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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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浅谈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浅谈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如何处理潜在的矛盾和冲突,如何应对复杂的海洋权益争端,是事关我国诸多发展利益和重大安全的问题,我们不想称霸世界海洋,但绝不能不重视公约赋予我们的权益。

面对我国周边严峻复杂的海洋形势.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有效的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在上高科技战争这门课是我投入了很大的激情,我喜欢军事,我也喜欢和平。

当老师讲到中国的海洋权益这部分时,我的心揪了一下,太可怕了,中国人民面临的海洋争端太多了。

中国人一向喜欢和平,但是和平并不代表我们懦弱,反而这显示了大国的风度。

可是中国的海洋环境实在令人担忧。

就此问题我谈一下个人见解,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一、完善我国的海洋法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建立和实施了一系列海洋法规,可是这一系列措施中对于海洋区域中的军事利用、军事行动等方面的规定却是空白的,这就让外国军用舰机在我国控制海域的非法军事行动变得肆无忌惮。

因此,与海洋联系最为密切的海军,应该积极推动与平时海上军事行动有关的海洋立法。

因为空白给了外国军舰可乘之机,也成为了他们不要脸的资本。

我想只要有了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外国军舰会有所忌惮。

这样一来我国的南海问题就比较好解决了。

二、加强我国海上执法力量建设首先,要加强海军建设。

我们必须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加强海军建设,建设一支包括航空母舰在内的现代海上武装力量,提供远洋投放的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应对有关国家对中国海洋权益的挑战。

其次,整合现有海上执法队伍,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调度使用。

因此,强化政府部门的海洋综合管理和统一海上执法队伍,是适应新的海洋形势的需要,是我国海洋开发与保护的需要,是执行公约、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确保国家海上安全的需要。

三、加强海洋意识,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加强海洋意识,一是树立海洋安全观,二是树立海洋经济观。

首先,一定要像保卫每一寸陆地国土那样保卫每一寸海洋国土。

海洋也是国家安全的屏障。

其次,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都与海洋息息相关。

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及主要原因概要

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及主要原因概要

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及主要原因一、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黄海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

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

韩国去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

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

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

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此外,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59′E至124°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

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

东海东海,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

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

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提出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而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双方(三方有极大分歧。

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

这其中以我国与日本的争端最为激烈,日本故意忽视冲绳海沟单方面宣称与我国是共大陆架国家,妄图争夺我大陆架。

浅谈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政策

浅谈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政策

浅议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摘要:历史不止一次的用事实向我们证明了“海洋兴则国家盛、海洋衰则国家败”的道理。

事实证明,享有海洋权益并不等于控制了海洋,一个国家的海洋经济权益是需要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加以捍卫的。

同时,对于如何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不能简单的认为单凭先进的科学和技术手段就能对海洋的资源来加以控制和利用,说到底,必须拥有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有效捍卫国家海洋权益和海洋经济资源的开发利用。

关键词:海洋权益争端中国资源经济策略一、我国的海洋权益现状在黄海,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

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

在东海,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列岛被日本非法占领,东海大陆架是中国的自然延伸,因此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海区中应归我管辖的为54万平方公里,但是日本却提出中日两国是共架国,要求按中间线划分海域。

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

此外,我在东海作业的渔船、海洋科学考察船经常遭到日本海上自卫队和海保厅的舰机骚扰、跟踪和监视,严重影响了我船的正常作业。

在南海,海洋权益受到侵犯更加严重。

一是岛屿被侵占。

二是海洋资源被掠夺。

此外,中国自1999年开始,每年宣布南海实行夏季休渔期。

但受到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的严重挑战,越、菲两国不但说中国“无权宣布休渔”,而且我休他不休,乘我渔民不出海之机大肆捕捞。

二、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一)、政治利益。

海洋权利属于国家主权的范畴,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而形成的一些权利。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由领海基线向外不超过12 海里范围的海域为该国领海,领海的主权地位与领土同等并且“此项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

专属经济区是主权地位稍低于领海的国家管辖海域,它指的是由领海基线向外不超过200海里但不包括领海的海域。

当前海洋维权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当前海洋维权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当前海洋维权执法存在的问题(一)立法体系不健全,影响执法工作1.无基本法律支撑。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一部专门的海洋基本法,海警执法仅能在《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国家级法律文件等零散内容中寻找执法依据,无统一的基本法律支撑,呈现“单一法林立,中间有空白”的状态。

2.实体法针对性不强。

我国多数法律大都围绕陆地违法行为设置处罚事项,海上违法行为罗列较少,导致海上违法犯罪行为难以定性。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辽宁海上执法实际运用情况为例,辽宁营口、葫芦岛沿海海砂资源丰富,近年来盗采海砂行为猖獗,盗采海砂行为明显符合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可在实际办案过程中,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当前海洋维权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郭兴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规定了需由省级矿产资源部门出具鉴定,但国土资源部门却称海上情况特殊难以认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而导致盗采海砂行为在我省没有受到过刑事打击,而其他沿海省份甚至有以盗窃罪打击盗采海砂行为,定性难度可见一斑。

3.海上执法依据模糊。

以管辖权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规定我国有权在毗连区内,为防止和惩处在其陆地领土、内水或者领海内违反有关安全、海关、财政、卫生或者入境出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行使管制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均适用本法,领域包括领土、领空、领海以及内水。

在海上发生的案件,海警仅在领海基线以内才有绝对管辖权,且只有属地管辖权,而在实际工作中,海警是按照划定的执我国当前的海洋执法工作中存在着立法体系不健全、执法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海洋权益的维护。

为此,应当大力完善配套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执法职能,合理调配人员编制,合理调配执法投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从执法依据、执法力量、执法管理体制等方面予以完善。

勤范围越权行使了绝对管辖权,以辽宁为例,领海基点尚未公布,海警如何行使绝对执法权尚未定论。

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建议我国是传统的陆权国家,海洋意识淡薄,对海洋问题长期缺乏应有的重视,加之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的海上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其中尤以我国与周边海上邻国的权益争端为甚。

近年来,我国面临着政府声明不奏效、外交谈判谈不拢、军事打击打不得的尴尬局面。

本文分析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提出新形势下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海洋权益形势面临的严峻挑战(一)海上岛礁被侵占,领土主权难以实现我国岛礁被侵占的情形严重,领土主权受到持续性的损害。

其中尤其以东海的钓鱼岛和南沙群岛的岛礁主权归属争议和管辖海域的矛盾为焦点,频繁引发渔业纠纷及海上冲突,成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对被占岛礁的主权大有随着时间的拖延而丧失的危险。

作为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争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重要性在于其战略位置和军事、资源价值,对台湾问题的影响,所享有海域的管辖权及其在划界中的地位和效力。

控制在日本人手中的钓鱼岛,犹如插入我国腹地一把尖刀,对我国的海上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2010年以来中日间围绕钓鱼岛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如钓鱼岛海域撞船事件等一度使两国关系跌入低谷,也使日本加紧了对钓鱼岛从“实际控制”上升到“法理控制”的脚步,对钓鱼岛最终的归属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2012年以来,日本政府与极右翼分子公然挑衅我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包括1月3日日本冲绳县石垣市的4位议员的强行登岛;3月2日日本内阁综合海洋政策本部公开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划归入日本39个无人岛之列;4月16日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发起的自导自演的“购岛”闹剧,使国际舆论更加聚焦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形势及走向。

南海的岛礁归属争端以南沙群岛最为严峻和复杂。

从上世纪60年代末开始,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等国不仅侵占和分割我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及海域,还大规模开采其中的资源,在南沙群岛形成了6国7方的对峙局面。

这些国家从宣示主权,到抢占岛礁、瓜分海域、掠夺资源,再到法律支撑、设立行政机构、军事保障、甚至借助外力,以达到其占领--占有--经营的目的。

维护海洋权益的对策

维护海洋权益的对策

维护海洋权益的对策1 经济方面要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我们必须加强综合国力,尤其是经济实力,经济上去了,我国才有能力建设强有力的海军保卫我国的还讲权益。

我们要以开发促维权,加大对南海开发科技和资金的投入,抓紧进行全面海洋调查,掌握全面的海洋学知识,加快对南海资源的开采。

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海协会和海基会之间的定期协商,两岸在共同维护海疆权益和共同开发海洋资源方面进行合作。

2 政治方面用政治智慧维护中国海疆权益,临时安排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方针。

此外,落实南海行政建制刻不容缓。

从现在开始,中国必须加强对南沙群岛的管理与开发。

主权问题不容争辩。

行政管理的触角需要遍及我们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片海域。

同时,通过宣布领海基线和相关海域范围以“定分止争”。

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积极协商,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解决方案。

3 思想方面鄙人认为维护海洋权益最重要的是增强全民意识。

多专家学者认为,重陆轻海,是造成我国南海尴尬现状的主要原因之一。

公民参与是政府海洋管理的基石,它是海洋问题日趋复杂的必然要求,也是海洋管理公共性的内在要求,它有利于促进政府海洋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是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达到人海和谐的必经之路。

作为中国公民,我们有责任维护国家的领土主权,有责任去了解南海、认识南海、开发南海。

要有主权意识,树立海洋意识,为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年来中国航天事业大步前进,目前的中国已是飞龙在天,但这还不够,中国还需要蛟龙在渊,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为我国的有关部门和领导也可以定期巡视海岛和海礁,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要宣示主权。

4 军事方面要维护我国南海权益,我们必须加强综合国力,特别是要增强国防实力。

建设强大的海军,这是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根本保证。

包括钓鱼岛和东海问题的解决,无论是和平方式或者不得已的战争选择,都离不开强大的海洋实力。

建设强大的海军,就是为保卫我国海疆安全,为解决海上纠纷提供后盾。

我国海权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我国海权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我国海权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人马汉提出了著名的“海权论”,所谓“海权“指“凭借海洋或者通过海洋能够使一个民族成为伟大民族的一切东西”。

当今世界风云变幻,全球化加速发展的同时国际军事格局深刻变化。

如何在新时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顺利崛起成为每一个青年不可逃避的责任。

而作为国家利益的突出组成部分——海洋权益更需要我们去捍卫,去保护。

从物质形态上来说,海权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在海洋上的综合实力。

以此看,海权不仅标志着一个国家利用海洋和控制海洋的总体能力,同时也决定着一个国家和民族能否成为一个伟大民族。

因此在面临海权问题时我们一定要慎重,一定要将这个问题摆在国家的战略高度。

从历史来看,当年英国在与法国的百年战争中正是通过其强劲的海上综合实力最终打败了后者,从而开启了其百年海上霸主的地位,而当今的美国也莫不如此。

对比而言,中国自古东临太平洋,北接荒无人烟的西伯利亚,西北是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南为喜马拉雅山,在如此封闭的环境中,养成了国人含蓄内敛的农耕性格,对海权不甚重视。

新时期,党中央高瞻远瞩,从战略层面意识到海权之重要,中国之海权问题才有所改善。

当前,中国强调利用国际战略机遇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不断强调“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海洋” ,从而为捕捉和利用机遇推进中国海权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海权问题在政治上的认可与重视必然实现中国海权的发展,中国海权得到发展,其国际政治地位、政治安全也必然得到提高。

所以,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统一认识,团结一致,为中国海权之争提供基础。

我国当前海权现状:目前我国海权主要面临两个挑战:东海争端的悬而未决,钓鱼岛主权的严重受损;南海局势的暗潮涌动,各方势力暗自角逐。

总体而言形,势不容乐观。

而区域内外势力的交错使形势更加扑朔迷离。

先关注东海问题,海洋的地缘战略就决定了一个海权国家的政治力量,中国要保持在东亚地区的领导地位就必须捍卫自己的海权。

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严峻形势

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严峻形势

、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严峻形势1.纷纭复杂的岛礁之争目前我国的海洋权益被严重侵犯,海洋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中国300多万km2海洋国土中,有150万~190万km2被相关邻国觊觎,有些水域存在争议,有的已被他国圈占多年。

从北到南,我们在黄海、东海和南海3个海域内与8个周边国家存在争议,而且还面临美国、印度等大国插手的严峻现实。

在黄海北部,中国面临与朝鲜划分各自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边界的问题;在黄海南部,中国与韩国存在海洋划界争议;在东海,中国和日本、韩国之间面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争议,日本这方面立场尤其强硬,排斥按照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的国际惯例,单方坚持按照中间线原则划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严重损害我们的海洋权益和历史主权,此外,日本还一直占据中国的钓鱼岛,完全无视中国几百年来对其拥有和管辖的历史事实。

此外,南海地区海洋安全形势更为严峻。

直接卷入南海海域和岛屿争端的共有6国7方,中国与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之间要进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同时还要与越南划分相关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

有关国家竞相采取各种策略和手段,提出所谓国际“先占”原则,以图达到长期占领和实际控制岛屿主权的目的。

有的国家还竞相利用主权争议空当,加紧开发和掠夺中国专属经济区内的各类海洋资源,并把国际资本和公司引入其中,以此来增大问题国际化和事实占领程度。

2.区域外大国的介入较长时间以来,与我国在海权上有争议的国家出现联合趋势,加之美国、印度等域外势力和中国台湾问题牵涉其中,使我国海洋安全形势更加复杂化。

尽管有些国家存在争端,但权衡之下,南海周边国家开始在海洋争端问题上出现统一口径,联合对付我国。

表面上对中国周边海域正义持中立态度的美国,为限制中国海上力量发展和削弱中国海洋安全空间以及海洋资源,近年来不断发表所谓希望和平解决海洋争端的声明,频繁与日、韩、菲等与中国存在争议的国家举行联合海上演习,并在日、韩、菲、马、越等国之间穿针引线,怂恿他们积极扩充军备,特别是美日之间积极进行军事合作,两国在太平洋地区日益呈现合霸态势,给我国安全造成很大压力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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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历史不止一次的用事实向我们证明了“海洋兴则国家盛、海洋衰则国家败”的道理。

事实证明,享有海洋权益并不等于控制了海洋,一个国家的海洋经济权益是需要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加以扞卫的。

同时,对于如何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不能简单的认为单凭先进的科学和技术手段就能对海洋的资源来加以控制和利用,说到底,必须拥有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有效扞卫国家海洋权益和海洋经济资源的开发利用。

美国着名的军事理论家.马汉曾指出:“自有史以来,海权都是统治世界的决定性因素,任何国家要称霸世界,并在国内达到最大限度的繁荣与安全,控制海权为首要之务。

”世界近现代史更是用史实说明了“海洋兴则国家盛、海洋衰则国家败”的这样一个道理。

这也是人类历史上围绕海权发生过大小无数次战争的原因。

就当今世界而言,虽然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主题,但是竞争与争端也仍然存在,特别是陆地资源的枯竭,21世纪将是海洋的世纪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于是,海洋就成为了国家间领土的控制和资源争夺的“热点”地带。

作为拥有300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我国,在海洋权益纷争不断、海洋资源被严重掠夺的情况下,应该如何主动应对,才能确保海洋国土的安全?这将是影响国家未来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纵观历史,可以说,一个国家的全球性地位,都是随着这个国家海权的兴衰而变化的。

一个国家对海权控制的如何,在一定程度上也就真实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实力。

目前我国所面临的国家海洋安全问题主要有:岛屿主权的、海域化解和海洋权益的维护。

第一:由岛屿主权的归属问题而产生的争端在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的问题上,如果没有涉及到实际的军事占领和开发,其争端也就多表现为口头或书面上的争执。

同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问题相比,岛屿主权的归属则是最敏感,同时也是最容易引发局部冲突的问题,因为解决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争端的最终结果是随着岛屿归属的最终确定解决的。

中国的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就有6500多个,其中,近大陆岛屿占90%,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我国拥有领海海域38万平方公里,可划归我国管辖的海域有近300万平方公里,在这片海域中,这些岛屿分布广泛、相互毗邻,形成了近50多个列岛、群岛,是天然的海上屏障,对我国国防和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近几年以来,在我国海域内出现了岛礁被他国侵占、海域被分割、所属海域内海洋资源被掠夺等等极其严重的形势,而这种局势在我国南海诸岛和钓鱼岛的争端中表现的最为激烈。

以南海诸岛为例,南海诸岛地区分布着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等众多岛礁,而且自古以来就是属于中国的“历史性水域”。

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只有极少数的个别国家对南沙群岛提出过非法的主权要求,但最终都没有得逞,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南海的石油天然气资源被源源不断的勘测出来,其周边的一些国家纷纷抢占南海诸岛岛礁,对其进行军事占领,其最终目的就是想获取南海地区丰富的石油资源。

目前,除西沙群岛有我国海军驻守、东沙群岛由台湾军队驻守、中沙群岛位于水面以下之外,南沙群岛有近40多个岛礁被他国非法侵占,仅越南就侵占了29个岛屿。

第二,由海洋资源而引发的争端南海海域除了拥有种类众多的鱼类资源以外,还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

南海海域面积宽广,其海底盆地面积大,沉积厚,具有多层产油等特点,是亚洲大陆架上的最大的储油区之一,同时还是与波斯湾、墨西哥湾、北海齐名的世界四大海洋油气区。

目前南海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为230~300亿吨,天然气储量为8~10万亿立方米。

以我国2008年共消耗石油亿吨的速度计算的话,南海已探明的石油资源足可以保障我国近60 年内的全部石油消耗[2]。

近年来,在当今世界能源危机的形势下,南海海域周边的国家与数十家域外大国的石油公司以“共同开发”的名义联合打井1000多口,年产石油千万吨,天然气数百万立方米。

仅越南在1981—2002年就从南沙海域的油田中开采了近1亿吨的石油,价值485亿美元。

如今,越南每天在南沙开采出的石油为万吨,天然气亿立方米,从南海掠夺的石油和天然气的出口收入竟然占到了越南全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4!第三,由海洋划界引发的争端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可划归我国管辖的海域有近300万平方公里。

这300 万平方公里的宽广海域为我国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海洋提供了足够的空间。

但现实是,随着新的国际海洋法公约的产生,南海周边国家都先后发表了单方面的声明,宣布了所谓自己所“拥有”的海洋专属经济区面积以及海底大陆架区域的面积。

这样一来,就使得原本应属于我国管辖的海域,却存在着同周边国家的海洋划界争端。

对此,我国政府的一贯主张是在尊重“历史性水域”的基础上,根据新出台的国际海洋法公约,对存在争议的海域进行合理、公正、公平的适当调整,以此来解决同周边国家在海洋划界问题上出现的争端,进而维护新海洋法所赋予我国的海洋权益,并最终保持亚太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二、我国的国家安全众多利益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离不开海洋首先,我国的和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离不开海洋。

我国东临太平洋,其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

而在这漫长的海岸线上,防御敌对势力从海上入侵并营造地区海上安全环境、保障海洋运输通道的畅通和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都必须要依靠强大的海权力量。

其次,我国海上领土的主权完整和海洋有着直接的关系。

到目前为止,海洋的大部分是世界各国所公有的,只有沿的一些部分被沿海国家以领海和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的形式划定为其独有的领土管辖区域。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中国所管辖的海洋面积相当于中国陆地领土面积的1/3,约为300万平方公里,而这1/3的“海洋领土”将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来的生存、安全和发展。

最后,保证我国“和平统一”最终实现的条件离不开海洋。

台湾是我国固有领土,其主权的归属问题必须明确,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将台湾从祖国的版图中分裂出去。

台湾问题是近代以来国家落后衰败和帝国主义列强发动侵华战争的产物,同时也是由于中国内战的爆发而引发的一个仍未解决的历史遗留。

关于台湾问题的产生和之所以久拖不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国缺乏强大的海权以及强大的海军力量。

解决台湾统一的问题,我国承诺不放弃使用武力,但是实施“和平统一”的既定方针,则更加符合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心愿,但是如果没有强大的海权力量作为“和平统一”的坚实基础和后盾,那么,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也就无从谈起。

三、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一)、政治利益。

海洋权利属于国家主权的范畴,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而形成的一些权利。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由领海基线向外不超过12 海里范围的海域为该国领海,领海的主权地位与领土同等并且“此项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

专属经济区是主权地位稍低于领海的国家管辖海域,它指的是由领海基线向外不超过200海里但不包括领海的海域。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

宣示有关海域主权的归属,既能在国际论坛上拥有更多的发言权,为以后的经济活动、军事活动开道,又是应对国内民族主义呼声、平息国内矛盾的捷径,任何一国政府在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时都是绝不敢掉以轻心的。

(二)、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主要体现为海洋渔业资源和海底矿产资源,尤其是石油天然气资源。

上个世纪60 年代末,联合国牵头搞了一次从黄海到南海的科考活动,参加活动的一位美国科学家对东海和南海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惊叹不已,惊呼这一海域为“第二个海湾”。

此后,东海、南海的不少周边国家就陆续提出主权要求。

日本外务省曾露骨地表示,只有争得钓鱼岛的主权,日本才可能和中国划分东海大陆架大约2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并进而夺取东海丰富油气资源的一半。

一些东南亚国家甚至出兵抢占南沙群岛的岛屿。

现在,在本应由中国管辖的300 多万平方公里海域中,被掠夺最多的海洋资源就是石油和天然气。

目前,南沙海域已经有200多个油气田、超过1000 口油井被东南亚国家勘探和开发,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4000 万吨,其中马来西亚的开采量最多,而中国参与开采的却很少。

(三)、安全利益。

一个国家的安全利益是和发展利益统一的,也就是说国家的发展会遇到哪些安全上的威胁,国防力量就要去关注、减少乃至消除这些威胁。

对一个濒海国家来说,出海口和航道就是该国的发展基石,可谓得之则兴,失之则亡。

因此,除了能源因素外,钓鱼岛和南海诸岛在战略上的重要地位是日本和东南亚各国争夺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南海诸岛地处太平洋与印度洋之间的咽喉,扼守两洋海运要冲,是多条国际海运线和航空运输线的必经之地,也是扼守马六甲海峡、巴士海峡、巴林塘海峡等重要海上通道的关键。

谁控制了这条航道,就等于卡住了使用这条航道国家的脖子。

仅以重要战略物资石油为例,作为石油消费大国日本,其进口石油的90% 以上都要从这条航道经过。

对中国而言,其重要性更是自不待言,目前,我国经过马六甲海峡运送的石油数量约占石油进口总量的70% 以上,每天通过马六甲海峡的所有船只近60% 是中国船只。

所以,能否保护好自己在东海和南海的海洋权益,对周边各国来说都是事关国家安全利益的极大问题。

四、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对策(一)、完善我国的海洋立法?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制定和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海洋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法》《领海及毗连区法》《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

可以说,上述法律法规,覆盖了我国管辖的所有海域,使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沿海国在其管辖海域的各项基本权利在我国国内立法中都得到了具体体现。

但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海洋立法中,海洋区域的军事利用、海洋军事行动等方面的内容仍是空白。

这些空白让外国军用舰机在我国控制海域的非法军事行动变得肆无忌惮。

因此,与海洋联系最为密切的海军,应该积极推动与平时海上军事行动有关的海洋立法。

(二)、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海洋的开发和建设也需要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

目前,我国海洋调查工作还远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资源开发和申请外大陆架的要求。

我国东海的地质、底质情况至今不清楚,以目前的进展,我国在未来30年内对东海的考察才能达到日本的水平。

所以,在当前背景下,我国应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由相关部门抓紧进行全面的海洋调查,掌握全面的海洋学资料,为进行海洋划界在外交谈判或利用法律手段解决争端时提供最重要的科学依据和证据。

(三)、加强我国海上执法力量建设首先,要加强海军建设。

现代高科技战争的形态是非接触、非对称的,在1000公里乃至2000公里之外就能发起精确打击,因此,战场纵深比过去有了数量级的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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