方已经过世,另一方将获得全部赔偿金额100万。
而如果他的母亲和妻子都过世了,则由位于第二受益顺序的儿子和女子平分100万。
2、法定受益人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则默认为法定受益人。
帮客户理赔完的感悟句子

帮客户理赔完的感悟句子
1.一次成功的理赔经历让我明白,只要认真、用心地为客户服务,就
能解决他们的困难和痛苦。
2.我深深体会到,及时、高效地处理客户的理赔申请是我们工作的重
要责任,也是对客户信任的最好回报。
3.通过理赔过程,我明白了在客户遭遇意外时,我们不仅要提供财务
支持,更要给予他们情感上的安慰和支持。
4.帮助客户完成理赔,让我深刻感受到我们的存在意义,我们不仅是
保险公司的员工,更是客户的贴心朋友和帮手。
5.理赔经验让我明白,客户对我们的信任和满意是我们工作最重要的
衡量标准,只有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才能赢得客户的赞赏和口碑相传。
6.通过帮助客户顺利理赔,我体会到关注细节的重要性,只有深入了
解客户的需求,才能为他们提供更加贴心的保险服务。
7.理赔过程中,我意识到需要保持耐心和善意的沟通,只有积极配合
客户,才能使理赔过程更加顺利和快速进行。
8.在处理客户理赔过程中,我意识到了尽职调查和准确记录的重要性,只有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才能为客户提供更精准的理赔服务。
9.理赔过程中,我学会了用心倾听客户的需求和意见,只有持续改进
和优化我们的服务,才能让客户感受到我们真正关心和关爱他们。
10.帮助客户顺利获得理赔款项后,我深感自己在保险行业的职责和
使命,我们的工作不仅是为了盈利,更是为了帮助客户渡过困难,重建信心。
手把手教你正确填保单健康告知填不好保险公司不赔钱

手把手教你正确填保单健康告知填不好保险公司不赔钱好不容易搞明白了保险,准备下单了,却在保单填写上犯了难。
买保险不像买“攒钱助手”一键购买,需要填写的信息特别多,一个不注意可能会影响后期理赔,所以这次规划君决定,手把手教你如何正确填保单。
1、“健康告知”一定要如实填写在我们购买健康险(比如重疾险、医疗险)和寿险产品时,首先会遇到的就是“健康告知”。
这个很关键,因为保险公司要知道你是否健康,你的填写直接决定了是否承保。
像健康和承保没有关系的意外险就不需要填写了。
这里以好规划推荐的一款重疾险为例:这款产品一共问了以下11个问题,主要涉及到你以往的投保情况、你是否患有某些疾病、是否处于特殊时期等等。
除了如实回答之外,规划君还有几个实用建议:(1)实话实说只是针对健康告知里面的问题,如果你有其它方面的疾病,但是并没有出现在这些问题内,不需要坦白。
(2)有一种病叫“我们不知道自己生了这个病”。
有的小伙伴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只要你填写信息的时候确实不知道,而且没有去医院检查过,也就是说只要没有被医院“确诊”的病症,都可以回答“否”。
(3)如果近期有体检计划,建议先投保再体检,以免被检查出某些病症,这可就留下“证据”了哦。
贴心提醒:目前好规划销售的重疾险均不需要提前进行体检,因此可以按照以上3点建议执行,但是有些重疾险在投保前,需要投保人先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再确定是否承保,届时请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执行。
2、搞清楚谁是“被保险人”填完了健康告知,接下来要填写的大量信息都是关于这两个人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投保人:很好理解,就是此时此刻正在填保单的你,当然你也可以假装是你的老公或老婆。
因为,缴保费的银行卡要和投保人的信息完全一致,所以,如果你打算用你老公或老婆的卡缴费,投保人一定不要填成自己的。
被保险人:是指受到保险合同保障,并且享有保险赔偿的那个人。
直白说,就是给谁买保险的那个“谁”。
这里注意,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可是同一个人,也就是说自己可以给自己买保险。
保险保单的“身故受益人”,写谁最合适?这里的门道可不少!

保险保单的“身故受益人”,写谁最合适?这里的门道可不少!我们在购买保险、填写保单时,一般都要指定“身故受益人”。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但很多人却选择性的将其忽视。
不少朋友之前欠缺考虑,或者就是单纯地嫌麻烦,身故受益人一栏干脆空着不填。
这在法律上属于“未指定受益人”。
也有朋友是通过网上买的互联网保险,这一栏填的是系统初始默认的“法定”。
这两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身故受益人的法律属性早在1988年,最高院就颁布了《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其中明确指出:关于人身保险金是否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
如果指定了受益人,且该受益人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则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那么人身保险金将视为遗产处理,可以用于偿还债务或罚款。
这段话的意思是,投保人在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所获得的人身保险金作为遗产,应先行偿还自身债务。
如果投保人生前有未清偿的债务,一旦债权人提出偿债诉求,相应的保险赔付金就可能无法第一时间到达投保人所期望的亲人手中。
当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即便扣除了相应的债务,保险剩余部分仍要继续按照遗产的法定顺序进行分配,那也不一定就能赔付给您最想赔付的那个人。
如果我们在“身故受受益人”一栏写了法定,依然可能产生纠纷,比如,目前有一种法律解释认为,所谓“法定”就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也就是对具体受益人进行再次认定,由此可能带来家人、亲戚之间利益关系上的矛盾。
所以,投保时我们一定要注意,在“身故受益人”这一栏,一定要填写我们最希望的那个人,除非你真的对自己的身后事无所谓。
但问题来了,这一栏我能想填谁就填谁吗?“身故受益人”的指定有没有什么讲究呢?身故受益人的分配:配偶70%,自己父母30%很多已经成家的朋友在投保时,习惯将身故受益人指定为伴侣,这似乎已成为约定俗成的做法。
但在现实中,这种做法可能并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一劳永逸,甚至最终的结果跟投保人的意愿背道而驰。
人身险保单受益人填写不可马虎 法定指定差别大

在人身险合同中,一般都有受益人这一栏,即在投保人出险后,保险公司将会把保险金赔付给指定受益人,既可以指定自己、也可以是他人。受益人是谁最能体现被保险人的意愿,一旦指定受益人,其他近亲属等法定受益人将与保单受益权无缘。而上述保险理赔案例中,因受益人指定不明,牵出家庭纠纷,这样的家庭矛盾在现实中经常上演。
在案例中,由于王先生保单填写的受益人为法定,依据《保险法》有关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一栏只填写“法定”字样的,将视为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目前法庭审判时,如果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栏只填写“法定”字样,则将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根据我国《遗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为了避免出现案例中类似王先生不幸罹难后造成家庭争取受益权而纷争不断甚至闹上法庭的事件重演,近日北京保监局提醒,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如果图方便将受益人简单地填写为“法定”,可能为日后保险理赔埋下隐患,因此一定要慎重填写受益人一栏。
鉴于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投保人与亲属的关系在保险期间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要明确指定受益人,并写明其姓名、与自己的关系,如果不是亲属,需要写上身份证号码,同时指定受益人也可依一定程序进行变更。
针对案例中王先生出现的此类事件,北京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人身险时,填写指定受益人应注意以下四点: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并无须事先征得其本人或保险公司同意,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需经被保险人同意。
消费者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为其投保的,投保单位不得指定消费者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更不能将投保单位作为受益人。
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写法

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写法一、概述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是重要的合同当事人之一。
受益人是指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通常是在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时,由保险公司向其支付保险金的人。
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受益人的写法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二、受益人的指定1. 受益人的指定方式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指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合同签订时指定,另一种是合同执行过程中指定。
在合同签订时指定受益人,是指在购买人寿保险时,投保人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填写受益人信息,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将受益人信息录入保险合同中。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指定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投保人根据需要,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受益人,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对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信息进行修改。
2. 受益人的指定条件在指定受益人时,投保人需要注意以下条件:首先,受益人必须是自然人或者法人组织;其次,受益人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领取保险金的资格;再次,受益人的指定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最后,受益人的指定数量和顺序必须符合保险公司的规定。
三、受益人的变更1. 变更原因在保险合同执行期间,投保人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变更受益人。
例如,原来的受益人不再符合领取保险金的条件,或者投保人需要将保险金支付给其他符合条件的人。
为了确保保险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投保人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受益人。
2. 变更流程申请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受益人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会将新的受益人信息录入保险合同中。
如果审核不通过,则会对申请予以拒绝,并告知申请人原因。
申请人可以就拒绝申请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
3. 变更生效时间受益人变更生效时间取决于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约定。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收到变更申请后的一段时间内完成审核和变更操作。
如果变更生效时间有特殊要求,投保人需要在申请时向保险公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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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险管家:保单受益人填写不重视,保险就白买了!
朋友小楠是一名设计师,自己收入相当不错,结婚两三年,给自己和前任老公都买了重疾保障,受益人都写的对方名字,收到保单之后,就锁在柜子里面,置之不理。
后来由于生活方式不同,和前任老公每天不停的争吵,经过双方协议最后选择离婚。
因为结婚前有财产公证,所以在离婚时没有因为财产引起纠纷。
离婚两年,小楠遇见了现任老公,两人很恩爱。
最近一次和她闲聊时,我随口问了一句:你买的保险,受益人改了吗?
当时小楠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什么是保险受益人?为什么需要修改?小管家也是很震惊,离婚后居然忘了对保险进行分割!
根据小楠的情况,也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小管家就给大家说说保险受益人怎么填写的问题,再给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1.受益人分类
法律层次上,可分为: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
保险层次上,可分为:身故金受益人,满期金受益人。
对于这几个专业名词,可能部分人不是很了解,小管家就跟大家做个解释吧:
指定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权获得理赔金的人,指定受益人没有人数的限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个人或者同时指定几个人为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就只能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身故金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身故,领取保险金的人。
满期金受益人:就是保险合同期满,领取保险金的人。
名词都很好理解,那投保时应该选择法定受益人好?还是选择指定受益人好呢?
2.受益人优劣势对比
保险指定受益人的好处:
1.不用还债。
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之后,其人身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优先用来清偿债务或赔偿,其次才是法定受益人继承。
指定受益人的,就可以做到“父债子不还”,能够全部继承保险金。
2.避免家庭纠纷。
很多人在投保时,可能会觉得“法定”受益人就是最亲密的家人,就算不写上具体的名字,最后遇到了保险事故,赔偿金也是给他们的。
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家庭结构和人员关系会发生变化,没有确定好受益人,最终的赔偿结果可能与投保初衷存在较大出入。
3.避免被征收遗产税。
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往往会被认定为遗产,保险公司会将这笔钱赔给法定受益人。
一旦遗产税开征,受益人最后实际到手的保险金额就会打折扣。
而指定了受益人的话,就可以免征税费,所获得的是最直接和最完整的赔偿金。
4.理赔资料相对简单。
如果指定了保单受益人,当被保险人身故后,指定受益人所要提交的材料会少一些。
只需要提供保险合同、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受益人的银行账户、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以及其它与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但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的话,还要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操作起来稍微有一些复杂。
保险法定受益人的弊端:
1.虽说人身保险身故金是免于偿还债务的,但若是没有指定受益人,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是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如:企业债务、房贷、车贷等),剩余的金额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2.在实际的理赔操作过程中,由于法定的受益人保险公司无法确定,通常要求全部法定受益人到公证处作继承权公证,这也需要受益人付出一定的费用,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
3.保险金将作为遗产,按继承顺序进行分配,一旦国内的遗产税开征,法定继承人就可能得上缴5%~20%不等的遗产税。
总之,小管家想说的是:“指定”优于“法定”。
如果受益人是指定的,被保险人一旦死亡,指定的受益人就可以直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
同时,指定的保险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不需抵债,也不征收遗产税。
3.小管家建议
说了这么多,对于大家来说,最重要的是应该怎么做。
这里小管家给出一些建议:
1.受益人可以是多人,但应在保单上详细写明各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份额,才可避免后期受益人之间的纷争。
2.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一般较长,指定受益人时要考虑好谁是你最想保障的人,别到时后悔莫及。
3.受益人是可以随时提出书面变更的,费用是全免的。
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还需经被保险人同意。
4.保险公司收到申请,在保单上批注或出具批单之后,才能产生变更效力。
5.要做好被保险人告知义务。
避免后期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6.投保后,理应定期检查保单,如果受益人情况发生了变化,如:身份证上名字,号码发生改变;国籍(迁移到台、港、澳也一样)发生变更;与被保险人关系发生改变(离异,户口关系等),应及时与保险经纪人取得联系,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
现在回到开头的案例,小管家想说,若不更改保险受益人,后期出现理赔,所有的理赔金都会给第一任老公。
那么对么朋友来说,将是很大的损失,所以小管家当时就建议小楠尽快找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
小管家最近发现,后台收到的咨询大多是关于保险的基础问题。
因此,小管家近期会着手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如何选保险,如何健康告知,如何获得理赔等等,这些常见的基础性投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