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制度(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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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21.12.2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七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基层工会组织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021年最新水利工程建设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清单

2021年最新水利工程建设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清单

2021年最新水利工程建设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清单在2021年的水利工程建设中,需要遵守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清单。

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修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此外,适用的部门规章包括《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X令第36号,2010)、《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XXX令第30号,20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XXX令第3号,200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X令第88号)、《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81号2016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XXX令第26号,200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XXX令第28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XXX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XXX)、《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XXX令第9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XXX令第30号)、《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水安监〔2017〕344号)、《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水安监〔2016〕221号)以及《XXX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通知》(水安监〔2015〕298号)。

2021年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度

2021年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度

2021年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___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___的申请,经依法___,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___、商业___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___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___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___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九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___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

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

Honor depends on us to fight for with action.通用参考模板(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条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防范责任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方案,明确责任,对国家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实行目标管理。

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方案和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安全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是同级人民政府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组织协调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部署,指导、协调、督促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二)通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督促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四)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相关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实行责任制,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乡(镇)配备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

2022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清单

2022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清单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22条 第23条;第24条 26条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1/1
全国人大常 主席令第70
委会

全文
中国安全网
综合部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9/8/27
2019/3/2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 709号
第24~25、27~29、36条全公司百科
销售部、采购 部、储运联合
车间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1)
综合类
2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9/9/1
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 令第2号
全文
中国安全网
生产技术科、 HSE科
24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托运人应当遵 守的规定。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企业应当遵守的规定。
中国法院网
销售部、采购 部、储运联合
车间
4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2/9/1
国家安监总 安监总局55 全文:总则、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

号令
、监督管理、附则
总局网站
全公司
4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符合要求的产品事故罪。
第十二届全 国人大常委

主席令第13 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 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
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广东省应急管 理厅网站
全公司
全公司 全公司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21年)-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

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21年)-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

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21年)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已经2021年8月17日第14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黄文辉2021年8月24日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职责分工、权责清单确定的行政执法权限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所属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岗位履行执法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问责的制度。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领导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的具体工作。

市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指导、监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并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发生行政执法管辖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在7个工作日内明确相应的执法责任;协商不一致的,提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企业新法律法规清单(2021新)

企业新法律法规清单(2021新)
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2012.5.3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4.10
公司
7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
2006年9月19日
安监总局
2016.4.10
公司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Z6001-2012
2013.6.1
国家质检总局
2016.5.11
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1〕126号
2011.7.28
安监总局
2016.4.10
公司
21
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
2015.12.29
安监总局
2016.4.10
公司

行业标准
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2001-04-21
国务院
2016.4.10
公司
6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2010.7.19
国务院
2016.4.10
公司

部门规章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2002.2.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16.4.10
公司
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16.4.10
公司
1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2010年7月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8.11•【文号】•【施行日期】2021.08.1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治建设,法制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8月11日)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5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基本形成;“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大幅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初步建立,行政决策公信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违法行政行为能够被及时纠正查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完善;各级公务员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开拓进取,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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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制度(2021年)
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制度(2021年)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本我厂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对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和符合性评价的控制。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获取、识别、更新我厂适用的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负责汇总登记更新,并将最新适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2管理层代表负责组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符合性评价
4.管理要求
4.1获取方法:
安全科每半年与政府相关安全部门进行沟通,获取相关的国家和
地方最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

还可以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专业性报刊杂志、网络信息、咨询机构等渠道补充,以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为最新有效版本。

4.2识别、确认
安全科获取到新的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后,针对我厂的经营活动、服务状况进行识别和确认。

识别其有效性,确认其适用性,确认的依据为我厂实际情况、我厂的风险清单、化工行业特点、相关要求等,并填写《法律、法规符合性调查表》,并报综合科备案。

4.2登记更新
安全科负责将确认后的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纳入我厂《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并及时对其进行更新,并经管理者代表审批,由此涉及到其他文件修改和调整的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

4.2传达、培训
安全科负责将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下发至相关的使用场所,并组织培训工作,具体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执
行。

安全科负责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并负责将本我厂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4.5信息、反馈
各部门负责将最新从外部获取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通过信息交流的方式反馈到安全科,经过识别其有效性,确认其适用后,报综合科进行登记更新。

4.6保存、查阅
安全科负责保存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文本,需要时各部门可到安全科查阅。

4.3符合性评价
4.3.1我厂每年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员对法律法
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一次评价,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12个月,正常情况下,在企业自评前进行,特殊情况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可适时增加评审的次数。

4.3.2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

4.3.3对在评价出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不符合情况,管理者代表、安全环保科应明确责任部门。

4.3.4责成责任部门针对不符合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安全科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确保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4.3.5本我厂定期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我厂进行安全评价,以实现方针中所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承诺,避免潜在的法律责任。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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