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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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材料—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宣传材料—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农村法制宣传材料——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1、计划生育的含义是什么?计划生育是指为了社会、家庭和夫妻的利益,育龄夫妻有计划地在适当年龄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并养育健康的下一代,以增进家庭幸福,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我国的人口政策是什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是何时颁布的?什么时候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发布第63号令予以公布,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4、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对依法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长期依靠政策和地方立法开展工作的状况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国家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要求,也符合广大于部群众的迫切愿望,对于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保障计划生育事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是如何规定生育政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真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真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规定。

6、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主要有哪些?(1)依法生育的权利;(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和权利;(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5)获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7)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8)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规(2篇)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规(2篇)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____依法治国方略,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顺利实施,提高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与服务行为,根据《中华____行政许可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应遵循的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内容等方面要合法。

二是合理性原则,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在合法的基础上要符合公平公正和符合情理的原则。

三是要保证行政效率的原则,即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对相对人的要求要积极____办理,不能久拖不决。

对各种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

四是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第三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一)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规范行政执法主体。

(二)明确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三)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实行错案追究制度。

第四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是指我局按照《条例》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内设机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

本规定适用于本局各科室和从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

本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

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口管理办,具体负责实施责任制的日常____、协调工作。

局长是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总责任人,兼任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三名副局长兼任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副组长。

各股室负责人是本股室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直接责任人,并担任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

副股长协助科长做好本股室行政执法工作,向股长负责;股室工作人员是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责任人,并向股长负责。

第二章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内容第五条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一)《___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___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计划生育相关法规)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计划生育相关法规)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计划生育相关法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是指国家针对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推行所制定的一
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定。

计划生育是指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
措施,通过调整人口出生和人口增长的数量和结构,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
会发展之间的协调关系。

该法第三条规定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即晚结婚、晚育龄、少生育
和控制人口总量。

第四条规定了政府的主要职责,包括开展计划生育普及
宣传、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定计划生育奖励和处罚措施等。

第五条
规定了计划生育的受益人,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生育的夫妇和独生子女的父
母等。

该条例明确规定了早婚、晚育、少生育的政策措施和具体要求。

比如,规定女方婚龄不得早于20周岁,男方婚龄不得早于22周岁。

未经审批,
夫妇不能早婚。

对于女方怀孕生育的情况,规定应当按期生育,对超生的
情况,规定要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还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计划
生育奖励和处罚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于计划生育的技
术服务、奖励和处罚等进行了规范。

总而言之,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是国家针对计划生育制定的一系列法律
法规和行政规定,对于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和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这些法规明确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和政府的职责,规定了计划生育
的基本要求和措施,以保障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协调关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知识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知识

第三节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知识
重点掌握: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 思路及主要任务。
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思路
总体思路概括为“一、二、三、四”
坚持一条道路: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 口问题的道路。
推进两个统筹:即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 布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实 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夫妻双方属农村村民,除适用前款规定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 2.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3.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4.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5.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
(三)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 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 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可 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一节 相关法律和法规知识概述
重点掌握: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框架 的基本内容
《宪法》中涉及计划生育的规定内容
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框架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体系是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 政的基础和保障。
人口与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依次包括: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和 单行条例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 的,生育间隔期必须在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超过 二十八周岁的,不受生育间隔期规定限制。
(五)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 法由省(区、市)人们代表大会或者其常 务委员会规定。
这位妇女一生生育孩子数就应当是每个年龄 平均生育孩子数的总和,也就是 0.125×10+0.05×5=1.5,式中的10就是20-29岁 共是10个年龄段,5表示30到34岁的5个年龄段。 在术语中,将各年龄妇女平均生育孩子数称为年 龄别生育率,本例中的1.5个孩子是这些年龄别生 育率的总和,因此称为总和生育率。它代表了这 个地区某年内全社会生育水平的一个平均数。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知识答题 及答案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知识答题 及答案

学习《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知识答题姓名:(单位):一、填空题1、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

3、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4、收养子女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

禁止借(收养、代养)名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

5、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

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女方享受产假(6)个月。

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6、非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独生子女16周岁)止,按月各给夫妻双方不低于(50元)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7、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时所在单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单项选择题1、夫妻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生育,且子女满10周岁的,由人民政府给予(A)元的一次性奖励金。

A 1000—3000元B 50000元C 500元D 300元2、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二级以上残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C)元的标准给予其父母一次性补助A 1000 元B 3000元C 5000元D 7000元3、独生子女死亡或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D)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D)元的特别扶助金。

人口计生管理知识

人口计生管理知识

人类真正的大发展是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 人类真正的大发展是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死 亡率的下降导致世界人口迅猛增长。 1650到1850年 亡率的下降导致世界人口迅猛增长。从1650到1850年, 200年间人口翻了一番多 达到12.5 年间人口翻了一番多, 12.5亿 200年间人口翻了一番多,达到12.5亿。 18世纪欧洲爆发的工业革命, 18世纪欧洲爆发的工业革命,激起了第二次人口 世纪欧洲爆发的工业革命 增长的浪潮, 1850到1950年 100年间世界人口又翻 增长的浪潮,从1850到1950年,100年间世界人口又翻 了一番多,达到25.2 25.2亿 了一番多,达到25.2亿。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出现席卷世界各国的第三 次人口浪潮。1950-1988年 世界人口再度翻番, 次人口浪潮。1950-1988年,世界人口再度翻番,达到 50.4亿 50.4亿。人口总数翻番所占时间由封建社会时期的 1650年先后减到资本主义社会时期的200年 100年 年先后减到资本主义社会时期的200 1650年先后减到资本主义社会时期的200年、100年,到 二战”后仅用38 38年 “二战”后仅用38年。
第二节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知识
学习目标: 学习目标: 通过对本节内容的学习, 通过对本节内容的学习,应该了解中国人口 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历程, 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历程,知道人口和计划生 育工作的伟大成就和重要地位, 育工作的伟大成就和重要地位,掌握新时期人口 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及主要任务。 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及主要任务。
自18世纪初清康熙年间至19世纪30年代清道光年 18世纪初清康熙年间至19世纪30年代清道光年 世纪初清康熙年间至19世纪30 130年时间 人口总数由1亿多速增至4 年时间, 间130年时间,人口总数由1亿多速增至4亿,增长超 过三倍,达到历史上创纪录的水平。此后, 过三倍,达到历史上创纪录的水平。此后,中国进入 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经清朝末期、 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经清朝末期、民国至新中 国建立以前的120年间,人口总数增加到5亿多。 120年间 国建立以前的120年间,人口总数增加到5亿多。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生活水平 的提高和人口死亡率的急剧下降,人口数量急剧增加, 的提高和人口死亡率的急剧下降,人口数量急剧增加, 尽管1960年前后生育率有所下降, 20世纪70年代初 1960年前后生育率有所下降 世纪70 尽管1960年前后生育率有所下降,到20世纪70年代初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时,全国总人口已达8.3 8.3亿 20年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时,全国总人口已达8.3亿,20年 增长了53.2% 年平均增长速度约2.1% 20世纪70年 53.2%, 2.1%。 世纪70 增长了53.2%,年平均增长速度约2.1%。20世纪70年 代以后,由于实施有效的计划生育政策, 代以后,由于实施有效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增长速 度不断下降, 度不断下降,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逐渐下降到更替水 平以下,稳定在1.8左右。 1.8左右 平以下,稳定在1.8左右。 2010年 中国大陆总人口达到13.4 13.4亿 2010年,中国大陆总人口达到13.4亿。

党政领导计生应知应会知识

党政领导计生应知应会知识

党政领导干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应知应会知识一、“三亲自”: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

二、三基本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基本网络,落实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本职责,提升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基本能力。

三:“双降”目标:降低人口出生率,降低人口自增率。

遵义县双降目标:出生率控制在10.5‰以内,自增率控制在5‰以内。

四、现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五、规划统计1、人口出生率是指某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出生人数与平均人口之比。

计算公式:出生率=(年内出生人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2、人口自然增长率是指一年内人口自然增长数与年平均总人数之比,通常用千分率表示。

用于说明人口自然增长的水平和速度的综合性指标。

计算公式:(人口自然增长率=年自然增长人数/该年年平均人口数)×1000‰ 3、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常住人口=辖区内常住的本地户籍人口+流出不满半年的本地户籍人口+流入半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口。

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指辖区内常住人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出生人数与常住人口总出生人数之比。

一般用百分比来表示,即100个出生婴儿中符合当地计划生育要求出生的婴儿数,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出生人数符合政策生育率= ————————————— -------×100%常住人口同期出生总人数市下给县的指标要求:96%以上,估计我镇(一类镇)为96.5%,与去年一样。

4、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流动人口=辖区内流出半年以上的本地户籍人口+辖区内流入不满半年的外地户籍人口。

流动人口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出生人数符合政策生育率=流动人口同期出生总人数市下给县的指标要求:76%以上,估计我镇(一类镇)为77%,与去年一样。

这二项指标是考证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与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呈正比例关系。

公务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公务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公务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公务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为国家机关的一员,公务员必须积极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职责,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是国家对人口发展实行的政策,旨在合理调控人口数量、结构和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

公务员要深入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性,自觉贯彻执行政策要求,为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二、公务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中的角色1.负责宣传教育:公务员需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知和接受度,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口观念和计划生育观念。

2.协助政策制定:公务员要积极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专业性、科学性的指导,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组织实施管理:公务员作为行政管理者,要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做好统计、信息管理和档案记录工作,确保所辖区域或部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落实。

4.监督检查:公务员要积极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和有序性。

三、公务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中的具体工作内容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制作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群众普及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知识和优生优育的重要性,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人口观念和计划生育观念。

2.完善政策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制定或修订,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为人口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3.统计与分析:负责对所辖区域或部门的人口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掌握人口数量、结构和动态变化情况,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管理协调:负责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和协调辖区或部门内的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措施的有效实施,维护计划生育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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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空间上的一切移 动,迁入地或迁出地 的人口性别、年龄职 业、地区分布的变动
3
由于社会经济条件 变化而引起的人口 在阶级、民族、文 化、职业等方面的 变动过程
自然变动过程
迁移变动过程
社会变动过程
(四)、总人口和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总人口:是指在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 有生命的个人的总和。
·户籍人口: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 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 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数。
二.生育政策: 包括五个方面: (1)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2)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3)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 育第二个子女 (5)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 社会保障的权利和平等 由省(区、市)人们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 定
第三节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知识
重点掌握: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 思路及主要任务。
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思路
总体思路概括为“一、二、三、四” 坚持一条道路: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 口问题的道路。 推进两个统筹:即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 布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实 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对乡镇人口计生办的要求: 1.在乡镇政府机构序列中要单独设置人口和计生办 公室 2.不能设置的,应在政府综合办公室中明确人口和 计划生育的职能,挂人口计生办的牌子,保证依法 行政所必须的公务员编制。
对乡镇服务站的要求: 1.稳定现有的,将其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 业单位,与卫生院共同服务。 2.重点加强乡(镇)中心服务站的建设,在人员相 对集中,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较好的乡(镇)建设 覆盖几个乡(镇)的中心服务站,为农村育龄群 众提供服务。
这位妇女一生生育孩子数就应当是每个年龄 平均生育孩子数的总和,也就是 0.125×10+0.05×5=1.5,式中的10就是20-29岁 共是10个年龄段,5表示30到34岁的5个年龄段。 在术语中,将各年龄妇女平均生育孩子数称为年 龄别生育率,本例中的1.5个孩子是这些年龄别生 育率的总和,因此称为总和生育率。它代表了这 个地区某年内全社会生育水平的一解决这 个问题的。假如某地有1万人,其中育龄(15-49 岁)妇女共2800人,15-49岁每年年龄各80人。 某年统计中,20-29岁每个年龄妇女各生育10名 孩子,30到34岁每个年龄组妇女各生育4名孩子, 其余年龄的妇女不生孩子,这些妇女全年共出生 孩子120名,现在要估计,这些妇女平均每人在一 生中将生育多少孩子?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我国法律规定的生育政策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社会保障的内容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一)法律介绍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关于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人口素质,调整生育关系的法律规定。
·于2001年12月29日颁布,自2002年9月1日起实
行。
(二)主要作用 1.规范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方针、政策、制度、 措施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3.为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 人口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所 吴会涛
第一节
人口科学常识和人口基本国情
重点掌握: 人口、两种生产、人口出生率、总 和生育率、更替水平、人口再生产类型等基本概念
一、人口
(一)、人口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属性 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在一 定时间、一定地域内、由社会关系联系起来的、有 一定数量和质量、有生命的人所组成的群体。
15岁-----49岁(每年龄组各80人)
15-19 20-29 30-34 35-49
0生育数
生 育 水 平
每个年龄段各生育10人 每个年龄段各生育4人 0生育数
生 育 水 平 生 育 水 平 生 育 水 平
10/80=0.125 4/80=0.05 0 0 平均育龄期生育的孩子数=0.125×10+0.05×5=1.5=总和生育率
2.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有共同的责任 (3)公民有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义务 (4)公民有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指导的义务 (5)公民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义务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有依法 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五节
面向民生的服务业行政管理知识
生育保险 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 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 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 需要; 二.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 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我国的总和生育率为1.8左右
·生育更替水平是指同一批妇女生育儿女的数 量等于他们本身的数量。低于生育更替水平,即 称为低生育水平。
度量一个妇女生育水平最直接、最准确的就 是看她一个生育多少个孩子,孩子生得多的生育 水平就高。对一个地区也是如此,那个地区平均 每位妇女一生生育孩子数多,生育水平就高.计算 方法就是将所有妇女终身生育孩子总数除以这些 妇女的总数;其结果不一定是整数。
本例为说明概念,数字比较简单,20-29岁 每个年龄的妇女人数都是80人,生育数都是10个 孩子,因此每个年龄的妇女平均每人生育0.125 个孩子。30到34岁的妇女每个年龄也是80人,各 生育4个孩子,平均每人生育0.05个孩子。如果 社会上所有妇女的生育情况都是如此,稳定不变, 那么这一年每个年龄妇女的生育情况也就相当于 一个妇女一生中每个年龄平均的生育状况。
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思路
总体思路概括为“一、二、三、四” 强化三个注重:即更加注重利益导向,更加注重服 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 促进四个转变:即人口计生工作要积极促进发展方 式转变、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促 进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 促进工作机制和方法转变。
二、《宪法》 涉及计划生育:
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 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第2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 务。”
三、行政法规 三部关于计划生育的行政法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节
重点掌握:
(二)人口状况
定义:是人口在一定时间所显现出来的各种状况。 它是过去人口长期变动的结果,同时也是未来人 口变动的基础和前提。
(三)人口过程 定义:是指人口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的变化, 或是由于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发生的变动 过程。
1
出生和死亡所引起 的数量增减及人口 性别、年龄结构的 变动过程
(年龄段) (年龄段)
·在人口统计中还有许多表示生育率的指标, 各有优缺点,其中最常用的是出生率。出生率最 容易为大家所了解,但是存在着严重的缺点,不 能准确地反映妇女的生育水平。出生率的定义是 某年出生婴儿数除以当地全部人口数,这一指标 用来比较两个地区生育水平时会导致错误的结论。
·这一差别从总和生育率就可反映出来。因为 总和生率是以各个年龄的育龄妇女为基数计算的, 因此,在人口学上称之为标准化的指标。
三、人口发展的内在特征 人口出生率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 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平均数(或中期人数)之 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其计算公式为: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 数×1000 ‰.
(二)总和生育率和生育更替水平 ·总和生育率是衡量人口生育水平的重要指标。
·总和生育率:指假设一批妇女按照某一年的 年龄生育率度过育龄期,平均每个妇女在育龄期 生育的孩子数。
(三)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1.公民施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1)依法生育的权利 (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 (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 (5)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服务的权利
(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 社会保障的权利和平等 (7)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 侵害的权利 (8)公民有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人口的基本属性 ·自然属性:也叫生物属性,是指人口自身的生 物本能。例如:生、老、病、死,性别、年龄、等 自然构成等。 ·社会属性:是指人口作为一切社会生活主体所 具有的特征。 ·人类能够改造自然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 这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 ·人口的社会属性制约着人口的自然属性,人口 的自然属性要通过人口的社会属性来体现。
(二)落实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待遇 1.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培养、使用、提拔基层人 口计生干部。 2.各级有关部门,切实保障农村用于人口和计划生 育工作的经费,解决解决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 作者的报酬问题,实现人员、工作、待遇三落实。 3.解决好特殊岗位津贴和其他待遇问题,真正做到 “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四)人口再生产类型
定义:指人口不断更新、世代不断更替、人 类自身得以延续和发展的过程。 原始人口在生产类型: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自然 增长率(简称“高、高、低”) 传统人口再生产类型:搞出生率、低死亡率、搞自然 增长率(简称”高、低、高“) 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 增长率(简称”低、低、低“)
(三)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 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 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可 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四)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 的,生育间隔期必须在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超过 二十八周岁的,不受生育间隔期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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