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式批准及法规更新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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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型式批准须知doc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须知doc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须知一、项目名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四)《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五)《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145号公告)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潍坊市质监局负责受理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批准的申请。

省质监局负责对相关申请的审批。

五、许可条件申报材料符合计量法制管理要求,样机型式评价的总结论合格。

六、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1.《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一式四份;2.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网上提交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应加盖申请人公章));3.产品标准(标准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现行有效的标准;企业标准是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仅从网上提交封面扫描件;企业标准网上提交全文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全文复印件一份);4.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检定或校准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为国家检定规程(规范)的,仅网上提交封面扫描件);5.申请型式批准技术依据文件(标准、规程)变更时,需按上述第3、4条提交变更前后的技术依据文件,并提交型式批准证书原件(收回)。

七、申请人应履行的义务1、申请人应当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并根据要求自查是否具备取证条件。

2、申请人登录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网上审批栏目,填报申请书,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4、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申请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封存该种新产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流程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流程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流程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流程是指对新型计量器具进行审查和检测,以确定其符合计量法规定的性能和技术要求,并最终获得型式批准的过程。

该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申请:计量器具生产企业或代理机构向计量管理部门提交型式批准申请。

申请需包括设备的技术说明书、设计图纸、性能参数等资料。

2. 审查资料:计量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包括对设备的功能、安全性、精度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计量法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3. 检测:计量管理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检测,包括测量技术、精度评估、环境适应性测试等方面的检测。

4. 鉴定:通过检测的设备送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符合计量法规定的性能和技术要求。

5. 发布型式批准证书:通过鉴定的设备将获得型式批准证书,该证书为计量器具生产企业或代理机构生产、销售该类计量器具提供了合法的凭证。

6. 监督检查:计量管理部门将对已批准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精度和安全性。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流程是保障计量器具准确性和公平性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国家计量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模拟试题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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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模拟试题16姓名年级学号题型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判断题计算题附加题总分得分评卷人得分一、单项选择题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的对象是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____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A.质量、体积、长度B.面积C.计数D.以上全部√解析:(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的范围、管理体制、基本要求、净含量标注要求、净含量计量要求、计量监督管理措施、禁止误导性包装、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管理范围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的对象是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2.以下哪个内容不属于计量法调整的范围?____。

A.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B.制造、修理计量器具C.进行计量检定D.使用教学用计量器具√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判断计量法调整范围的能力。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计量法》侧重调整的是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以及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计量问题,不是计量工作中所有的问题都要立法调整。

也就是说,主要应限定在对社会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内,如教学示范中使用的计量器具或家庭自用的计量器具,量值准确与否对社会经济活动没有多大的影响,就不必立法调整。

在以上4个选项中,只有D“使用教学用计量器具”是不会对社会产生影响的活动。

3.关于测量不确定度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

A.系统性和随机性在不同的情况下是可以转换的B.不确定度可以分为系统不确定度和随机不确定度√C.测量不确定度不说明测量结果是否接近真值,而是说明测量值分散性的参数D.不带形容词的“测量不确定度”用于一般概念和定性描述,可以简称“不确定度”解析:B选项:没有这种分类方法4.接受仲裁检定申请或委托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在接受申请后____内发出进行仲裁检定的通知。

计量器具的许可制度

计量器具的许可制度
(四)有完整的技术文件、产品标准和相关的技术规范等;
(五)有保证产品质量的出厂检验条件;
(六)有满足生产需要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七)有必要的质量保证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
申请制造许可证受理部门: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
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只对批准的项目有效。新增项目的,应当另行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属于扩大量程或者提高准确度等超出已取得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范围的相同类型的计量器具,应当重新办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者的生产条件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发生变化导致已经通过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不符合新的技术要求的,应当重新办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型式的废除:对不符合计量法制管理要求或者技术水平落后的计量器具,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公告的形式,废除原批准的型式,原发证机关同时注销相应的型式批准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修理计量器具规定:从事计量器具修理、改造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修理、改造后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负责,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残次零配件修理、改造计量器具;不得借修理、改造计量器具之便对计量器具加装欺骗功能。
计量器具制造许可制度:以销售为目的,制造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的计量器具,必须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第十九条(申请制造许可证的条件)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工商营业执照;
(二)有相应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三)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和相应的生产设施;
进口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的计量器具的,应当由境外制造商或者其代理商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提交申请书,并提供计量器具样机及有关技术文件。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许可项目名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许可依据:1、《计量法》第十三条: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2、《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凡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定型鉴定。

定型鉴定合格后,应当履行型式批准,颁发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应当进行样机试验,样机试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凡未经型式批准或者未取得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的计量器具,不准生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凡进口或外商在中国境内销售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计量器具的,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型式批准。

许可条件:样机型式评价的总结论合格,符合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

实施机关:1、国内企业、事业单位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在正式投产前应向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

2、进口计量器具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许可程序:1、国内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办理程序:申请单位向省级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资料;省级计量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单位;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确定承担定型鉴定的技术机构并通知申请单位;承担定型鉴定的技术机构根据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定型鉴定技术规范拟定鉴定大纲,并按鉴定大纲进行试验,定型鉴定一般应在3个月内完成;承担定型鉴定的技术机构将型式评价报告报委托鉴定的计量行政部门。

计量行政部门对型式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向申请单位颁发型式批准证书;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程序同国内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办理程序。

产品型式批准流程

产品型式批准流程

产品型式批准流程生效日期:2010-05-301、目的为了更好的促进型式批准工作的高效开展,拟对型式批准制定流程,明确工作中各成员岗位职责和任务。

2、适用范围此流程适用于所有产品的型式批准工作的实施。

3、输入1)《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第145号》,见附件一。

2)《XXXXXXX型式批准查检表》,见附件一。

4、职责描述[研发产品经理]:1)负责提出新开发产品型式批准需求;2)负责准备产品标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及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3)配合完成现场型式试验;4)负责现场型式试验中对应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计量标准工程师]:1)负责对新开发产品型式批准需求进行判定,启动型式批准流程;2)负责《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的编制;3)负责与相应机构联系确认,对申请材料的齐套性、技术要求和规范性审核,并报送相关质监部门;4)负责提供型式批准相关技术内部支持和外部沟通咨询;5)配合完成现场型式试验;6)组织现场型式试验不符合项的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材料报送相关质监部门;7)负责公司型式批准证书的领取、归档。

[产品测试工程师]:1)负责制定产品的试验报告;2)负责配合专家完成现场型式试验;3)负责现场型式试验中对应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产品设计工程师]:1)负责提供产品的照片、图纸等技术文件;2)负责现场型式试验中对应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5、流程图见附件二6、流程活动说明(一)型式批准准备阶段:[001] 型式批准需求发起在新产品试制阶段,研发产品经理负责提出产品型式批准需求。

[002] 型式批准沟通判定计量标准工程师根据145号文件确认该产品是否需要做型式批准,若需要则就型式试验事宜与质监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或专家进行联系、沟通,确保型式试验能顺利进行,并主持执行型式批准流程,制定相应型式批准计划。

交付件:【1】《型式批准计划》[003] 型式批准材料准备计量标准工程师负责准备以下型式批准申请材料。

型式批准及法规更新管理程序

型式批准及法规更新管理程序

产品型式批准及法规更新管理程序版次A页次1/11. 目的为了使本公司产品满足国内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更好地行销于国内外市场,公司制定《产品型式批准及法规更新控制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型式批准及法规更新后产品适法性评估与对策。

3. 相关文件《文件控制程序》《信息交流与数据分析控制程序》《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4.术语和定义“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e-mark认证:符合EC指令要求的产品认证产品公告:产品型式试验获工信部批准后许可生产销售的公告型式批准:上述认证或公告的总称5. 职责5.1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法律法规总清单》和新产品开发认证计划,并传达满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5.2销售部负责根据市场及客户需要提出新产品开发及认证计划5.3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获取的法律法规适用性的确认及更新,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报行政部汇总备案。

5.4技术部负责产品开发及型式批准的申报与获证产品的适法性评估与对策。

6. 工作程序产品型式批准及法规更新管理程序版次A页次1/1工作流程图:提出新产品开发及认证需求制定型式批准认证技术方案N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送样检测Y向认证机构提交检测报告及技术文件,支付相关费用N认证机构审核Y获取型式批准证书N法规更新信息收集及产品适法性评估保持产品适法性和证书的有效性产品型式批准及法规更新管理程序版次A页次1/16.1认证的准备:6.1.1销售部负责提出新产品开发与认证计划;6.1.2技术部负责拟定与满足法规要求的技术方案并付诸实施;6.1.3外协部负责采购符合认证技术方案要求的零部件;6.1.4质量部负责样机组装及摸底测试6.2认证的实施6.2.1认证的申请:技术部根据销售部的认证计划负责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得到回应后开始实施6.2.2认证技术文件准备:绘制认证所需图样,填写认证所需技术参数,编写描述报告并提交给认证机构;6.2.3送样测试:在提交的认证文件得到认证机构认可后,将需认证的样机送往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6.2.4获取证书:当提交的资料和样机检测结果获得认证机构认可后,即可向认证机构索取相关证书。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对外公示材料(试行)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一)许可项目名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

(二)许可依据:1、《计量法》第十三条: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2、《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凡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定型鉴定。

定型鉴定合格后,应当履行型式批准,颁发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应当进行样机试验,样机试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凡未经型式批准或者未取得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的计量器具,不准生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凡进口或外商在中国境内销售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计量器具的,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型式批准。

(三)许可条件:样机型式评价的总结论合格,符合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

(四)实施机关:1、国内企业、事业单位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在正式投产前应向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

2、进口计量器具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五)许可程序:1、国内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办理程序:(1)申请单位向省级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资料;(2)省级计量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单位;(3)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确定承担定型鉴定的技术机构并通知申请单位;承担定型鉴定的技术机构根据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定型鉴定技术规范拟定鉴定大纲,并按鉴定大纲进行试验,定型鉴定一般应在3个月内完成;承担定型鉴定的技术机构将型式评价报告报委托鉴定的计量行政部门。

(4)计量行政部门对型式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向申请单位颁发型式批准证书;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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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型式批准及法规更新管理程序版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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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产品满足国内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更好地行销于国内外市场,公司制定《产品型式批准及法规更新控制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型式批准及法规更新后产品适法性评估与对策。

3. 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信息交流与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4.术语和定义
“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e-mark认证:符合EC指令要求的产品认证
产品公告:产品型式试验获工信部批准后许可生产销售的公告
型式批准:上述认证或公告的总称
5. 职责
5.1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法律法规总清单》和新产品开发认证计划,并传达满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5.2销售部负责根据市场及客户需要提出新产品开发及认证计划
5.3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获取的法律法规适用性的确认及更新,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报行政部汇总备案。

5.4技术部负责产品开发及型式批准的申报与获证产品的适法性评估与对策。

6. 工作程序
产品型式批准及法规更新管理程序版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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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图:
提出新产品开发及认证需求
制定型式批准认证技术方案
N
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
送样检测
Y
向认证机构提交检测报告
及技术文件,支付相关费用
N
认证机构审核
Y
获取型式批准证书
N
法规更新信息收集及产品适法性评估
保持产品适法性和证书的有效性
产品型式批准及法规更新管理程序版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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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认证的准备:
6.1.1销售部负责提出新产品开发与认证计划;
6.1.2技术部负责拟定与满足法规要求的技术方案并付诸实施;
6.1.3外协部负责采购符合认证技术方案要求的零部件;
6.1.4质量部负责样机组装及摸底测试
6.2认证的实施
6.2.1认证的申请:技术部根据销售部的认证计划负责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得到回应后开始实施
6.2.2认证技术文件准备:绘制认证所需图样,填写认证所需技术参数,编写描述报告并提交给认证机构;
6.2.3送样测试:在提交的认证文件得到认证机构认可后,将需认证的样机送往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6.2.4获取证书:当提交的资料和样机检测结果获得认证机构认可后,即可向认证机构索取相关证书。

6.3法规更新与产品适法性对策
6.3.1技术部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与产品相关的技术法规的最新版本,并组织人员对产品的适法性进行评估。

当产品不能满足法规更新后的要求时,提出停产或延伸认证的建议。

6.3.2当产品需要延伸认证或重新认证时,按6.2进行。

7. 附件和标准表格
附件:
(1)公司《法律法规总清单》
标准表格:
(1)法律法规获取(更新)确认登记表
(2)法律法规清单
编制:余卫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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